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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宅在荒野平原过日子_分节阅读_18

      “阿泽,你将这些疣猪肉切成一条条的吧。”陈启在旁边的疣猪肉上比划了一下大概的大小。
    “我们已经吃不下了,这些明天再煮吧。”阿泽看了看陈启那个吃的有点突出的肚子劝道。
    “我不是要吃,我想将他们用盐腌制起来,留到冬季再吃。”
    “用盐腌制?不是煮熟了放到太阳下晒干吗?”
    “放到太阳下晒干?这样好吃吗?”陈启嘴角抽了抽,这就是原始的肉干吗?
    阿泽摇摇头,“不好吃,但这样能放很久。现在第一个月无日还没到,如果我们需要储存食物都是煮熟了放到太阳下晾晒的,等到第三个月无日后天气开始转冷就能直接储存了,不过那时候多拉平原上的动物也迁徙走的差不多了,猎到的动物也不多,如果想储存更多食物就要进洛雅森林去。”
    “没事,用盐腌制过的食物都能存放很久,一定比你们的肉干好吃,你按我的方法先将肉切好吧,骨头就不要了。”
    “好。”阿泽倒不是相信陈启说的用盐腌制能让食物放的更久的说法,而是就算陈启将食物浪费了,大不了自己再去猎回来就好,现在还没到储存食物的最佳时期,还有时间让陈启折腾。
    陈启先用陶盘烧了半盘水,然后再找了一个干净的陶盘放在一边备用,等水烧开后,用长木棍夹了已经切好的肉条放到开水里烫一下,等肉变色便夹出来,用盐在肉条表面上细细地抹均匀,然后将它放进旁边干净的陶盘中。
    就这样放满一层再洒一次盐在上面,直到所有的肉都处理完,陶盘也码了满满一大盘的肉。陈启将装肉的陶盘放到远离火堆而且通风的门边,满意地甩了甩有点发酸的手臂。“等明天再找个阴凉的地方晾起来就行了。”
    阿泽看了看天色,询问道:“那今天先休息?”
    “嗯。”忙了一天陈启也有点累了,临睡前陈启还是在火堆上炖上了一大盘骨头汤,一整只疣猪的骨头还是很多的,陈启只选了几节筒骨,让阿泽敲碎了就着刚才处理肉条的水焯了一遍血沫后,加了几块野姜片炖着,这样明早一起来就有骨头汤可以喝了。骨头汤可比单纯的肉汤好喝得多。
    这一夜,是陈启来到这个世界后睡得最舒心的一夜。脑海中那久没冒头的轰轰声再次浮现,只是这次那声音的旋律变成了一种玄妙而动听的节拍,陈启有一种自己终于要融入这个世界的感觉,也再次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可能再也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他将要以这个世界的生物的身份活到自己终将埋骨地下的那一天。
    阿泽伸手将陈启在熟睡中依然紧紧皱着的眉头抹平,他能感受到对方流传出来的淡淡落寞,虽然不知道陈启在梦中看见了什么,但他知道以后他将会守护好眼前这个人,只要他一直留在自己身边,阿泽将会守护他到最后。
    阿泽将火堆的柴火调小了一点,没有盖子盖着的陶盘能看到骨头正在水中翻滚,冒出一股股诱人的香气,扯过旁边的兽皮铺在地下,心想,今晚应该能做一个满是食物的美梦吧,如果梦中有陈启就更好了。
    第13章
    第二天起床发现阿泽已经出门了,陶盘里煮着的骨头汤少了一小半,火堆边还有半只已经烤好的兔子正冒着诱人的香味,昨晚陈启只将疣猪肉腌制了,兔子是打算留待今早做早餐,看来阿泽是都弄完了才出门的。
    陈启先去看看昨晚腌制好的猪肉,拿起一条闻了闻,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虽然简单,但这种腌制法应该可行。
    昨天做的剑角刀刀柄也已经干的差不多了,拿在手上甩了甩,握感还不错,陈启满意地用它将昨天阿黎送的布匹拿出来切了一小片用来做抹布,细细地用无花果实清洗了一遍刀身,清洗完后刀身铮亮,感觉随时能冒出寒光,难道里面真的含有金属?当然陈启也没有办法去证明自己的理论,他只有这一把剑角刀,总不能拿去融掉看看吧。
    用半只苹果汁在烤兔身上涂抹了一遍,然后在火上略微烤了下,用外壳已经烧得焦黑的水乳果壳盛了点骨头汤,一边用剑角刀片着烤肉吃一边嫌弃地看着被当碗用的水乳果果壳,不知道那些陶盘陶罐是谁做的,看来需要跟阿泽打听下看能不能烧点陶碗出来用了。
    吃完后将剑角刀擦拭干净,用昨天当刀鞘的兽皮包好刀身,塞到外衣口袋中。昨晚他就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衬衫因为拿来过滤过盐,就算阿泽用无花果认真地清洗过,依然留下了一片灰色的痕迹,只要还能穿,陈启倒是不介意。
    今天陈启打算先勘探一下将要用来建房子的地方。他已经选定好紧挨着阿泽家的一块地,那里有一棵高大的无花果树,可以将它规划进以后的院子里,这样就能在夏季天热的时候也有乘凉的地方了。
    虽说是地,但看着这满满的各种枯黄野草陈启就忍不住头痛,看来在想要确定房子格局之前还必须先将这地方清理出来。
    在附近转悠了一圈,这地方根本没有人走过,所以自然也就没有路,不过幸好这片野草也就齐膝高,陈启能够看清草丛中的情况。陈启也不敢大意,还是找了一根洋槐树枝做探棍,将剑角刀拿到手上,一点一点沿着房子大概需要的大小走一遍。
    陈启也不知道这房子需要建多大,理想的情况下他希望能建至少一百平方以上的,就是不知道这里的技术支持不支持得了他的这个希望。初步设想房子是两房一厅一卫,房间是陈启和阿泽一人一间,这件事陈启还没跟阿泽说过,陈启坏心眼地打算等房子建好后再邀请对方搬过来住,阿泽那个黑漆漆的房子住久了陈启真担心对方会不会住出什么毛病来,当然对方不知道已经在这里住了多少年了,住久了出毛病的或许只有陈启自己。
    走到房子后面,陈启发现不远处有个明显的落差,走近了看原来是个壕沟,大概有半人高一米多宽的样子,一直延伸到远处,让陈启惊喜的是在壕沟边上稀稀疏疏地长着几棵蒲公英。
    陈启蹲下来仔细查看,这还是开着嫩黄色花瓣的蒲公英,对于这种常见的植物陈启还是很熟悉的,曾经他做过一个以各种花为主题的项目,了解到蒲公英其实还是一种能吃的野菜。对于已经连续以肉类为主食吃了几天的陈启而言,他已经能看到蒲公英被煮熟后的样子了。
    跑回家里拿了一块兽皮回到壕沟前,将兽皮铺在地上,拿出剑角刀抓着蒲公英的茎秆齐根切下,轻轻放到兽皮上。蒲公英长得很稀疏,每摘一根就要移动一下位置,有些还隐藏在枯草丛中,需要扒开草丛才能发现它的存在。
    等摘了满满一大堆后陈启才发现已经离开房子有一段距离,伸了伸因为蹲的久有点酸软的腰,发现不远处竟然有一颗长着满满一树小黄花的......榕树?
    陈启靠近了一点,榕树之前被一棵高大的洋槐树遮挡住,所以陈启才没有看见。跟十几米的洋槐树比这棵榕树并不高,目测也就三四米的样子,枝干也没有洋槐树的粗壮,只是每一根枝干上都长着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般的根须,陈启扯了扯,根须很韧,而且很柔软。
    刚才他还嫌弃用兽皮装摘下来的蒲公英太不方便,如果有个袋子就好了,没想到马上他就发现了这些根须,应该能当绳子用,缝一个兽皮袋子吧?陈启心想。
    榕树的树干坑坑洼洼的,陈启之所以认为这是榕树,实在是这树从外表到叶子都太像了。树干只有两米多高,陈启尝试了一下,应该能爬上去,他打算连根切下这些根须备用,希望这些根须干透后不会变脆断裂。
    爬上树后靠近了陈启才发现这树上开的小黄花竟然是金针花,晒干了后其实就是超市里卖的金针菜,陈启已经不去纠结为什么榕树上会长金针花了,这种花其实也被称为黄花菜,是能直接煮来吃的,但因为开在这种奇怪的树上,陈启也不确定这种花跟自己认知的一不一样,打算摘下一点拿回去问问阿泽再决定。
    陈启小心地攀着树枝防止自己摔下树去,拿着剑角刀割下一小把根须,根须很长,在两米多高的枝干上都几乎长得垂地,这么一小把几乎就有几十根了。陈启也不贪心,只割了两把打算回家先试验一下它的用法。
    正准备爬下树的时候听见不远处的草丛中响起一阵嘈杂的声音,不一会一头小型黑斑羚就闯入了陈启的视线,而黑斑羚后面紧紧追着一头刚成年的公猎豹。
    陈启紧绷了身体,紧紧扒着榕树的树枝,心里祈祷着黑斑羚能换一个方向将猎豹引走。然而黑斑羚显然听不到陈启的心声,只见它突然一个急转身,打算甩开猎豹,却直直朝着陈启藏身的榕树方向跑来,猎豹怎么会如它所愿,它可是被誉为速度之王的,终于在离榕树还有五十米距离的地方,一个飞跃将黑斑羚扑倒在地,还不待黑斑羚挣扎就死死咬住了对方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