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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辜负我[慢穿]_分节阅读_149

      汤兴喝了几盏酒,已经微醺,见到来人,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笑着对顾念道:“阿念不知道,莺莺姑娘的琴是洒金湖一绝,平日里难请得很。我们哪一次听到,都是沾阿瑾的光。”
    安和嘴角抽搐,狠狠地在案下拧了汤兴一把。汤兴还一脸懵地看着安和。
    容瑾偷眼看了看顾念,顾念笑容很平静:“哦?那我今日有耳福了。”
    陆莺可比汤兴察言观色的本事强一百倍,她立刻意识到,这位新出现在容瑾身边的少年,不怎么喜欢她。但是她并不大在意。容瑾有好些日子没来过了,也不知是不是找到了别的,弹琴更好的人。她新练了一首极难的新曲子,有心在容瑾面前露一手。
    陆莺年幼时便被卖入青楼。她容色一般,其实只是被买来做丫头的。但楼里的一位老琴师发现,这个常来偷听的小丫头片子,在琴上极有天赋,便收了她做弟子。她长大后,成了洒金楼最好的琴师。
    她性子冷,又以琴艺闻名,虽然卖身契在青楼,却是清倌人。身陷风月,难免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容瑾曾经为她解过围。陆莺早就知道容瑾的名字。他是风月地的常客,陆莺有好几个关系好的姐妹,都暗地里心仪于他。
    她曾经心底不屑过。常来这地方的,哪有什么好人,面子上再怎么矜持,也不过是色鬼罢了。何况容瑾一无才名,二无功绩,不过是个仰仗家世的纨绔子弟,装个君子,竟也把这许多姐妹迷得团团转。
    直到容瑾救下她,她为了报答容瑾,为容瑾弹了几次琴。她发现,容瑾是真的只听曲。
    他不怎么喜欢歌舞,若是有歌舞助兴,必然是同伴点的。他身边也极少有姑娘陪着,陆莺只见过一次。那是一场很大的宴会,占了洒金湖最大的画舫,宾客满堂,穿着纱裙的女孩子如同蝴蝶,脚步蹁跹地掀开纱幔走进去。有个女孩子很小,大概是第一次待客,心里紧张,踩到裙子摔了一跤,狼狈得很,宴请的主人觉得丢脸,恼怒地骂她出去。容瑾为她解了围,叫了她过去。一场宴会,陆莺总忍不住朝容瑾那里看,她看到,容瑾从始至终没有碰到那个姑娘一下,只叫她倒酒。
    他是个真君子,目无淫邪。
    陆莺越来越盼着容瑾来。陆莺一直以为,容瑾待她,多少是有些不同的。容瑾有时候也会独自过来,若是她闲着,多半都是叫她。她坐在纱幔后,默默地为容瑾弹曲子。容瑾听够了,便离开。
    直到这一次,容瑾足足有三个月,未曾来过洒金湖了。自从他听过她的琴,从未有这么久没来过。
    容公子好像也到年纪,是不是打算成亲了?
    她心里念头纷纭,一曲终了,起身。
    顾念将酒杯轻轻放到桌上,平静道:“弹错了几个音。”
    陆莺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她也知道自己心里浮躁,弹错了几处,没想到这位新来的公子精于此道,听出来了。她微微福身:“是陆莺技艺不精。”
    毕竟是老熟人,容瑾下意识打了个圆场:“陆莺姑娘这首曲子是新练的,以前未曾听过。”
    陆莺嘴角略弯,看了容瑾一眼:“确实是新曲。陆莺该练好了再弹的,污了容公子的耳朵。”
    顾念轻笑了一声,没再说话。
    容瑾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对着顾念笑道:“我都不知道阿念还懂音律。”
    顾念轻声道:“略懂一二罢了。”
    就算粗神经如汤兴,也察觉到了这股不太友好的氛围。他终于从自以为一派和谐的幻想中脱离出来,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安和为什么掐他了。
    陆莺一曲弹得不好,心中窘迫,便起身告辞了。汤兴借口去更衣,打算去给画舫上的人说一声,千万别再有别人上来了。
    “汤兴你没毛病,”容瑾跟着他一起出去了,到了角落里疾声道,“我带着阿念来吃饭,只我们几个人就好,你还叫别人做什么?!你怎么不直接叫个十几个姑娘跳一段啊?生怕我过得好是?”
    汤兴很冤枉:“我再没眼力,也不至于干出这么坑兄弟的事。这不是忘了说了吗?再说这哪能怪我,你每次来,只要莺莺姑娘有时间,不都听人家弹曲子的吗?我一时忘了交代,画舫就告诉莺莺姑娘了。”
    汤兴很不服气,嘟囔道:“再说莺莺姑娘本来就是你的红颜知己,你前科那么多,躲得过这次也躲不过下次,早晚要叫人家知道的。”
    “什么就我的红颜知己了!我就听听曲子,连句闲话都没说过,怎么就成红颜知己了?!”容瑾简直抓狂,“我哪来的前科?!你给我说清楚,不许诬赖我!”
    汤兴翻白眼:“你要真问心无愧,你慌什么啊?行了行了,我回去帮你解释,行不行?”
    容瑾心累:“您可闭嘴。”
    容瑾和汤兴离开,屋里一时寂静。顾念心里像被人倒了一碗苦汤药,从心底苦到舌根底下,只好默不吭声地喝酒。
    周临嘉拼命想话题,一时脑抽:“阿念,你会刻簪子吗?”
    顾念拿着酒杯的手一顿,他想起来容瑾之前提过,要他刻一把簪子做回礼:“略会一二。”
    其实一点也不会,是听容瑾说了之后,才开始了解的。但他想,既然容瑾和周临嘉都提起,大概是有些缘故的。他想听一听。
    安和是三个人里面心思最缜密复杂的。他想着顾念八成是生气了,最好趁现在不动声色地帮阿瑾说说好话。他插话道:“阿瑾之前突然告诉我们,他喜欢男子,我们不信,还问他喜欢什么样子的。”
    顾念果然放下了酒杯,眼神专注了一些。
    “他说,喜欢身材高瘦,白白净净,带些书生气。”安和微笑道,“最好还要会刻簪子的。”
    顾念能听出陆莺曲子里弹错的几处地方,肯定是精通音律。容瑾问起时,他却说只是略懂一二。安和下意识以为,这音律的“略懂一二”和刻簪子的“略会一二”,是一个意思。
    他心想这可真是太巧了,真是天助我也:“如今看来,这么具体的条件,高瘦白净,带着书生气,簪子还刻的好,他说的这人不就是阿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