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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赵明月吃了一惊:“你哪来那么多钱?”于有清的工资和她的工资一样,第一年工资是58.5元一个月,一年满打满算也才700多块钱,还要吃穿用度,能够攒下两三百块钱就非常不错了。
    于有清叹息了一声说:“不够我去借吧。她家里的情况实在是太困难了点,一家十多口人挤在两间房子里,奶奶搭了个茅草棚子住在外面,看着就觉得心酸。希望这笔钱给他们,能够再修两间屋。弟弟妹妹也大了,不能全都挤在一起。”
    赵明月没想到毛剑兰家里条件居然那么差,难怪她那么节省,看样子于有清娶了毛剑兰,以后负担也不会轻啊:“那以后你的负担就重了,你家里这边负担也不轻呢。”
    于有清笑了一下:“还好,我家这边还好,我姐姐自己能赚钱了,孩子现在还不用我操心。她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在上学,成绩非常好,我答应支援他们两个上学,还好现在学费也不算太贵,我们应该负担得起。先苦几年吧,以后等他们读完书,家里条件慢慢就好了。”
    赵明月钦佩地看着于有清,他居然那么无私地将这一切都扛起来了,毛剑兰找了于有清,绝对要比沈启学合适多了,至少沈母就不可能让自己儿子毫无条件地支持儿媳的娘家,而于有清家里,这一切都可以由于有清自己做主。
    赵明月叹息了一声:“有清,这件事你其实可以和剑兰商量一下的,彩礼或许可以少给点,羊毛出在羊身上啊,以后全都是你们俩的负担了。”
    于有清低着头,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没事,明月,这事我们都算过了。我们俩一个月差不多可以省下来100块钱左右,一年就能省出1000块钱了。”
    赵明月觉得于有清也太夸张了:“你们两个一个月十几块钱就够吃喝了,别开玩笑呢?宁愿慢一点还钱,也要注意身体,至少在吃的上头,不能苛刻自己。而且结婚还得花钱啊。”当初她和沈旭跃俩的积蓄,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块吧,那可是都花得差不多了,没有剩的,本来还有一笔她积攒下来的创业基金呢。还有公公婆婆那边花的钱,这些都没算在内,结婚是个花大钱的事。
    于有清点点头:“除了彩礼和喜酒,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办了,一切从简。”
    赵明月真佩服于有清的勇气,还没结婚,就要背上一屁股的债,便说:“到时候看看我们这边有没有余钱,要是有,也给你借点吧。”说着看了一眼沈旭跃。
    沈旭跃只是点了点头,老婆答应了,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况且于有清和毛剑兰都算是跟他们颇有渊源的人。
    于有清眼眶有些湿润:“谢谢你们!”
    第九十三章 姐妹
    赵明月听说于有清的结婚计划,料想他和毛剑兰的婚礼会非常简朴,便想着送点什么礼物给他们,希望能为他们的婚礼锦上添花,不太贵重但是又很实用的东西,送什么好呢。
    沈旭跃说:“要不还是发挥你的专长,给新娘子做一身衣服吧。”
    赵明月说:“衣服剑兰自己会做啊。”
    “她会做但是未必舍得做。”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要是自己送了衣服,毛剑兰又做了,这个礼物是不是就没那么实用了。正当她为这个事犯愁的时候,毛剑兰自己找上门来了,她是来借缝纫机的:“我想给有清做一身衣裳,结婚的时候穿,你帮我裁剪吧,我怕我裁得不够好。”
    赵明月看着她:“可以啊,我帮你裁。那你自己呢?”
    毛剑兰笑着说:“我自己去年做了一身新衣裳,就穿了一两回,到时候结婚就还穿那个吧。能省则省。”
    赵明月摇了摇头,她的奉献精神可真够大的,结婚都不买件新衣裳:“有清的衣服你给他做,你结婚的时候,我别的礼物就不送了,我给你做一身衣裳吧。”
    毛剑兰抓着赵明月的手,感动得许久都没出声,过了许久,她抿了一下嘴:“谢谢,小赵,我总是在麻烦你,让你帮忙,等我们以后日子宽裕一点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你们。”
    赵明月笑道:“说什么报答,你们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来吧,尺寸给我,想给他做一身什么样的衣服?”
    毛剑兰将尺寸拿给赵明月,说了要求,赵明月将布料在柜子上展开来,开始忙活。毛剑兰在一旁看她忙活,一边闲聊:“春梅到底还是和王兴凯分了。上个礼拜,二姐在帮她牵红线相亲呢。”
    赵明月吃了一惊:“三姐已经分啦?”她有了孩子后,走不开身,就很少去参加姐妹们的聚会。
    “嗯,春梅哭得很伤心。二姐说,忘记王兴凯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爱。我觉得很有道理。”毛剑兰低着头说。
    赵明月看了一眼毛剑兰,点了点头,她大概是深有体会吧。“改天我要去看看她,我天天带孩子,都不知道今夕何夕了,跟大家都脱节了。二姐怀上了没有?”
    毛剑兰想了想:“这个倒忘记问了。他们两口子在想办法调到一起去。”
    赵明月皱起眉头说:“老秦来北京的可能性比较小吧,难道她去石家庄?”
    毛剑兰叹了口气:“估计是这样。”
    “真是可惜。”赵明月叹息道,这年头,谁不想往好一点的地方去呢,石家庄虽然也是个省会城市,但是跟北京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赵明月说:“要么下周我们聚一下吧,来我家,我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一起过来,来我家打打牙祭也好。”他们都是吃食堂的,估计伙食水平都有限。
    毛剑兰点头答应:“好啊。我们上次也说了,准备约个时间来你家的,估计这周春梅还在约会,所以没时间。”
    赵明月去商场给毛剑兰挑了一块布料,红色的毛呢料子,不是大红的,平时也能穿的那种,回来给毛剑兰做了一身衣服。
    周末的时候,几个同学都来了赵明月家。天气冷了,赵明月让沈旭跃去买了些羊肉、牛肉,又买了只烤鸭,准备吃火锅。
    自从赵明月的儿子摆了满月酒后,大家就没有聚在一起过了,见了面,都很兴奋,叽叽喳喳的寒暄,几个女人抱着粉嘟嘟的亮亮亲来亲去的。亮亮也不认生,特别爱热闹,也很给面子,谁逗都笑呵呵的,露出没有长牙的牙龈,可爱得不得了。
    李春梅抱着亮亮舍不得撒手:“老幺,你儿子归我了,我抱走了。”李春梅的目标是,毕业就结婚,结婚就生娃,结果赵明月的儿子都快半岁了,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说起来就心酸。
    赵明月笑道:“行啊,赶紧生个闺女来,我就把儿子定给你了。对了,听说上次二姐给你介绍对象了,怎么样?”
    李春梅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道:“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真就定娃娃亲吧,说好了,你儿子给我做女婿了。老沈,听见没,我把你儿子定下来做女婿了,到时候不许嫌弃我女儿长得丑。”最后这句话她是朝着厨房里忙活的沈旭跃说的。
    沈旭跃哈哈笑着说:“行,到时候别赖账就行。”李春梅是个典型的重庆妹子,肤白眼大,长得还挺标致的,生的女儿肯定丑不了。
    高东方说:“春梅,我觉得你还是慢了几拍,我跟老五的可能还比较大一些。我对亮亮很满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毛剑兰也过来凑热闹:“我也非常满意。”
    李春梅走到门口:“你们都不许跟我争,谁跟我争,我跟谁急!”她作势抱着亮亮就要走,这时正好有人敲门,李春梅顺手将门拧开了,沈启学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哟,今天真热闹,有客人在呢?”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毛剑兰略有些僵硬地扭动了一□体,想要把自己隐身起来,但是没有用。赵明月赶紧出来打圆场:“什么风把大哥给吹来了,今天休息吗?”
    沈启学已经看到了毛剑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对啊,老家亲戚过来,送了些羊肉和鸡鸭过来,妈看你们没回去,就让我送过来。”这是沈启学和毛剑兰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上次赵明月在家里摆满月酒,沈启学没有回来,毛剑兰因为沈母的关系,也没有去,只是私下里来看了赵明月母子。
    赵明月起身来接他手里的东西,鸡鸭还是活的,羊肉倒是冻得硬了,还有一些苹果、梨、柿饼之类的,估计都是老家的亲戚送来的:“怎么这么多,家里留着吃啊。”
    “家里都留了的。”沈启学说,“我东西送到了,先回去了。”
    沈旭跃出来说:“回去什么,这都快饭点了,大哥也还没吃饭吧,在这边一起吃,正好家里有客人,人多热闹。”
    赵明月知道他和毛剑兰两个人都会有些不自在,但是作为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留吃饭:“大哥,就在我家吃吧,多双筷子而已。”
    高东方和李春梅也都留他,只有毛剑兰不做声。赵明月看了他们一眼,心想这个心结也该解开了,不然老梗在心里,也不是个事,便说:“大家都很久没见了,随便聊聊天也好,坐吧。”沈启学跟他们宿舍的姐妹也都是认识的,只是不太熟而已。
    沈启学犹豫了一下,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将外面的军大衣脱下,挂在椅子背上,露出里面的军绿色军装,他朝亮亮伸出手:“来,大伯抱抱,看亮亮重了没有。”
    亮亮显然是很喜欢沈启学的军绿色军装,他被沈启学抱住之后,伸出手抓住了一颗亮晶晶的铜扣子,努力往嘴里塞。
    高东方看着亮亮的动作:“老六,亮亮是不是饿了?”
    赵明月说:“应该没有,才刚喂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沈启学满脸慈爱地看着亮亮:“跟我家壮壮差不多重了,这小子比壮壮能长。”
    赵明月说:“听说壮壮老感冒,身体没有亮亮好。”
    “是啊,你们家亮亮怎么长得虎头虎脑的,多精神的小伙子啊,怎么带的?”沈启学笑着问。
    赵明月笑:“多亏了刘妈,她带孩子很有经验。”
    然后大家就都没话了,沈启学只好换了话题,问高东方她们:“你们最近都还好吧,在什么单位工作?”
    高东方一一替大家介绍了,沈启学终于把脸转向毛剑兰:“小毛你最近好吗?”
    赵明月注意到沈启学的神态和眼神,发现非常坦荡,很好,沈启学已经不介意那事了。
    毛剑兰嘴角颤抖了一下,扯了一个笑脸:“还不错,年底准备结婚了。”说到结婚,毛剑兰终于神色坦然起来了。
    沈启学似乎松了口气的感觉:“真的吗?恭喜你!”这声恭喜,是发自肺腑的,他脸上笑得非常真诚,心底的大石恐怕也落了下去。
    毛剑兰笑笑:“谢谢。我也没来得及恭喜你喜得贵子呢。”
    “谢谢!也祝你早生贵子!”沈启学笑得白牙都露出来了。
    赵明月和高东方、李春梅悄悄对视了一眼,也暗暗松了口气,总算是两人都释怀了,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沈启学问:“对象是哪里人?”
    “是我同事,明月的老乡,也是我们校友。”毛剑兰说到于有清,笑得有些羞涩,可见心里还是挺甜蜜的。赵明月问过她和于有清在一起的缘故,她说当初实习的时候被于有清救过一次,觉得他虽然看起来单薄,但是人挺好的,有男子气概,让人有安全感,经过实习那段时间的接触,觉得两人也挺聊得来的,这才决定留在北京的。
    沈启学点点头:“挺好。祝福你们!”
    毛剑兰略一颔首,笑道:“谢谢!”
    赵明月笑了起来,这样不就挺好的,一笑泯恩仇,还能彼此真诚地祝福对方,那段过往,也就了然无痕了。
    沈旭跃将生好的火锅炉子端到桌上,将各色准备好的菜端上桌:“好了,准备开吃了。刘妈,你也坐吧。”
    刘妈说:“我不坐,你们先吃,我抱亮亮。”
    赵明月说:“亮亮我抱着就好了,你坐吧,都是我同学,自己人,不用那么拘束的,坐吧。”
    于是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围炉而坐,雾气蒸腾,外面寒风呼啸,屋子里暖意融融,倒是真正过冬的感觉。
    席间,赵明月又问起李春梅相亲那件事。李春梅说:“别提了,没成。”
    高东方说:“那家伙是我同事,教数学的,我接触得也不多,没想到那家伙挺小气的,跟老三去吃饭,还让老三掏钱。对不住啊,老三。”
    李春梅摆摆手:“没关系,了解不够,不知道他的真面目很正常。其实那家伙小气倒不是最大的问题,而是太怂了。我们不是去逛颐和园么,回来的时候车上有个小偷在偷钱包,我们俩都看见了,他居然装没看见,我这个暴脾气,直接就把那小偷揪住了,那小偷挣扎着逃下车,他居然没来帮我,还说我不该管闲事,万一小偷有刀子怎么办。你看这世风日下,就是给这么些没出息的男人给惯出来的。”
    赵明月皱着眉头说:“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也太明哲保身了吧。”这年头民风淳朴,风气正,小偷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尤其是这个严打的节骨眼上,还真是很少有人向恶势力低头的,也难怪李春梅会这么义愤填膺。
    李春梅撇了一下嘴:“可不是吗?比我们重庆的耙耳朵还不如,起码人家还是疼老婆听老婆的。”
    高东方眼珠子转了转,说:“要不,让沈大哥给你介绍个部队的军官吧。沈大哥,你们部队里有没有还没结婚的军官?”
    沈启学正在吃羊肉,听见自己被点名,抬起头看着大家,顿了一下才说:“没结婚的军官倒是大把,就是怕你们这些文化人瞧不起我们这些大老粗。你要是愿意,我倒可以牵个线。”
    李春梅脸上泛着粉色,不知道是吃火锅热的,还是被大家说要给她介绍对象羞的,她嘿嘿笑了两声,不置可否。大家便只好都不说这个事了。
    赵明月突然想起了宋淮海,他可不就是没结婚么,不过人家也不知道愿不愿意谈对象啊,说媒这种事情,一次没成功,下次再说就怯场了。所以她还是不敢贸然去给人牵红线保媒。
    李春梅自己不表态,大家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沈启学吃了午饭,也不多停留,先回家去了,他一个月也就休息这么一两天,得回家好好陪陪老婆孩子。
    方臻的产假就要休完了,马上要回单位去上班,他们单位分的宿舍只有一室一厅,比较窄,沈母也没法去那边帮他们带孩子,到时候方臻还得家里单位两头跑,给孩子喂奶,等孩子断奶后,就彻底交给沈母帮忙带。
    赵明月觉得,这么看起来,还是自家亮亮比较好一点,可以一直呆在父母身边。
    沈启学离开后,高东方问李春梅:“我刚说的那个建议好不好嘛?你觉得当兵的怎么样?”
    李春梅伸手抓着发梢的一把头发在手指头上绕圈,她烫了个头发,头发蓬松的一大把,可能疏于打理,所以发型显得不怎么洋气,倒是有些凌乱:“我也不知道,他们当军官的,应该都是有学历要求的吧?”
    沈旭跃说:“至少也得是高中毕业以上了。绝对不是文盲,你放心,有的像我哥这样,还上过军校呢。”
    李春梅腼腆地笑了一下,然后又想起什么来:“可是你大哥都回去了。”言下之意是现在想答应也没机会了。
    赵明月说:“你要是愿意,晚点让旭跃跑一趟,把你的要求跟大哥说一声,然后让他去帮你物色一个就好了。”
    李春梅用手拍了拍红扑扑的脸颊:“嗨!我怎么觉得这好像都有点反过来了,当初我是宿舍里最早有对象的那拨,结果你们现在一个个都结婚了,就我还在单着,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毛剑兰斯文地笑着:“这一次就要转到你家了。”
    李春梅说:“希望吧,再单下去,我都觉得我自己要嫁不出去了。”
    赵明月说:“这怎么可能嫁不出去,我们这么多人,有的是资源,你要是愿意,我们一星期给你安排一次相亲,把我们认识的单身男同事都给你拉过来挑选。”
    李春梅摆摆手:“别开玩笑了,我何德何能,有什么资格挑人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