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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

      我将所有的东西胡乱塞进课桌抽屉里,然后背着空荡荡的书包,舒服地往外走。
    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赵韵含阴魂不散地背靠在校门口,冲我甜甜地笑着,还莫名其妙地说了以上的话。
    我哼了一声:“这首诗的确很美,不过请注意,即使是诗人也很明白,如果说雎鸠关关,就没有了诗的意境了。
    “先闻其声,后见其鸟,更会让人产生神秘感。”
    赵韵含没有理会我话语里的讽刺,只是仰起头,望着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说道:“洲,水中可居人者,才能叫做洲,也就是水中突出来的土堆,或者在岸边的大地,都可以称之为洲。
    “据说这种雎鸠,很喜欢在河洲上行走,真的好想知道,雎鸠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鸟!”
    我猜测不透她究竟想向我表达什么,只好顺着她的思路回答:“《毛传》里边曾经提到过,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古代《笺云》里说,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朱熹的《集传》记载的雎鸠,是水鸟。形状类似凫,主要生活在江淮一带。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所以,《毛传》里说它一身挚而有别,到死亡也只有一个伴侣。”
    我吸了口气,“我看过一些研究,总结起来,雎鸠应该是一种水鸟,后人称之为鱼鹰。这种鸟有一个特点,即生有定偶而不相乱,而且,这种鸟挚而有别。
    “一般的动物发情的时候,是乱来的,当着人的面,就可以开始做爱——做的事情了。所以古时候,常常骂狗什么的叫做畜生。雎鸠这种鸟就不一样,它发情的时候通常躲起来,人看不到它,一般的动物也看不到它。
    “哼哼,现在的世道,许多人可能连雎鸠都不如了,发情的时候,不但不会躲,还想让人观赏,多多益善,互相切磋。”
    赵韵含“噗哧”一声笑出声音来,她捂住嘴,柔柔地说:“和你聊天果然很有趣。不过,雎鸠的定偶不相乱,好像指的是雄雎鸠才对吧。
    “雄雎鸠只要找到自己理想的伴侣结婚了,就再也不会跟其他雌雎鸠相互卿卿我我,甚至断绝往来的可能性。”
    “不光是雄的,雌的也是一样。”我可不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掌,补充道:“雌雎鸠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以后,也不会再跟其他雄雎鸠保持暧昧的关系。”
    “我总觉得雎鸠,是比鸳鸯还厉害的存在。”赵韵含满脸的向往,叹了口气,“决定了,下辈子我就做一世的雎鸠,终其一生守候在自己最爱的人身旁,照顾他,呵护他,嘘寒问暖。让他感觉到,能娶到我这个妻子,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怎么女孩子都喜欢这么肉麻,而且完全不实际的空想。”我撇了撇嘴。
    “是你不解风情,而且心硬如铁,没心没肝,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绝对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罢了。”
    她的脸上微微有一丝怒气,不过一闪而过,让人觉得看到的,似乎只是错觉。
    “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平静温柔地把这么一番毒辣的话,说得那么流畅,而且,还丝毫不会让对方有生气的冲动。你果然不寻常!”
    我苦笑起来,皱眉道:“我们两人,还是敞开天窗说亮话好了,你在这里等我,到底有什么事?不会真的只是想让我解释一下雎鸠这种生物吧。”
    “猜对了,我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是你想多了。好,目的达到,再见!”
    赵韵含的笑容越发甜美,但是,我却丝毫没有欣赏的心情。
    她用满灌的笑容砸到我的头上,然后优雅地转身,身下的白色衣裙流畅地微微扬起,带着一丝馨香的风,扑进了鼻子里。
    唉,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人究竟想干什么了!
    不过,《关雎》这首《诗经》里的诗词,一共分了三个部分,第一章是起兴,第二章是求淑女之方,第三章是求到以后如何过夫妻生活,提倡夫妻要闲邪存诚。
    难道,这个赵韵含患有多种青春期并发症,开始思春了?恶寒……
    小怡:
    还记得吗?过去,闹钟响的时候,你常常有把它拍了再继续睡的毛病,但是自从我在闹钟旁边,放了三个老鼠夹之后,你的毛病就彻底根除了。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
    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
    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地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
    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
    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地付出大量感情,我再也没有多几个两年半可以痛苦了。
    我常常说自己是好男人,不过是和你开玩笑,缓和气氛。
    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的几个人罢了。
    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地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
    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相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
    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寻找可以让两人愉快相处的模式。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
    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想的。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工作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
    可是我对感情,毕竟可以算是六十岁的老头一样,要的是平淡和充实,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终有一天,我们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会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
    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人吧。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地付出。
    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充一次话费,我以后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徐舜鸿将分手信写完,在邮箱前徘徊了很久,终于将信投了进去。那一秒钟的动作,似乎用尽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
    他缓缓地爬上二楼,打开门,走进自己的房间里。
    半个多月前,他和即将结婚的未婚妻吵架了,吵得很凶,凶到两个人都需要时间静静地考虑,他们是不是还适合在一起生活。
    于是,徐舜鸿搬了出来,在柳条镇边缘的偏僻地方租了一套房子。
    虽然这个楼很旧,没有什么人气。不过,对于心情低沉的自己,这样的环境,反而是最适合的。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半个月,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思考,他终于决定了分手。
    重重地躺到床上,徐舜鸿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
    明明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很痛?
    自己,真的割舍不下她吗?但是为什么,理智却偏偏告诉自己,分手才是最好的结局呢?
    他烦躁地坐起身来,呆呆地望向窗外。
    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却出奇地感觉不到一丝饥饿。随手打开电视,却找不到任何有兴趣的节目。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对了,书上说,失恋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不要一个人待着。如果找不到猪朋狗友,最好玩一些刺激性的游戏。
    徐舜鸿用手撑住头,苦苦地思索起来,什么东西比较刺激?召灵游戏?好像很不错的样子,可是有什么游戏,一个人能玩呢?
    猛地,一个游戏唐突地跳入了脑海。
    自己的故乡,似乎有一种很特别的召唤游戏,据说很有效!徐舜鸿缓缓走下床,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那个游戏很简单,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工具,只需要挑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最好那天晚上的月色是黑色的。
    他又往窗外望了望。
    浑圆的月亮被云层盖住了,厚厚累积的云周围,只有微微的一丝光芒,但奇怪的是,月晕却不是往常的昏黄色,而是黑色,如墨一般的黑色。
    那云层上,像是被吞噬了一块的颜色,微微散发着诡异的气氛,显得极为刺眼。
    徐舜鸿丝毫没有感觉奇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他拿起表姐送给他的一个造型怪异的人偶,缓缓走到了卧室的阳台上。
    他在阳台上走了三圈,速度很慢,步子也不大。很快,三圈就走完了。
    他飞快地跑到自己的床前跳了三下,接着,他又对着自己的人偶打了三下,然后,抱着人偶睡在了床上。
    徐舜鸿做完了这一连串可笑到令人感觉荒唐的事情,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真是服了,今天的自己,真的有够没理智的。
    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皱起了眉头。
    对了,虽然自己是听过这个请仙召灵的方法,可是却完全不知道,这个方法最后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更不知道,用这个方法请来的东西,究竟用什么方法才能送回去。
    “我真是傻呆了,有人说,恋爱中的情侣,智商是零。我看失恋的人,智商甚至会降到负数!”他苦笑地摇着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怎么会有仙鬼什么的,不过是个无聊的整人游戏……”
    自语声还没有落下,突然他感觉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有一股恶寒从脚底爬上了背脊。  冰冷的凉意,即使在秋夜盖着羽绒被的他,也丝毫没办法阻挡,只觉得冷,刺骨的冷。
    窗外,万物寂寥,浓烈的夜色覆盖着整个大地,似乎虫子也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吼叫,今夜显得特别安静。
    就在这时,门口,一阵若有若无的空荡敲门声,不断响了起来……
    有人说,睡觉睡到自然醒,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那今天的我,明显地应该快乐。
    礼拜六的早晨来得特别快,我醒来时,周超凡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了。
    他拘束地坐在沙发上,坐得端端正正的,身前的咖啡似乎动也没动过,也没有冒着热腾腾的蒸气,恐怕已经泡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吃着佣人端来的三明治,喝着咖啡,含糊不清地问。
    “七……七点半。”他小心翼翼地回答,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我看了一眼对面的大钟,十一点四十,也就是说,这家伙居然规规矩矩地等了我四个多小时。这世界上,竟然有低神经到这么恐怖的人,看来,他也不是个普通的怪胎。
    丝毫没有同情他的意思,我轻皱眉头,望向佣人,“怎么不叫我一声?”
    佣人立刻低下头,避开了我的视线。
    突然,我干笑起来。对了,我这个人在假期一向都很赖床,如果有人胆敢打扰我舒服的睡觉,不管是谁,都不会给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