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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上了停在路边的车,君喻把她的书包放在了后座,何姿坐在了前座,动了动脚,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觉得疑惑,低头一看,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弯腰捡起,上面写了大大的英文,更醒目的是,还画上了一个大大的爱心,还是红色的。
    傻子都知道这是什么。
    “给你。”她把信双手递给了他。
    君喻看了一眼她手上的信封,“情书吗?”神色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不知道,给你的。”她摇了摇头。
    “你帮我看看。”他示意道。
    何姿摇了摇头,“多不好。”
    “看看。”
    何姿还是看了,字写得工整秀丽,语言优美,还不错。
    “你好像从没写过情书给我,学一学,给我写一封,你文章写得很好,我还是挺喜欢的。”他转过头,对她说道。
    何姿无语,没话说了。
    只是觉得这商人的身份当得很值。
    第八十九章 雨伞下 心里开出并蒂莲
    让何姿给君喻写情书吗?她的文笔是很好,在上学时也写过不少的文章,但惟独没有想过要用文笔去写情书,要让她也在粉色的信纸上写下一些动听美妙的情话,装在画着爱心的信封里递给他,这类场景还真没想过。
    怕会写不出来,或者递给他时脸会很红,很不好意思。
    试想:若是让她拿笔去写情书,她会在情书上写什么呢?恐怕会难下笔也不说定,因为心里对他想说的话有很多,不知从何说起。
    这可比写毛笔字,作画,做题,要难得多。
    “知道要怎么写了吗?”君喻开着车,转头望着她,眼底浸满了笑意,开口问道。
    把这孩子吓到了吗?
    她又反复看了看手中的这封情书,落款处的名字倒是在脑子里记住得很,“你好像也没有写过情书给我。”她至今还未收到他写的一封情书,好像他从没写过。
    别的男孩追女孩,不都是送情书,鲜花和巧克力的吗?
    “我每天都在写。”他嘴角上扬,意味不明。
    何姿觉得奇怪,哪有,她什么时候收到过?
    “每天和你在一起,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分享着的每个表情神色,都是写下的最美好的情书。”
    君喻的情书刻在了心上,点点滴滴,无比动听美妙,记得清楚得很,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泛黄褶皱。
    何姿听着这话,承认好听极了,是个女孩都会喜欢听这样的话的。
    不得不说,君喻的文笔和口才多出她太多。
    “真会说话。”她嘀咕了一声,眼底显然是露着笑的。
    很会哄女孩子,轻易地就把收到情书的事情淡化了。
    “只对你擅长,小孩爱吃醋,没办法。”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后脑,嘴角的笑如三月暖阳,眸底是泛着柔和的亮光的。
    也似是无奈,轻叹道。
    “哪有。”她把手中的情书重新装回信封,塞到了角落里。
    她总是不承认。
    “估计是车停在t大时,有女生偷偷塞进去的,下次会把车窗关紧。”下车时,他似无意提到,还是对她解释了。
    何姿此刻觉得,被他说的,自己好像是个爱嫉妒的人,把他管得很紧似的。
    晚饭是在外面吃的,听说最近这附近开了一家新的餐馆,韩逸宁单都来吃过,觉得菜色很好,纷纷向君喻推荐,说何姿一定会喜欢。
    所以君喻就带着何姿来品尝了。
    走进餐馆,里面的布置大方简洁,菜式家常平民化,三三两两桌上都坐着人,生意还可以。
    君喻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抽出纸巾帮她擦了擦桌椅。
    服务员呈上菜单,君喻点了几道菜,又询问何姿的意见。
    何姿没有什么意见,摇了摇头,“就这样吧。”四下打量环顾着餐馆内的装潢。
    不一会儿,几盘菜上了之后,君喻才发现其中好几盘菜里都有葱蒜,蹙了蹙眉头,何姿许久没有动筷子。
    但凡加了一点葱蒜的菜,何姿都不喜欢吃,准确的说,她不喜欢吃葱蒜,不喜欢闻那个味道。
    何姿不怎么挑食,唯一挑的就是这类佐料了。
    君喻曾问过她,为什么不喜欢吃呢?
    她说,怕熏出泪水来。
    以前在案板上切过葱蒜,没切几下,她眼眶里的泪就止不住了,酸疼得很,不喜欢流泪,所以就不喜欢葱蒜了。
    君喻笑着,由着她,帮她把菜里的葱蒜一点不剩都挑了出来,挑得干净。
    一旁桌上的客人见着窗边这一对亲密的情侣,许久不舍地移开视线,男的很贴心,甘愿为女友做到如此,人都是喜欢温情的动物,无需太昂贵的举动,只是平凡的小小动作,就能让人羡慕上半天,高兴上半天。
    t市的节奏很快,夜晚很是繁华,灯光四射,街边的路人脚步匆匆,马路上车流拥挤,他们在一片小天地里,做到了宁静满足,这只是属于他们的。
    相望,相知,相亲,窗边的那对人煞是好看。
    在一个星期里,有几天的晚上,君喻会端来热水帮她泡脚。
    高三课业忙碌,体育也不能落下,往往会练得很久,脚底长水泡也是常有的事。
    她不说,君喻还是能知道,端着热水给她泡脚,在给她涂上药膏。
    “痒。”她低声吟道,往后缩了缩脚。
    他帮她涂着药膏,动作尽量放轻,她觉得脚底很痒,蜷缩着脚趾,她怕痒。
    “忍一下。”轻了怕她痒,重了怕她疼。
    她的脚放在他的掌心,被他细心地上着药,忽生感慨,“君喻,有你真好。”
    君喻浅浅地笑了,“现在才知道?”
    “或许吧。”她随口说道,抬眸无意间看见了君喻的眸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连忙改口,“早些就知道了。”
    “你知道就好,不晚。”给她上药的手不停顿,药膏的味道很重,不太好闻。
    看着他帮她上药,不禁想到了今天白天。
    体育课上。
    女生练习长跑,男生打篮球,她和乐宝儿跑完后坐在了台阶上,远远地看着男生在打篮球,兴致高昂。
    篮球场上,乐宝儿瞳孔里注视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那一个人而已,篮球被他投入之际总少不了她的欢呼喝彩声。
    高一入学之时的第一眼,就注定了之后的纠缠,总也忘不掉,所以才有了之后的这些,转眼已是高三,那块石头她好像还未滴穿。
    水滴石穿,太久了些。
    人生苦短,青春更是短暂。
    在乐宝儿的一生中,方子城终究是她青春年少时期躲避不了的劫。
    “最近早上的花没有再送了吗?”她望着篮球场上男生的投篮,随口问道。
    乐宝儿顿了顿,“没有。”
    “花挺好的,怎么就不送了呢?”她表示着惋惜,或许其中还夹杂着疑惑。
    她笑了笑,“谁知道。”
    “花了不少心思吧,才买了那些花,收到花后也挺累的。”她喝了一口水,把水杯放在了一旁。
    乐宝儿转头看着她,“应该吧。”
    末了,她淡笑着,“你为方子城花了不少心思。”
    听了这话,乐宝儿嘴角的笑僵硬了许多,低头静默了几秒,“你都知道了。”
    那些花是她自己买的,巧克力也是自己买的,自己买来送给自己,只是想看看方子城的反应,结果让她失望了,大费周折。
    何姿这样聪明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
    “我想,这样哪怕能让他有一丁点的不安也好,不是说人不到关键时刻能看出自己真实的心吗?我只是想知道我在他心里的哪个位置,一点影子的记忆也好,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
    可是,她从方子城的反应里,看不出其他来。
    乐宝儿为了方子城心甘情愿地傻了。
    但这是她选择的。
    “你说如果我要是离开,他会不会才想起我,觉得舍不得我,当他看见我离开的背影,会不会唤起一丝对我的回忆,如果哪天我拿着一个用手挽着的皮箱,肩膀微微倾斜到一边,差一点就负荷不来,空出的手拿着一件长外套,在他眼前越走越远,那时他会不会来追我,念起我的丁点好来,只是一丁点,我就很满足了。”
    说出这番话时,乐宝儿已经想到了这种地步。
    用离开去唤他,对他的情不浅。
    青春这幕电影没多久就要谢幕了。
    “方子城的心也是肉长的,你做了这么多,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心里总归是会有你的位置的,只是时间会久一些。”她安慰着她,要不然,还能说些什么。
    经年的心哪会那么容易腾出新的位置?
    乐宝儿轻轻靠在她的肩上,望着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阳光健康的大男孩,笑得明亮,篮球在他的手上得心应手,一个转身跳跃扣篮,篮球刷网而入,投得漂亮。
    “可我为什么觉得,他的那颗心会那么硬呢?没有留出一点缝隙给我。”她呢喃道,瞳孔里的那个男孩是无比耀眼的,跟存在她记忆里的人一样。
    见到他的第一眼,也是他在笑着,看了一眼那抹笑,就魂牵梦萦地陷了进去,努足了力气在他身后追随,希望能追得上他,那抹笑实在是明亮,好像在她十几年的光阴里猛然就打开了一扇天窗,眼前豁然就开阔了起来。
    陷入爱情的人,都义无反顾,他们都是实实在在的傻子。
    傅齐华晚上回到家,脸色不太好看,略显凝重,钻进了书房,到了吃饭的点才出来,没吃几口饭。
    饭后,他把傅念晴叫进了书房。
    “回来的路上,你猜我在路边看见了谁?”他站在桌前,没有坐下。
    傅念晴不解,“谁?”
    “君喻,他和一个女孩在餐馆里吃饭,动作亲密。”他将在路上看到的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