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934节

      丘陵上的风轻轻地从远处刮来,从他的耳边吹过,弄乱了他的头发,蒋天心低声说道:“前段日子我在孤儿院遇到一个孩子,还很小,只有几岁的样子。但是天生有很强的灵觉,而且我在他的身上感觉到了黑渊的气息。”
    身边的人微微一怔,沉声问道:“你确定没有感受错了?”
    蒋天心低声说道:“嗯,而且已经开始影响这个孩子的行为,招来了不少厉鬼阴魂之类的玩意儿,我将他身体内的厉鬼给灭了,黑渊还没那么快觉醒,只是留给这孩子的时间也不多了,我在想,也许他就是当年师傅留下的希望吧。白骨,你说呢?”
    白骨转头看着蒋天心,随后又看向了远处大片大片的山林与田地,沉声说道:“事情也许并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糟糕,但是十常侍那边的动静已经很大了,救亡者也开始行动,再过几年这天就要变了,那个孩子还不能那么快面对这个世界,留在孤儿院里还是好的,比起面对那个灵异世界来说,孤儿院至少是安全的。等再大一点,再带出来吧。”
    蒙恬听不清两人所说的话,也看不清白骨的脸,只是心里疑惑为什么在罗马尼亚蒋天心还能碰见熟人。
    “这一次的事情有什么眉目吗?”
    白骨开口问道。
    “还没有,不过应该是一头中国的僵尸所为,但是杀人的是吸血鬼,你那边有什么线索吗?”
    蒋天心将嘴上的香烟摘了下来,插回了烟盒里。
    “前段日子我在英国,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从时间上看相隔只有三到五天,而且都是猎杀西方的吸血鬼,却没有伤害普通人,照我看,如果它不对付普通人的话,就让它去吧,多少几个西方的妖魔还不好吗?”
    白骨脸上露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它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准备先去拜访一下这里的血族伯爵,你有空吗?要么一起?我俩也好久没有见面了,要不一起行动?”
    蒋天心拉着白骨,后者倒是没有反对,只是远远扫了一眼站在下方的蒙恬后说道:“这样,我先行一步,你晚上再来,这事情还是别让国字号第五组的那群小家伙插手了,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今晚十点,布朗古堡门前,我们再见。”
    蒋天心点了点头,白骨身子往后退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树林中,蒙恬见到蒋天心缓步从丘陵上走下来,立刻迎了上去,关切地问道:“怎么了?那是你的朋友?”
    蒋天心没说话,背着手径直回了下榻的酒店。
    入了夜,小镇上一到晚上就没了人,加上白天在小酒馆又发生了命案,让这个小镇更加安静,没人出来走动。
    有夜莺在树林间鸣叫,蒋天心缓步往外走,一个人的人影在街道上拉的很长,他向四周看了看,什么都没有看见,没有人影,更没有鬼影,脚步加快,向着后面山区里的布朗古堡走去。
    只是,却没瞧见一个纤弱的身影在距离他几十米的地方悄悄跟着。
    布朗古堡,整个欧洲最著名的古堡之一,它的著名来自于它有着诸多的传说,而其中最著名的还是关于德古拉伯爵,这头名震世界的吸血鬼的传说。当然,到了现代社会,吸血鬼已经被人们看做是好玩的电影故事,古堡也被当成是旅游景点而已。
    蒋天心步伐很快,上了山后,远远地能够看见远处斜倚着山坡建造的布朗古堡内有火光亮了起来,此刻已经不是参观时间,为什么还有亮光呢?等了一会儿,没见到白骨的身影,正奇怪呢,布朗古堡的大门忽然自己裂开了一道缝隙,缝隙越来越大,渐渐地能够看见有两个纤细的人影从里面飞了出来,掠过门缝落在了布朗古堡的大门前,对着蒋天心所躲藏的方向低声说道:“尊贵的客人,我们伟大的伯爵已经等候您多时了,还请您进来一叙。”
    说的居然是中文,这明显就是发现了蒋天心的踪迹。
    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远远望了过去,蒋天心微微一笑说道:“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也不是什么大事情,我只是来拜会拜会你们伯爵的。”
    他前脚刚走,这俩吸血鬼却又对着他身后的树林喊道:“那位小姐,也不要躲着了,还是出来吧。”
    蒋天心一愣,自己从刚才开始就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自己,奈何如今这修为和过去是大不能比,所以硬是没有发现是谁在躲着,这时候回头一望,却见蒙恬缓步从树林里走了出来,低着头也不吭声。
    “咋回事?你怎么会在这里?”
    蒋天心一皱眉头,自己是没料到这小丫头片子居然还有这个胆子,敢跟着自己晚上出来探布朗古堡。
    “两位,里面请吧。”
    没等蒙恬说话,两个吸血鬼已经一抬手,整个古堡的大门缓缓打开,火光透过大门的门缝照了出来,落在了两个人的脸上。
    那是一个巨大的露天篝火堆,一群穿着红色斗篷的男女围着篝火堆站着,而距离他最远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儿,挺威严的样子,手上戴着三枚戒指。
    只是没见着白骨的影子,蒋天心微微皱了皱眉头,把蒙恬拉到了自己身后,低声说道:“走吧,记住一定要跟在我身边,那道门后面可不是我们人类的世界了。”
    书香门第整理
    本作者来自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