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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我们今天去找个人少的地方抓螃蟹,或者去挖牡蛎,来海边怎么能不去找最新鲜的海洋来吃呢!”
    正好总统套房里有厨房,林小海完全可以自己来。
    “好,但是现在要做什么?”
    朱晓华袖子一挽,准备大干一场。
    “来了。”
    林小微微一笑没有回答,直接看向另一旁。只见两位保镖手中拿着几个小桶和几把小铲子。
    “一人一桶一铲。”
    林小海分配好,就让保镖带他们去找好的沙滩。
    车子行了十几分钟,绕过一片树林,终于来到了保镖们找好的人烟稀少的沙滩。不过这片沙滩不是特别的大,但是这里的风景绝对好。因为没有人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林小海直接脱掉鞋子走在沙子上面,白秋雨也跟他一样光着脚。
    朱晓华夫夫对看一眼,有样学校。
    四人就提着桶,一边踩着沙子一边找螃蟹等海鲜,螃蟹有大有小,大的抓了,小的放过。
    林小海小时候跟堂兄他们一起抓过鱼和螃蟹,手法相当的老练,看到一只螃蟹,直接从后面把它抓住,然后扔进桶里,桶的身体很光滑,螃蟹根本爬不起来,就算它们用叠罗汉的方式,林小海一铲子下去它们的功夫就白费了,所以扔进去基本上不用管。
    不止抓了螃蟹,还捡到了不少可食用的海螺。还有淡菜,淡菜是依附在峭壁上,得用刀子去挖,所以这活就交给了两个保镖。还有被浪潮冲上来的海菜,只要是能吃的就绝不放过。林小海的桶子很快就满了,其他人的桶还只是浅浅的一层。
    白秋雨也就算了,他早就知道只要是林小海出来捡东西,绝对是没人能超过他,往往他都能捡到别人捡不到的东西,所以这一次也不例外。他们的桶里只有几里螃蟹和几个可食物海螺,除了这两样,别的什么也没有。
    “哈哈,你们真没用,算了你们再去捡螃蟹和海螺吧!我这一次去捡海瓜子,听说味道很不错。”
    林小海接过保镖送来的空桶,走到旁边的一个泥摊中,林小海果真去找起了海瓜子。
    海瓜子是一种白色的小蛤蜊,大小形状如南瓜子,是一种在滨海滩涂生长的小水产品,因状如南瓜子而得名。肉细嫩,味极鲜,是佐酒佳肴。
    林小海随便在泥摊中一铲,扒开泥一看就有一小把海瓜子露出来,他欢乐的把它们全扔进自己的小桶中。继续铲,继续捡,很快小桶中的海瓜子就多了起来。
    朱晓华见他捡的那么轻松,也跑过去捡,结果他铲了十几铲,一个海瓜子也没发现。明明就在林小海的周围铲的,为什么他一铲子下去就有,他铲了十几铲一个也没发现?更坑爹的时,林小海还在朱晓华铲过的地方铲了一下,扒开泥一看,又里一堆海瓜子在里面。
    “……”
    朱晓华哭着回到伴侣身边,居然被一群海瓜子给鄙视了。
    “人啊,得认命。”
    别看林小海找的容易,换其他人上去,基本上不可能找到几个,白秋雨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才不上去找虐。反正他只要看着林小海就好,至于能不捡到什么好东西,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对他这种家世的人来说,有什么好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呢?
    中午林小海带着一大堆他们捡的海鲜回到酒店,利用总统套房里的厨房做了一堆的海味,四个人吃的停不了嘴。不过白秋雨在这方面对林小海看的很严,这些东西每样都只能让林小海吃一点,不允许他吃多。
    林小海自己也知道,于是就捡了自己能吃的吃一点,最后端了海鲜粥出来慢慢喝,算是陪着他们一起吃吧!
    这些海鲜已经很新鲜了,林小海处理的时候并没有用什么大料去调味,只是除了简单的葱姜蒜降腥味,然后大家就这样吃,林小海一直认为用最简单的方式烹饪出来的食物才是最原始最新鲜的,所以别看他没怎么调味,但是众人吃的却十分高兴,那种鲜嫩的口感就算他们在那些大酒店里吃的都比不上。
    不仅如此,林小海还煲了海鲜粥,味道一点也不比他做的海鲜菜差,结果一锅粥也被他们搞定了,最后洗碗的工作当然是由盛天齐跟朱晓华来做,毕竟动手做菜的人是林小海,清洗这些的是白秋雨。
    ☆、第124章
    “晚上我们再吃海瓜子,到时它们应该把身体里的泥沙都吐出来了。”
    林小海把这些海瓜子放在淡盐水中养着,让它们吐半日泥沙,不然到时吃进嘴里的除了鲜嫩美味的海瓜外,还有满嘴的泥沙。
    “好。”
    揉了揉林小海的头,自从有了孩子之后,这个东西他就很少做了,但是今天不知为什么他很自然的就做了出来。看着兴致勃勃说着晚上吃什么的林小海,仿佛又看到了才十几岁的他,那时他也是这样,对什么都精神十足,又呆又可爱的,让他渐渐的被吸引住了。
    虽然现在的林小海脸上多了稳重,精神也不如以前,可那种岁月的沉淀又是十几岁的他身上所没有的,比起少年时代更加的迷人了。爱不释手说的就是白秋雨现在对林小海的感情,他发现自己在经历过了十几年的夫夫生活后,不仅没有什么七年之痒,或是感情渐退的迷惑,反而随着一天天的时间感情加深了不少,今天比昨天还要喜欢一眯,明天比今天还要喜欢一点,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增加,也许这种增长的情况只有到他呼吸停止的那一天才会断裂吧!
    后面几天,林小海还跟白秋雨下海潜水出海捕鱼,甚至他还在海底碰到了一个特别大的深海珍珠贝,这种只在深海里出现的珍珠贝怎么会出现在浅水区呢?不是林小海夸大,这珍珠贝真的很大,一点也不像是浅水区会出现的种类,要是有早被人发现了,要知道这玩意大的一个成人人躺进去都还有余,这么大的珍珠贝直接看傻了林小海和白秋雨,两人录了下来打算回去让孩子们和长辈们也看看。
    然后就是那颗在珍珠贝中有小孩拳头大小的珍珠了,居然还是一颗红色的珍珠,白秋雨想过去采下,结果不知怎么回事,白秋雨总是不能碰到它,这珍珠贝离他始终有两米远。
    最后没办法,只好让林小海去。奇怪的一幕出现了,白秋雨怎么也不能靠近的珍珠贝林小海游过去很顺利的降落在了它的旁边。林小海伸手,它也没有半点反应,任由自己拿走了里面那颗硕大的红色珍珠。
    等林小海拿到珍珠后,那个宠大的珍珠突然合上了,然后林小海就见它一点一点的移动,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深海之中。
    “收好。”
    发了个消息给林小海,在水下他们没办法说话,只能发消息。
    林小海完点了下头表示知道,然后把珍珠藏了起来。他有听说过白珍珠、黑珍珠、金珍珠和粉珍珠,但是他绝对没有听说过这种大红色的珍珠,而且还是天然珍珠。
    上了船后,林小海被白秋雨扶着进了舱里,朱晓华以为林小海不舒服,难得没有上前去表现自己,只是跟伴侣坐在船上钓鱼,回头煮成美味的食物。
    林小海和白秋雨回到船里的房间,这船是白氏名下的,林小海跟白秋雨都很放心。
    把藏起来的珍珠拿出来,两人进屋都没有开灯,现在又是下午,房间里的光线还是偏暗的。结果珍珠一拿出来,整个房间立即被红色的光芒笼罩。
    “夜明珠?”
    两人惊异的看着手中的红珍珠,不不不,应该说用血珍珠来形容会更恰当一些,因为这珠子红的跟鲜血一样,让人不由的被它吸引移不开眼来。
    “小海,来让为夫看看,你究竟是不是天道的私生子,怎么潜个水都能发现这样的宝贝。”
    白秋雨把珠子放下,把人抱在自己的腿上坐好,从里到外的检查了一遍,直让林小海叫停,最后被累瘫在他身上。让人无语的是,他们身上的衣服穿的还很完整,只除了某个地方和某个地方被脱下了部分。
    “这么大的珠子,还是大红色的,不说在古代价值连城了,就算是现在也都是没有十几亿信用点休想买到。”
    白秋雨就着这个姿势,跟伴侣聊了起来。
    “但是这玩意不能见光啊!”财帛动人心,就算白家在华国地位超然,也架不住人的贪婪。有些东西在只有唯一的条件事,铤而走险是人类的本能。搞不好在他们知道后还会千方百计的绑架白家人或是冯家人,让林小海他们拿珠子去换。
    像这颗珍珠,它的价值顶多就是十几亿,这还要在有人买的情况下才能卖出这样的价格。但是它的存在最大的并不是值钱,而是其隐藏的价值和意义,再加上它居然还有夜明珠的功能,这样的价值就更大了。
    “当然,这是我们家族的宝藏,既然是宝藏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后这玩意给谁到是再看,反正我们还年轻,等我们要死了再来分配也来秒及。”
    白秋雨把把玩了一会儿,觉得比起珠子林小海某处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于是某人又开始了他的美食享受之旅,只要怜了林小海,潜水已经很累人了,居然还要被白秋雨当饼子烙,下船的时候直接被某个厚脸皮的男人背下去的。
    林小海趴在白秋雨宽厚的背上,闻着熟悉的气息慢慢的坠入了甜梦之中。再醒过来,已经是晚上了,三人等不及让他起来做饭,白秋雨也不舍得再让累到极致的伴侣干活,于是叫了酒店的饭菜,摆了一大桌。
    林小海也饿坏了,吃了不少,但是在白秋雨时不果的盯梢下,他也只吃了八、九分饱就停了筷子,不是他不想再吃,而是白秋雨的眼睛一直盯着他呢!
    见林小海乖乖的停下碗筷,白秋雨这才专心的吃了起来,当然比起在白家的饭量还是要少一点,主要不是林小海做的他吃在嘴里就一个味道,顶多算是填饱肚子,而非品尝美食。
    林小海见状,但知道自己伴侣又挑食了。于是走进厨房,为他都了一碗阳春面。别看里面只有一颗煎蛋和几片青菜叶子,味道却让人口水不止。
    朱晓华和盛天齐突然觉得他们好像吃不下别的东西了,摆在眼前的众多美食都不如一碗阳春面来得香味四溢。
    有了伴侣的爱心面,白秋雨晚餐这一顿才吃得舒心。打发走了朱晓华夫夫,白秋雨又让人以最快的速度把装在保险盒子里的珍珠送回京城,这个盒子只有他和林小海能打开,其他人包括白老爷子和两个儿子都不能,这也是怕消息泄漏,引起某些贪婪之人的注意。
    保险盒子被紧急送到了京城白宅的地下保险室中存放起来。白冯两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纷纷打电话询问,白秋雨告诉他们等两人回京后再说,哪怕大家非常非常的好奇也暂时忍耐了下来。白秋雨既然不在电话里明讲,显然这里面的东西十分重要,不是电话里能讲得清的,所以要等他们回来后再说。
    于是白冯两家人等的好焦急,直到东西送回来的第四天,两人才慢悠悠的回来。在回京城之前,他们还去了天涯海角玩,两人在那里度过了非常甜蜜的两天,跟在两人身分打酱油的朱晓华和盛天齐的感情在两人的带领下都甜的可以调出蜜来了。
    “爹爹~~”
    林小海一回来,大宝二宝朝着他冲过去,眼看要撞上了,两个孩子来了个急煞车,硬生生的停在了林小海的身前。
    “小之、阿渊,这几天你们在家有乖乖听爷爷他们的话吗?”
    林小海顺势蹲下抱住两个儿子,在他们的小脸上各亲了一下。
    “有。”这是大宝。
    “很乖。”这是二宝。
    “真乖。”
    林小海在狠狠的亲了他们两下,然后放他们去找白秋雨。那边父子三人亲密半天,这边林小海拥抱了家中的长辈。最近离开有点久,好多天没见他们,不止大家想这对夫夫,林小海也想他们了。
    他是个很不喜欢离家的人,也特别的恋爱,短暂的离开还好,要是长期林小海可受不了。
    “爷爷、奶奶、爸、爸爸、爹爹。”
    虽然有三个爷爷,但因为都是爷爷,所以每次打招呼林小海只需要叫一次爷爷就行了,因为三位爷爷都知道林小海这是在叫他们,不然连续叫三声爷爷哪怕林小海不嫌麻烦,他们也觉得怪异。
    “回来了?过来让爷爷看看。”
    曲谨招林小海招了招手,要说这么多爷爷里面最疼林小海的是谁?绝对是这个从沉睡里醒来的爷爷,就连大宝、二宝在他的心里都比不过林小海的地位。
    因林小海的地位有点特殊,反而让他成为了白冯华三家中最有说话权的人,可惜他本人到没有这份自觉,从不认为自己的地位有多么的特殊,对他们还是一如既往。而从不知道自己地位有多么特殊的林小海也不知道,他其实才是连续三个家族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他三个家族根本不可能和平相处。
    就连冯家明面上的生量和白家在各退一步后,因为冯家大少爷林小海相安无事起来。这让冯家和白家一直不好的关系得到了缓和,甚至进入了蜜月期。
    “爷爷。”
    从坐在曲谨身边,林小海任由老爷子打量自己,顺便再给他做了一个全身检查。
    “嗯~这次出去身体反而好了许多,看来玩的很开心啊!”
    “是啊,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大海,都是那么的迷人,差点都不想回来了,要不是我太想大家了,真的就想在那里安家算了。”
    林小海说着还扫扮了个鬼脸,逗笑了长辈们。
    “你这孩子出去一趟人也变活泼了不少,看来以前还是在家宅太久了,以后得多出去走走。”
    冯老永远跟自己的伴侣共同进退,他也觉得林小海出去一趟身体变好了,就怂恿他多出去走走,老是待在家里对身体确实不怎么好,何况林小海也不怎么喜欢运动。
    “你要实在不喜欢出门也行,以后每天早点起床跟我一起练太极吧!”
    白老摸了摸拐杖,他知道宅男这种生物是不喜欢出门的,偶尔一次还好,要是经常估计不行。既然出门不行,那就让他在家里运动运动,反正白家的院子够大,他每天在院子里玩耍一阵也行。
    “哦~~”
    老人家们的心意要领情,林小海从此就开始了每天练太极的习惯,即使是到他死都没有改变这个习惯,后来白秋雨把白家扔给儿子后,也开始跟他一起,夫夫俩从每天一睁眼就开始秀恩爱,不知道谋杀了多少佣人们的眼睛。
    短暂相聚之后,对于那个被紧急送回来的保险盒,林小海只跟他们提了一下是他在海底捡到的珍珠,品相很不错,觉得可以当成是传家宝,再加上他们出门在外不方便带在身上,于是就让人送了回来,反正他们有专门的私人飞机,于是就让人送回来了。
    他这么一说,白家冯家反而失去了观看的兴趣,主要是珍珠他们看的多了,品相再好的他们家也不是没有,顶多林小海他们送回来的这个比他们的好上一点点。
    当然这些话只是明白上的,后来白冯两家人另外找了一个借口下到地下保险室,一观欣赏了这来自深海难得的血珍珠。
    “怪不得你们只敢说暗语,原来是这样的宝贝。”
    白奶奶捧着珍珠眼睛都不转一下,对女性来说这样的宝贝最有诱惑力了。
    “不告诉大宝二宝他们可以吗?”
    云默有些不安,一家人都来了,就只有大宝二宝因为上学没有欣赏成。
    “暂时不要,他们年纪还太小,就算天生智商奇高,碰到那些老谋深算的人也会中招,这不是说他们笨,而是经验阅历不足的表现。等他们再大些,几个孩子都出生后,我们会告诉他的。”
    白秋雨摇了摇头,反正这东西最后还是要传到他们的手中,想要欣赏也不差这一时。血珍珠用特殊的盒子装好,这样就不怕因为年代长久而失去光泽了,虽然他们也不知道这么大的珍珠究竟会不会像普通的珍珠那样会因为年纪长久而失去光泽,但是预防一下总是没错的。
    “还有这对万宝螺,你们又是从哪里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