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徐宜舟将手机拿离了耳边,瞪大了眼睛点开艾特她的信息,一眼就看到了其中某张照片。
一股火气从脚窜到头上来,寒气骤然侵袭了她的双眸。
周灵夕,居然利用那一天的事,利用原北的名气来炒作她自己!
“比酒后*还惨!”苏黎歌沉默了三秒后再度开口。
“多惨?”徐宜舟心不在焉地问她,声音里带着连她自己都没查觉的冰冷。
“我结婚了。”苏黎歌声音传来。
徐宜舟没反应过来,道:“什么?”
“和秦扬风!”
回神过来的徐宜舟整个人握着手机就石化了。
她无法判断,苏黎歌突然结婚和原北被人利用这两件事,哪件事更让她震惊一些!
☆、第16章 开撕
即使夜晚已经来临,但盛夏的s城仍旧闷热难当。
苏黎歌在电话里并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出来,只是告诉了徐宜舟那一纸结果,她看起来虽然大大咧咧的乐观模样,却是个极少会拿自己的事情烦朋友的人。徐宜舟拿她没办法,也不愿强迫她开口,只好叮嘱了她一番,预备隔天去找她。
挂了电话,她将注意力转到了微博之上。熬夜码字和一天上班的疲惫,被心头的怒火冲刷得干干净净,徐宜舟坐在公交车的最尾巴上,把手机握得死紧。
那天在原北签售会结束后发生的事,被周灵夕的读者给拍了下来,组了一辑图片扔到了网络上。照片之上,是周灵夕可怜巴巴蹲在地上,托着流血的手掌抬头看着居高临下的原北和徐宜舟,孙瀚清站在周灵夕身边,“深情”望着徐宜舟。发博的人语焉不详地写了几句话,虽然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都隐含着一种大作家打压小作者的味道。
群众的脑补能力是极其强大的,再加上大众对弱者天生的怜悯心态,就是这不清不楚的几行字加几张照片,导致了一轮口水大战,连带着把原北给拉下了水。原北是当红作家,又马上有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准备上映,能够借她一阵东风,都够周灵夕受用好长一段时间了。
周灵夕脑袋倒是不傻,她可不敢得罪原北,因为原北的名声受影响,会带累到出版公司,目前她和原北签的是同一个公司,得罪原北就是得罪出版公司,所以她将这把火烧到了徐宜舟身上。周灵夕也转了那条博文,她倒没敢抹黑原北,只是说和徐宜舟及周瀚清是死党,那天有点小争执罢了。
“从小到大二十几年的情份,大学里四年同甘苦,我见证了你们的爱情,从来没想到有一天我们会走到这样的地步。我仍珍你为闺蜜,但你已渐远,不论对错,若你不喜,我便消失,只愿你善待爱你之人。”
徐宜舟看得几乎要把手机从公交车窗之上扔下去。
上面那段话是周灵夕在转发了那条微博之后,跟着发出来的。结合上下文的关系,极大的发挥着围观群众的脑补能力,而因为有原北名气的加持,再加上周灵夕这两年自己累积的粉丝,这两条博文得到了很大的关注,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好事的人人肉来人肉去,人肉出了孙瀚清的身份,他当年是s大出名的校草,毕业也就两年多,转眼就有人把孙瀚清和徐宜舟的大学故事给八了出来。孙瀚清是出了名的情圣,就连徐宜舟身边的朋友大多数都觉得他是难得的好男人,更别提其他人了,大部分都觉得能站到孙瀚清身边,徐宜舟简直就是言情小说里描写的女主角,上辈子大概拯救过整个s大的学生。
一个又一个并不完整的片段,被拼凑成了与事实完全背离的故事。
这就是……网络的力量。
徐宜舟也被挖了出来,她的大学生活,她的笔名,她在网站上写过的文……
于是,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徐宜舟成了“因为嫉妒闺蜜而抱名作家大腿踩闺蜜的恶劣小写手”,再加上“践踏韩星般英俊的男朋友心意的骄纵女人”;孙瀚清成了“最深情校草”;周灵夕成了“灵气十足的新兴美女作家、最佳闺蜜”;原北成了“被利用的大作家、极可能打压小作者的名作家”。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徐宜舟却非常清楚,最初发博的那个号,根本就不是什么义愤填膺的粉丝,而是周灵夕自己的小号。这是一场由她自导自演的闹剧,不管这事件最终出来的版本会是什么,周灵夕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她借原北的名气,炒热了自己,顺便狠狠踩了徐宜舟一脚。
作家炒作自己并没什么大不了。从某些情况上来说,作家也和明星相似,虽然她自己并不擅于此道,但徐宜舟仍然明白炒作和宣传对一个作家成名的必要性。在这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网文如百花齐放的时代,适当的宣传,的确是提升一个作家名气最有效的办法。
但徐宜舟无法接受和原谅,周灵夕借她的手,利用了原北。
她正怒刷着微博,但手机屏幕忽然一下暗去,她的手机电量终于宣告彻底完结,包里充电宝的电量也早已用光,徐宜舟从网络的世界跌出来,回归现实。
公车仍在缓慢前行,红绿灯交替闪动,车窗外是排成长龙的大车小车,路边骑自行车的人很洒脱地超越着马路上堵成狗的车子,她满眼都是这个城市繁忙的模样,心里的怒火被渐渐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让她陌生的冷静。
她习惯于每天上下班这一小段时间里,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构思情节。四周的一切很喧闹烦闷,但闭上眼人就像被隔离一样,外界所有都无法影响到她。今天也一样,只不过她心里想的,却不是文章的情节。
公交到站,徐宜舟下了车便匆匆往家里赶去,在家外面等了一小会,锁匠来了,把门锁撬开换好新锁,徐宜舟总算进了自己家。进家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这么热的天,徐宜舟觉得自己快馊了。
清爽爽地洗好澡出来,徐宜舟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一些。她拿着毛巾拧着头发上的水,一面走向自己的电脑。
她没有立刻登上微博,而是打开了秋河网,进了自己的作者后台。
新更只更了三章,但出人意料的是,文章的数据还算不错,当然跟大神没办法比,但是比起她之前的坑,这个开头要好上许多。文下的留言很多,其中有一大堆是没登陆的读者留言,留言内容不怎么友善,很多都是跟文章内容无关的恶意评论,但也有不少是抱着来看她文写得如何的人。
她猜,应该是从微博上面找过来的,周灵夕的粉丝。
看来周灵夕玩的这场炒作,连带让她文章的关注度变高了些,虽然不是什么好的关注,但所有的坏事,都是可逆的。
徐宜舟不在乎,看了一圈数据,她便打开文档。她今天晚上的目标是——《成神》2000字,新坑4000字,一共三章。
新坑的名字叫作——《为王》,这本来应该是个末世文,由于被周灵夕盗哏,所以徐宜舟把文章换成了奇幻背景,从原来构思的大纲中间切进去写,拦截被周灵夕盗走的故事。
愤怒是码字的最好动力,徐宜舟的码字时速像坐了火箭炮一样,朝上飙升着。下午的午休时间里,她已经码出了大半章内容,所以很快地,一章补完,她校了校文里别字,就扔到网上。
还没等她缓口气,楼下传达室的刘姐声音在她家门口响起。徐宜舟这小区是旧房子,没有物业,只在几幢大楼围起的小入口处设的个传达室。她租进来的时候,为了方便以后进进出出,给刘姐送过点小礼物,平时偶尔也会聊聊天,因此刘大姐认得她。
“徐姑娘,在家吗?有人找你!”
天色已经暗去,徐宜舟很奇怪这时间怎么会有人来找她。从猫眼看去,门口只站了刘姐一个人,徐宜舟才开了门。
“徐姑娘,楼下有个男人带了个孩子来找你,说是急事。你手机关机了,他找不到你,又不知道你在哪户,所以求我帮忙带他过来。我想你一个女孩子住着,就让他在楼底下等着,我自己上来一趟。他说他姓萧。”刘姐说着,瞅了徐宜舟一眼。
“我手机没电,正插了充电,忘记开机了,真不好意思,麻烦到你了。”徐宜舟有些纳闷地解释道。
萧嘉树?!
什么事能让他直接跑上门来找她?!
徐宜舟忽然一拍脑门。
钥匙!他家的钥匙还在她包里。
“刘姐,那是我朋友,让他上来吧。”徐宜舟想了想,开口道。
萧嘉树把屋子借了她一晚上,她要把人撂在楼底下,也太说不过去。
“成。”刘姐说着,便转身下了楼。
徐宜舟回屋去包里找那串钥匙,顺便把手机开机。才刚一开机,手机就响了。
原北打来的。
“原子,抱歉,因为我的事连累到你了。”徐宜舟一开口就道歉。
“这无所谓,她这点伎俩还整不到我。就算没有你,她也会想别的办法来借我炒作的,只不过你运气不好撞到枪口上了。”原北的声音听上去淡淡的,“这事你受的影响比较大。想过要怎么办没?”
准备怎么办?
徐宜舟低了头,眼神望向手里的钥匙串。
“你可以选择沉默。网络上的事,用不了多久都会被人遗忘,也不会烦你太久,但是,你会留下一个永远都抹不掉的污点。”原北没有听到她的答案,便又开口。
“或者,你可以反击。把这盆污水倒回去,让她咬牙给我吞下去,想想就让人痛快,不是吗?”
徐宜舟没有接话,其实她的答案,一早就已经写下了。
从她开《为王》这个新坑开始,她就已经做出选择了。
她不愿意沉默。
“不管你的选择是什么,如果需要我,就直接跟我开口吧。”原北声音仍旧淡淡的。
这句话,她和徐宜舟说过很多次。而徐宜舟拒绝过原北的帮助很多次。原北成名之后,曾经提过能可以用她的力量帮助徐宜舟一把,只是徐宜舟拒绝了。倒不是因为什么虚无的骄傲,她们之间的关系也早就无需计较这些了,其实徐宜舟有一个很好的开始,大学里她的第一篇小说很早就出版了,网载的成绩也很好,可惜她没能延续下去。大学毕业时,徐宜舟一个人留在s城,忙着工作和生活,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文字之上。她以为自己会渐渐稳定有更多的时间来继续梦想,可时间一过,就是两年。
不稳定的更新,还常常断更、请假,这让她觉得自己对不起那里蹲在坑里的读者。她既然无法保证自己网载的稳定性,又怎能借原北的名气和读者来满足自己成神的欲、望,那对她们来说都太不负责。
“原子,帮我推书吧。我的新坑《为王》!那个被周灵夕盗走的哏,我想让她无法写出我最完整的故事。”徐宜舟手掌一合,抓紧了那串钥匙,“至于其他的事,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我要想想如何反击,我不会让你白受这盆污水。”
这本书,她不会再懒散对待了。
“很好。你记住,爪子伸出来了,就别轻易再收回去。”原北终于笑了。
“大白!”稚嫩惊喜的声音传来,一道人影忽然从徐宜舟身边窜过,飞扑向徐宜舟摆在懒人沙发上的半人高大白玩偶。
“萧洛白!”清亮的声音随之响起,带着一丝愠怒。
徐宜舟这才发现,萧嘉树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门口了。
☆、第17章 金手指预备中
徐宜舟租的房子不大,萧嘉树站在门口便一览无余整个房子的结构。两室一厅的户型,装修比较陈旧也很简单,但配上房里的软装后,散发出来的温暖气息让人很舒心。徐宜舟是按着自己心里“家”的模样来布置这套租屋的,宜家的落地灯、浅咖的两人布沙发,做旧的木制斗柜和书架,还有墙上的照片墙和角落里小小的手绘画,格子窗帘以及随处可见的植物,一切都归置得干净利落,和此时的她一样,温馨又迷人。
在徐宜舟被萧洛白惊醒之前,他已经在门口站了一小会,前后不超过一分钟,但也足够让他将这画面放到心上了。
她站在屋子中央,垂着头讲电话,潮湿的头发散落着,灯光下显得特别黑,她身上穿了件棉麻t恤,配了条同质地的靛青长裙,像墨色晕染的宣纸,露一小截脚踝,光着脚踩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整个人像要和屋子融为一体似的。
这画面像楼宇电梯里的装修广告,但广告无法让人代入,不像他眼前的画面,有着强烈的代入效果,让他有一瞬间觉得自己今后的家就是这样的面貌。
萧嘉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公司的摄影师于峰会忍不住在水世界悄悄替她拍了一整辑的照片,她似乎总会很好地融入背景,融入这个世界。
现在看来,于峰的眼光是十分精准的。
那组照片还堆在他的桌上,于峰想用做杂志的封面,萧嘉树还没点头,不是因为照片不好,而是他小小的私心。
“萧总,这是你的钥匙,抱歉早上赶着上班忘记还你了。昨天晚上真是多谢你的帮忙。”徐宜舟匆匆挂了电话,抬眼便看到萧嘉树的眼眸,暖黄的灯光在他的瞳孔里落下一小簇光芒,璀璨并且认真,这让徐宜舟莫名其妙觉得脸发热,她转头看了眼正和大白你侬我侬的小姑娘,有些迟疑地开口邀请,“要进来坐一下吗?”
“好。谢谢。”萧嘉树一句废话都没有,毫不客气地进入了徐宜舟的领地,顺手带上了门。
徐宜舟微微一愣,她只是看在小姑娘的情面上客气一下而已,并没有想到他会真的进来“坐一下”。
“大白大白,你跟我回家好不好?我可以当你妈咪噢。”萧洛白蹭完大白的肚子,双手捧着大白的脸,嫩嫩地声音却是无比认真的口吻,“我会陪你的,不会丢下你。”
“萧洛白。”萧嘉树已经走到了小姑娘身边,听了这话不由眼神一黯,“大白是姐姐的,不能跟我们回去。”
“为什么?大白说他也喜欢我!”小姑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紧紧搂着大白,怯怯的眼神可怜巴巴地盯着两个大人,“我就想要他跟我回家。”
萧嘉树眉头微皱,他望了徐宜舟一眼,似乎在思考要如何解释萧洛白的熊孩子行径。
徐宜舟记得自己童年的时候,也曾经遇过这样的情况。邻居家的孩子上门玩,看中了她房里的一只兔子公仔,哭着稀哩哗啦不肯离去就是要那只兔子,那孩子的母亲拍打了两下不管用,又见徐宜舟抱着兔子不松手,便酸酸地说着什么“不就是只兔子”之类的话,徐宜舟的母亲为了不影响友邻和睦,便过来要徐宜舟手里的兔子,徐宜舟却死活不肯给,徐母气急便甩了她一掌,把那只兔子从她怀里抢去安抚了哭闹的邻居。
那个孩子,叫周灵夕。
回忆并不愉快,但眼前的萧洛白的眼神却又让人心软,让徐宜舟无端端就心疼起她来。
孩子的世界里,对于物品的所有权是没什么概念的,只有单纯的爱和不爱,对爱的占有、欲也是与生俱来的情感。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只是成人的妥协与纵容而已,他们更需要的,只是恰当的引导而已,并非不管不顾的妥协与斥责。
但不管怎样,就算是心软,徐宜舟仍旧坚定着自己的想法。
她拍拍萧嘉树的肩,示意他不要开口,她自己则绕过沙发走到了大白后面,蹲了下去。
“萧洛白,萧洛白,我是大白,我不能跟你回家噢。我有妈妈了,但是今天妈妈不在家里,我要呆在家里等妈妈,下次如同妈妈同意了,我就去你家里玩好吗?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噢!”她掐着嗓子装出卡通的声音来。这只大白的主人是她的舍友顾琼琳。
也许是这种方式更容易让孩子接受,萧洛白的眼里露出沉思的神色。
徐宜舟从大白背后露出头来,微笑却坚定地开口:“洛白,这只大白的妈咪是姐姐的朋友,她也很爱这只大白,所我不能让大白跟你回去。就像我不会从你手里带走你最喜欢的小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