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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公孙良生和伏燕只知道一件事,这会儿再亲眼一瞧,确实很震惊。尚书府那位病痨鬼,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健康,不止健康,而且变成了女神医?
    “念夏。”李敏开声。
    “小姐!”念夏跺脚,一定要把这个敢偷窥她家小姐美色的酒鬼赶走了!
    只见这个酒鬼,突然手指摸了把自己的大胡子,头发后面的黑眸眯了一眼,像是对于念夏上蹿下跳一心护主的行为有点兴趣和疑问。
    此刻,他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新娘子存有的疑点太多了。
    “坐!”李敏对自己的丫鬟低声命令。
    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什么身份,可是,既然可以看出其来历不凡,没有必要硬顶无意中得罪了。她李敏现在几层危机在身,忽然和一个陌生人结仇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这男子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最多,不就是要和她拼桌吃早饭。
    念夏接到李敏的眼神,不甘不愿地退到李敏后面,道:“小姐请用餐。”
    知道小丫鬟严守规矩死都不会坐的了,李敏只好从碟子上捏了个包子给她,自己再拿一个。
    朱隶看着她们主仆俩,念夏不用说,拿了包子不一定敢吃,李敏是拿起包子放进嘴巴里大咬一口。
    十足的饥饿相,像是被饿了多少天。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李敏是一直在补这个身子,可是,这个身子以前实在亏太多了,没法那么快补回来。
    朱隶由她的吃相,再望到她和念夏都不算丰满要比正常人偏瘦的身材,她们主仆两人身上的衣服首饰,更不用提了,简直是不堪入眼。
    ☆、【23】喜欢
    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大叔。”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
    ☆、【24】贵妇
    留下几个没吃的包子馒头,李敏带上念夏,走到对面停着的轿子上轿离开。
    念夏跟在她后面嘴里念叨着:“小姐,不就是个酒鬼,你对他这么好干嘛?”
    只是个酒鬼吗?
    李敏虽然说不清楚这男子是什么来历,但是,有一种感觉,这男子并不像表面表现的那样悠然轻松,是有麻烦的。当大夫的,又是见了病人,没法不抱有些同情的心肠。她刚说的那些话,不知他能听进去多少。
    愿意听,不愿意听都好,她只能说尽了自己的一分职业责任。
    念夏掀开轿帘,李敏坐了进去,吩咐:“到市郊转一圈,我要看看地。”
    据说,李大同在郊外有一块地,地域不止遍及平原,而且蔓延到山里,这样的好地,她要定了。李家必须连骨头都不剩吐出来偿还她们母女。
    朴素的海蓝轿子疾步离开,不知道她是急着上哪儿。
    朱隶望着她余下给他的那几个热腾腾的包子馒头,再手里摸着她送他的银锭子。
    她在可怜他吗?
    “隶爷。”
    伏燕和公孙良生见李敏走了,才敢现身。
    来到他面前,却发现他像傻了似的,摸着手里的银子半天不做声的趋势。
    伏燕真的着急:自己主子不会是,真想娶了尚书府那个病痨鬼吧?
    不要看现在这个病痨鬼好像健健康康的,但是,谣言既然能传播这么多年让几乎所有人信以为真,肯定是有些事实在里面的。要是娶了过来,这个病痨鬼忽然病发,或是,把晦气再传给已经负伤的朱隶。
    朱隶好像终于摸清楚了这块银锭是什么样的,塞到了他手里。
    伏燕接过时一惊:“爷?”
    “用它帮我打成块银佩,我要挂在腰上。”
    啥?
    “什么表情?”朱隶斜眯着眼睛瞪了下他,“你们未来夫人送我的定亲礼物,我不得好好珍惜,是要被天诛地灭吗?”
    伏燕一阵哆嗦,迟迟不敢确定:爷真的是看中了那个病痨鬼?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