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现在形势,真是应了那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了。
老毛子武装部队的领头人是一个区别于毛子血统的白人。
这个白人五十来岁。头发是金毛镶白边儿。
他穿了一件户外的冲锋衣,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蓝色眸子闪烁的是好奇。兴奋,贪婪还有一丝儿的凶残。
这些人进来后,直接就把枪口对准我了。
我没动。
金毛老头儿这时推了下眼镜,拿了一把小手枪,走到唐剑身边,用脚踢了踢他。
唐剑这会儿还没有咽气儿。
但他一个肩膀彻底给打废了。
他躺在地上,身下一大滩血,呼吸很弱,脸色苍白双眼无神。
金毛老头到近处,蹲下来拿枪对着唐剑说了一口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唐,我的人呢?段,他们在哪里?“唐剑不说话。
这时,打从佛堂一侧的甬道里突然传出踢踏的脚步音。
我拧头一看,就见之前在祁老板餐馆见到的那个白人大猛汉,正一步一瘸地扶着黑皮衣从里面走出来。
“乔治!唐这个家伙,他太狡猾,我们失手了。“黑皮衣这么一喊。
我立马清楚。
唐剑这是让人给玩儿了。
唐剑原本打算借这股力量把他带来的拳师什么的,一举给灭在这儿。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这波人也起了杀心,想要对付他。
方才我进来之前,唐剑应该与他们在甬道尽头的地方交过手了。
然后,唐剑得手,放倒了这些人后,他知道他所倚靠的力量已经没有了。
所以,他出来会跟我说那样一番话。
他最后一丝希望就系在我身上了,他希望我同意,然后跟着一起,把这个金毛老头乔治给控制,转尔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没想到,我否了。
最后,我给他胸椎废了。他知道大势已去,正好看到乔治他们来了,他知道以他身体情况根本没办法报仇。他肯定是要死了,他死了,他不甘呐。所以,他得卖我一个人情,然后让我给他报仇,来杀了这个乔治。
这是全部的经过。
虽然唐剑没说,但我从发生的一切中已经看出来了。
人心就是如此,当人以贪欲对依附寻找他人时,岂不知那个与其合作的人,也是因贪欲与人合作。贪欲相加,最终的结果就是彼此算计,最终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
唐剑,他聪明一世,临到最后,还是输在了老外手中。
乔治这时很生气。
他蹲在那里看着唐剑说:“唐,你真的是狡猾。太狡猾了。”
唐剑抽动下嘴角用虚弱声音回:“再狡猾也没你们这些白人狡猾,你们不是人,你们答应跟我合作,到了里面,却找机会杀了我的人,我要不是动手早,我早就死了,你们……你们不讲究,没有江湖义气,不讲究……”
乔治的中国话功底显然很烂,再加上唐剑说话声音很低,他没听清,于是侧头问:“唐,你说什么?”
唐剑笑了笑:“次奥你妈!”
“fuck!”
乔治这下听清楚了,拿手枪对准唐剑的头。
砰!
唐剑死了。
他败给了他对手的国术,但是他没有死。
可是,他却死在了他的合伙人,之前跟他互称朋友的人手中。
这人用枪,一枪打爆了他的头。
看到这一幕,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对手并不一定,不是我们的贵人。
而朋友也不一定,就真的是朋友……
唐剑把乔治的洋娘给骂了。
乔治很生气,且他知道这句国标骂词是多么的让人难以忍受,他打完这枪,很气愤地在佛堂里来回的走,一直走到了门口。他转身,拿枪对天空砰砰砰!
放了三枪后,他用极不标准的中国话对我吼:“中国人,听好了,接下来你将会是苦力,一会儿把这里面的东西都给我搬出来。如果你不这么做,我马上就杀一个中国人!”
说了话,乔治把枪对准了古道长的头。
我看着乔治。
盯了大概有三秒。
突然,我发现乔治背后好像有些不太对劲。
我静了心再盯。
唰!
很快,就是那么一闪。
我看到乔治仍旧保持着愤怒的表情看着我。但是他一多半的肩膀连同大半子身子,已经跟身体分离了。
刀是从乔治拿枪的肩膀砍下去的。
然后,直接在乔治身上掏出一个大大的弧形的空洞。
那半边身子扑通就掉了。
可乔治却仍旧没有反应,他还是死死地盯着我说:“你听好了,马上给我干活。那里面有一条路,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能走,你给我进去,搬东西,听到了没有?”
最后一个疑问句从乔治嘴里出来的时候。
乔治好像感觉不对,他低头看了眼自已。
“哦,卖糕……”那个‘地’字,算是彻底卡在他嗓子眼里了。
他没喊出来,随即眼珠子一翻白,整个人像副没了牵线的木偶,扑通一声就倒了地上。
血……
哗。
如溪如河。
我知道他是大雨衣。
也只有他,才能挥出如此惊人胆魄的刀芒。
乔治倒地,给在场的毛子吓坏了。
但同样,我意识到了一个危机,如果这个时候不采取主动灭掉光源的话。
这些惊恐的毛子肯定要胡乱开枪。
到时……
其后果不堪设想。
大雨衣显然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就在乔治倒地的同时,我看到他站在门口,手中已无刀,手里捧的是那柄大大的,黑紫色的弩弓。
喀喀。
大雨衣把弩身上那个小箱子,向上掀了两下。
砰,砰!
佛堂那两盏高瓦的探照灯就灭了。
转尔,我听到毛子啊……
一声叫,砰砰!
有人开始朝天放枪。
这时,我心里发出一股子狠劲,猛地朝前一冲。
站在佛堂中间,低低吼了一声:“杀!”
大雨衣用沙哑的嗓音跟我回应:“杀!”
三秒后,啊……
我听到又一声吼,然后有人用低沉含糊的声音回了一句:“杀!”
黑暗,是国术的天下。
耳朵,皮肤,嗅觉,等等的一切能让我清晰分辨哪个是毛子,哪个是朋友。
我出拳尽可能把劲道控制好。
因为,这些也是人,可能也不得以才来到这里。所以,我没有施什么真正的杀手。而是以终止对方的进攻意识为主。
我打的很痛快。
基本都是明劲。
砰,喀嚓,砰!
拳拳到肉。
大雨衣和另一位陌生不知名的家伙,也打的非常痛快。
我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人的惨叫,惊呼……
但还好,我没有再闻到那股子刺鼻的血腥气。
战场很快,从佛堂转移到了外面。
外面有探照灯,灯光明亮。
我守在门口,把一个又一个冲出来,滚出来的毛子身上的枪给卸下来。末了,一脚给踹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