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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一次见王语嫣对练功如此上心,吴明心中暗喜,柔声道:“如此甚好。嫣儿,走,咱们先出去弄点东西吃。”
    王语嫣吐了吐舌头道:“吴郎你这么一说,嫣儿还真觉得有些饿了。”
    两人手牵着手一起走出洞穴,发现此时已是夕阳西下,吴明心中惊讶时间过得好快。
    山谷中心地带并没有被云雾覆盖,而四周却云雾弥漫,这种奇异的现象让王语嫣惊叹不已,就连来自现代的吴明也是忍不住啧啧赞叹,不知道逍遥子是如何办到的。
    正惊叹之间,只听空中忽然传来响动,吴明和王语嫣抬头一看,发现是异种金雕。
    此时它正在往下降落,而它的嘴里则衔着一只野兔。
    吴明和王语嫣相视一眼,心里都不由想到,这金雕不会是给他们送食物来了吧?
    果不其然,金雕跳落到地面之后,嘴巴一甩,将野兔甩到了两人面前,然后还“啾啾”叫了几声,眼睛看向木屋,翅膀朝那边指了指,仿佛在说,这是给你们准备的晚餐,你们自己去木屋里烧了吃吧。
    如此通灵的金雕简直让吴明和王语嫣叹为观止,同时也喜欢的不得了。
    通过逍遥子留言介绍,吴明知道这一次的缘分乃是跟金雕有关。
    只有能打败金雕的人才能得到它的垂青,不仅如此,打败它的人还必须有仁爱之心,也就是说不能伤害到它,否则将无法得到金雕的好感,也就意味着不能进入洞穴,得到逍遥宝典。
    另外,之前外围的逍遥七星阵也是对有缘之人的考验,吴明也是后来看了逍遥子的留言之后才明白金雕飞走后就一直没出现的原因,原来是在考验他们。
    “多谢金金。”吴明朝金雕微微一笑,捡起地上的野兔,牵着王语嫣的手向木屋走去。
    金金是逍遥子给这异种金雕起的名字,听吴明这般叫它,它顿时轻啸一声以示回应,并且跟随着两人向木屋走去。
    由于逍遥子离开的时间还只有不到半年,木屋中并没有多少灰尘,而且厨房里油盐酱醋一应俱全,吴明闻了一下发现全部都没坏,可以放心使用。
    王语嫣脸色一红道:“吴郎,对不起,嫣儿不会做饭。”
    曼陀山庄有专业的厨师,王语嫣作为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哪里要自己动手,这点吴明自然明白,当即摇头笑道:“嫣儿,没关系,我来做就行了。”
    王语嫣惊讶道:“吴郎,你竟然会做饭?”
    吴明耸肩笑道:“这个当然,我不仅会,而且自认为做得还可以。嫣儿,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王语嫣惊喜道:“好呀,吴郎做得肯定会很好吃的,嫣儿好期待。”
    接下来,两人进行了分工,王语嫣收拾木屋,吴明开始下厨做饭。
    除了兔肉之外,吴明顺便还去木屋旁边的小湖看了看,发现里面有鱼,于是施展“凌空摄物掌”,瞬间抓了一条三斤多重的鲤鱼准备做成鱼汤,顺便还在谷内挖了一些野菜。
    金金的体型太过硕大,木屋它根本进不来,只能干巴巴地等在门口,一副馋嘴的模样。
    吴明和王语嫣都暗暗惊讶,难道这金金是想吃烧熟的食物吗?
    果不其然,当兔肉和鱼汤都烧好的时候,金金就一直在门外“啾啾”的鸣叫,仿佛在说:“好香,好香,本鸟要吃,快点给我……”
    听金金叫个不停,吴明赶紧拿了烧好的兔肉,放在一个盘子里,端到门外,放在地上,首先让它品尝。
    “啾啾……”金金仿佛十分兴奋,当即啄起盘子里的一块块兔肉,一阵狼吞虎咽,很快便将一盘兔肉都吃光了。
    王语嫣看得十分欢喜,当即问道:“金金,兔肉好吃吗?”
    金金仿佛完全听懂了,竟然捣蒜般点了点头,然后嘴里又叫了一声,仿佛在说,太好吃了,本鸟还要……
    吴明得意笑道:“嫣儿,我说我做得好吃吧,连金金都夸我呢,走,咱们也开饭。”
    木屋外面有石桌石凳,吴明和王语嫣将兔肉、鱼汤还有野菜都端了出来。
    吴明夹起一块兔肉,放到王语嫣碗里,柔声笑道:“嫣儿,尝尝,看我跟你们家大厨差距有多少。”
    王语嫣夹起兔肉,轻轻咬了一口,发现味道十分鲜美,当即赞道:“吴郎,你做得果然好吃,比我们家大厨强多了。”
    吴明哈哈笑道:“那赶明我就去你们山庄应聘厨师好了。”
    王语嫣莞尔道:“你堂堂武林高手去跟我们家厨师抢饭碗,你好意思吗?”
    吴明嘿嘿笑道:“若是某人肯嫁给我,当厨师又何妨……”
    王语嫣脸色一红,嗔道:“快吃饭啦,尽说胡话。”
    两人正吃着的时候,却见一旁的金金露出不满的眼神,同时还叫了几声,仿佛在说,本鸟还没吃够呢,你们怎么能忘了人家呢?
    吴明见状哈哈笑道:“金金,不会少了你的。”
    两人食量不大,吴明见金金如此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当即就将大部分的兔肉都倒给了金金。
    不过,金金吃完之后并未满足,竟然眼巴巴地看着吴明和王语嫣喝鱼汤,仿佛在说,本鸟也要喝汤。
    金金的表情极为丰富,吴明的理解能力又是超强,当即便明白它也要喝鱼汤,于是拿了一个大盆,装了鱼汤,放在地上。
    金金大为欢喜,尖嘴伸入碗里,开始吮吸鱼汤,似乎感觉到味道好极了,竟然微闭着眼睛,表现出一副陶醉的模样,仿佛在说,本鸟好久没喝这么好喝的鱼汤了。
    吴明和王语嫣心里都是极为欢喜,这金金太可爱了,有只这样的大鸟当宠物,想必会非常的好玩,再说这金金还是武林高手呢,哪怕就是大部分门派的掌门人也不是它的对手,只要利用的好,绝对会是以后的好帮手。
    金金体型庞大,食量惊人,野兔和鱼汤很快便都被它给吃完了,见它意犹未尽,吴明当即笑道:“金金,你要是还想吃的话,那你去抓点猎物回来吧。”
    “啾啾……”金金欢呼几声,点了点头,当即展翅高飞,向谷外而去。
    没过多久,金金就叼了一只小野猪回来,说是小野猪,其实也有百来斤左右。
    吴明心里暗暗震惊,这金金的负重能力还真是超强。
    一般鸟类的负重能力都极差,特别是像金金这般巨大的体型,负重就更加受到限制。
    不过随即想到金金乃是异种金雕,还修炼到了堪比武林顶尖高手的水平,自然不能用常理去判断。
    第112章金金显威
    一番忙碌之后,吴明炖好了十几斤野猪肉,金金吃得特别开心。
    等它吃够之后,吴明将剩下的野猪肉用盐腌渍了一下,挂在木屋里,准备留待日后食用。
    都说要想抓住一个的心,首先要抓住这个人的胃。
    这句话对于金金这只巨大的金雕来说,竟然格外适用。
    吴明做的这一顿饭,仿佛完全抓住了金金的心。
    饭后,当吴明和王语嫣在谷中散步的时候,金金就一直跟在吴明的屁股后头,当起了小跟班。
    当吴明转头逗弄金金的时候,金金不仅不以为忤,反而对他言听计从,还不时卖萌表演,很快便成了两人的开心果。
    带着金金在湖边走了一圈之后,王语嫣忽然羞红着脸道:“吴郎,嫣儿想沐浴更衣,你去帮人家把行礼拿到山谷来吧。”
    古时候洗澡其实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毕竟没有现代这么方便的洗浴设备,而这小湖如此清澈透明,就连吴明都想进去洗一洗,就更别说很爱干净的王语嫣了。
    而且,美人沐浴那是何等让人期待的场景,吴明心中莫名一荡,当即点头笑道:“好的,嫣儿,我马上出去把包袱拿进来。”
    之所以吴明没有将衣物之类的行礼放入【书仙存储箱】中,主要还是为了避免惊世骇俗。
    至于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吴明自然都会放入其中,以免丢失。
    正当吴明准备施展凌波微步出谷的时候,却见金金挥动翅膀朝他眨了眨眼睛,并“啾啾”叫了几声。
    吴明心中大喜,停住身形问道:“金金,你愿意带我出谷吗?”
    金金当即点头叫了一声,仿佛在说:“金金当然愿意。”
    上一世因为身体的原因,吴明连飞机都没坐过,现在想想还真是一种遗憾。
    然而,现在有机会领略一下比坐飞机更加畅快自由的飞翔滋味,吴明自然十分兴奋,于是笑着说道:“金金,那你先飞起来,等下我会跳上来的。”
    按照吴明的理解,鸟的起飞应该跟飞机起飞一样,格外耗费能量,他担心自己先坐上去的话,金金会飞不起来,毕竟他的体重可是达到了一百五十多斤,远远要比之前的野猪来的重。
    另外,人坐在鸟的背上,会妨碍翅膀的扇动,这点也不得不考虑,总之,吴明心里会有一点点的担心和顾虑,当然害怕是根本不会的。
    金金点头之后,当即扇动翅膀,飞了起来,并在低空围着吴明左右盘旋,等待他跳将上来。
    “嫣儿,我去去就来。”吴明淡淡一笑,脚底一踩,当即腾空而起,稳稳落在了金金的背上。
    看着吴明坐在鸟背上那潇洒的身姿,王语嫣心里也十分想坐在鸟背上尝试那种在空中飞行的感觉,不过来日方长,她也不着急,嫣然一笑道:“嗯,那你快去快回。”
    金金带着吴明盘旋而上,吴明起先还有些不适应,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若不是他有一身绝顶的功夫,说不定极有可能从鸟背上摔下来。
    吴明没好气地说道:“金金,你故意的吧。”
    “啾啾……”金金鸣叫几声,叫声中带着得意,仿佛在说,本鸟就是故意逗你玩的。
    吴明的轻身功夫天下无双,很快便适应了空中的感觉。
    适应之后,当真是畅快无比,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简直棒极了,让吴明领略到了天高任鸟飞的滋味。
    金金的速度很快,带着吴明转眼就冲出了云雾区,来到了谷外的上空。
    吴明指了指道:“金金,就在南边那片竹林的下方。”
    金金没有回答,但它却找到了正确的位置,无疑说明它的灵性达到了很高的程度,除了不会说话,完全能够听懂吴明说的每一句话。
    吴明心里十分震撼,越发喜欢上了这只通灵的异种金雕。
    金雕带着吴明转眼就来到了竹林的尽头,只是吴明此时却是发现绑在树上的马和包袱都不见了。
    跳到地面之后,吴明仔细查看了一下,发现树干上并没有任何磨损的痕迹,可见马并非自己挣脱绳索跑的。
    转而又看到地上的一些足印,显然是有人路过偷走了马。
    谁说古人路不拾遗的?
    吴明暗呼倒霉,自言自语道:“是有人顺手牵羊呢还是正好有小偷路过?”
    这时,金金“啾啾”叫了两声,仿佛想要表达什么。
    知道金金听得懂人话,吴明莫名想到,动物的嗅觉要远比人类高明,说不定金金发现了什么可疑的地方。
    马匹对于吴明来说其实不算什么,丢了也就丢了,但包袱里面可是有这些天在路上给王语嫣买的各种好看的衣服,而且王语嫣特别喜欢,他当然想要追回。
    于是吴明当即问道:“金金,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金金点了点头,并且挥翅飞了起来,吴明当即跳了上去。
    金金带着吴明一路向西方向飞行,飞了大约有几十里之后,便来到了一个山势险峻的寨子。
    古时候绿林好汉特别多,尤其是占山为王这种。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吴明脑海不禁浮现了这句电影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古代绿林劫匪使用频率最高的开场白。
    吴明问道:“金金,偷马贼就在这个山寨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