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93节

      “那么……”角昆还想再问,可是突然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大巫跳祭舞了!”
    这个原本还一脸“你问啊~你问啊~你怎么不问啦~”的茅城人,转身就跑了。角昆一听事关那位“大巫”第一时间跟上,他身高腿长,这里的人又都朝着一个方向跑,不怕迷路,所以倒是比许多本地人跑的还要快。
    可怜其他角头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家族长早就跑没影了,只能懵懵懂懂的也顺着人流追过去。
    _(:3ゝ∠)_白锐表示,跳祭舞这种事,还是在大白天,在城里跳,我原本是拒绝的,但是他们说……
    我拒绝就让猎星一个月之内回不了家qwq,所以我只能duang一duang了。
    角昆的人高马大渐渐的就不算是什么优点了,不是周围的人都比他高大,是因为人家都带着战虫。角昆看到了巨蟒和巨蝎,虽然比那天看到的个头都小得多,但也足以让人胆寒。另外还有一蹦一蹦的巨型蛤蟆,奔行如飞的百足蜈蚣,以及高人一头的长腿蜘蛛。
    原本以为茅城人三岁孩子都是虫战士根本就是编出来吓唬野人的,但现在身临其境,角昆不由得背后一身冷汗,暗叹一声幸好因为闲着没事亲自来了,否则真跟其他人一样把这事当成笑谈,否则可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想昨天的偶遇,如果那个人真的茅城是大巫,那么……
    跟着人流跑到城东边,角昆才发现这里有一片非常大的空地——毕竟他们是刚进城,他们出来本来就是熟悉地形的。
    “今天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啊,为什么大巫会要跳祭舞?”当人们赶到目的地,开始交头接耳了起来。
    “刚才不是猎果和猎黑两位长老回来了吗,这次听说筑路队碰上了大家伙,应该是庆祝吧。”
    “那可真好,好久没看见大巫跳舞了。”
    “茅城的大巫,并不经常跳祭舞吗?”角昆忍不住问了一句。
    虽然他是外人,但那两人倒是很乐意作答:“不是大巫不经常跳祭舞,是除了春夏秋冬四祭之外,大巫一般只在没人的地方跳。”
    “为什么?”
    “因为祭舞是通神的途径,平常的时候大巫不喜欢有人打扰。”
    “那平常的时候大巫在什么地方跳舞?”
    “……”周围听见他们谈话的大多数茅城人都把头转过来了,用古怪的眼神看着角昆,角昆心里也咯噔一声。不过一面,他对那个人的兴趣已经大到让他这么口不择言了吗?
    “大巫总是在城外找地方跳舞的。”谁想到那些茅城人竟然回答他了,就是表情看起来更加不善了。
    “你想找的话可以去找。”
    “不过最好提前跟你的同伴说一声。”
    “让他们记得给你收尸。”
    这要是角昆的族人在,别管周围是不是围满了带着强悍战虫的茅城人,那都得打起来。
    角昆反而淡然多了,甚至还跟周围的人道谢。
    ——来的时候是怀着看一只猴子怎么在穷乡僻壤称霸的心情来的,真到了跟前才发现那是一头真·巨兽的老虎。
    角昆虽然还是傲气了些,但头脑不算太糊涂,勉强算是认清了情况了。
    “为什么你们一直在说大巫,却不说你们的族长呢?”不过,角昆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奇怪的地方。茅城里众人提到更多的是他们的大巫,但真正掌控者的族长,反而鲜少有人提及。
    “大巫是神,族长是领袖!”大人没来得及说,一个一直好奇看着他们的小孩子却喊了出来,但凡听见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族长和长老们出来了!”恰好这个时候,前排的人喊了起来,所有茅城人的注意力也都转移开了。
    小孩子的回答根本没解开角昆的疑问,他看着那些出现在高台上的人,如果这是在大街上,角昆大概不会想到这些人竟然是茅城的长老们。他甚至没法认出来谁是族长,那些人有高有矮,有男有女,有年轻有苍老,有普通人有木族人。以周围人的狂热反应,他们大概也没空帮助角昆指出,到底谁是族长。
    很快,角昆的注意力就从那些人身上转移到一只只爬到广场的恐怖怪兽身上。角昆不是没见过比它们还要更巨大更狰狞的凶兽,但是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不同的怪物聚集在一起,彼此之间相处和睦,而且……还听从一个人的命令。
    角昆紧盯着那个坐在白色巨蛇上的人,即使距离遥远,但显然那就是昨天夜里他看见的那个人。那么强大的巫,这世上怎么可能还有第二个人呢?他又瞥了一眼那个高台,这次是充满嫉妒的,角昆不认为那台子上的任何一个人,有资格作为那大巫的伴侣。
    ***
    白锐作为一个家里蹲的宅男,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舞,还是祭舞那种极其具有五毒诡异妖娆特色的舞蹈,那实在是太羞耻play了。
    无奈敌人太强大,还有人质在手,那个人质还和绑匪们同流合污qwq,白锐就只能从了。
    坐在白龙的脑袋上,白锐垂头丧气的同时,不知不觉就想歪了。
    其实也不是不理解为什么黑爸他们一有空就找机会各种推他出来跳祭舞,实在是现在大家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此为褒义)。茅城养殖和种植的人手已经稳定了下来,战士们外出已经不再是为了狩猎,而是单纯的作为护卫,或者开拓地盘。现在的茅城人还没学会什么叫懒惰,茅城也一直处于缺少劳动力的状态,家家户户都能找到事情做,都能有吃有喝,都能有剩余价值。
    虫币的产生,就是白锐看见大家每次都扛着粮食去交易太麻烦。又和猎星一寻思,茅城本身不差食物,以粮食作为储备金,大虫子们经年累月褪下来的外壳除了给战士做铠甲,以及用来制作一些工具或饰品外,依旧有大量积存,才实现了货币的流通。
    现在茅城的情况,用地球上的书面语言说,就是物质文明丰富了,人们开始寻求起精神文明了。
    黑爸他们虽然没有理论根底,可是本能上反应是白锐比不了的,一般催逼着白锐跳祭舞的时候,也是大家需要放松的时候了。
    看来要想想该怎么样给大家找点事做了,赌博绝对不行,跳舞倒是不错但是宅男就会跳祭舞……那么当然是运动啊!如果现在不是即将开始跳舞了,白锐真想给自己两巴掌,最简单实用的方法就在那里摆着,可是他竟然一直没想起来!
    白锐心情愉快,正好白龙也到了空地正中了,蛊笛放在唇边,白锐吹着笛子站了起来,五彩蝴蝶散落着鳞粉从四面八方而来。
    蝴蝶的鳞粉就算没毒如果吸入也会觉得痛苦,即便角昆这样强壮的战士也会尽量躲闪,可是他发现那些本地的茅城人,不但不会躲闪,反而会凑过去,甚至用手去接。好奇心让下一次鳞粉出现在头顶的时候,角昆并没有躲闪,那是红蝶落下的红色鳞粉,角昆闻到了淡淡的甜香味道,瞬间觉得精神一震。
    角昆听到了一声激动的嚎叫,下意识看过去,发现原来是熟人。少年谷多正猛地跳起来,看动作像是伸胳膊要捉蝴蝶,但还没捉到,就被周围的人七手八脚拉了下来。可是却不见自己的族人,角昆在心里摇了摇头,虽然他带来的人都是忠心够的,可是脑子实在是太木了些。
    笛声一变,角昆赶紧看向场中。恰好看见白锐的身周笼罩着淡淡的紫雾,从巨蛇头顶一个前翻落了下来。
    巨蛇的头高高昂起,可那距离也不算高,原本白锐该一眨眼就落下来,还有些外乡人不由得发出惊呼,因为那距离若是他们上去大概就要摔个好歹了。可白锐从蛇身翻身下来,就如一片从鸟儿身上落下的羽毛,飘飘乎乎的,又如同他腰上系着看不见的绳索,一点点的将人放下。可很快观看的人们就把脑海中的比喻抹去了,羽毛太轻柔,绳索太僵硬,都不是在半空中吹着笛子旋转的白锐,带起一片氤氲紫雾的白锐,他就像是长了翅膀,不是鸟的那种,也不是蝙蝠的,而是更轻巧灵动的,比如……蝴蝶。
    活泼的谷多除了瞪大眼睛再不知道其他,老成的角昆不知不觉间嘴巴张大得能塞进去一个蓝鸟蛋,更有些人已经跪了下去,只是又被旁边的茅城人拉了起来,以防稍后激动起来,把他们踩死。
    不怪大家少见多怪,实在是真没见过单纯依靠自身的能力飞起来的大巫,天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鸟儿和祖灵的领域。
    无论众人是何种心思,笛声依旧,白锐的舞步依旧,他跳的是醉舞九天,游戏里只有一个转圈圈的动作,在这里却是体力活。他在自家的臣蛊之间纵跃,紫色的蛊雾不断的朝外扩散,越来越多的人嗅闻到一种甘甜美妙的味道,最前排的人有些人开始脸颊发红的摇晃了起来。
    角昆在闻到那甜香之后,眉头渐渐皱了起来,因为这味道给他的感觉很像是酒,他们角头城每年花了大价钱,也只能从水酉城买到几个皮袋。但那些酒虽然喝下去之后让人熏熏然,陶陶然,可刚入口的时候,实在不敢恭维。酸味、霉味,苦味,还有些说不出来的稀奇古怪的味道。即便如此,酒也是最好的饮料,只有他这个族长以及族中的大巫每年能在祭祀之后,偷偷品尝存下来的那一点。
    茅城大巫祭舞之中会出现这样的味道,是他的能力呢?还是茅城可以制作出酒来,这位大巫又用了什么手段呢?
    角昆心思极乱,回过神来,竟然祭舞已经结束了。所有人都对着离开的大巫欢呼,茅城的民众,甚至外乡人都将物品抛向场中。有不值什么的野花、草席,有饰物,布料,最多的还是各种各样的食物,其中有不少都摔烂了,还有的人因为站得太靠后,甚至都没能把东西扔向空地,而是落到了前面人的身上。但各种各样的东西还是铺天盖地的,当然这时候也没谁敢于藏下接到的其他人的供奉。
    看着狂热的人,角昆略微明白了那孩子的前半句——大巫是神。
    实际上,跳完舞之后,这位“神”巫就以最快的速度躲回了家里,短时间内他不准备再出去了。
    尼玛每次跳的时候就够羞耻的了,跳完之后观众的反应总让他有种跳完钢管舞被人家塞钱的赶脚。
    黑爸和猎星他们还得有一阵才能回来,醉舞九天附带一个系统根本没说的小副作用,就是会让人喝醉了一样。部落里的人大概要狂欢到午夜了。
    白锐没去织布,就剩下一小点就织完了,不急于那一时,倒是跳完舞,果酒的甜香让白锐有些馋了。进了家门,白锐就直奔房一楼一角放着的五个陶瓮。
    现在茅城虽然已经进入了陶器时代,家家户户都有陶锅、陶壶,小有资产的还有陶碗陶盘之类的。
    但现在制作陶器用的是最原始的方法,制陶坯的时候没有飞轮,只有一个放在地上的圆形木板,制陶人捏出泥条,用脚一点一点转着圆板把陶丕制出来。烧陶也不用窑,先在地上码放三四层干柴,再把晾干的陶丕放上去,在堆好的陶丕外面放上干草,干草外糊上泥,留下一个进出气的孔,点着了干草就ok了。
    烧出来的土陶很脆,厚薄也不太均匀,禁不住高温,炒菜是绝对别想了,油温太高,土陶分分钟炸锅by试过的并且炸了锅的白锐。
    在白锐看来,这种陶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透气性强了。不过,就算是宅男也随着潮流自己酿过葡萄酒和米酒的,这唯一好处的高透气性反而成了白锐屡次酿酒失败的祸根。五年来一次都没成功过_(:3ゝ∠)_。
    他倒是也想过用木桶酿酒,但是箍桶这件事,想着简单,实际上手就发现这是一件非常需要技巧性的工作。所有试手做出来的木桶都是漏的,水桶和酒桶是当不了了,只能当饭桶。用木头挖空做出来的桶倒是不漏,就是太浪费了。
    他家的宝宝弄倒大树倒是简单,可是挖空大树就为了做酿酒的木桶,不是环保主义者,现在树多茂盛,白锐也觉得太糟蹋东西了。
    几经修改,这一次白锐吸取了前边几年的教训,没想着折腾太大的容器,陶瓮都只是到人的小腿高,形状类似酒坛子,不但瓮口糊着黄泥,就算整个瓮身也被黄泥糊得满满的,以防漏气。
    没有纸,陶瓮封口的地方是先盖上一层薄布,再抹的黄泥。陶瓮脆,白锐剥落泥封的时候还不敢太用劲,就怕一不小心把瓮弄碎了。好不容易揭开了泥封,他凑到瓮口一闻,有点酸,但是,大概,也许,可能,有那么点酒味。
    白锐怕是自己刚跳完醉舞九天,身上就带着酒味,闻错了。所以又跑到外边去用水洗了洗鼻子,再跑回来闻。
    第一一八章
    大概是强推白锐出去跳祭舞,其他人少有的有良心了一会,早早的就把人质猎星放回来了。猎星一回来就看见白锐了,还以为他跑出来是迎接自己的,结果他跑到家里水井边上,打上来了一桶水——他家所在的地方单独的有一口水井。
    猎星还没看清他打水干什么呢,白锐就急急忙忙跑回屋里去了,甚至都没发现猎星就在他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等到进了门,猎星一看明白了,这是白锐又折腾他的酒去了。
    “怎么样?”猎星站在白锐身边问了一句。
    “!”白锐是蹲在地上的,因为太专注,所以被突然这一嗓子吓了一跳,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没事吧?”猎星赶紧扶他。
    “没事,猎星,酒成了,你快来尝尝!”白锐这个激动啊,举着酒瓮就朝猎星嘴巴边递,这可是太不容易了,五年啊,总算是弄出来酒了。
    “别,我去拿勺子,这样喝容易洒,浪费了。”
    “行!”
    稍后拿了勺子拿了碗,两个人对坐在地上,酒瓮就在他们俩中间。猎星先给白锐盛了一碗,然后是他自己的。
    他尝了一口,酒刚入口的第一感觉,其实是挺难喝的。
    白锐酿酒用的是蜂蜜与一种很像黑加仑,但是个头更大的酸甜果子,蜂蜜并不是傻白的蜂子们酿出来的蜜,毕竟蜂蛊的蜜太难得,白锐这又是实验性质的,失败之后太浪费了,所以是“招降”蜜蜂的蜜。果子相对还好,都是个大饱满没有虫眼的。但是容器密封差,室内温度不均匀,酿出来的酒也没经过提纯和蒸馏,酒的色泽和味道都不好是一定的。
    这酒的味道,就像是某种糖分很大的果子过分成熟后的滋味:“味道……挺怪的。”
    白锐也喝了两口,刚开始酿酒成功的那种兴奋劲已经平息了很多了,他也知道自己酿的这东西要是在现代地球也就是下水道伺候,可谁让这是原始世界,能出现这种结果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猎星,你要是喝不惯就别喝了。”
    “还行。”猎星拿着勺子又要盛。
    “别。”白锐抬手遮住酒瓮口,“这些我自己能喝光,你要是不习惯真的别勉强自己。”
    “没勉强。”猎星对白锐笑笑,“酒的味道真的不好喝,但是喝完了之后,有种……奇怪的感觉,发热,还有点晕,对了,就跟你跳醉舞九天的时候我看时间长了的感觉一样。我挺喜欢那种感觉的。”
    老夫老夫了,彼此说的真话假话俩人都分得清楚,白锐看猎星并没委屈自己,是真的对酒感兴趣。
    白锐放下了心,两个人一边闲聊,对着喝了起来。
    他们聊的都是部落里的事情,黑爸带来的消息,又有两个新近的小部落想要依附过来。对于接收新人,这些年下来,他们早就已经从手忙脚乱变成了得心应手。
    “不过,按照黑爸和果爸说的,有个部落的要求比较特别。”
    “还有要求?”决定依附他人的,都是比较穷困的小部落,一般人口在一百左右,这样的部落能吃饱喝足就跟着人走了,提条件的真是很稀少的情况。
    “对方说要把祖灵一块带走。”
    “祖先的遗体?神像?”
    “都不是,是尸体。还记得果爸当初的样子吗?”
    “果爸当初?干尸!”
    “对。”猎星点头,“他们住在悬崖下面的山洞里,头上的悬崖有很多镂空的石缝他,他们族里的人死后,就放在那些缝隙里。”
    “这事比较麻烦,但是……也不好说。”白锐眉头皱了起来,茅城是缺人口,可就算老老实实依附的部落也得经过少则半年,长则一年的“试用期”,没通过的不管他们多可怜也都要从哪来回哪去,一开始就事多的更是敬谢不敏。要是别的麻烦,他们当然是转身就走,但是干尸这个……想想那时候的果爸,还真有点同病相怜。
    如果不是果爸恰好在大灾来临之前复活了,他们这一家子是否会离开那座石山,那块盆地,还真是说不好。而即便果爸这辈子都没办法复活,那么是否他们会扔下他一个人?
    “那部落的情况虽然和果爸类似,但也不同。”猎星摸了摸白锐的脑袋,手上用劲太大,把白锐假发揉歪了。
    “嗯,我也明白。黑爸和果爸是怎么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