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节
小明干活,三叔易建福觉得应该,可是小明好容易领女朋友回家,被吩咐着像个丫环一样干活,他觉得十分不过意,在炕上叫道:“志志,你做饭,让你嫂子歇歇,给你嫂子倒水,让你哥哥的两个朋友也坐下歇歇!”
正在切肉的王琳琳听到“嫂子”二字,脸都红了,心里甜丝丝的,手底下干得更卖力了!
大家都在忙忙活活地干活,鞠庆才在别人眼里成了空气,可是为了钱他才不在乎这些,坐在那里揉揉差点被掰折的手腕子,再拉起袖口查看,小臂上赫然两道牙印,是被那个小狼崽子咬的,下口真狠,要不是隔着衣服,这块肉就给咬下来了。
志志点起瓢炉子,上面放着水壶烧水,王琳琳点着土灶,锅里炖着肉,她小时候烧过土灶,蹲在灶前添柴火,时不时拉起风箱,熟门熟路一点都不生疏。屋里烟气腾腾,泛着炒肉的香味,让人感到既温暖又温馨。
王琳琳站起来翻翻锅子,盖上锅盖继续蹲下添火,李时看着她那丰满结实的大腿,被细腻的牛仔裤紧紧包裹,蹲在灶台前一边拉风箱一边添柴火,烟腾腾的火舌冒出来照得她的脸白里透红,一霎时觉得很温暖,自己是孤儿,易晓明也是孤儿,孤儿就得娶这样又胖大又能干活的女人,又当媳妇又当娘的多好!
要是天冷了钻进被窝抱着大粗腿睡觉,肯定睡得踏实,粗腿的女人给人一种安全感,也许更适合穷苦人,穷苦人本来就可怜,弄个细脚伶仃的女人来看着那小细腿就心虚。
饭很快做好了,王琳琳不愧是大师傅,短短时间做出四菜一汤,热腾腾香喷喷端上来,小饭桌就放在炕上,大家围坐上来吃饭,就像一家人吃团圆饭似的,亲切又温馨。
这么晚了,鞠庆才早就饿了,现在闻着饭菜的香味,忍不住咽口水。易建福是老实人,不管鞠医生刚才多么凶狠,山里人没有自己吃饭不让客人的习惯,他让道:“鞠医生一块儿吃点吧!”
没等鞠庆才搭话,李时抢着说:“鞠医生不用吃饭,我听说人家当医生的都喝葡萄糖,喝一瓶葡萄糖三天甭吃饭。”说完发出一阵恶意的爆笑,丝毫不加掩饰。
鞠庆才听到易建福让他吃饭,本打算就梯子上楼跟着吃点,一听李时醋溜他,气得扭头不语,一个劲儿打呴,也不知道是气得还是饿的。
好容易捱到他们吃完饭,鞠庆才又催促道:“怎么还没到,他到底来没来?”
李时打个饱嗝,并不理他,从自己的包里掏出随身带的茶叶,吩咐志志去刷茶具,沏好茶先给三叔一碗,三叔说吃药不能喝茶,李时还是给他递到手里:“喝吧三叔,没事,这茶很淡,不妨碍吃药,医生的话不能不听,也不能全听,有的医生说的话不是为了治病,只是为了多挣钱!”
鞠庆才不但连杯茶水得不到,还要听人持续的醋溜糟践,恨得牙都要咬碎了,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你是人就有生病的时候,别落到我手里!
看着三叔吃完药,易晓明才问,“三叔,二叔到底到哪打工去了,怎么电话停机了?”
“唉——”易建福叹口气,一脸的忧虑,“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本来他说要出去打工挣钱给我治病,没说走,可是第二天就不见他了,大半年也不见回来,怎么连个电话也不往家打?”
易晓明低着头沉思了半天:“那就等等吧,过两天应该能回来!”其实他的心里已经隐隐地为二叔担忧,二叔肯定出事了,不然他早该回来了,因为家里有三叔这个病人。
李时一听这个情况,感觉易晓明的二叔肯定出什么事了,要不然肯定不会把家里的病人一扔,他玩起了失踪。易晓明家原来是村里的首富,他父母说死就死了,二叔现在又失踪,他三叔被人打成废人,这个家到底怎么了?
“能不能告诉我,你三叔是不是被人打成这样的?”李时悄声问易晓明。
“好多年了!”易晓明面无表情地说,“被陈国利和陈国华兄弟俩打成这样的。”
“他兄弟俩亲自动手打的?”
“有一天我要亲手把他们兄弟的手和脚砍下来!”
李时感到奇怪:“陈国华不是在广南做生意,还跑回来打人?再说陈家养了那么打手,还用得着兄弟俩亲自动手了?”
“现在是那样,可是十多年前他们兄弟俩还没钱,陈国利在西部一个玉石矿给人当打手,陈国华就是个菜贩子。后来陈国利回来竞选村长。再以后我的父母没了,我们家的铜矿让陈国利霸占,村里人谁也不敢说什么,三叔其实不是亲的,他跟我爸是堂兄弟,就是三叔出头跟陈家兄弟讲理,被那俩混蛋把三叔打成这样,当时抬回家以为没救了,想不到还能坚持十多年!”
395章黑色的夜猫子
李时点点头,怪不得易晓明对三叔有那么深的感情!
鞠庆才见人家喝着茶水,唠着闲嗑,其乐融融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忍不住又催问道:“你们到底打算怎样,还不还钱了,故意把我晾在这里是不是!”
李时这才站起来看看手机:“快到了,我去接接他。”拉着毛雪,对另外俩人道,“一起去接吧!”
“哎——”鞠庆才跳起来拦住他,生怕大家跑了一去不回头,一指毛雪和王琳琳,“你们去接,让她们在这儿等着,你要是不回来咋办!”
“这里的人质还少吗,三叔和弟弟都在。”李时冷冷地说,“我们要是一个小时之内回不来,你再继续打志志不就行了。”
鞠庆才一想也对,他们不可能把弱小和病残的人扔下不管,觉得李时不会骗他,这才气哼哼坐下了。
李时走两步又扭头问鞠庆才:“一共多少钱?”
“四千八百五十四块五。”还有整有零的。
“我脑子不好,记不住。”李时不耐烦地说,“你给我写纸上。”
鞠庆才从包里拿出纸笔,把钱数写在纸上撕给他。
出来门口,毛雪问道:“哪有人来送钱,你骗他是吧?”
李时冷笑一声:“骗他是轻的,我想要他的命,这种人就不配活着。”
“是啊!”毛雪感慨地说,“三叔家里的情况看着就心酸,他还那样逼人,要不是咱们回来,非出人命不可。”
“这种冷血动物就不配活着!”
“咱这是上哪?”毛雪问。
李时并不回答毛雪,扭头对易晓明说:“咱们回家找小混混去可好?”
易晓明大概明白李时的意思了,语气里满是兴奋:“好,小混混一定能干好的!”
天早就黑了多时,山里人睡得早,很多人家都已睡了,即使没睡的,也是关门闭户,家里也不会有很亮的灯光透出来,山村里没有路灯,街上黢黑一片。两个女孩有点胆怯,只好抱男友的抱男友,抱同学的抱同学,紧紧抱着胳膊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
“唷,你们村到了晚上怎么死气沉沉的,阴森森的啊,为什么半山腰那里还灯火辉煌的?”
易晓明鼻子里“哼——”了一声,“死气沉沉,村里三分之一的人口都出去打工了,半山腰那里住着猪狗不如的东西,瞎眼的瞎眼,瘸腿的瘸腿,就得有灯照着!要不先去小卖部买个手电筒,省得磕着你们这些小姐的脚趾头。”
下崖有一家唯一的小卖部,门口也挂了一个喷绘的“超市”牌子,这是原先那个供销社演变来的,以前门口挂的是白底黑色宋体字的木牌,山前村供销联合社,这里是易晓明小时候心目中的繁华之地。
晚上村里人没事,买不买东西不说,都喜欢到供销社里边凑堆,那时候很热闹,男人们站在柜台外抽烟聊天,满屋里弥漫着烟草的味道。易晓明朦朦胧胧记得爸爸的音容笑貌,老爸身材高大挺拔,两条长腿在他的感觉里就像柱子一样粗大,小时候在供销社里绕着爸爸的腿追逐——那时多么幸福,想一想都能让人满心的幸福荡漾。
小卖部果然还没关门,这个时间里几乎没有买东西的了,开小卖部的正在跟人下棋,他站柜台里边,柜台外边除了下棋的,还有几个看棋的。这个人是老供销了,大集体时候就干供销员,后来供销社承包,尔后就完全成了个人的经营,这三间屋还是原来的供销社,抬头看货架上方那些发黄的社会主义宣传画,让人似乎回到了六七十年代。
四个人进来,易晓明跟里面这些叔叔大爷爷爷们打招呼,这些人一看:“呦,小明回来了,半年不见,长壮实了!”再看看他领着的女朋友,大高个,长得白白胖胖,都在心里暗暗赞叹小明有眼光,一看就是能干活、会过日子的旺夫相。
从小卖部出来,转过几个胡同,李时发现又有人鬼鬼祟祟地跟上来了。比起那个黎伽人来,这个盯梢的明显很拙劣,连易晓明都发现了,偷偷对李时说:“后面有人跟着咱们,那人是上崖的,外号叫夜猫子,是陈国利的狗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