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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这孙家夫妻,还算有点意思。二人起早贪黑,勤勤恳恳,并非那种奸猾之人。一切还要从孙武的身体状况说起来。
    孙武早年是个猎户,一次打猎,伤了男根,虽然可以行房,但是郎中也说了,生不出孩子。差点成了太监,太有损自尊,夫妻俩远走异地,来到了西山县讨生活。
    两口子忙碌,日子也和和美美,美中不足,是缺个孩儿。正好家中的厢房有时候租赁给往来的小货郎,孙武看这些人身体强壮,就起了心思,让苗小花借精生子。
    开始,苗小花是万分不愿意的,这关系到女子的名节。后来孙武做说服工作,只要苗小花怀孕,夫妻就离开这里,不会让任何人知晓,以后这家业传给孩儿,还能有人养老。
    就在苗小花犹豫之际,家里来个俊俏的书生,听口音是北地人,万水千山相隔,想必也不会出什么岔子。于是,孙武负责灌醉了书生,苗小花在当夜和书生成了好事,可惜那书生是个正经人,还是个雏儿,一会儿就不行了,苗小花自然也没怀上身孕,孙武的梦想破灭。
    有了这想法,并且实施过,二人胆子大了不少。有个姓何的客商,在小院住了几天,和孙武混得熟悉了,孙武当他是兄弟,坦言自己的苦衷。
    苗小花也算是美人,送上门来,姓何的客商当然点头答应。连续几夜,夜夜笙歌,等到快要离开之时,这姓何的突然翻脸,起了心思,要夫妻俩个给他二十两银子,不然就说出去,让孙武丢大脸。二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何客商出尔反尔,孙武很是恼怒,这么失手,就弄死了人。
    开始夫妻二人很是惧怕,提心吊胆一段日子,发现无人问起。都是来往过路的人,不会在西山有什么亲人,圈子简单。
    尸体放着必须处理,正好当时猪肉的价格飞涨,孙武想着毁尸灭迹,就把何客商的肉剃下,剁了做包子。或者是因为人肉的滋味太香,或者是因为猪肉价格涨价,别人家都在缩减材料,小夫妻的包子越来越受欢迎。苗小花还是没能怀孕,于是二人在用尽了何客商的肉之后,再次下手,一年多,前后杀死了十人,墙下的尸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百姓们捂着嘴,想到曾经吃的肉包子,脸色都不太好,还有人在扶着树呕吐。
    “王爷,您怎么没反应呢?”
    莫颜是法医,对这些已经免疫,但是她得承认,听着有那么点不舒服。但是万俟玉翎只在看她吃包子的时候变了脸色,早已经恢复平时的淡漠。
    这几天在军营里,莫颜见识到这个时代的士兵,那些训练是残酷的,排兵布阵,风吹日晒雨淋,就算是将领,也不例外。莫颜以为受不得苦而又有洁癖的万俟玉翎,在指挥大军操练,变换队形之时,头顶炎热的太阳,一站就是两个时辰,周身散发的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并非她想象那般养尊处优。
    “应该有什么反应吗?”
    万俟玉翎抿了一口茶水,前方已经疏通的道路,马车继续前行。
    人肉包子只是个别的案件,几百年也就发生过那么一两次而已。在大越北边,有一个蛮族,在那里,吃人肉是习俗。
    “啊?还真有这种地方?”
    前世莫颜在百科全书上看过,眼见为实,她总是半信半疑。
    “恩。”
    在蛮族,人死了之后不必入殓,在部落举行一个篝火会,众人把尸体架到火上烤,族中男女老少,每人分上一块。这对族中的人来说,是非常向往的一件事,每个人都希望死后能被分食,这样,来世投胎才能变成人。
    这种愚昧的习俗,莫颜不予以评价,她没吃过人肉,但听刚才百姓们普遍反映孙家的包子更香,多少能了解一二。
    “等晚上到了汴州城,带你尝尝特色菜。”
    莫颜刚吃完一个鸡腿,被万俟玉翎阻止,一行人走小道,路上可能会颠簸,最好还是不要吃太多。
    关于夹竹桃,莫颜从师父祝神医那里知晓得很是详细,她怀疑锦娘就是番外派来的奸细,从时间上看,刚好是几年之前,那会大越正在和番外小国打仗。
    “刘偏将或许不知情,若是知道的话……”
    前天晚上,将士们带着家眷,在校场燃着篝火,众人难得放松,载歌载舞,刘偏将对锦娘真是疼到了骨子里,不停地给她夹菜,若是知晓锦娘是奸细,还不一定怎么伤心。
    “他是男人,是父亲,对我来说,只是大越将士。”
    作为将士,必须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知道,在汴州大营混进来奸细,己方的作战计划泄露,是要用成千上万的士兵的性命去填补,士兵的命就不是生命?
    莫颜点头,确实是有些妇人之仁了,只顾小家,没想到那么多无辜人的利益。她心情有些沉重,为了放松自己,想到了前世的一个笑话。
    在知乎上有人提问,“怎么才能委婉的表达自己是个奸细?”
    网友神回复:“皇军托我给您带个话。”
    话题被揭过去不提,万俟玉翎得到消息,皇上已经派人到湖州人接手莫中臣的职务,相信就这几天,爹娘该从湖州回来了。
    ------题外话------
    临时有事,二更要在晚上晚一些了、、、小莲没想到今天早上真吃了包子,我想静静…
    ☆、第031章 好东西应该分享
    时至六月,京都酷暑难耐,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往年朝中冰的份例有专人送到御史府,而今年,爹爹在湖州办差,自家好像被遗忘了,等了这么久也不见动静。
    正午时分,莫颜恹恹地坐在窗边,外面闷热,出门走一圈儿大汗淋漓,内室同样不通风,隔上纱帘,好歹能阻隔刺眼的阳光,她现在最想去郊外的农庄上住几天。
    “小姐,奴婢打听了,听说的大内冰库走水,宫内的用度吃紧,只有叶相等几位大人得到了赏赐的冰块。”
    墨香风风火火地进门,用帕子抹了一把汗。这两年气候反常,去年夏天,京都就热的怕人,这才六月初,比去年更甚。
    “这样啊,那我就心理平衡了。”
    不是御史府一家没有,莫颜闻言,点点头。皇上派人手接替爹爹莫中臣,算算时日,爹娘正在从湖州赶往京都的路上,若是不耽搁,再有半个月,肯定能回来了。
    许久不见爹娘,莫颜有些想念,大哥莫轻风在国子监,二哥莫轻雨不知所踪,府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
    “小姐,王府冯管事给您送冰来了,足足一大车呢!”
    一个婆子站在门口处,语气不自觉地带出欢喜来。夏日里,这些冰着实难得,他们做下人的,没有冰盆解暑,但是小姐大方,肯定会赏赐一些碎冰块,加到凉茶里,喝着解暑。
    “恩。”
    自从在汴州归来,万俟玉翎就没有再来御史府看过她,听说北地蛮族部落不单单是蠢蠢欲动那么简单,已经运送粮草,打算攻城,皇上万俟御风头晕脑胀,每日早朝召集众位官员议事。
    北地遥远,一时半会打不到京都,可莫颜仍旧有一种恐慌感,和平年代的人不晓得什么是战争,只清楚打仗就意味着要死人,民不聊生。
    北地形势吃紧,万俟玉翎天不亮就上早朝,留在宫中,一直到京都宵禁才出宫,冯管事怕莫颜误会,特地解释,送来的冰块都是王府的份例。
    莫颜表示理解,大越已经定亲的男女,并不是总能相见,只是偶尔的年节才有见面的机会,她写了一封书信,关心万俟玉翎的身体,并且委托冯管事传信。
    等人一走,莫颜立刻欢呼雀跃,让下人用小银锤砸了一块冰,全府上下人人有份,放在薄荷茶里,刚好解暑。
    “热死了,热死了!”
    陈英手里握着一把小团扇,一边扇风一边往里走,昨天她下了帖子,今日来御史府上做客,赶巧的在门外碰见冯管事送冰的车马。
    日头太晒,百姓们走在街道上,时常有胸闷气短,中暑昏厥的,有那善人就设立个小粥棚,对来往的行人派发绿豆水,解渴解暑,陈英的马车路过,也讨了一碗,那绿豆不知道加了多少水稀释,一点滋味没有。
    “这种天要了人命,最好去京郊的庄子上,可是祖父和我娘都反对。”
    陈英进门之后,熟门熟路地走向窗边,抓起茶壶晃了晃,听到其中有清脆的响声,她笑道,“颜颜,还是王爷心疼你,我就知道你这里肯定少不了冰块。”
    陈国公府除了老国公,后辈已经弃武从文了,门庭高,不过陈家人多在外做官,官职不显,并不被皇上重视,自然没有冰块的份例。
    “少喝一些解解暑,切勿贪凉。”
    在大夏天总是喝冰水,容易积累体内的湿气,造成各种毛病,三伏天是一年调理的最好时间,刮痧拔罐,去湿排毒。
    “恩,我姑姑也这么说。”
    陈英认同,用手指着莫颜,笑道,“明明才十三岁,就像个小老太婆了!”
    “哼,我是为了大哥着想。”
    陈英和自家大哥莫轻风也不知怎么的,互相看着不顺眼,只要碰面,定然会打起来,一向在乎自己言谈举止的大哥,变得毒舌,什么“嫁不出去小姐”挂在嘴边,让莫颜以为他被孙胖子重生了。
    二人发生过肢体上的接触,被府上的下人写信告知爹娘,为此娘吕氏特地写来回信,其中大大表扬了莫颜一番,把好姐妹陈英推进火坑,大吕氏很是支持,等回京之后立刻带着聘礼去陈国公府上提亲。
    “哼!”
    提到莫轻风,陈英的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红,她真的想不到莫轻风看着死板,实则风流,书房内竟然藏着春宫图。那男女交叠的画面,很多次出现在陈英的梦里,她很怀疑自己是不思春。
    陈国公上的下人已经把二人亲密举止报告给老国公,陈国公甚是欢喜,莫轻风是个文绉绉的读书人,在京都小有才名,而御史府家风清正,又出来个未来的王妃,这门亲事可以结。
    “我娘很信法华寺的签文,怕我去庄子的路上有什么意外。”
    陈英撇撇嘴,在法华寺抽签就是个重大的失误,她忽然想起,自从季米分蝶死后,已经许久没见过季宝珠,本来三人约好一起喝茶小坐,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儿,总是赶不到一块。
    “宝珠姐和她爹在城西开了个铺子,亲自打理呢。”
    季宝珠家的铺子和自家的理疗馆相隔几米远,主营丝绸布匹,从江南招了几个手艺不错的绣娘,专门帮着大户人家的小姐绣嫁妆,喜帕等物,生意不错。
    “她也是够命苦的,米分蝶还在的话……”
    陈英叹口气,人各有命,若是季米分蝶活着,季宝珠没准真被威逼进宫,那样的日子更没盼头。
    “颜颜,你知道吗,北地要开战了。”
    法华寺的凶案,是京都众位公子小姐们心中一个阴影,众人很少提起。二人沉默片刻,陈英叹息一声,眼中闪过担忧之色。
    “皇上有意派我祖父挂帅,到北地……”
    现在消息还做不得准,陈英无意中听祖父和身边的谋士提起。陈国公府上到这一代,已经很懂得韬光养晦,不露锋芒,祖父前半辈子都在战场上厮杀挣得军功,到老了,反倒闲不下来。
    “可是北地不是有于家两位将军镇守?”
    陈英的祖父年过五旬,二十多年没打仗,突然被派到北地,万俟御风有什么意图?想到于太后和万俟御风之间的博弈,莫颜突然懂了,看来消息多半为真。
    “我是要跟到北地去的。”
    陈英咬了咬嘴唇,她从小被祖父培养,无论是习武还是兵法上,皆不输男子,祖父一个人上战场,她放心不下。
    莫颜张大了嘴巴,陈英要跟着去北地打仗,那么自家大哥咋办?现在就差这么一层窗户纸,就等娘亲回京上门提亲。
    气氛一时间低落起来,北地苦寒,战场上刀枪无眼,陈英一个小女子,更为艰难,莫颜虽然不希望陈英去北地,却支持她的决定。
    今日是国子监的休沐日,莫轻风夹着两本精装版春宫图匆匆归来,他在门口看到一个婆子,特地问了一句,“府上可有客人?”
    婆子眼睛骨碌一转,眼神闪烁,“回大少爷的话,府上并无客人。”
    陈英小姐是自家小姐的好友,没准以后还是御史府上的女主人之一,不算是客人吧?
    “那就好。”
    莫轻风拍了拍胸脯,上次陈英把他的眼圈打得乌黑一片,为此被同窗们嘲笑,说他霸王硬上弓,被泼辣的小姐收拾了。是被人收拾,不过可不是霸王硬上弓,若是真被硬上弓,那个受害人也是他才对。
    原来女子胸前那两团柔软感觉那么好,和春宫图里写的吻合。莫轻风摇摇脑袋,试图甩掉脑海中的旖旎。
    “我就说今儿是个好日子,莫轻风,本小姐等你很久了!”
    陈英眼尖,看到莫轻风出现在院门口处,立刻寻找自己的鞭子,结果发现出门忘了带,她四周观望,最后找到一把鸡毛掸子作为凶器。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莫轻风一个趔趄,手上的两本春宫差点跌落在地,看着陈英一脸怒意,脸颊红红的模样,他心跳加速,紧张得语无伦次。
    陈英和莫轻风结下梁子,几次三番上门,到国子监门前守株待兔,奈何莫轻风跑的比兔子都快,就是不出门,她每次去都扑空。
    “和个屁,本小姐要替天行道,灭了你这个妖孽!”
    日头火辣辣地,莫颜站在门口,手里端着茶杯,她在犹豫要不要出去救场。
    “小姐,您就这样看热闹好吗?”
    墨香弱弱地在身后提示,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躲,已经在院中跑开了,瞧陈英把鸡毛掸子挥舞得虎虎生威,有自家夫人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