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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走进一看,差不多都是些带刺的草,人光着脚却不敢走进去。
    还是那句话,能吃的都是被人扒光了的,剩下的这些,都是这些实在没有了利用价值的植物。
    但是,边走边看着,秦墨在这些绿色的大多带刺的植物里,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两株东西,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秦墨一定不会相信原来田坎上还会有野生的芦荟。
    芦荟,真的是芦荟。
    不怪秦墨如此高兴,从穿越过来之后,她就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异时空。
    这里的一切都不能跟自己的之前的生长环境重叠,虽说外婆家在农村,但是其实要说她对这些野草有多少辨识度,那是真的没有。
    但是,却认识芦荟。
    不仅认识,而且还很喜欢。
    芦荟在现代里一般作为观赏植物出现在人们居住房子阳台上的盆栽里,秦墨的爷爷是老中医。
    从小给人抓中药治病,也讲这些用药的植物。
    而芦荟可就是其中用的比较广泛的一种。
    秦墨从小就喜欢它,倒不是因为它的药用价值,而是就喜欢它的形状。
    但是芦荟在家里从不是拿来做菜吃的。
    秦墨本来是去割芦苇,但是此刻发现了芦荟,意外之下,在半路上,就蹲在了原地,双脚陷在田坎上的泥路里,下了心去细看它。
    这田坎上有两株,挨着的不远
    而且体形也不大,甚至那叶片中间还没有长开,叶片上有白色的小点,两株在雨水淅淅沥沥的雨速里慢慢被洗礼,翠绿新鲜如菜玉一般。
    看见这两株芦荟,秦墨的心别提多高兴了,从刚才到现在心就没有平静下来。
    只是手伸出去,小心翼翼的抚摸着。
    芦荟,不只可以药用,更大的功效是美容。
    野生的芦荟长在田坎上也不奇怪,更何况这两株本来就小
    生在这古代的这些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她秦墨可是现代人,爷爷又是中医,何尝会不知道。
    ------题外话------
    后续小剧场版
    香香:“咦,姐姐,你干嘛蹲下,要摸这个东西——!”
    秦墨:“香香,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香香“。”又不能吃
    秦墨:“这是芦荟很珍贵的”养颜又治病
    香香(吞吞吐吐):“可是,可是,我们后面山上满山都是啊。”
    秦墨(满脸黑线):“呃…”
    ☆、第十一章 想到赚钱办法
    生在这古代的这些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她秦墨可是现代人,爷爷又是中医,何尝会不知道。
    “咦,姐姐——!”
    小人儿蹲下,一个大脑袋就晃进视线里。
    “香香,你知道这个么—”
    因为知道了这个东西,仿佛人生都见到了光明般,秦墨的语气里有轻快,盯着那两株小小的芦荟,脸上带着宽慰的笑意。
    香香小脚朝前移了移,嘴嘟着,头趴下,认真的朝上面看。
    却没有说话。
    秦墨略有点喜悦而得意道:“这叫芦荟,能在这里看到真的是好珍贵的——”
    她正愁没有地方找钱,恰好就找到了这个东西,这东西,在江安市都栽种在阳台种,每家每户,有的有,有的没有,最多也就一两株,但是这个东西,治病,疗伤,还有,美容,可谓能给爱美的女人送上的惊喜。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的爱美的天性肯定是不会变的,古代也有美女,不管是青楼女子还是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抑或一些上了年纪而爱美的半老徐娘,大家都会希望肌肤白净,光滑细腻,看起来,光光亮亮,活力青春的。
    但是在赤水村这种地方的农妇是肯定用不找的。
    这里,大家每天都面朝黄土背朝天,连日常买米卖肉的钱都没有,如何还有闲钱买那些护肤品啊。
    “香香,总之,能看见这个东西,我们以后就不愁没钱用了。”
    只要有一株,她就能把它移栽回去,然后种在门口,芦荟是分身繁殖,自然就会从根须处生出小苗来,到时便可以自己长成,届时,就可以有很多芦荟可以用。
    香香只在旁边感受着秦墨的兴奋,半响,却抿着小嘴儿一语不发。
    好久,又见秦墨那独自陶醉的喜悦模样,小脚又朝前移了移,半晌,才盯着秦墨护在手心的那株芦荟期期艾艾的嘟嘴郁气说道:“可是姐姐,你说的那么厉害,这个这个带刺儿的东西,我们房子后面的大山上好多啊,为什么都没有人去摘,李大婶子说这个东西不能吃…”
    “嗯?!”什么?!香香的一句话让沉浸在想象中的秦墨回过神。她没有反应过来,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非常繁复,其实欣喜却盖过了其他“好多,什么好多——?!”
    秦墨一声尖叫了出来。
    香香一抬头就被秦墨的表情唬住了,小心翼翼道“是啊,这东西本来就很多嘛,上次姐姐不是去山上都看见过么——!”
    她圆圆的小脸蛋,大大的眼睛,里面满是无辜和疑惑。
    看起来呆萌可爱的紧。
    “嗯?!”秦墨才回过神来,似乎发现香香是一本正经在跟她说话,也不知道是紧张盖过兴奋,还是兴奋盖过紧张,舌头都打结了“这个。这个。真的很多么…!”
    那不是货源充足,立马就可以动手,先就来试试看,会不会立马就会发达一次,届时,就有钱可用了。
    秦墨至穿越过来,连古代最小的单位钱币—铜钱,都没见长什么样。
    这家人是不可能有钱的。
    别说她刚穿越过来的见不到,就算香香,这个在这里长到两岁大的小遗孤,一直长在这破房子里,只怕也没见过钱的模样。
    这家人没有男人,也就是没有劳力,长在农村想要换点钱,不过就是拿了自家一些种的蔬果去卖了换钱,但是这家人,就算那女人在的时候,粮食都饥不果腹,哪里还有剩余的粮食拿出去卖了换钱。
    此刻的秦墨的眼中自带一抹亮色,只是她自己看不到罢了,香香郁闷又疑惑的看她,半晌,感觉身边的这个姐姐突然变的奇怪,嘴巴鼓成金鱼嘴,长长的叹了口气。
    颇有点无奈又不耐道“姐姐你不是自己都看到了么——!”
    这姐姐是傻了么,虽然她小,可是明明这村子里到处都是这东西啊,长在田坎上人家都用锄头当草锄了,每次带她上山山上到处都是,刘婶子也多给她们姐妹说这个不能吃,吃了要肚子痛的,可是,为什么姐姐现在看到就跟捡到了宝一样。
    唔,姐姐好怪。
    小丫头头上顶着她的大脑袋,觉得想不明白。
    其实对秦墨来说也憋屈,说她看到了?!其实她哪里看到了?!之前的秦墨那也是之前,她是新穿过来才两天。
    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给她的记忆模糊一片,对有些深刻的人或者事儿还有些印象,只要不深刻的那就完全没有。
    总之,这是好事儿啊,秦墨琢磨着香香的说法也应该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这地方的确生长了很多芦荟,芦荟一直是耐旱的植物,这个地方缺水,生长在这个地方的确不奇怪。
    秦墨先放过那两株小的芦荟,决心等到今弄完了房子去后面山上看一看,看看实际的情况是不是如香香所讲,如果真的有很多芦荟那她不用移栽这两株回去,免得引人注目,她要做的事儿可不想别人也知道,免得到时人一多,大家都知道芦荟的价值,纷纷效仿,做出来的东西在市场上就贬值了,加上这芦荟并不是稀罕之物,繁殖能力极强,知道这个效用,家里面种上一株,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到时谁还用你这芦荟做出来的美容霜,润肤露之类的产品,所以,这件事儿一定要低调的做,如果做的好,顺利,可真的能赚到两个小钱。
    买点盐,油,如果再能丰厚一点,吃点小面小米什么的,过来这两天,她一直觉得肚子都是空的。
    想到了赚钱的法子,秦墨心里喜滋滋,全身上下的三百六十个毛孔都疏开了,爽爽透透,筋骨也仿佛都活络开了来。
    拐着外八字,怀揣了手,只差没哼了小调,迈开大步干劲十足朝芦苇蓬走去。
    后面的香香似乎也感应到了姐姐的那股干劲,一直跟着,小短腿也比之前用力,笑眼眯眯的,秦墨一拉开距离立马自己自觉就发着小跑呼呼喘气的跟上去,生怕被落下了。
    不知道是什么事儿,但是她感觉的出从刚才之后,姐姐有了开心感觉。
    她是妹妹,自然姐姐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一路从田坎过走的时间里,风雨渐渐变小,但是依然是霏霏淫雨,斗笠能当的住一部分,但是插在腰间的镰刀刀柄却滴下了水。
    ------题外话------
    因为设定是这样的,衣写的很仔细,很多东西也去自己去查证,包括古代的钱,换算,衣都去翻了资料,可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准确,但是写的都很用心
    ☆、第十二章 向邻居借粮食
    踩着湿泥来到那两笼蓬勃生发的芦苇面前,秦墨这才发现,远远看起来并不算大笼的芦苇,走近了却发现这叶片生长的格外的葱茏,芦苇的杆有细碎的白毛,扎手,而叶片也格外的有韧性,薄,赤手割手心手背都会受不了。
    秦墨就周围抓了两把野草在手,用草垫在手心里,脚一抬,身体支起,就开始割。
    抓住芦苇杆镰刀用力割扯根处,就听见‘咯吱咯吱’的响声。
    本来很钝的镰刀,就这样被磨了两下之后,竟然有隐隐的看见了那白色的锯齿刀锋。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刀还是很钝。
    秦墨用力的拉扯,其实非常的费劲。
    香香在旁边蹲着,她太小了,一是没有多余的镰刀,而是不会割力气也不够,所以只能在旁边蹲着对着泥地画圈圈,而秦墨带她来的目的,是帮助抱这些草回家去,所以本来就不寄希望让她来割。
    不多一会儿,秦墨已经将这大笼的芦苇割了一半左右。
    手拉起了泡,肩上酸的很,早上吃的饭,现在已经成空腹。
    下着雨,下身全被水淋湿了,腿上多处被芦苇叶划破的伤痕。
    “香香,我们将这些暂时抱回去。”
    要修补房顶的漏洞,其实虽然这里割下来的已经有很多了,但是这点还是远远不够,至少要将这两笼芦苇全部都割完,然后屋顶的那个大洞才能补上。
    但是,先把这些抱回去了再说。
    香香很听话,秦墨抱着一大抱,把少的一部分给了香香,但是香香抱起来犹然吃力。
    小小的身体抱着比她长了一倍的芦苇杆子。
    一走一步趔趄。
    秦墨虽在前有时朝后一看,看看香香那很吃力却卖力干活的模样鼻子就一酸。
    才这么小,这芦苇又怎么扎手,本来不应该让她一个才两岁的小丫头抱这么割皮肤的芦苇杆。
    可是,她现在的身体也只是一个七岁孩子的啊,气力不大,这副身体又骨瘦如材,如果靠她一个人来回跑两趟,她也吃不消,如此这样,就只能让香香跟她一起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