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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王宛童正在洗澡,忽然,卫生间外面的窗户,传来滴滴滴的声音。
    她眯着眼睛,摸了一把床上的雾气,只见,一只乌鸦正在窗外,它用嘴巴急切地敲击着窗户。
    王宛童穿上了衣服,她推开窗户,问乌鸦:“找我有什么事?”
    乌乌说:“主人,以前我跟你说的,政府要来推平我们的平顶山了。现在山上,有好的人呢。”
    王宛童说:“乌乌,我现在去平顶山看看吧。”
    这件事情,是她早就已经放在心上的,毕竟,平顶山的生活环境,和她息息相关。毕竟,按照上辈子的节奏,她还要在八角村生活将近五年左右,念完小学才会离开八角村。如果平顶山的动物们被吓跑了,她可就什么技能都学不到了。
    就在之前,第一次遇到乌乌的时候,乌乌已经和她说过平顶山可能会遭遇的事情。
    她当时就表示想去看一下,乌乌却说,并不着急。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藏在她的心里了。旧事重提,她的担忧,不免上了心头。
    如果说,已经被规划了要在平顶山做项目,基本上是不可逆转的事情,但是事在人为,她总要尽心尽力试一试,才知道有没有转机。
    乌鸦乌乌说:“好的,主人,那我要不要飞慢一点,你好跟在我后面?”
    王宛童说:“那肯定了,我不会飞,肯定是跟不上你的。”
    她虽然和壁虎一样可以飞檐走壁,可是,她并没有获得任何鸟类的技能,即使蝈蝈能飞一小会儿,可是,真的只是一小会,就跟间歇性抽风似的。
    乌乌点点头,说:“好的,那我们去吧。”
    一路上,村民们看到王宛童跟着一只乌鸦在走,其中一个人,李大伯,他走过来说:“孔家外丫头,你没什么事情吧?”
    李大伯作势要赶走那乌鸦,毕竟,在农村,乌鸦是很不吉利的。李大伯这个人,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爱管闲事,当然了,他是出于一番好心,才来帮助王宛童的。
    乌乌见人类要打它,它便挥着翅膀喊道:“王宛童啊王宛童,哎呦喂,我的妈,吓死我了,我先走了啊,咱们山上见。”
    它可不吃眼前的亏呢,它又不笨,有些人可坏了,它可得罪不起。万一被无知的人类给打死在这里了,它可多划不来啊。还是,先走了才是。
    王宛童瞧着乌鸦飞走了,她说:“李大伯,我没事儿啊。”
    李大伯说:“孔家外丫头,你不晓得,刚才那只乌鸦跟着你嘞,乌鸦跟着人,就是有坏事要来了,你千万要小心着一些。”
    王宛童点点头说:“好的,伯伯,谢谢你这么关心我。”
    李大伯温和地笑道:“你这孩子,这么见外做什么,我们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先走了啊。”
    “好的,伯伯慢走。”
    王宛童很有礼貌地目送着李大伯。
    李大伯回过头看了一眼王宛童,他总觉得这个孩子,好像是变了似的。
    李大伯心说。
    从前,王宛童刚才村里,怯生生,总是不怎么喊人。在乡下长大的孩子,一般来说都是很会来事儿的,只要是见了村里的长辈,不管是谁,不管叫不叫得出名字,都会甜甜地打招呼,哪里会像王宛童一样,看起来呆呆愣愣的呢。
    不过,王宛童这孩子,多亏了在乡下住了一段时间了,变得这么开朗懂礼貌了,要不然,和以前一样木讷,在乡下是很不受欢迎的。
    李大伯看着王宛童,不过,这王宛童,怎么感觉好像连长相,都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呢。
    要说以前,王宛童刚来的时候,还有点丑,现在穿着没什么变化,可是,总觉得哪个地方变了。可是又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变了呢。
    李大伯转过身子,摇了摇头,大概是以前自己没看仔细吧,以前王宛童刚来乡下,是坐着小汽车来的。他一辈子生活在乡下,自然觉得王宛童是城里来的,是娇气的小公主,他自然而然觉得王宛童丑了,主要是出于嫉妒。而王宛童生活在乡下,就成了和他一样的人了,没什么特别的,所以,他也就觉得王宛童这丫头长得好看了。
    李大伯这么一想,他就想通了。
    ……
    和李大伯分开以后。
    王宛童一边走,一边四处看看,才上山不过数百米,就看到那只乌鸦乌乌站在树上,正在等着半眯着眼睛,好像都快睡着了。
    王宛童走过去,说:“乌乌,我来了。”
    乌乌说:“主人,你来了啊。”
    王宛童微微颔首。
    乌乌带着王宛童,来到了一棵大树后面。
    八角村在华夏国的南方。
    南方是有着榕树的地方,榕树永远是垂着长须,如同—个老人安静地站立,在夜色之中作着冗长的低语,而将千百年的过去都埋在幻想里了。
    这就是平顶山,一个拥有着悠久历史的平顶山。
    王宛童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十分喜欢平顶山的风景。
    在这座山上,她可以获得心灵的平静。
    而这座山,难道真的要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的进步,被彻底的推掉吗?
    王宛童抬起头,便能透过树叶的枝桠,看到那美妙无穷的夜色。
    星星眨着眼睛,月光透过树叶,在地上筛下稀疏的斑点。
    高的天空中,星星一颗颗跳了出来,那么多,那么亮,又那么遥远。最淘气的小星星在蓝幽幽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一道锦线。
    王宛童猛然双手合十。
    这就是流星啊。
    王宛童低下头,许了一个愿。
    许久,她才睁开眼睛。
    乌乌瞧见了,说:“主人,你刚才是在许愿吗?”
    王宛童点点头。
    乌乌说:“我不会问你,你的愿望是什么,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主人,你瞧,那些说要推平平顶山的人,就在树的前面啊。”
    王宛童歪着头,看向树的前方,她那小小的身影,躲藏在树干的后面,那些人,注意不到她。而她,却能够很好地注意到那些人的动作、说的话。
    等到那些人走了以后。
    王宛童的眼睛眯了起来,人类的历史,是不断摧毁的历史,只有不停的毁掉毁掉,才能建造出新的一切。
    她是建筑师,而她扪心自问,也是在摧毁的基础上,去建造新的建筑的。
    人类为了发展,势必要牺牲环境。
    而人类,往往只有在被大自然报复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当初破坏了环境。
    但这种事后的悔悟,都不是真的,人们还是会一样为了纸醉金迷的世界,继续着破坏的行径,自己的国家破坏了,就去榨取别的国家,就这样一寸一寸土地地收割。
    王宛童深吸了一口气,她对乌乌说:“乌乌,明天晚上,我会再次平顶山,到那时,我希望,平顶山的所有兽类,都能派代表出席,这样,我就能了解到平顶山的现状,也能更好的想办法应对了。我们,到时候,开个会。”
    “啥?开会?”
    没错,是开会,王宛童立刻脑补了和动物们蹲在一起,讨论着国家大事的样子。等下,这平顶山有没有狮子老虎什么的,她有点害怕,但一想起能够彻底地了解平顶山的兽类,见识到各种各样的动物,那么,这是一次绝好的机会
    王宛童点点头说:“是的啊,毕竟是关系到你们生存的大事,既然,我已经答应你了,我希望,你们也能配合我。当然这件事情要从长计议,而且要把这里拆掉的计划,不是今天说拆,明天就真的拆了,最起码,明天,我先了解一下你们。另外,希望你能转达它们,如果你们能给我时间好好筹谋,我定当尽力。”
    乌乌有些失望地说:“原来主人只是会试一试而已,我以为,主人一定能够帮助我们。”
    王宛童说:“乌乌,你看,虽然我能和你们说话,但是你要知道,我在人类之中的角色,是非常小的,力量也很小,我并不能百分之百答应你们,明天晚上,咱们来开一次会,到时候,我才好和你们详细地沟通,你看如何?”
    乌乌其实了解王宛童的处境,虽说王宛童在人类之中只是一个小角色,可是,它知道,王宛童将来绝对不会是平凡的小角色。是以,它才会任劳任怨跟着王宛童混,希望有朝一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第174章:就这么办
    第174章:就这么办
    熊双双回到家里以后,她想起前段时间,她在休假期间,去了八角村,想要和张晓春拉近距离,多多了解,谁知道到了八角村,竟然差点被坏人强了,她心里留下了阴影,不过幸运的是,那个坏人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而她,幸免于难。
    她去派出所报警,警方说是要她等待消息,之后,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之后。
    张晓春带着她到山上玩,她贪玩踩到了捕兽夹,脚踝被夹伤了,好好的一个假日,最后变成了养伤日。
    熊双双在家里休息了一阵子,终于可以去上班了。
    熊母在家里念叨:“双双,你呀,出门在外,应该要注意安全的,那个小张啊,也真是的,都那么大年纪了,也不会照顾你。这伤经动骨一百天,以后这腿不能再伤了。”
    熊双双说:“老妈,人家张哥早就提醒过我,要我不要在山上乱跑的,是我不听,才会变成这样的,你别怪他。”
    熊母一愣,她说:“呀,看来你去了一趟八角村,收获很大嘛。怎么样,觉得他为人不错?你现在还没有嫁给他,就开始偏帮他了。”
    熊双双笑道:“我现在倒也不是偏帮他,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熊母说:“哈哈哈,我就不八卦你了,我开车送你上班去。”
    熊双双的腿伤虽然没有恢复完全,但是,也好的差不多了,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出门。
    太阳喷吐出烈焰,把地面烤得又干又烫。
    熊双双眯起了眼睛,这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简直要把人烤熟了。
    熊母为熊双双撑着伞,说:“你呀,这么大的太阳,要带伞出门才是。”
    熊双双笑道:“哈哈哈,我知道妈妈会带伞,我才懒得带呢。”她并不是忘记带伞了,而是,把自己的太阳伞,故意落到了张晓春那里,她想着,这样就能有借口,下次再去找张晓春了。
    “你还是个小孩子家家似的,这把伞留给你了,走,上车。”
    熊母开着车,送熊双双到单位去,之后,她便去自己的单位上班了,她生熊双双的时候,生的比较早,即使熊双双现在二十三岁,她也不过才四十三岁而已,她目前还没有退休。
    当然,正因为自己年纪不算老,她给自己的女儿介绍的结婚对象张晓春,她其实还是有一点介意的,毕竟,她比张晓春不过才大十岁而已。
    不过,在她的眼里,丈夫总是应该要比妻子年长多一些,才能照顾好自己的妻子,是以,她觉得张晓春的年纪是合适的,只是不知道熊双双和张晓春能不能性格合适了。
    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一般人是看不上的,女儿总是追求特别一点的人,不肤浅的男人,而她呢,也不希望女儿嫁给生意人,生意人太精明太喜欢算计,又忙于应酬,根本没办法照顾自己的妻子,甚至沾花惹草的不在少数,她和自己的丈夫在机关单位上班,甚至年轻人在机关单位上班,就是在消磨意志,熬日子,熬年份,脾气不好的年轻人在单位里受了委屈,就容易在家里撒气,她可不希望女儿将来在家里被冷暴力。
    于是,她寄希望于一个能够吃苦又心怀善良的年轻人,张晓春此人就是如此的,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里,十几年来如一日,兢兢业业地工作,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对道德的自我要求就会高一些,这样的人,人品会相对好一些。如果将来张晓春和女儿结婚了,她不介意用自己的关系,把张晓春调动到城里的学校来,这样,女儿将来婚后的生活,也会好过一些。
    熊双双到了单位。
    单位里的同事们和她打了招呼:“小熊同志,脚伤好了吗?”
    熊双双笑道:“好了好了。”
    不少男同事见熊双双来上班了,都凑过去嘘寒问暖,熊双双不胜其烦,她干脆拿着一堆资料,去找领导王科长汇报工作。
    一旦熊双双工作起来,那些男同事也就不好意思,一直来找熊双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