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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虽然我可以理解你想变强的心,但终究还是要适当安排时间的好。”孟珩语重心长道。
    云夕怔了怔,噗嗤一笑,“你该不会是以为我这几天是为了练武才那么累吧?”
    她将两把长剑放在桌上,“好好瞧瞧,看看满意不满意,这可是我辛苦一个月的成果呢。”她的语气带上小小的炫耀和得意,似乎迫不及待想看到孟珩惊讶的样子。
    孟珩随手拿起一把,尽管外面罩着最寻常的木鞘,可是拿在手中,他便敏感地察觉到了这剑的不同之处,神情不自觉变得肃然。
    这是……神兵?
    云夕嘴角翘了翘,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孟珩拇指轻轻往上一推,宝剑出鞘,锋锐的光芒紧紧只是看着,都觉得皮肤被刺痛了一般。孟珩的眼睛亮了起来,“果然是神兵!”
    能够得见多识广的孟珩一句神兵的评价,云夕觉得这就不枉费她这段时间的操劳,笑容越发的得意。
    “你怎么拿到这个的?”孟珩的视线忽的落在云夕身上,猛地一凝。
    云夕还没收回手,已经被他一把握住。云夕原本的纤纤细手上有着浅浅的疤痕,若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只是这哪里逃得过孟珩的眼睛。云夕在打造这些武器的时候,就算做了再多的保护工作,肯定也有受伤的时候。她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都是使用千鹤膏。这一个月下来,就用了好几瓶。
    被他这样盯着,云夕原本那点小得意消失殆尽,取代而至的是莫名的心虚。她呐呐开口:“其实还好……”也不会很疼,或者说这点疼她可以忍受得了。
    轻轻的叹息落在她发顶上,声音还带着一丝的不可置信,“这神兵,是你打造的?”
    云夕点点头,“我只是觉得,你和云深帮了我不少,所以想送你们礼物感谢一下。”
    孟珩苦笑,这礼物可真是……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女身上笼罩着不少的迷雾,也十分享受亲自拨开迷雾看见她真实一面的乐趣。越是了解,就越是心动。在每当他觉得自己了解她了,她却能够再次给他更大的惊喜。
    那种动辄需要好几年才能打造出来的神兵,居然被一个小姑娘在短短时间内弄出来,而且还是两把?这倘若说出去,只怕要被人说是痴人说梦吧。
    云夕想抽回自己的手,奈何抽不回来,她抬起头,有些抱怨地看向孟珩,“好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孟珩视线不曾从她脸上移开,“你花了多久时间?”
    云夕侧了侧头,“一个月吧,除了这两把剑,还给自己打了一把匕首。”
    孟珩语气平静,只是平静的表面下似乎酝酿着某种怒气,“你打造武器肯定是瞒着家里人,平时得开店做生意,那就只有晚上时间了。打铁的声音不小,你若是不想被发现,那肯定得到大山深处,难怪你最近的轻功和内功进步得如此之快。”
    孟珩几句话就推敲得八九不离十了。
    “也就是说你多久没好好休息过了?”
    在杜家,为了避免杜周氏他们发现她脸色不好,云夕每天都用胭脂水粉遮掩,今天是因为搞定了武器,太过兴奋,直接就带来孟家了,结果就被发现了。
    “整整一个月,都休息?”孟珩的声音就如同暴风雨前的平静。
    第六感十分敏锐的云夕身子不觉地抖了一下,呐呐道:“其实还好,我也没有很累的。”
    孟珩这是生气了吗?生气她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可是她知道自己身体的极限呀……
    “这神兵固然重要,但终究比不上你。”
    云夕正想张口说什么,孟珩却轻轻叹了口气。
    “你先好好睡一觉吧。”他这样说道,手也覆盖在她脸上。
    “我还没打猎……”云夕还没说完,就感觉一股的困意席卷了过来,她的眼皮像是压了几百斤的石头,沉甸甸的,只想就这样闭上眼,沉入梦境之中。
    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孟珩这家伙,居然对她下药!
    她身子一软,直接倒了下来。
    孟珩将她拦腰抱起,神色复杂。他将云夕放在床上,动作轻柔地将被子盖在她身上。
    云夕的袖口,那把匕首掉了出来。孟珩将匕首一起收起,省的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刺到她。
    在他的地盘上,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他点燃了熏香,味道清淡,却有种安神的效果,可以让云夕睡得更香。
    走出屋子,就看见孟良正对着那两把剑啧啧称奇,“这杜家小娘子……简直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这样的神兵说打造就打造,而且居然还成功了!若是让人知道,只怕求剑的人可以排到京城去了。”
    孟珩淡淡道:“不会有人知道的。”他可不想让云夕因为这个理由被人惦记上,从此再无安宁之日。
    孟良眼珠转了转,说道:“这两把剑,一个是给云深,一个是给孟珩。你用不了两把,不如一把给我如何?”这样的神兵他手中也没有,看着就眼馋啊。
    孟珩平静的眼神中蕴含着两人都知道的鄙视——这人又在偷听人说话,脸呢!
    孟珩哼了哼,“想都别想。”然后将两把剑一起收起来。
    孟良气得哇哇叫,“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一个不孝子,连把剑都不愿意孝敬。”
    一块毛巾直接丢了过去,声音蕴含着警告声,“小声点,别吵醒了她。”
    孟良觉得他在这家里简直要没地位了,他哼唧了一声,“你打算去哪里?”
    “打猎。”
    ☆、第九十七章 崇拜者,踩踏
    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唐嫂子点点头。
    云夕则去看云瑶,她今天出门前给云瑶布置了十张大字的作业,也不知道她完成得怎么样了。
    走进屋里,云瑶正哼着小曲看着一本书,看到云夕进来,她有些慌张地将书往桌子底一塞,这欲盖弥彰的模样啊……云夕都要为她的演技叹息了。
    她有些无语地看着云瑶,“作业完成了?”
    “完、完成了。”云瑶结结巴巴道,将写好的大字交给她。
    云夕看了看,满意地点头。云瑶写得还是挺认真的,她弯腰直接将桌子底下的书捡起,云瑶一脸垂头丧气。
    云夕翻了翻,就知道为何云瑶怕被她看到了。这是一本传说中的闲书,就是典型的才子佳人故事。她好奇问道:“这书你怎么拿到的?”
    云瑶面对自己的姐姐还是很乖巧很老实的,“我先前去倩彤家玩,她借给我的。”
    云夕点头表示明白。云瑶和王倩彤处得很好,去王家玩很正常。王夫人也很欢迎她来。
    云夕道:“这种书嘛……”她拖长了音调,云瑶神色更紧张了。
    云夕噗嗤一笑,“看看拿来打发时间是可以的,就是别把里面的故事当真了,太假了。”
    这时代的才子佳人故事基本都是不得志的秀才举人写的,那就是纯粹的意淫啊。想起了西厢记的原型崔莺莺还被元稹抛弃的事情,云夕忍不住批判了起来。例子也不少,这时代被负心汉抛弃的故事多着呢。
    云夕还说了前世那个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听得云瑶在那边义愤填膺的,再看这书里的故事,就觉得碍眼了。
    云夕笑道:“当然这也不乏有真正的好男人,但负心薄幸的男子终究居多。所以女孩子得富养,也不能保护得太好,得让她知道一些现实黑暗面,才不会被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轻易哄骗了去。”
    她好好的妹妹,倘若被才子佳人那套洗脑了,云夕就没地方哭去。
    云瑶似懂非懂地点头,“难怪姐姐你那么宠我,就是担心我被人用点小恩惠给骗走了吧。”
    云夕:“……”
    云瑶很是兴奋,“下次去王家,我也要告诉倩彤这些故事。”她有了新鲜的故事,就想要同小伙伴们分享。云夕觉得挺好的,云瑶可以多认识一些朋友,并不仅仅是局限在阳河村。
    云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忽的像是被掐住了脖子,“啊”了一声,手指着她的头。
    云夕不明所以,“怎么了?”
    云瑶说道:“姐姐,你的发簪!”
    发簪?她今天出门没带发簪啊,她早上出去是为了打铁的,当然不可能戴上首饰了。云夕手往头上摸了摸,果然发现了一个簪子,也不知道这簪子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头上的,她都不知道。
    云夕拔下来,定睛一看,发现这是一个用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簪子,作为玉中极品,入手细腻滋润,晶莹无暇,淡淡的光华流转。簪子是牡丹图案,每一层的花瓣都雕刻得宛若真花,栩栩如生,浑然天成,让人爱不释手。
    她仔细回想一下,这簪子什么时候插在她头上的。至少她从林中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头上肯定没有的,那么就是她白天休息的时候了。
    牡丹……云夕想起了被她最近小心翼翼照顾的那盆牡丹,只怕这簪子是云深送的吧。
    那牡丹自从来到她手中后就焕发了第二春,叶片青翠,再无过去的奄奄一息。云夕很好奇她这盆牡丹到时候能养出什么样的品种。
    “这发簪是你买的吗?”云瑶好奇问道。
    云夕回过神,抿唇浅笑,“你说呢?”
    云瑶叹气道:“姐姐你总是这样,不肯告诉我。”
    云夕最后还是把那羊脂白玉的簪子收了起来,云瑶没看出价值,但是她可不傻。这东西若是戴出去的话,太过惹眼了,容易招惹是非。
    在休息了几天以后,云夕晚上还是照例去打铁。只不过比起前一个月,她要节制不少,每天最少休息两个时辰。加上这回除了云瑶和赖三的武器,她并没有动用异能,等到了七月初的时候,她就已经打造好了十样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