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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0节

      “本尊修为大成,命牌早已无法承受本尊魂威,是以才呈现破灭之状。”傲青低头,取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
    容貌与血族魔修们之前的记忆也有些许不同,但眼晕上妖冶的紫晕,还有极为霸道的眸光,分明便是供奉在魔殿里的那人!
    十里香抬起头来,目光扫过傲青真容之后不禁有些痴了。还以为先王都是老头儿模样,却没有想到眼前的男子容貌如此绝世,不过一个眼神便将族中追求她的那些愣头青给生生踩在脚下。
    “修为大成,难道样貌也会变化吗?”老妪揪住了这一点不放,还是不信傲青的身份:“既然如此,我们先代红阎罗的本命武器,还有二阶变化。可你现在手里的血镰,却只呈现初始状态,若你真要证明自己,便将啖鬼血渊祭出来看看!”
    听到“啖鬼血渊”四字,四周数十位血翼无不下意识地战栗。
    血魔牧云的传奇,血族人人耳熟能详,而且他那把可怕血器“啖鬼”早被列为罗生血族有历史以来的最强神兵,传说它的二阶变化“血渊”有着威胁天道的力量。
    要说牧云秋的旧事,还得从多年前的一个午后说起。
    罗生血族有七郡,王郡风华,辅城有二,剩下四郡都有乡野,地广人稀,白露后的某日,红谷郡下城区的有一村妇出谷采买回家,在进入血族禁山前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于是在一团秋菖蒲里挖出了个白净的孩子。他身下垫着柔软的鸟羽,不像被狠心的家人遗弃,但老妇将他抱在怀中等了半日,也不见他生父生母出来寻找。
    将小娃娃抱在怀里,老妇诧异地发现,这看上去刚刚出生的孩子立即止泣,甚至很惹人怜爱地用小拳头揪住了她的衣襟,似害怕她离开一样。孩子这懂事的模样格外令人心痛,所以寻思了片刻,老妇便果断地背起娃娃朝家走去。
    因为红谷郡下城区的玉云乡出入口只有这一个狭窄的山道,玉云与比邻的城乡都极遥远,所以这孩子粗心的父母,只能是玉云的居民。
    老妇善良,虽然外出多日采买有些疲累,但回家之后却没有休息,放下货物后立即找了几位村中老人出来主持大局,可是他们走遍整个乡野,甚至连那几家避世隐居在云上的都问了个遍,一圈下来竟没有找到丢孩子的人家,这下惊得老妇匆忙用篓背着孩子朝谷外飞奔而去!
    因血族的红谷秘境空气不同别处,只能供血族吐纳,要是外族来了,身体强健一点的也待不了一日,捡孩子的时候老妇没有想过,这个孩子有可能不是血族人,要是在血族的地界耽搁太久,那么小小的婴儿,怕是要受不了。
    可惜这老妇年事已高,腿脚也不灵便,又拒绝了别人的帮忙,走到半路便摔一跤,从山道摔入谷中晕了过去,待第二日被人发现,已距离她发现孩子的十二个时辰之后。
    玉云乡的长者们都愧疚万分,因为老妇虽然独居半世,却是乡中颇有威望的女子,她这一摔,直接摔得大限到来,四位年轻力壮的男子抬着她匆匆要回祖宅,慌乱之间没有人还记得那个没有身份的婴孩。
    也算孩子命大,老妇被找到的时候已神智不清,但被人抬出几步,却突然惊叫着要寻自己的竹篓。众人派出了个手脚利索的,再次爬下山谷,才在一株快要枯死的老树杈上寻到了装着孩子的篓子。
    自己的救命恩人快死了,篓中的孩子却没心没肺呼呼睡着,并没有被血族禁地的血息所伤,反而被这里特有的仙气养得脸色红润了不少。
    “果真是我血族的孩子,可怜爹娘不要,既然是在秋菖蒲里抱出来的,就叫秋儿吧。”那善良的老妇勉强支起半个身子,摸了摸小婴儿的额头,便阖上了眼睛。
    唯一对那小婴儿表达过一丝善意的人死了,血族虽然将他勉强收留,却总觉得他是个不祥的孩子,父母不认,还克死恩人,所以就野着放养,哪家想行善了,便偶尔接济他一顿。
    就连那“秋儿”的名字也没有用几天,玉云乡人喜欢叫他野孩子。
    没有人什么人乐意与他玩,不过血族地广人稀,野兽极多,别人家的孩子都不敢闯入林子,他却成日在林中嬉戏,有时十天半月都不回家。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讹传,说是曾在林中见他与魔狼抢食,还站在梼杌头上拔过毛。
    十五岁之前,这野孩子自己蓬勃地生长着,体力大得惊人,有时成年人都打不过他,可是过了十五之后,他的身子骨却每况愈下,再也不能入林中玩乐,而是蜷缩在自己的房间里日日咳血。
    这种事情,在族中已见怪不怪,血族乃是承天大运又受天道诅咒的一族,只有极幸运的人,才有机会活到成年之后,究其源头,便是因为自出生起便在体内酝酿的本命血器威力太强。
    每年都会因为血器力量的觉醒而害死不少人,特别是身体越优渥的,便反噬得越明显,一般血族长到十七左右,便会开始出现头晕体乏的征兆,但那野孩子的衰弱来得特别的早,看那奄奄一息的模样,甚至撑不到成人祭的那日就要被体内的血器撑裂。
    很快小黑屋里飘出难闻的气息,大人们都以为他已死去,只是夜里,偶尔会有人看到模样古怪的野兽悄悄出入他那间改在村外毗邻森林的小木房子。
    可是三年之后,红月升天的那夜,已许久没有露过脸的野孩子却拖着极缓慢的步伐,出现在了鲜血祭台之下。
    台上坐的都是年满十八的血族少年。
    或是死亡,或是生存,只有老天才能决定他们的宿命,台下有爹娘亲人的,通通都哭成一片,看着野孩子来倒也稀奇,可是谁都没有闲心去安慰他即将奔赴地狱的心情。
    只有零星几人,依稀记得野孩子坐在祭台上的模样,因为那凶狠的模样,与其它又哭又叫的孩子截然不同。
    他好像不是在等待死亡,而是攒着拳头卯足力量似与猛兽在搏斗,双眼赤红如血,眉角飞扬着妖冶的紫晕,浑身颤抖,用力地呼吸着,一口接着一口。
    一连十日,祭台上血流成河,嘶吼哀鸣不断,未成形的各种本命血器,与少年们的尸骨一起被冲下高台。只有那么零星几个,握着自己凝成的武器跌跌撞撞走下地,接受着族里长者的祝福与洗礼。这像是第二次出生,可以继续自己人生路的,只有被上天选中的寥寥数人。
    祭台前是生者父母欢喜的歌舞,祭台后却是哀伤的血河。
    专门负责收殓尸体的人,用勾子从血中捞起了一具尸身,刚想擦洗干净送还家人,便见那勾下的少年突然张开了眼,一股可怕的煞气便从眸中喷薄而出!
    “啊啊啊啊!”
    的确偶尔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些孩子虽然凝器成功,但也精疲力竭,没有自己行走的气力,于是被血一起冲刷下来,但殓尸人却真的被那煞气十足的目光给吓坏了,好像自己刚才对的上并不是少年的眼,而是什么可怕的妖邪。
    听到惊叫,村中老人们纷纷围拢查探,听说还有一位生者,就连一直板着脸的村长也不禁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因为凝器实在太血腥,所以每一个有幸存活的孩子,都是血族无上的珍宝。
    他倒要看看这从血池里捡了一条命的,到底是哪一家的孩子?等长者们扶起那被眸光下呆的殓尸人,走上前一看,这才发现在血污中缓缓坐起的,正是那几乎被人遗忘的野孩子!
    村长一愣。
    因为他知道这野孩子病了三年,体内血器一定极为不驯,一般这种情况出现,血器在真正成形前便会克死宿主,几乎没人可以在忍受了三年病痛之后,还活着走下祭台。
    村长的心,疯狂地悸动,难不成这孩子天赋异禀,体内多年养着王血,还活着将王器祭了出来?那王器此刻究竟在哪里?想必十分巨大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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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2:三滴血泪(二更)
    一时之间无数的想象掠过心头,老村长的目光迅速在野孩子身上上下打量,很快便看到他紧紧攥在右手里的,是一把小得可怜的血镰。
    连割草都尚嫌短小,与什么王器更是搭不上边。
    老村长眼底迅速升起了失望,体内血器不强,本是无上的幸事,许多人家求都求不来的,没想到就那比旁人短了半截的镰刀,便要这孩子病了三年。
    不过很快愧疚之情便代替了心中的失望。
    虽然这野孩子并不是玉云乡的血脉,好歹也是血族弟子,就因为牵连了老妇的死亡,令他无情地漠视了他十八年。
    其实那日,众人之所以能寻找到掉落谷底的老妇,皆是因为先头几人声称似乎听到了婴儿尖锐不断的啼哭,就算不是这孩子有灵性为众人带路,老妇摔下山谷,又与一个连眼都尚不能完全睁开的孩子有什么关系?
    他既然能以病体,强撑过可怕的血祭,就算凝出的血器弱小,他那强烈的求生本能还有非人的毅力,已充分地证明了自己,堂堂正正勇敢坚强的血族人!
    村长亲自将野孩子,第二次叫起了他的名字。
    “把秋儿带去我家里,日后他就是老夫的孩子了。”
    听到这样的喜事,野孩子脸上并没有劫后余生的狂喜,只是僵硬坐起,以一种失魂的目光打量了众人一眼,便又重重地晕倒在地,再也张不开眼皮。
    入了村长家,明明十八年的坎坷终于迎来新生,但这野孩子却一直在沉睡,非但没有好起来,反而身上死意萦绕,露出生机枯竭的迹象。
    血族之中,等级分明,像玉云乡这种郡下城乡,不过是血族最蛮荒的地方,就算冷漠了十八年的村长有心补偿,也请不到一个正经的人瞧出野孩子身体的异状。
    二月之后,风华殿里有一尊贵的血翼强者,因被红阎罗派出办事,恰借道红谷玉云的出口,经过村长家时,突然停步嘟嚷过一句:“有趣,这院里有个少年,体内养着不同寻常的血息!待我回来,一定将他带回风华殿去,好好调教!”
    这话当时被众人当成了玩笑,房间里,只住着一个病子,而且他月前已经成功凝出了把小小的镰刀,血器之小,大概也是破了记录的,哪里体内还会养着血息?
    也许那血翼当时真觉得自己发现了大宝藏,说出的承诺也是满心想要兑现的,只可惜他离开红谷玉云山道外出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一面,十有*是在之后的任务中,不幸地殒落了。
    所以野孩子的病,还有他身上的种种异常,便再一次被耽搁下来。
    直到半年之后,有一衣着落魄的浪人,突然出现在了红谷秘境的入口,生称自己便是十八年前被弃孩子的生父,现在算出那孩子气脉将绝,要带他速速离开。
    原来是个半血,生母为血族,父亲却是浪人,难怪凝出的血器那么短小。
    因为浪人将遗弃孩子的时日报得准确,再加上野孩子持续晕迷,与一个死人已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大人们便主张,将他交给浪人,野孩子生前遭了大罪,死的时候至少还能死在至亲身旁。
    当时将野孩子抱出的人还记得,听说自己的生父找上门来,一直昏迷的少年眼中突然有了生气,一直努力将去拉扯那浪人破旧的衣摆,可惜浪人却迅速地退开,似极厌恶的模样,还弹了弹他肮脏的衣摆。
    因为自己不愿沾身,所以他还唤了一只怪鸟将孩子驮起。
    野孩子望着自称自己父亲的浪人的背影,从来没有流过泪的眼中,竟然淌下了三滴血泪。
    太苦,此生太苦。
    既然如此的厌弃,为什么偏偏要把他生出来?
    说来也怪,抱野孩子的人对当时那心酸的一幕记忆犹新,但对浪人的脸却没有半分记忆,好像他一直都站在雾中,身形音容都分外模糊。只是在自己孩子无声地抽噎时,仿佛伸手接过了从他小脸上滚下的那三颗赤红泪珠。
    渐渐的,众人对野孩子的记忆淡了,约摸又过了近七百年,谷外突然出现了一纤长的身影,他拥有血族的血统,过分英俊的容貌,可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直到他欣然走入那被人遗弃多年的村旁小舍,一些老人们才知道是谁回来了。
    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再加上嘴巴变得极甜美,那眉下生着紫晕的年轻男子自然很快便博得了众人的喜爱,令人完全忘记曾经的他,有着怎样一双受伤的眼。
    他自称牧云秋,因为母亲是血族,所以传承了母姓。
    “野孩子”那难听的称号被远远丢在身后,许多少女都娇羞地跟在那俊美的男子身后,甜甜地叫着“牧云哥哥”。
    大家原以为牧云秋回来,是从此准备在玉云安居乐业的,却没有想到,风华殿百年一届的族战,却让他背起了行囊,踏上红阎罗甄选心腹的凶险旅程。
    “秋儿,就用你那把割草的小镰刀么?”当年他背上行囊的时候,老得已经掉了满口牙的村长在他身后嗤嗤地笑道。
    “对啊。”之后许多年,少女们都记得牧云秋回头笑的模样,眉眼是天上的云,又软又轻,好像触手可及,但你伸手的时候,他却不知飘去了哪里。
    玉云乡的居民们对牧云秋的所有记忆,都停留在他少时的艰难与第二次归乡后的英俊可人的模样上。
    但你若问问风华城的血翼强者们,对他的描述,又会是截然不同的一副景象。
    许多人都记得,历届族战,都会吸引着七郡强者齐聚王城,这些强者们,皆是为“血翼”之名而来,他们自小便被灌输对红阎罗的敬仰,倘若能成为殿下的近身护卫,被御赐一双威风的血翼,便是无上荣耀。
    血族等级森严,甚至下城区与上城区皆不通婚,百姓生的子女,十代之后还是赤贫,唯有这种用拳头大杀四方的族战,可以彻底地改写一个下等血族的宿命。
    除七郡有名望的大族弟子之外,无数身穿布衣的下城百姓也涌入城中,他们拿出了自己十八岁时在血祭台上与生死搏斗的非凡勇气,击败一个又一个强者,艰难地向战榜上攀爬,为每一次的进阶而欢呼雀跃。
    血历伏川十六年,族战正酣。
    这一届出现了一匹黑马,正来自熏风郡下城区舒芦乡,他名明藏,本命血器无比巨大,唤名风绞。形若血龙,一旦将对手吞入腹中,便能将骨头都绞成碎渣。所以在历时三个月的战斗中,几乎没有败绩,名次一路扶摇而上,声威一度超过当年王城中风头最劲的天才十里阳夏。
    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定,今次族战的第一,势必要落在这明藏或者十里阳夏的头上。
    虽然族战前二十,都有资格被赐血翼,但第一与之后的十九人之地位却将截然不同,只有第一血翼,才能得到红阎罗的亲传,在其百年之后,有资格争夺阎罗的红披与面具,成为罗生九王之一。
    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下城的黑马与王城的天骄,不过在市坊之间,还有一人的名字也开始渐渐被人所熟悉。
    那“机灵的阿秋”。
    众人都是如此称呼赌坊的伙计。
    他初入王城的时候,与从下城远道而来的所有年轻男子们无异,可是当旁人皆一脸激动地扑向族战报名处的时候,他却从容地整了整自己的衣角,拐道入了赌坊,并没有半点拿自己可笑小镰刀与人拼命的架势。
    大赛要开,赌业自然要火爆,可是每家赌坊都早已提前做好了准备,所雇佣的小弟,也都是与老板有些渊源的可靠之人,谁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再临时接纳不知根不知底的小人物。
    可这这阿秋,却硬是凭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还有一张人见人爱的笑脸,当天混入了王城最大的赌坊文运。传言道这文运的后台很是厉害,正是那天骄十里阳夏的本家在暗中支持。
    十里家是血族中最古老的一只血脉,流传着一些旁人不知的秘法温养血器,所以每代弟子之中,必定出现一位天资不俗的人物。
    就连历任的红阎罗,见到十里家徽,都要给上三分薄面。
    薄面是上面给的,不过赌徒们手里的银子却不认人,族战即开,好赌鬼们到底在哪里下注,便全凭赌坊小弟们的那一张嘴了。
    机灵的阿秋,便是在那个时候渐渐在人群里传开的,他巧舌如簧,见识颇广,三教九流都能打交道,从战台上抬下来的伤员会第一时间叫他的名字,掏钱去赌一会还有谁会比自己被揍得更惨,甚至连那些从来不喜欢在“赌”字上花钱的良家妇女们,与他攀谈之后都心甘情愿地从兜里掏出了碎子。
    他是整个文运,最会做生意的小弟。不但自己赚得盆满钵盈,还为自己的东家带去了极为可观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