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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孟芃芃也同样对自己“狠辣”,才换得一个稳固的年级第一宝座。
    明玥话音落地,上课铃声就响起来。
    孟芃芃没有再细问。
    明玥的脸落进夏光里,睫毛上有金斑闪烁。孟芃芃心底不知为何,慢慢悠悠升腾起一种羡慕。
    至于羡慕什么?孟芃芃并不知道。
    五月的最后一天,与往常一样结束。
    明玥坐在周自恒的单车后座上返家。
    高三的晚自习总是很晚才下,此时天上挂起了圆月,河面上波光粼粼,大多数人家已经熄灯入睡,只有画舫和酒吧生意正浓。
    周自恒载著她从石板桥头滑下,带起一阵风,非常凉爽。明玥在后头咯咯笑,笑声像银铃一样。
    这一段路从周自恒从初一走到了高三,整整六年,期间换了好几辆自行车,但后座上的人没有变过,唯一的变化在于,他们都在长大。
    七天之后的高考并没有给周自恒带来太多的压力,或者说他已经成竹在胸,平常心对待就好。
    “高考之后,我们一起去旅游吧。”周自恒单手握著车把,另一只手握著明玥的手,微微转身,往后看。
    “去哪里?”明玥道。
    “这个我倒是没有想。”周自恒刮了刮她娇俏的鼻尖。
    “那你都想了些什么?”明玥闪避他的手指。
    想了什么?
    提到这一点,周自恒话匣子被打开:“想很多啊,想著我们毕业之后,要去毕业旅行,你得穿好看的裙子,我得给你拍很多好看的照片,怎么样拍照才会好看一点;想著等我们进入大学以后,我要怎么样去你的学校看你,是坐地铁还是公交车,怎么样交通才能更快一点;想著你这么漂亮,我会不会有很多新的情敌,怎么样努力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想著进入大学之后,我会学什么专业,是金融还是计算机,怎么样的路子才能让我更快一点能养活你……”
    夜风轻轻吹拂,他的眉眼在夜色里柔和得不可思议。
    他年满十九岁,已经在思考一个辽远的未来,而这个未来的蓝图里,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明玥。
    “我可是很好养活的!”明玥拉著他的衣摆,认认真真强调,“特别好养活!”
    她都起嘴,又瞪圆一双桃花眼,实在是很让他心动的模样。
    周自恒忍不住亲了她的脸颊一下。
    “所以你要怎么养我?”明玥羞答答低著头,暗暗的天色依旧能看出脸颊绯红。
    她的手还捏著他的衣摆,白雪一样晶莹,周自恒想了一会,才道:“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会在大三之前打工实习,赚到一些钱,大四就能在你的学校附近租一间房子,给你种一阳台的玫瑰花,然后养一只你喜欢的萨摩耶或者是布偶猫,然后我们住在一起。”
    这实在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光是听他描绘就会觉得甜蜜。
    明玥能清楚地感觉到,周自恒是认认真真仔仔细细考虑过这所有的一切的,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翻来覆去把细节描绘,填充好色彩。
    明玥既憧景又害羞,把脸颊贴在他的背上。他确实如周冲所说,瘦了许多,但并不是消瘦,而是精瘦,明玥依旧能从他的腰部感受到力量。
    “大四就要住到一起吗?”明玥期期艾艾。
    “你不愿意吗?”周自恒轻声问。
    明玥咬著红唇,没有回答,手紧紧地圈住他的腰。半晌,才支支吾吾:“我们住到一起,会不会有影响?我是说……我会不会打扰到你的学习和工作?或者你会不会觉得我烦?”
    “其实你是想问,我会不会……”周自恒停顿一下,斟酌用词,“骚.扰你。”
    这一秒钟的停顿,其中深意,让明玥脚趾头都蜷缩起。
    驶进临湖别墅,周自恒停了车,明玥从后座下来,依旧低著头,纤细的脖颈在月色下莹白一片。
    说到这样事情,明玥十分怕羞。她又比周自恒小近两岁,面皮很薄。
    但周自恒就是喜欢她,无条件的喜欢。
    “那你会……骚.扰、我吗?”明玥小声问。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头,不安地拉著书包的带子,像个受惊的小孩,但她的身材却已经完全发育成熟。
    周自恒目光落在她胸前片刻,又收回来,动了动喉结,有些口干。
    “我不敢保证。”他最后这么说,上前抱住明玥,在她耳边喟叹:“我可能不会骚.扰你,但我会觉得你会骚.扰我。”
    “怎么会?”明玥反驳。
    周自恒揉了揉她粉白的耳垂,道:“你要知道,有些人,光是存在在这世界上,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性.骚.扰。”
    “这个人,就是你,明玥。”
    他呼出来的热气从耳廓钻进她的领口。
    明玥想,她的耳垂大概已经红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霸道太会撩~~~
    今天也是五月三十一,和文中的时间线重合,我看评论知道,有很多小天使也是今年高考,在这里用武老师那句话祝福你们——“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比心~~
    ☆、第71章 瞿塘艳滪堆(二)
    第七十一章.
    武老师在上完最后一节课后, 把“前途似海, 来日方长”的祝福写在了黑板另一侧, 尽管已经六十有余, 他的字体依旧苍劲有力,每一处笔锋都落得恰到好处,错落有致。
    和另一侧的“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 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一起, 构成一段静默无声的珍贵记忆。
    这最后的七天, 像是骑在了能日行千里的白驹上,过得飞快——中性笔芯飞快用完, 草稿纸飞快写满, 知识点在脑海里飞快闪过……高三苦修的最后时刻,比其他时候都要来得紧张和煎熬。
    但也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充实和满足。
    高考就这样按照约定和这一群高三的学生相遇, 不迟到,不提前, 每一分每一秒, 都是刚刚好。
    高三理科一班,红色的倒计时数字, 变成了“0”。
    最后的倒计时数字由班主任成老师亲自填上去,填的慢极了。他写好后,看了全班学生许久, 最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郑重地说了两个字:“考好!”
    周自恒在成老师班上待了三年,第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爽朗,好像每一片皱纹都年轻了。他想成老师应该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出口,也应该有很多叮咛要强调。
    但这些到了最后关头,都不如一句“考好”,来得实在。
    南城一中的考点设在高一高二教学楼,封了警戒线,高三教室没有被征用,依旧能作为学生休憩的大本营。
    六月七日这一天,周自恒从教室离开,离开前,他站在倒计时的数字面前,看了一阵。
    对于他们这一群人来说,日子是零,而对于新一届的高三来说,是三百六十五。
    这三百六十五天对于周自恒来说,像是一场梦。他转身看向整间教室,教室里空荡荡,没有人,只有书本和资料静静立在桌上,六月清晨的阳光从每一扇窗户里射进来,灰尘在光束里飞舞。
    每一粒尘埃都清晰透亮,周自恒从这些小小的光珠里看到连片的画面。
    ……
    高一的下半学期,整个二月上旬都在下雨,成老师恨铁不成钢骂他:“你上学期考试……是真正的最后一名!”
    “你准备以后就拿这样的成绩去高考?还是高二毕业就离校?”
    ……
    五月的月考过后,白杨被他前进四百名的成绩吓到,叫嚣不停,他一本书砸在白杨头顶,又继续背自己一窍不通的语文,对著明玥的手念:“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
    高二的上半学期,第一次月考让新来的倔老头——武老师脸色铁青,不断拍著桌子发泄怒气,因为他的语文只拿了七十七,因为他比平均成绩低了三十分,因为他的一句【晚霞真的好美!王勃好有水平。】
    ……
    十月的夜晚有一点凉,明玥在他身边睡著,他在语文这条路上刻苦钻研,因为一句“明明如月,何时可掇”记住了整篇《短歌行》。
    ……
    那些记忆深处的细节在周自恒要离开教室,步入考场的瞬间,清晰涌现。那些一步一步的努力,不只被时间见证,也让他刻骨铭心。
    他也累过,趴在桌子上睡过;也烦闷过,把卷子拧成一团丢过;也丧气过,在走廊的阳台上大喊过。但睡了,爬起来继续看书;卷子丢了,从箩筐里捡回来翻看错处;大喊了,就心平气和重新鼓起劲儿。
    教室里桌子摆的有些歪斜,过道狭窄。周自恒从讲台走到自己的课桌前,离开前,最后一次翻开笔记本。
    扉页画著一个弯弯的月牙,边上写了一句“最好的自己”。
    这个月牙是他画的明玥的缩影,而最好的自己是他的期许。
    周自恒伸出手,接了一捧阳光。
    璀璨又柔和。
    像他此时此刻的心境。
    怀著这样的情绪,高考的两天顺利过去,四份试卷好似都没有刁难他的意思,周自恒十分顺利地写完,一气呵成,甚至留有足够的时间反复检查。
    最后一门英语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结束。
    这也意味著高三的彻底结束。打完最艰苦的战役,周自恒在教室外短暂地呼出一口气。他觉得他给自己的高中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不愧于心,也不愧于自己的付出和汗水。
    周自恒在楼梯口找到明玥,人潮还在涌动,但因为过于喜悦,他忍不住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又在她两边脸颊上各亲了一下,最后轻轻碰了碰她的嘴唇,并吹了一声压抑许久的口哨。
    从这一声口哨声中,明玥知道他发挥很好,这让她安下一颗心。
    周围人群并没有在意他们的举动,欢呼的欢呼,尖叫的尖叫,许多人把书本撕掉,从阳台上往下扔,满地铺开的纸张也同样是一种宣泄。
    但依旧有人把他们的亲密看在眼里。
    成老师一直守在楼梯口,等待每一个归来的学生,他并没有等在空调房里,而是站在最醒目的地方,因为太过炎热,一直拿著那把老旧的蒲扇呼呼地扇风。
    明玥被班主任抓包,很是羞涩,缩著脑袋扯著周自恒的衣服,企图把脸挡住:“老师……看到了……”
    “我知道。”周自恒并不慌张,轻轻握住明玥的手,“但是我们毕业了。”
    他侧身对著成老师扬了扬眉毛,露出一个炫目的笑容。
    成老师也笑了笑,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并且调皮地动了动手腕。和往日都不相同,他在高考的这两日,穿了齐齐整整的红色衣服,鞋子上都是对号,这让他看起来十分可爱。
    撕书扔书的活动还在继续,没有人制止这样一场盛大的狂欢,纸片纷纷扬扬散落。
    明玥并没有扔书,但她发现孟芃芃在。
    作为一中最富盛名的书呆子、读书机器,孟芃芃站在阳台左侧,把厚厚的书和整齐的作业本往下扔,不是一页一页,是一本一本的,完完整整扔下去,素白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