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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1243年,萨班与其两个侄子八思巴和恰那多吉随使者上路,一路上讲经传法,1246年八月到达凉州。此时,正值大蒙古国选举大汗的忽里勒台召开之际,阔端不在凉州。第二年一月,萨班一行才得以谒见阔端,他为阔端讲经说法,治病禳灾,很受器重。阔端说:“汝携带如此幼小之八思巴兄弟及侍从一起前来,是眷顾于我。汝以头来归顺,他人以脚来归顺,汝系因我召请而来,他人则是因恐惧而来,此情吾岂能不知!八思巴兄弟先前已习吐蕃教法,可仍着八思巴学习之,着恰那多吉学习蒙古语言。若吾以世间法护持,汝以出世间法护持,释迦牟尼之教法岂有不遍弘于海内者欤!”实际上,阔端在学习佛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向萨班劝降。萨班受到的礼遇,使他确信依靠蒙古贵族将有利于萨迦派的发展。因而在这里萨班已经代表西藏各派势力同蒙古贵族进行了谈判,并决定西藏归附蒙古。条件是蒙古国在西藏调查户口,编造清册。征收赋税,任命达鲁花赤;西藏各派僧俗人士,仍可继续任职,从而确定了蒙古贵族依靠萨迦派控制西藏的方针5。
    1251年,蒙古诸王、大臣的忽里勒台选举蒙哥为蒙古国大汗。蒙哥任命其弟忽必烈总漠南军国事。萨班归降蒙古的决定并没有得到全体藏地上层人士的认可,甘、青和川西的一些部落还没有完全归附,西藏的一些教派上层也在进行抵制。蒙哥一方面遣和里祷统吐蕃等处蒙古、汉军,与两淮、四川等处蒙古、汉军,“皆前征进”。一方面利用萨迦派上层与阔端的关系继续对各派上层进行劝降活动。
    十一月,萨班死,八思巴继为萨迦派教主。宪宗二年(1252),蒙哥下令在汉地、斡罗斯和吐蕃等地清查户口。八思巴以萨迦派教主的身份写信给西藏僧俗上层,一方面通报萨迦·班智达病逝的消息,一方面通报蒙哥即位和清查户口的有关情况,并遣格西多吉周和松布等与清查使者同往,以便向吐蕃上层解释详情,避免惊惧,保证括户顺利进行。
    在清查西藏户口的基础上蒙哥依照在其他征服地区的先例对西藏地区也实行了分封,将止贡划归自己、察巴分给忽必烈、迦萨分给阔端、噶玛分给阿里不哥,旭烈兀则得到了帕竹派地区。
    忽必烈受命征云南。夏,驻军六盘山,遣使凉州迎请。
    萨迦·班智达,八思巴与阔端子蒙哥都至六盘山会见忽必烈。忽必烈留下八思巴,与之结成施主和福田关系。这是八思巴与忽必烈的第一次会见,它对八思巴的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萨迦派与元朝统治者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当时,忽必烈的军营中已经有一些本封地的察巴噶举派僧人。但是,他们知名度不高,影响不大。当时,南宋军队在边界上坚壁清野,对忽必烈自临洮进军四川不利,他决定取道甘、青、川藏区,对南宋实行战略包抄。为了顺利地通过藏区,他需要一位威望高、影响大的藏族上层人士的协助。于是他邀请在凉州的萨迦派教主八思巴和噶玛噶举派教主噶玛拔希到军营中会见。
    八思巴大约在该年冬天至忽必烈军营,向忽必烈介绍了西藏的历史、宗教情况。在王妃察必的鼓励下,忽必烈开始接受佛教。
    宪宗三年(1253)新年,忽必烈接受了萨迦派的密法灌顶,在察必的支持调停下,与八思巴结成了施主与上师的关系6,而噶玛拔希却迟迟未到。
    在忽必烈南伐大理时,八恩巴在凉州主持了其伯父萨迦·班智达灵塔开光仪式。当忽必烈自云南北返时,他再一次到军营中会见其施主,并追随忽必烈到达汉地。忽必烈对年轻的萨迦派教主八思巴远道来投十分重视,“颁给八思巴一份称为‘藏文诏书’(扎撒博益玛)的文书,肯定八思巴作为他的宗教上师地位,重申自己皈依佛法,担任佛教的施主”7。
    宪一宗四年(1254)夏,八思巴前往朵甘思(指今西藏那曲专区东部、昌都专区北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地区),可能为迎请传戒上师和宣谕藏文诏书。不久,又返回忽必烈营地,并见到了忽必烈自大理带回的佛牙舍利。
    宪宗五年(1255)新年,八思巴向忽必烈敬献《新年吉祥祝辞》,称忽必烈为“尊胜人主”,祝愿他“胜于各方”8。至此,忽必烈与八思巴之间的特殊的宗教与政治关系正式确立。同年噶玛拔希也曾晋见忽必烈,但他拒绝了忽必烈请他长期留在身边的要求,并转而到漠北投靠蒙哥和阿里不哥。后来,在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汗位之际,他因涉嫌支持阿里不哥受到了忽必烈的惩罚,从而失去了依靠最高统治者发展本派势力的机会,八思巴便成为忽必烈身边唯一重要的西藏宗教和政治势力的代表9。
    这一年夏天,八思巴到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接受比丘戒,完成了成为一名正式佛教僧侣的全部仪式。然后又返回忽必烈营帐。
    宪宗七年(1257),忽必烈与蒙哥兄弟间矛盾公开化,忽必烈被解除了兵权,不能参加对宋战争;阿兰答儿、刘太平等开始检查陕西、河南钱谷出入,忽必烈处境困难。为了趋吉避凶,忽必烈需要宗教保佑,二月,八思巴为他举行了称为“烧施”的宗教活动,三月,写了《五天女赞》,为忽必烈禳灾祈福10。夏季,八思巴朝拜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五台山,以一个佛教徒的眼光,写诗赞颂五台,在西藏佛教界影响甚大。冬,忽必烈亲自朝见蒙哥,兄弟释嫌,重归于好,忽必烈处境改善,八思巴的地位也相应提高。
    宪宗八年(1258)春夏之交,忽必烈受蒙哥之托,在开平主持释道两教关于《老子化胡经》真伪的辩论大会,除汉地儒生、道士、佛教僧人外,还有吐蕃、河西、大理等地僧人参加,八思巴也参加了这一“汇集了当时大半个中国的释、道、儒三家精英的学术大会”。他以自己广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向道士问难并使之辞穷,从而使佛教理论在这次辩论中战胜了道教,道士十七人依约被罚削发为僧。这场辩论对忽必烈尊崇佛教无疑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自1254年到1260年,八思巴多数时间在忽必烈军营或王府,从事佛教理论的研习修持,为忽必烈及其诸妃、诸子祈福禳灾。当忽必烈自湖北返回燕京时,他也自开平到达那里。显然,他也是忽必烈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支持者之一。
    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忽必烈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统释教”。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献上所创新字(八思巴蒙古文),七年(1270),忽必烈再次请求八思巴向他传授灌顶时,改西夏王的玉印为帝师印,又封八思巴为“皇天之下,大地之上,梵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五明班智达帝师”。
    帝师是皇帝和皇室成员的老师和精神支柱,也是全国佛教僧人的领袖,位在诸王之上。帝师嗣位,要赐封诏玉印,宣谕天下;新君即位,要对帝师降诏褒奖;颁发给帝师的诏书为专用的“珠诏”,帝师至京师,用皇帝出行仪仗之半为前导,百官效迎。
    帝师代表佛教保佑皇帝,为皇室作各种名目的佛事,如为皇帝和皇室成员祝延圣寿、禳灾祛难、祈祷国泰民安等等。在思想文化方面,就忽必烈个人而言,他即利用汉儒在汉地实行汉法,也利用藏传佛教为巩固其统治服务。忽必烈非常重视八思巴所创的蒙古新文字,新字一经进呈,他立即下诏在全国推行。新字是以藏文字母为基础创制的一套拼写符号,采用竖行自左至右的书写方式,“它可以用来拼写蒙古、汉、畏兀、藏等语言,所以实际上是供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共同使用的一套拼音字母。它的创制可以说是在元朝统一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扣算统一各民族文字字形的尝试,也是第一次用一套拼音字母来记写汉语的尝试。对元朝将众多的民族统一为一个大帝国和消除或减少民族间语言文字上的隔阂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忽必烈与八思巴的历史性会见和他们之间宗教、政治关系的确立对元朝的统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都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注释1《汉藏史集》,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2参见(意)杜齐著,李有义、邓锐龄译《西藏中世纪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室、民族学室,1980年(内部资料);陈庆英《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置的军政机构》,戡《西藏研究))1992年第三期。但二者所论仍有不同,社齐氏认为1206年,成吉思汗曾将西藏作为征伐目标,西藏各方共同协议遣使无条件向成吉思汗投降;陈庆英认为:“成吉思汗西征时,蒙古军到过拉达克一带,在藏族地区中,阿里地区可能最早归附蒙古,蒙古在该地设有都元帅。”
    3多尔答进军西藏,藏文史籍《青史》、《西藏王臣记》、《汉藏史集》、《新红史》等都有记载。“木门人家”,即指藏族。
    1253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由于察巴是忽必烈的封地,在他的军营中,已有察巴派僧人,但他们都不太知名。
    4《西藏王臣记》载,使者为大元长官垛达(多尔答)。他在《请示迎谁为宜的详禀》中说:“在边野的藏区,僧伽团体以甘丹派(噶当派——引者注)为大;善顾情面以达隆法王为智;荣誉德望以枳空·敬安大师为尊(枳空即止贡——引者注);通晓佛法萨迦——班智达为精。”第五世达赖喇嘛著,郭和卿译,民族出版社,1983年。
    《萨迦世系史》载邀请萨班的诏书称: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
    晓谕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贝桑布。朕为报答父母及天地之恩,需要一位能指示道路取舍之喇嘛,在选择之时选中汝萨班,故望汝不辞道路艰难前来。若是汝以年迈(而推辞),那么,往昔佛陀为众生而舍身无数,此又如何?汝是否欲以汝所通晓之教法之誓言相违?吾今已将各地大权在握,如果汝指挥大军(前来),伤害众生,汝岂不惧乎?故今汝体念佛教和众生,尽快前来!吾将令汝管理西方众僧。
    赏赐之物有:白银五大升,镶缀有六千三百粒珍珠之珍珠袈裟,硫磺色锦缎长坎肩,靴子,整幅花绸二匹,整幅彩缎二匹,五色锦缎二十匹等。着多尔斯衮和本觉达尔玛二人赍迭。龙年八月三十日写就。”
    阿旺贡噶索南著,陈庆英、高禾福、周润年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
    5《萨迦世系史》载萨班给众弟子的信中说:“(汗王)又曰:若能唯命是听,则汝等地方及各部之部众原有之官员俱可委任官职,对于由萨迦之金字使和银字使召来彼等,任命为我之达鲁花赤等官。为举荐官员,汝等可派遣干练使者前来,将该处官员姓名、百姓数目、贡品数量缮写三份。一份送来我处,一份存放萨迦,一份由各自长官收执。另需绘制一幅标明某处已归降及某处未归降之地图,若不区分清楚,恐已降者受未降者之牵累,遭到毁灭。萨迦金字使者应与各地官员商议行事,除利益众生之外,不可擅作成福。地方官员亦不得在不与萨迦金字使商议的情况下擅权作主。不经商议而擅自妄行是目无法度,若获罪谴,我在此亦难求情,惟望汝等众人同心协力。”
    此外,尚有“对于金字使者好生迎送,殷勤服侍”、“此间对各地贵人及携贡物而来者俱善礼待之”等等。
    6《萨迦世系史》载,八思巴要求忽必烈“受灌顶后,上师坐上座”。忽必烈不肯。察必调解说:“听法及人少时。上师可以坐上座。当王子、驸马、官员、臣民聚会时,慈不能压服,由汗王坐上座。吐蕃之事悉听上师之教,不请于上师绝不下诏。其余大小事务因上师心慈,如误为他人求情,恐不能镇国,故上师不得讲论及求情。”
    7陈庆英《忽必烈继位前的八思巴》,载《思想战线》1988年第五期。
    8参见陈庆英《八思巴致忽必烈的新年吉祥祝辞探讨》,载《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四期。
    9《萨迦世系史》载,噶玛拔希为忽必烈身边的诸妃、大臣显示神通,人们觉得“从眼前的神通法力来看,还是这位上师高一些”。王妃察必担心八思巴的地位发生动摇,为了巩固他的地位,察必要求八思巴也显示一下自己的法力。于是八思巴作法,使自己的头部和四肢显现五部佛的形象,压倒了噶玛拔希。
    10烧施,也译为火祭或护摩,为佛教密宗以焚烧柏枝、酥油、粮食、花果等祭神祈求消灾得福的一种宗教活动。
    五天女“即吉祥寿仙女、翠颜仙女、贞惠仙女、冠咏仙女、施仁仙女,其实是喜马拉雅山的五座高峰,……这五仙女分别为执掌人间福寿、预知、农田、财宝和畜牧之神。”参见陈庆英《忽必烈即位前的八思巴》。
    参见《元史·释老传》、《萨迦世系史》、《元史·世祖纪》、《拔思发行状》、《行状》所载帝师封号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载,“惟诏西番者,以粉书诏文于青绘。而绣以白绒,网以真珠。至御宝处。则用珊瑚”。
    《元史·世祖纪三》。
    陈庆英《元代帝师制度及其历任帝师),载《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一期,该文载忽必烈推行蒙古新字的诏书称:“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兀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寝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之争宪宗七年(1257)蒙哥亲征南宋时,留幼弟阿里不哥守和林,剥夺了忽必烈的兵权,并对他所管的河南、陕西民政、财政进行审查。在与忽必烈的矛盾暂告缓和后,迫于右翼统帅塔察儿军失利,才又命忽必烈统右翼军。九年(1259),蒙哥死于合州(今四川合川)钓鱼城下,蒙古国再一次出现了汗位空缺。此时,术赤、察合台兀鲁思同大蒙古国的离心倾向逐渐增强,窝阔台后裔的力量严重削弱,未来的一场汗位争夺战将在拖雷诸子间展开。
    钓鱼图拖雷正妻唆鲁和帖尼在世的三个儿子以忽必烈为长,时正在征南宋东路军中;旭烈兀为次,在征叙利亚、伊拉克军中;幼子阿里不哥在都城和林。在蒙哥与忽必烈的矛盾冲突中,阿里不哥与蒙哥政见一致,因而蒙哥亲征前,让阿里不哥统率留下的军队和斡耳朵,把兀鲁思交给了他,并把自己的一个儿子玉龙答失留在他那里。于是,在拖雷家族中便形成了以阿里不哥和忽必烈为首的两派政治势力,作为蒙哥在朝中的代表,在汗位的争夺上阿里不哥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此时的忽必烈已羽翼丰满,特别是他身边聚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统治汉地经验的儒臣,并得到了一部分握有兵权的以史天泽为代表的汉人世侯的支持,他们的支持也就意味着他还有以汉地财富为后盾的雄厚的经济实力。儒臣们既已选定忽必烈为其政治代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支持他参与这次最高统治权的争夺,并给这次汗位之争带来了不同于以往的政治色彩。
    蒙哥死讯传来,漠北的阿里不哥和驻军鄂州(今湖北武昌)的忽必烈都积极进行争夺汗位的活动。阿里不哥及其支持者们以居守和林的优越地位,以监国和忽里勒台召集者的身份,向四方遣使,发布敕令,要求诸王、那颜们到上斡难、怯绿连之地,为蒙哥举哀发丧并参加忽里勒台;命脱里赤为断事官,行省事于燕京,按图籍,号令诸道,并括漠南诸道兵;命阿兰答儿乘传调兵,浑都海出兵据关陇,刘太平、霍鲁海(霍鲁怀)办集粮饷,图谋秦蜀,以形成有利形势,钳制忽必烈。
    九月,忽必烈自末哥(木哥、穆哥,拖雷第八子)所遣使者处得知蒙哥病逝的消息,坚持挥军渡江,进围鄂州;同时遣大将霸都鲁(拔都突儿,木华黎孙)趋岳州,接应自云南北上的兀良哈台。这时,宋将吕文德自重庆援鄂,宋军城守益坚。十一月,忽必烈妻察必遣使军中,密报阿里不哥所为,要求忽必烈速回。忽必烈立即召集诸将,商讨对策。郝经上《班师议》,建议“断然班师,亟定大计,销祸于未然。先命劲兵把截江面,与宋议和,许割淮南、汉上、梓夔两路,定疆界岁币。置辎重,以轻骑归,渡淮乘驿,直造燕都,则从天而降,彼(指阿里不哥)之奸谋逆志,冰释瓦解。遣一军逆蒙哥罕灵舆,收皇帝玺。遣使召旭烈、阿里不哥、末哥及诸王驸马,会丧和林。差官于汴京、京兆、成都、西凉、东平、西京、北京,抚慰安辑,召真金太子镇燕都,示以形势。则大宝有归,而社稷安矣”1。忽必烈采纳了郝经的建议。恰值此时,南宋权臣贾似道因不敢与蒙古军交锋而遣幕客宋京前来约和,“愿割江为界,且岁奉银、绢匹两各二十万”7。所提条件大大超出忽必烈的期望,于是忽必烈立即与贾似道约和。以霸都鲁、兀良哈台率部分军队留驻前线,自己与塔察儿、合丹、也松格等也军北归。
    至南京(今河南开封),得到了阿里不哥谋取汗位的确切消息,他向阿里不哥派出了急使,要求他将所抽调的军队还给诸将,并准备好交通工具、粮食、武器,结束南征。同时,他又向驻在燕京的阿里不哥代表脱里赤和驻守鄂州的霸都鲁遣使,要求脱里赤遣使前来,向他们表示了同阿里不哥间的误会已经解除;令霸都鲁立即撤军,回到自己身边,以增加自己的军力。这年,忽必烈在燕京驻冬。
    1260年夏,阿里不哥遣使要求各宗王前往参加忽里勒台推选大汗,忽必烈身边的宗王塔察儿、也松格(成吉思汗弟拙赤合撒儿的儿子)、纳邻合丹(小合丹,宗王)借故不赴。阿里不哥却在部分宗王的拥戴下即位和林。他们中有哈剌旭烈(察合台孙)的妻子兀鲁忽乃,蒙哥的儿子阿速带、玉龙答失。察合台的孙子阿鲁忽(察合台第六子拜答儿之子),塔察儿的志儿子乃蛮台、赤因帖木儿(只必帖木儿,窝阔台次子阔端的儿子)之弟也速(只必帖木儿之兄也速不花,或只必帖木儿堂兄弟、窝阔台第六子合丹之子也速儿),合丹(窝阔台第六子)的儿子忽鲁迷失和纳臣、斡儿答(术赤长子)的儿子合剌察儿和别勒古台的一个儿子,旭烈兀的儿子术木忽儿(主木忽儿、玉木忽儿)。那颜和将领中有蒙哥时期的大必阁赤孛鲁合、蒙哥与阿里不哥的亲信阿兰答儿、脱里赤。驻守六盘山的大将浑都海、驻守成都的部属密里火者(明里火者、密里霍者)和驻守东川的乞台不花等也支持阿里不哥。阿里不哥向各方派出急使,宣称自己已被推举为大汗。
    但是,他的即位没有得到忽必烈支持者的认可,他们拦截了使者,并在开平召开了另一次忽里勒台,参加者有东道诸王塔察儿、也松格、忽刺忽儿(哈赤温孙)、爪都(别勒古台孙),西道诸王也可合丹(大合丹,窝阔台第六子)、阿只吉(察合台之孙不里的儿子)等,那颜、将领则有木华黎国王的孙子霸都鲁,速不台的儿子兀良哈台,弘吉刺部驸马按陈,亦乞列恩部驸马帖里该和右翼的全体那颜。忽必烈的支持者廉希宪利用塔察儿因兵败遭蒙哥谴责的不满情绪,游说塔察儿,利用塔察儿的影响和威望,提名推举,这次忽里勒台将大汗继承权赋与了忽必烈。五月,忽必烈建元中统3。
    为了南下与其兄争夺天下,阿里不哥“分遣腹心,易置诸将”4,对汉地的军事、行政都重新进行了部署,命刘太平、霍鲁海行省事于关右,收关中诸处钱谷,控制关陇,接应川蜀。将军队指挥权交给亲信阿兰答儿,部署兵分两路进取燕京。令浑都海仍驻六盘并与两川诸将联系;遣阿兰答儿自和林趋凉州,与浑都海配合,意在收集蒙哥旧部,控制河西,占据关陇,东出山、陕,自西路进兵燕京;遣其子玉木忽儿和术赤子合剌察儿率领东路,出和林渡漠进犯开平、燕京。
    针对阿里不哥的军事、行政部署,忽必烈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他派八春、廉希宪、商挺为陕西四川等路宣抚使,粘合南合、张启元为西京等处宣抚使,与阿里不哥的支持者浑都海、霍鲁海、刘太平争夺陕西、四川,并阻止两川支持阿里不哥的军队东进;派合丹、合必赤、汪良臣等增援八春;派也松格等为东路先锋出兵阻击玉木忽儿。同时,自燕京、西京(今山西大同)、北京(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运米至开平、抚州、净州(内蒙古四子王旗)、鱼儿泊(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以备军储。
    廉希宪等晚于刘太平二日入京兆,他一方面“大集官吏,宣示诏旨”,安辑城内,一方面“遣人驰往六盘山,宣谕安抚”5。蒙哥死后,其子阿速带扶柩护玺返回漠北,大部分军队由大将哈剌不花率领退屯六盘山与驻守在那里的浑都海会合。留守四川的蒙古军统帅纽邻部下的奥鲁官和副将乞台不花与六盘浑都海联系密切,驻守成都的密里火者也是他的同党。希宪派往六盘的使者被杀,浑都海等已约日进兵。在面对强敌的严峻形势下,希宪遣万户刘黑马逮捕刘太平、霍鲁海,人川杀密里火者于成都,令总帅汪惟正杀乞台不花于青居。征秦巩平凉等处诸军,以所佩虎符银印授汪良臣,使统诸军备六盘,以六盘兵精,戒八春、汪良臣“毋与争锋,但张吾军声”,阻止浑都海兵东进,以待援军。同时宽宥被俘的西川奥鲁官,收其军为己用。
    八月,阿兰答儿与浑都海军合,南军诸将首战失利。后合丹、合必赤与八春、汪良臣等合兵再战于平凉,大胜,俘斩阿兰答儿、浑都海。东路也松格也败北军先锋玉木忽儿。冬,忽必烈决定亲征和林,阿里不哥逃往谦谦州(在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南军占领和林。
    为了休养士马,阿里不哥向忽必烈请降,表示在秋高马肥后入觐,得到允准。中统二年(1261)秋,他提兵南下,声称前来投降,却突然袭击了边将也松哥,占领了和林,并派兵南向骚扰漠南,忽必烈再次亲征。他紧急调动军队,宗王塔察儿、合丹,驸马按陈、帖里该和汉将史天泽等同行。大军与阿里不哥遇于昔木土脑儿,塔察儿与合丹、合必赤等分兵奋击,先败阿里不哥所部的斡亦剌军,杀其将合丹,追北五十余里,阿里不哥败退。由于忽必烈没有穷追溃逃的阿里不哥,使他们误认为南军已经撤退,于是后军统帅蒙哥之子阿速带与阿里不哥商量后率军继进,与忽必烈中军相遇,忽必烈亲自督战,丞相线真将右军,史天泽将左军,合势进逼,左翼史天泽军大败北军右翼;右翼线真军与北军杀伤相当,不分胜负,激战后各自撤军。此后,忽必烈命塔察儿率军北上,而以蒙古、汉军分守居庸、古北诸关口。
    在争夺漠南的同时,两兄弟也都力争控制察合台兀鲁思,忽必烈派察合台曾孙阿必合失(木秃坚孙,不里子)回封地主持兀鲁思事务,他与其兄弟同行,在漠北为阿里不哥逻卒擒获,被杀。阿里不哥另派察合台的孙子阿鲁忽(察合台第六子拜答儿的儿子)主持其祖父封地的事务,并要求他提供粮食和武器,守卫质浑河边界,阻止旭烈兀、别儿哥派军增援忽必烈。同时遣使至察合台兀鲁思境内征调军需,使者在短期内征调了大批牲畜、马匹和武器。
    受阿里不哥支持夺得了察合台兀鲁思统治权的阿鲁忽,在控制了察合台封地全境后,不愿再听命于阿里不哥。他扣留了阿里不哥使者征调的牧畜、武器和钱物,宣布拥护忽必烈。旭烈兀也倾向忽必烈,并遣使责备阿里不哥。于是他们对各自控制区的统治权也得到了忽必烈的认可。
    阿鲁忽的背叛令阿里不哥极为愤怒,于是他率兵攻打阿鲁忽。阿鲁忽在不剌城击败阿里不哥的先锋军并杀其先锋哈剌不花后,回到伊犁河,驻在自己的斡耳朵并遣散了军队。阿里不哥后军继至,夺取并洗劫了伊犁河和阿力麻里,阿鲁忽退至忽炭(今新疆和田)和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噶尔)。阿里不哥在伊犁河和阿力麻里地区驻冬,他无节制地宴饮和寻欢作乐,残酷地掠夺和杀害军民,激起了当地人民和属下将领的不满,一些追随者开始脱离他。旭烈兀的儿子玉木忽儿借口有病,首先离开,接着蒙哥之子玉龙答失、阿里不哥的一些千户长也陆续脱离他投降了忽必烈。
    菊花图在阿里不哥众叛亲离、势力衰弱之际,阿鲁忽也出兵攻打他,使他无法在那里立足。忽必烈则乘机北上收复了和林,正当他准备前去追袭阿里不哥时,汉地发生了军阀李璮的叛乱,忽必烈匆忙撤军。此后,南军封锁了通往阿里不哥驻地的交通,由于那里的粮食、物品都依靠汉地供给,阿里不哥处供给发生了困难,物价飞涨,加之连年饥荒,物资极度匮乏,阿里不哥陷入了困境。中统五年(八月改至元,1264)七月,走投无路的阿里不哥向忽必烈投降,前往开平觐见。
    按照惯例,“罪人的肩上要披上大帐的门帘接见,他也就这样地披盖着去觐见(君主)”。忽必烈问阿里不哥:“我亲爱的兄弟,在这场纷争中谁对了呢。是我们还是你们?阿里不哥回答:“当时是我们,现在是你们。”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都流下了眼泪。当时,有旭烈兀的使者在场,他把兄弟两相见的情况报告了旭烈兀,旭烈兀对忽必烈以这样的方式接见本家族的人表示不满,认为这“使宗亲蒙受了耻辱”,忽必烈也承认自己做得没有礼貌。此后,他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让阿里不哥去见他。
    第二天,忽必烈命宗王和那颜们审讯阿里不哥的同党。开始,阿里不哥说:“他们无罪,我是这场广泛蔓延的罪行的根源。”但是,没有人理睬他的话。忽必烈问他:“谁唆使你起来作乱的?”他供认是孛鲁合、阿兰答儿和脱里赤。忽必烈打算宽宥孛鲁合,因为他曾听到过窝阔台合罕和蒙哥合罕的话;而就这场汗位争夺的有关情况,他还可以在旭烈兀和其他宗王面前作证。但是阿速带反对宽恕孛鲁合,他表示要同孛鲁合对质,并揭发说,孛鲁合曾讲过一个蒙古寓言,大意是说,他们做了事,就不能半途而废,必须勇往直前。情况被报告给忽必烈。孛鲁合被处死。跟随阿里不哥的那颜有十人被处死。窝阔台系诸王被遣送回到他们的封地。
    对于阿里不哥和阿速带的审讯,则需等诸汗国君主旭烈兀、别儿哥和阿鲁忽的到来。只是他们迟迟不到,于是忽必烈与身边的塔察儿等宗王审讯了他们,并向全国各地颁发了圣旨。他向术赤、窝阔台、察合台汗国派出了急使,通知他们说:“由于路途遥远,事情繁多,你们未能出席,但若继续拖延(审讯),可能会使(政权)削弱,并使国家边疆事务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我们处死了他们的异密并审讯了他们二人。现在我们商议:我们,全体宗亲们,一致决定宽恕阿里不哥,赐他以自由,(并释放阿速带),你们对此以为如何?”这时,诸汗国君主都在忙于自己的事务,对大蒙古国本身问题的兴趣已经逐渐淡漠,钦察汗国君主别儿哥对使者说:“合罕、旭烈兀和全体宗亲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们也一定在牛年(1265)出发,在虎年(1266)走完(全部)路程,在兔年(1267)和旭烈兀一同出席忽里勒台。”使者们报告了全部情况后,阿里不哥和阿速带获准觐见忽必烈。不久,阿里不哥病死,旭烈兀与别儿哥之间爆发了战争,也没能如约赴会。忽必烈最终取得了对蒙古国的统治权,建号改元,并灭掉南宋统一了全国。其代价则是元朝对钦察、察合台和伊利汗国控制的削弱,它们从此走上了相对独立的道路。
    注释1都经《陵川集》卷三二《班师议》。
    2《元史·赵璧传》。
    3关于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各自在忽里勒台召开时间《史集》与《元史》记载不同,前者称阿里不哥即位在前,后者反之。此处从《史集》。
    35《元朝名臣事略·平章廉文正王》。
    第二十八章
    世祖建元定制成吉思汗至蒙哥时期,是元朝的前身,它的国号是“也客·忙豁勒·兀鲁思”,即“大蒙古国”。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是“合罕”,或称“大汗”。“国家肇基朔方,辅相之臣与凡百执事惟上所命,其各官皆因其事而命之。方事征讨,重在军旅之事,故有万户、千户之目。而治政刑则有断事之官,可谓简要者矣”1。随着对外的征伐,大蒙古国的统治范围不断扩大,新征服地区的政治背景、经济、文化与蒙古草原不同,统治方式、机构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
    蒙古国建立时,在草原地区实行分封制,自大汗至诸王、千户,各有本部的游牧范围。千户是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是国家的基层行政单位。其长官千户长既是行政长官,也是本单位的军事首脑。他们平时组织本千户的生产,管理本千户的行政事务,战时,应大汗的征召率领本千户的军士出征。
    大汗任命了左、右手和中军三个万户长,他们代表大汗管理东至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西至按台山(今阿尔泰山)的诸千户。
    大汗、诸王之外,最重要的长官是大断事官(札鲁忽赤,或译作札鲁火赤、札鲁花赤),为国家最高行政司法长官。成吉思汗时期,以塔塔儿人失吉忽秃忽为大断事官,主持分封千户。有诉讼纠纷,由他处理,并写在青册上,一经大汗认可,便具有了法律效力,成为以后断案的依据。窝阔台时期,他以大断事官的身份,编籍中原户口,为诸王功臣划分封地,被汉人称为“丞相”。蒙哥时期,也可札鲁忽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曾以酷刑鞫讯反对蒙哥的窝阔台系那颜、将领。
    怯薛作为护卫士常常被大汗派遣出使,传达大汗旨意或处理重大事务,怯薛长官作为大汗的内臣可参与军政事务的管理。怯薛百执事实际上承担着大蒙古国初期中央机构的行政职能。西征期间,在被征服地区设置监临官,称达鲁花赤。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镇守者。“征金战争中,成吉思汗曾任命西域人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关以南达鲁花赤。蒙哥西征,占领欧亚大片土地,在重要地区和城镇,都设置达鲁花赤”2。“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3。
    窝阔台时期,中原的治理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在契丹人耶律楚材主持下,有了汉制中书省的建置,《元史·太宗纪》载:三年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但当时的谓中书令,不过是协助大断事官按只解处理汉地事务的必阁赤。故陈邦赡说“丞相谓之大必阁赤”。在地方治理上,窝阔台采纳耶律楚材的建议,建立了十路征收苛税所,以汉人儒士为苛税使。尽管蒙古统治者和汉族儒士(包括耶律楚材在内)对中书令、苛税使的职责、地位理解、认识不同,但汉制却开始渗入大蒙古国的体制之中。
    蒙哥时期,标榜“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国家统治体制没有大的变化。但忽必烈在漠北王府和受命管理漠南军国庶事期间,广泛接触汉地儒臣,以汉法治理汉地的构想已逐渐形成。故世祖时期,在汉族儒臣的协助下,将立纲陈纪,完善统治机构,确立统治制度,作为政权建设的大事,从而确立了有元一代之治规。
    忽必烈即位后,首先依中原王朝的成宪,制定年号,定1260年为中统元年。在《建元诏书》中指出:“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改变了以往蒙古大汗不建年号,仅以十二生肖纪年的状况。至元八年(1271),又取《易经》“乾元”之义,定国号为“大元”。诏称“绍百王而纪统”,表明忽必烈将大蒙古国看成是对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继承,是尧舜禹汤和秦汉隋唐的继续。建号改元是国家的根本大事,忽必烈在依汉法治理天下的路线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即位之初,以开平为京师。而统治重心却在逐渐向燕京转移。早在忽必烈为藩王时,木华黎之孙霸突鲁就曾提出:“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居中以受四方朝觐。大王果欲经营天下,驻跸之所,非燕不可。”4古代山水画鉴赏在建号改元的同时,忽必烈也开始利用汉族儒臣为其制定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统治制度。忽必烈时期统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经过长期酝酿准备的。早在为藩王时,在藩邸诸臣的影响下,忽必烈以儒术治国思想就已经形成。在其即位和建元诏书中提出的“祖述变通”,即“稽烈圣之治规,讲前代之定制”就是他设官定制的原则和纲领。所谓“祖述”、“稽烈圣之治规”,就是继承成吉思汗以来的祖制。“变通”、“讲前代之定制”就是改行中原王朝的汉制仪文。这也是儒臣们对政权建设在忽必烈面前反复陈述的政治见解。郝经在其《立政议》中指出:“以国朝之成法,援唐宋之典故,参辽金之遗制,设官分职,立政安民,成一王法。”5许衡在其奏疏中提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然可考。使国家而居朔漠,则无事论此也。今日之治,非此奚宜?夫陆行宜车,水行宜舟,反之则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汉食热,反之则必有变。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6具体地讲,就是要求忽必烈依北魏、辽、金的模式,借鉴前代的经验,建立一套既符合蒙古的社会背景、经济状况和习俗法规,又吸收中原王朝二千年来积累的统治经验和封建统治制度,制定适合于汉地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统治制度。这是忽必烈时期改定官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中统元年,忽必烈即位开平后,“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7。中书省下吏、户、礼合为一部,称左三部;兵、刑、工合为一部,称右三部。这显然是参考金制和根据当时实际需要确定的。不久,燕京行中书省并入中书。此后定制,以皇太子行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四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蒙古人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皆称“宰执”。六部则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
    管军的机构枢密院是在平定李璮之乱后设置的。鉴于“诸侯尽专兵民之权的弊害,忽必烈采取断然措施,罢世侯,置牧守,军民分职”,中统三年(1262),诏:“诸路官民管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8四年(1263)五月,“初立枢密院,以皇子燕王为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除四怯薛由皇帝或其亲信节制外,“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9。初置枢密使一员(由太子兼任),副使二员,佥书枢密院事一员。至元七年(1270),在副使之上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佥书之下置院判一员。二十八年(1291),又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并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四怯薛各出代表一员,参与院议。
    至元五年(1268),立御史台,“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设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二员。御史台直属机构有殿前司、察院,还有内八道肃政廉访司。“凡大朝会,百官班序”由殿前司掌握,“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10。肃政廉访司初名提刑按察司,承自金朝的按察司,作为地方监察机构,元初被纳入御史台系统。其巡察地区分为跨地区甚至跨行省的诸道,分别隶属于中央御史台或行御史台。行台是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构,元代曾在陕西、云南、江浙等地设置。
    元廷对宗室诸王赏赐无度,对外征伐频数,国家用度浩繁,而以理财助国为施政中心,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三年(1270~1273、1287~1291、1309~1310)三次设立尚书省综理财用,六部、行省皆隶尚书。在尚书省存在期间,中书形同虚设。
    此外,也有大司农司、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宣徽院等承自前代的机梅。
    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管政务、军旅和监察之外,在元朝中央,还有与之平行的掌管蒙古、回回和藏地事务的机构。其中包括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属蒙古国子监;掌管回回历法的回回司天监;掌管也里可温(基督教和基督教徒)的崇福寺;掌管藏地事务的宣政院等。国初的札鲁忽赤,随着国家统治机构的完备,则转变为专掌皇族政刑的官员,而以大宗正府为其办事机构。与历代大宗正府不同的是“主要治理诸王、驸马投下的蒙古、色目人刑名词讼等事,时而兼治汉人刑名”10。大汗后妃所居的斡耳朵官属,则相当于辽朝的宫官。怯薛又是与五卫亲军制并行的大汗禁卫军和直属部队。
    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人认为:“国制,中书总庶政,是为都省。幅员际天,机务日繁。相天下重地,立行省而分治焉。若稽古制,魏晋有行台,齐隋所管置外州称行台尚书省,唐以诸道事繁,准齐分置,今行省,其遣制也。”其实,元朝的行中书省乃是承自金末的行尚书省。金朝后期,为抵御蒙古的军事需要,在河北、山东、陕西等地遍置行省,作为尚书省的派出机构,以宰执主持抗蒙事宜,以加重事权。它是一种临时建置。成吉思汗南下时,对降蒙的金朝故官、将领,常以原官授之。同时,也采用了金朝行省的官称。此后,凡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往往称行省或行台,初无定制,迭为废置。
    中统元年,世祖立十路宣抚司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同时,也以中书省官行某处省事的官衔,派往地方行使中书省职权,设立了一些行省机构。大约在至元二十年左右,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嫌于外重,于是乃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平章或右丞、左丞、参知政事,而不再以都省官系衔。行省遂从都省的派出机构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因中央尚书省之设,行中书省又曾两度改为行尚书省。
    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廷在全国范围调整行省建制,除中书省直辖的山东、山西、河北等地(腹里)外,在全国设立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十个行省。行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于地方“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行省下分设路、府、州、县。
    路置总管府,长官为达鲁花赤、总管,又有同知、治中、判官等。至元二十年定制,十万户以上或虽不及十万而地当冲要者为上路,以下者为下路。
    府有直隶都省和隶行省或宣慰司的不同,也有统州县与不统的差异。府设达鲁花赤和知府或府尹。
    州县也以户口多少为差等。至元二十年,定五万户以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以上者为中州,不及万者为下州。上州置从四品达鲁花赤、州尹,六品同知和七品判官;中州置正五品达鲁花赤、知州,从六品同知和从七品判官;下州置从五品达鲁花赤、知州,正七品同知和正八品判官。
    三万户以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以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以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有达鲁花赤、尹、丞、簿、尉各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
    此外,在远离行省中心的地区,又置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统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宣慰司置使、同知、副使、经历、都事等。“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等差”。
    蒙古统治者最重军事,元朝的军制却最为混乱。时人记载:“本朝最偏重者无若军政,最纷乱者无若军政,”“大无纲纪,细无纪目……分隶频碎,源委隔绝,棼丝沸羹,互相争夺。内立枢府兵部,无簿籍之可寻;外设行省、统军万户府,无一定之行伍。”至于军队的数目,元朝官员中了解者也为数极少。当时,“天下军马总数目,皇帝知道,院官(指枢密院官)里头为头的蒙古官人知道;外处行省里头军马数目,为头的蒙古省官每知道”。“更这边关机密,不合交多人每知道”。早期,大蒙古国的军队除大汗的怯薛外,有诸王、驸马、功臣、千户的属民所组成的军队。凡有征伐,依大汗的征调出兵。如拔都西征、旭烈兀西征、忽必烈征大理等役,都由东西道诸王派子弟和属下军士参战。而攻坚和镇戍各占领地区,又有探马赤。随着征服范围的扩大,各被占领地区的男丁也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来源,故有汉军、新附军(由南宋降军改编的军队)等名目。
    按兵种分则有骑兵、步兵、水军、炮手军等类。
    元朝的军事防卫可分为两大系统:保卫皇帝和京畿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
    早期,大汗的宿卫由怯薛负责。世祖时,建立侍卫亲军,而怯薛之制不废。中统元年,“谕诸路管军万户,有旧从万户三哥(指史天泽)西征军人,悉遣至京师(开平)充防城军”和“征诸道兵六千五百赴京师宿卫”之事,可能是忽必烈创建侍卫军之始。二年(1261),任董文炳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三年(1262),命董文炳共领武卫军事。至元元年(1264),武卫军正式改为侍卫亲军,八年,亲军扩充为左、右、中三卫。到至元末,忽必烈共设置过侍卫亲军三十余卫。侍卫亲军设都指挥使,品秩与万户相当(正三品)。侍卫亲军由蒙古、汉军和新附军组成,迁入内地的色目人,如康里、阿速、钦察等后来也有被编入侍卫亲军者。
    蒙古、探马赤军的防卫重点,主要是腹里地区,南至河南淮北,北至辽东以及西北、四川等地。淮河以南的广大地区,主要由汉军和新附军镇戍。
    此外,忽必烈即位后,与西北诸王的军事对抗日益激烈,南方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此起彼伏,为控扼边徼禁喉之地,常遣皇子镇守边境。如北平王那木罕镇守阿力麻里、和林,宁远王阔阔出镇守漠北,安西王忙哥剌镇守京兆和察罕脑儿,西平王奥鲁赤镇守吐藩,云南王忽哥赤镇守云南等。
    诸王、公主和功臣在汉地的分地,是封建制早期的领主制,建立在封建地主制经济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地区的分封制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而有所变通。耶律楚材在太宗朝提出的五户丝制的实质就是由地方政权机构州县行使治理权,而由国家将封地内的部分税收颁赐给领主。太宗朝由于种种干扰未能认真贯彻执行,至世祖定制后,封地分别被纳入州县,原则上由地方政权机构管理,领主得自选任达鲁花赤监临。诸王则可由皇帝批准置王府,王傅由朝廷指派漠北诸王封地则由诸王自治,而统以岭北行省。
    注释1《元文类》卷四○《经世大典序录·官制》。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元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
    3陈邦瞻《元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