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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没有急着告诉寄虹,是着人打听去了。据打听的结果,叶墨出身书香门第,虽家道中落,但饱读诗书,即将参加会试,前途无量。且叶家肯与焦家联姻,说明没有士商的门户偏见。
    霍嵩揽着寄虹,将叶墨的情况一一说与她听。“爹不看重家财,只盼他知礼心善对你好。当初我看走眼,把寄云嫁给赵财那个败家子,你娘临走都放不下心。这回爹可不会再重蹈覆辙了,叶墨是个靠得住的。”
    寄虹感恩,乖巧地靠在他的肩膀。“爹看中的人,必是不会错的。”
    霍嵩笑道:“爹可知道你是个有主见的,这样吧,明日设宴答谢同行,我把叶墨请来,你隔着帘子看一看,能不能入得你的眼。”
    寄虹可不羞怯,次日真个去瞧了一瞧,见霍嵩暗中递眼色所指那年轻人谈吐文雅,容貌端方,确实可堪良配。她微红了脸,向霍嵩轻轻点了点头。
    背转身,却莫名有种空落落的感觉,终身大事,一眼之下,就这么定了。
    回到后院,正巧姐姐寄云到了。霍家摆酒,依赵财那好吃懒做的德行,自然要来蹭吃。
    女眷不能进前厅,两姐妹便在后院整理宾客的贺礼。寄云的女儿宝宝独自坐在榻上,四岁的孩子,乖巧地过分。寄虹摘下床头的瓷铃铛给她玩,她就安静地玩了很久,玩腻了也不说话,只瞪着大眼睛看两人忙碌。
    寄虹拆礼,寄云登记。多是见惯了的银票瓷器,只有一件与众不同,是条丝帕,材质普通,但上头画着霍记的门脸,最妙的是柜台后头的两人,一个是霍嵩,一个是寄虹,惟妙惟肖。
    寄虹一打开就笑了,“这准是玲珑送的。”她端详许久,才珍重地叠好放入怀中。丝帕不值几个钱,但心意贵重。
    “玲珑是哪家的姑娘?”寄云问。
    “吕家窑厂的小姐,特别喜欢大东的手艺,有次到店里想买个瓷像,钱不够,我想送她来着,她却不依,最后只买了个捧盏。我们聊得投契,就这么认识了,其实只不过一面之缘。”
    她叹了口气,玲珑不声不响地送礼,不声不响地离开,想是见宾客云集便未曾打扰,让寄虹颇觉遗憾。
    贺礼整理完毕,看看离散席尚早,寄云从随身包裹里拿出一只做了一半的鞋子缝起来。
    “姐,这是给谁的?”看尺寸和样式,不像是家里人穿的。
    “这是军鞋。”寄云缝了一针,想到什么,赶紧补充,“邻居接的活,说是打仗急用,赶着运去北方,工期紧,让我帮她。”
    寄虹明白赵财肯定又把家用赌光了。面上没事一样轻松地说:“是得帮帮,军队的活可不敢耽误,哪能叫朝廷的兵光着脚丫子上战场呢。”
    寄云想想那画面,忍俊不禁。
    寄虹嘻嘻哈哈地和姐姐玩笑,她眉间的愁绪便渐渐散了。她从不说难处,但寄虹总能看出端倪。寄云眼睛泛着血丝,不知熬过多久的夜了。原本好看的瓜子脸因为太瘦而显得颧骨越发突出,下巴越发尖细。手指生出茧子,那是长年累月绣针磨的。
    寄云边做活边说:“我抽空给你做了双鞋,快做好了,过几天送过来。”
    “我去拿吧。”寄虹正想找机会送银子。霍嵩常接济寄云,但来的没有去的快,多数没过寄云的手就被赵财抢走了,她得找个赵财不在的时候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确实有“霁红”瓷器,更常见的名称是“祭红”,通体鲜艳的大红色。文中只是借用“霁红”这一名称,与真实的并不相同。
    ☆、福祸旦夕间
    宴席散后,寄虹看见父亲独留下恒昌钱庄的常掌柜,两人商讨许久,霍嵩满面春风将常掌柜送出门去。寄虹挑帘进屋,“爹,买卖谈成了?”
    霍嵩兴奋地来回踱步,“谈成了,不过不是买卖,是借钱。我要在白岭开一家霍记分号!”
    白岭地处北方,盛产白瓷,瓷行中有“北白南青”的说法,实际上白岭规模更大,水平更高,被看作大梁的瓷都,官窑也设立于此。远赴白岭开分店费用不菲,霍记目前的流水不够,霍嵩便以窑厂做抵押,从恒昌钱庄借到一笔款子。
    寄虹吃惊不小,“去白岭?不是说北边在打仗吗?打到白岭怎么办?”
    “打仗只在北疆,白岭靠近京城,太后和皇上还能叫叛军打到京城去?”老百姓总习惯性认为朝廷是坚不可摧的。
    寄虹撇嘴。皇上那小不点,路都走不稳呢,能指望得上?“拿霍家的窑厂做抵押,风险太大了。丁点的失误咱们都承受不起呀!”
    “做生意哪有不担风险的。爹已经筹划很多年了,想把青坪的青瓷打进白瓷的中心去。什么‘北白南青’,霍记就要打破这个格局,让青瓷遍布南北西东!”霍嵩踌躇满志,目光炯炯。
    寄虹不再争辩了。父亲高瞻远瞩,她也心潮澎湃。这是宏大的图景,不仅仅是霍记,而且整个青坪和整个青瓷界都有机会立于瓷业之巅。
    过了几天,寄虹听得赵财赴茂城公干,便将银票送交寄云。寄云塞还给她,“我日子过得去,别叫爹操心了。”
    寄虹把银票拍在桌上,笑嘻嘻道:“你自个跟爹说去,我只是奉命办差。”拎起新鞋便跑了。
    晚风送爽,雨季将离,夏花依旧盛,入眼赏心悦目。寄虹凑近一枝低垂的繁花,闭上眼,甜香萦鼻。
    忽觉一个软软的毛球在脚背上轻柔地磨蹭,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全身白毛的小狗。察觉到寄虹的动作,小白狗仰起脸,乌溜溜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她。
    寄虹心喜,蹲身把它抱在怀里,肥嘟嘟的身子,像个毛茸茸的大肉球。它不怕生,两只小短腿搭在寄虹胸前,歪头和她对视一会,哼唧一声,将圆脑袋偎进肩窝,像个找到娘亲的婴儿。
    撒娇的功力天下无敌。
    寄虹瞬间融化了,“你是不是找不到家啦?跟我回家好不好?”
    “不好。”脚步声停在身后。
    小白猛地跃出寄虹怀抱,滚到那人脚边。
    寄虹回头,眼前一角青衫。
    严冰面无表情,似乎惩罚小白“认贼作娘”的行为,无视它“求抱抱”的姿势,一言不发地往回走。小白颠着小碎步,不住抓挠他的裤腿,被他自动忽略。
    “喂!等等!”
    严冰回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
    寄虹却没有打嘴仗的意思,她指指严冰脚下,“那个,可以还我吗?”
    脚边,小白正叼着一只红色绣花鞋摇头晃脑地向他炫耀。而鞋子的另一只,拎在寄虹手中。
    严冰顿觉颜面尽失。他指着寄虹对小白说:“还回去。”
    小白一脸懵呆。
    严冰无奈,只得从它口中夺过鞋子,僵硬地递到寄虹手中,全程低头,转身便走。
    寄虹笑声中半是揶揄半是炫耀,“其实霍记该谢过严文书的大度,听说霁红瓶已送往京城,数数日子,应该到了吧。”
    严冰已走到巷口,闻言转身,冷冷地说:“劝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寄虹欲要反唇相讥,但对上严冰凛冽的眼眸,不知为何,忽然哑口了,心头涌起难以言说的不安。
    不久,叶家下聘,亲事就算定下了。因叶墨即将参加会试,婚期待其归来后再定。霍嵩送走叶家与媒人,方才热闹的屋子一下空了。他攥着聘书坐在礼盒之前,长舒了口气。
    寄虹转出屏风,轻唤了声“爹”,走到背后为他捶肩。
    霍嵩慈爱地拍拍她的手,“叶墨那孩子不错,我将来见着你娘也安心了。”
    寄虹眼眶湿润了。父亲老了,鬓染白霜。小时候常把她扛上肩头,而现在,他的脊背不复挺拔。半生为她们遮风挡雨的父亲,该乐享天伦了。
    她收起感伤,故作娇嗔道:“娘才不想看见您呢,她想让您抱外孙重孙呢。”
    霍嵩哈哈大笑,“你呀,赶紧生个儿子,霍记就后继有人了,我也能功成身退了。”
    寄虹抿嘴浅笑。屋外,日光浓艳,花繁叶茂,时光正好。她几乎可以想见不远的将来,父亲与外孙在院中亲昵玩耍,一老一少隔着半开的窗向店铺中忙碌的她招手。
    所求不多,现世安稳而已。
    霍嵩闭上眼,静静享受女儿的侍奉。连夏蝉都不忍惊扰父女的温馨时刻,整个世界宁静渺远。
    咣!砰!突如其来的震响击碎了静好,瓷器粉碎的声音伴随着伙计惊惧的呼喊从前店传出。
    霍嵩倏地站起,“我去看看。”寄虹急急跟在身后。
    刚走出屋门,一帮捕快耀武扬威闯进后院,为首的捕头身材矮小,拎着腰刀,其他人各持刀棍,有的竟然拎着霍记的瓷器,把店里的伙计驱赶进来,大东一瘸一拐地差点被推倒。
    “堵住他们!一个都跑不了!”捕头一扬刀,手下噼里哐啷踹门而入,连骂带打,把霍家父女及各屋下人围到当中,猖狂有如土匪。
    寄虹虽不是娇小姐,也未见过如此阵仗,一时吓得面如土色,心惊胆颤地躲在霍嵩身后。
    霍嵩扯下腰间的玉佩,塞给那扛刀冷眼旁观的捕头,小心赔笑道:“井捕头,不知霍记有何不当之处,触犯了差爷,实在抱歉。”作了两揖,比手向厅堂一请,“霍记甘愿认罚,里边说话如何?”若肯进屋,就是钱能解决的事。
    井捕头摸摸玉佩,是块好玉。他冷冷扫视院里胆战心惊的下人,顺带将各房的陈设尽收眼底,最后目光落在霍嵩脸上,像看一个死人。
    霍嵩挤出一丝难堪的笑。
    他忽地扬手把玉佩砸在地上,“动手!”
    寄虹猝不及防,猛地被捕快扑倒,一只毛手竟然趁机摸了一把,她哪受过如此屈辱,又惊又惧,哭叫“救命”。
    霍嵩怒火中烧,奋力挣脱,冲到近前,一脚把他踹开,“畜生!有没有王法!”
    “老子就是王法!”井捕头暴喝,“拒捕者杀!”
    捕快山呼响应,再无所顾忌。遭踹的那人提起木棍狠狠朝霍嵩后脑砸去,寄虹惊呼一声,救已不及。
    危急之时,大东纵身扑上,一把将霍嵩推开,木棍重重砸在他的右手腕上,寄虹清楚地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大东痛苦倒地。
    “大……”哭喊声被捕快一巴掌扇了回去,随即她被两人撕拽着提起,衣裙哧啦一声扯破。
    她哭喊、挣扎、推拒,但那些粗暴的、放肆的手,从四面八方探过来,像地狱小鬼的索魂链,将她牢牢困住,怎么躲都是徒劳。
    “要抓抓我!别碰我女儿!”霍嵩两眼通红,操起扁担一阵乱打,豁出命去地阻挡。
    井捕头一刀劈下,扁担折断声中,霍嵩缓缓地、缓缓地仰面躺倒,鲜血洇湿衣袖。
    “爹!”寄虹撕心裂肺地大叫,发疯一般连咬带撞,试图挣脱钳制,一人被她咬痛,登时大怒,拧着她的头,狠狠砸上鱼缸,哗啦!鱼缸生生被撞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不知是水还是血,从她的额头汩汩淌下,清晰的感觉如同刻刀。
    头上汹涌的痛楚,一瞬间将她生生魂魄剥离,她像被劈成了两半,一半沉入死地,而另一半仍挣扎着想把这副残躯拖起。
    站起来啊!快点站起来啊!去救爹爹,去救他啊!
    她用尽了全身力气,却只是轻微地痉挛了一下手指而已。
    昏昏沉沉中,感觉被人狠力拽起,拖曳着不知去向何方。皮肉摩擦着石板,又在台阶上磕碰了一下。
    他们要带她去哪?乱葬岗吗?不!不要!
    徒劳地想要睁开眼,但无济于事。她只看到漫无边际的血红,而后便陷入混沌之中。
    寄虹被拖出霍记时,恰好被途径此地的严冰撞见。
    从人群的缝隙中,他看见她浑身浴血,衣衫破烂,血污与乱发遮住了曾经飞扬的容颜,被捕快拖着,身后的血迹触目惊心。
    她死了吗?
    场面太过惨烈,严冰心里骤然一紧,像被什么扼住了咽喉,竟挪不动步子。
    捕快走后,人群散尽,小夏小声地说:“少爷,回吧。”
    他垂首移步,才发觉脚下踩着一朵红绒花。已经支离破碎,碾为尘泥,却犹不肯残败,浸过血,更加红得鲜艳。
    作者有话要说:  婚后小剧场:金婚礼物
    寄虹的腿脚不灵便了,喜欢倚在花园的躺椅上赏花。看见严冰拄着拐过来,指着一株花笑说:“你看这花都十几年了,还能开得这么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