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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凶兽的血肉带有毒性,因为那是天地间的负面力量所孕育,既然血肉都如此, 那么灵魂呢?”
    子娴默然。
    卫时彦板过子娴的脑袋令彼此直视:“我们应该坦诚, 瞎猜瞎担心的感觉一点都不好。”
    子娴叹道:“我需要增强肉身, 否则停止了血脉进化的肉身很快就会玩完。”灵魂太强大还带毒就这点不好, 肉身不够强悍,很容易报废。
    “会死?”
    “从人族的角度, 那是死,但对我而言,不过回炉再造肉食,只是到时候的我可能......”子娴欲言又止。
    凶兽后裔可以凭借意志力控制血脉天性, 如少凰,她成就上神之位时对自己的血脉天性但凡有一分控制不了,那荒火天雷一定没完没了的追着她,誓要劈到她彻底灰飞烟灭。并且天雷劈不死,天罚就跳出来,简言之,不弄死她就没完。纯血凶兽却比后裔更倒霉,这世上最难控制的从来都不是血脉天性,而是灵魂。
    如果你的灵魂都整个由罪恶铸造的,那么你能完全控制自己的灵魂天性吗?
    开天辟地至今亿万年,真正的凶兽也就九头,但不管多少次复活,从未有凶兽做到,反而是越活越暴虐,她、清任与桓寂算是特例。
    桓寂太狡猾,也活得太久,见过太多恶心的灵魂,因此一眼被凤凰迷了心,阴差阳错把凶兽的天性给忘了,因此很多时候是正常的,虽然与之相对的是凤凰倒霉了;清任则是幸运,千万年知道多半没什么好意的一时雷锋行为,千万年后青璃上神为他送了命巩固了他的清明;而宁渊,看得太多,世间种种它也不是不懂,只是从来都不屑,清醒的疯子说得就是宁渊。
    可即便是他们三个,也不能敢说自己能一直清明。
    所以,有的时候,众神对凶兽追杀不休真不是没道理,而是老天也不能肯定的说凶兽即便变好了,这所谓的好能维持到永远。
    卫时彦秒懂,子娴永生不死,死亡于她不过回炉再造个肉身,千万年后仍能卷土重来,但她的灵魂太特别,即便复活,凶兽虽然还是那头,却可能不再对他有情。
    卫时彦道:“我们去找无支祈吧。”
    无支祈在哪?
    这是个问题。
    淮水流域可不小,真要找一个人,那就跟大海捞针似的,但对子娴而言却不是难题。
    无支祈是大妖,是妖身上就有妖气的,当然,如子娴这般身负无量功德,压住了妖气的另当别论,但这世上也不可能有第二个子娴。
    沿着妖气,子娴错愕的发现无支祈竟然不在封印里。
    无支祈早已脱困。
    “怎么会?穷奇都没脱困,它怎么就?”
    子娴瞅了瞅惨不忍睹的淮水,意思不言而喻。
    清江那里有个盐水神女,加上环境保存得很好,而淮水流域......不提也罢。
    卫时彦无言以对。
    子娴终于说出一个好消息:“不过看着妖气挺新鲜的,他逃出来应该没几天。”
    都跑出来了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这是准备做什么?
    冷汗刷刷的下来了,哪怕不想报复人族,也不可能一点火气都没有,沅桑都淹了几个县发泄火气,无支祈脾气很好吗?
    大妖的脾气都不可能太好,除非你能够碾压他,否则就别指望大妖一点都不记仇。
    四千年囚禁之苦,可不是什么高兴的事。
    子娴没发疯是因为她是属于有点费事的资源画地为牢,并且坐牢都能建造出一座桃花源来,想闷也闷不了。而无支祈,淮水深处又人陪他打发时间吗?看之前河伯身上的尘埃都成了石雕就能得到答案。
    淮水之畔,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叟垂钓,钓了半天也没钓上一条鱼。
    正常。
    在城市周围的地上河流里钓鱼,能钓上鱼就怪了,水的颜色一就有味道,让人赢在生化起跑线上,鱼虾什么的,自然是死得差不多了。
    老叟我行我素的盯着淮水水面。
    卫时彦拿着一包零嘴在老叟身边坐了下来。“大爷今日钓了几条鱼?”
    老叟看了眼鱼篓,里头就一条婴儿巴掌大点鱼。
    卫时彦建议道:“大爷应该换个干净的地方钓鱼的。”这条鱼恐怕是这片河流里最大的鱼了。
    老叟随手将鱼丢回了河流里。
    卫时彦疑惑的看着老叟。
    老叟道:“吃鱼苗有伤天理。”
    卫时彦噎了下,小孩吃小鱼的人这世上海了去。
    老叟继续道:“你说人为什么这么作死呢?”
    卫时彦瞅了瞅淮水。“你是指环境?”
    老叟点头。“竭泽而渔,就不怕以后被天道惦记吗?”
    卫时彦挺想说人族已经被天道惦记过了,虽然大量典籍散佚,但残存的资料仍旧能够窥得一角,那个时代,人族究竟死了多少人。“你不喜欢人?”
    老叟想了想,道:“最开始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
    卫时彦大奇:“那你为何助人?”
    “这个啊,因为我聪明啊,天地万物皆有灵,化形后也都是人形。如果人真的是没有前途的生灵,没道理我们都会化形成他们的样子,所以我就明白了,人很有前途。”老叟道。“跟他们交好,说不定日后天地大劫能避过去。”虽然最后是他自己主动迎劫的劫难,并且是一开始就挂掉的那种boss,但的确活了下来。
    卫时彦还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
    子娴曾在闲聊时提起过一个神祇,少凰的祖宗,那位凤凰始祖,别的神仙都喜欢化成人形,只要有能力都是维持人形,唯有凤凰始祖,除非必须,否则她都顶着本体的模样,理由很简单。
    生而为凤凰,自当为凤凰。
    问她顶着禽兽的模样有什么好的,凤凰表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生而有定数,它生来就是凤凰,长成后自是百鸟之王。生而为何,只适合做自己,不可以用别的要求衡量它。
    凤凰是个神奇的神人,天地大道它是真的看透,若非太倒霉太重情,也不至于挂掉。
    然而世上虽有凤凰那样的奇“人”,更多的仍是看重化为人形的非人生物。
    无支祈就是这样一位,只是他从人形里看到了别的生灵没看到的东西。
    这一个聪明的能够察觉天地大势的大妖与凤凰可比肩,然而这一神一妖都同样倒霉,凤凰放不下南荒生灵,而无支祈放不下妖族。
    生于斯,长于斯,便做自己。
    纵然一个陨落,另一个被封印四千年。
    卫时彦只能这么说:“命运弄人。”
    “是人心难测。”老叟叹道。
    卫时彦默然,好吧,还真是。
    老叟忽的收起了鱼竿,问:“都转世四千年了,你如何还认得我?”
    奇!
    卫时彦摸了摸鼻子。“我不认得你,但子娴认得你的妖气。”并且特勤处最新出的探妖器也指着这,子娴搜寻出属于无支祈的妖气,探妖器再出马,一找一个准。
    “孟赢?”老叟怔了下,顿时警惕周围。
    子娴是什么存在,老叟是知道的,治水时打过交道。
    虽然妖族喜欢血食,但敢将主意打到大妖身上,想着拿大妖吃血食的,古往今来都不多,子娴恰巧是其中之一,并且是唯一一个见到每个大妖都想着吃了进补的奇葩。
    老叟,准确说,无支祈对子娴印象极深刻。
    任谁差点被人给吃了都会对那人记忆深刻。
    子娴拿着一只冰淇淋凭空出现在卫时彦身边,一口将冰淇淋吞掉,对无支祈笑道:“较量一二?”
    较量个屁,四千年前就能跟他掐得你死我活,四千年后,对方比自己更强了,还掐个屁,无支祈腹诽不已。
    无支祈无语道:“孟赢你怎么还跟人族混在一起?”
    子娴更无奈的道:“他这辈子还是人。”
    无支祈:“......”
    “我没报复人族的意思,虽然吃了几个人族修士,可那也只是饿了,加上刚出来有点上火而已。”无支祈挺想哭,他在这里钓鱼自然不是真的钓鱼,至少此“鱼”非彼鱼,他真正想钓的是人族修士与图腾,血食自然是品质越好越补。
    子娴的到来是意外,如果子娴力量不如无支祈的话,自然是超级大餐,奈何......呵呵,现在真是个误会。
    子娴笑道:“我知道,我不是来为人族讨什么公道的,我是来打猎的。”
    老叟无语,还能说什么,打呗。
    老叟变出了一根黑色长棍,身形陡然高大起来,身上也冒出了银蓝色的长毛,活脱脱一只大水猿,妖气冲天。
    卧槽!
    卫时彦大惊:“别在这打!”
    旁边可就是人类城市啊啊啊!
    第152章 世界缝隙
    锵!
    卫时彦说得太晚, 一柄利刃破开子娴的脊椎而出, 换了别个人, 脊椎被破开,不死也得残,但子娴却毛事都没有, 连衣服都没破开,只是脊椎尖端出现了一道口子, 还瞬间就愈合了。
    那是一柄血色的长剑, 剑脊上隐约可见一条活动的五爪毒龙。
    这是子娴的伴生至宝, 也是子娴身体的一部分,名曰血劫。
    在神族的历史上,血劫每一次出现都是生灵涂炭,饱饮神魔之血。
    凶兽有至宝不可怕,恐怖的是凶兽拥有至宝的同时,那至宝的灵智就是它自己。
    凶兽的伴生神器都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 如宁渊的剑就是它的脊椎, 天地万物皆有灵, 法宝也不例外, 年深日久也会产生灵智,但凶兽的法宝不会, 因为已经有灵智了。
    如一个人的腿,因为已经受一个脑的控制了自然不会再受另一个脑的控制。
    当然,这对凶兽本身而言是一件好事。
    伴生至宝听着很神奇,实际上......子娴见过另一个拥有伴生至宝的神, 便是凤凰,丫天天被自己的伴生至宝臭骂。
    伴生至宝是有灵智的,而且还是不能换的那种,这么说吧,后天炼制的法宝,你要不满意的话,把法宝灵智抹了就是,再不济也可以送人。而伴生至宝,灵智无法抹掉,哪怕拆了,回头恢复了照旧恢复原本的灵智。至于送人,伴生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加的,伴生之意,与生俱来,相伴至死。
    虽是宝物与主人的关系,却不是主从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还是不能换的那种。
    不管伴生至宝跟主人相处得多上火,都不能换了对方,除非一方彻底湮灭了。可也没谁会为此刻意弄死另一方,伴生的关系有另一个副作用,一方彻底挂了,另一方就算不跟着完蛋也得重伤,少说得长眠千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