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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想到这,因为能见到西门吹雪而高昂的兴致也如同被泼了冷水一般,冷却三分。
    这并不是一个能让他愉快的出门理由。
    虽然剑术不比叶孤城高超,但两人的骄傲却一脉相承,甚至可以说,叶孤鸿比他的堂兄还要更加骄傲一些。
    年轻人,总是骄傲而又充满活力的。
    他在路上遇见了行色匆匆的陆小凤陆大侠,对方的表情很严肃,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这并不熟悉的海岛上如此匆忙。
    他似乎在准备什么东西。
    叶孤鸿停下步子对他点头道:“陆大侠。”
    虽然却发表情,但他还算有礼貌。
    陆小凤也点头道:“叶二公子。”
    叶孤鸿道:“你也准备去群英会。”
    陆小凤道:“不错。”
    他又道:“既然绣花大盗与朋友扯上了关系,那就不得不走一遭。”
    他与常漫天并不是很熟,否则,就算是对群英会的性质存疑,也是要走上一遭的,现在既然牵扯到了叶城主,他必须去看看。
    像他这样的浪子,是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
    叶孤鸿道:“你觉得动手的真是绣花大盗?”
    这几乎是对武当派宣布消息的质疑了。
    叶孤城做事基本不瞒着他,因为叶孤鸿已经是个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成年人。
    有成就的年轻人,可以知道很多事。
    陆小凤不回答只是苦笑。
    从他的笑容中便可以得到答案。
    他猜,动手的应该不是绣花大盗。
    叶孤鸿沉默了,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瞬间,他对教导自己六年的师门产生了并不是很好的猜想。
    他不是一个天真的,心中只有剑的剑客,有一些事模模糊糊也有所耳闻,只不过和他没有太多关系,所以就当做耳旁风罢了。
    担当这些事降临在亲人身上,就不太令人愉快了。
    叶孤鸿郑重其事道:“我会保护好他。”
    他这话或许有点引人发笑,按照常理来说,分明是叶孤城保护他,因为一个强一个弱,他能保护好自己就很不错了。
    但陆小凤听着,却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他很高兴从年轻人口中听见“保护”这个词,这很好。
    很多时候,这并不仅仅是实际的行为,而是一种信念,强大者保护弱小者许是江湖道义,但弱小者如果安于被保护,一辈子也不可能强大。
    他很敬佩朗月和岚风,因为她们是少有的,非常强大,也非常自强的女人。
    正如同上官飞燕虽然有点本事,但耍得都是些阴谋诡计,打着弱者的旗号招摇撞骗,好一副狠毒心肠。
    男人保护女人,或许是天经地义的。
    但“保护”,却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字眼。
    陆小凤笑道:“好。”
    他忽然对眼前的年轻人充满了期待,他虽然年轻气盛,却很正直。
    正直的人,比不正直的人更容易有好结果。
    岚风神出鬼没地从两人身后出现道:“船只已经准备好了。”
    叶孤城也已经准备好了。
    高大的船停在港口。
    白云城的港口,是全南海最大最好的。
    就算是无名岛的港口也比不上。
    无名岛真的有港口吗?
    每当看见人头攒动的港口,以及白云城的船只,叶孤城都是骄傲的。
    他现在要做的,是将骄傲维持下去。
    叶孤城沉声道:“开船吧。”
    泛着白沫的浪花在船边翻滚,一声比一声声势浩大,哗啦啦的水深打在人的心上。
    大海的壮阔,是多么的具有魅力!
    叶城主的心中,似乎就盛有辽阔的大海。
    他遥望蓝天,暴风雨未曾来临,现在的天,清澈到透明。
    在湛蓝的天空中,不同于海鸥的灰色剪影,格外清晰。
    叶孤城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因为西门吹雪的信物还在他身上。
    一个香囊。
    散发着冷梅香的香囊。
    他也闹不懂鸟类的嗅觉什么时候到了靠香囊识人的地步,或许这是武侠世界的特产?
    但西门吹雪家的鸽子,却似乎真的能凭借这淡淡的梅花香找到人。
    西门吹雪的鸽子就像他人,张开翅膀,不像是鸽子,倒像是猛禽,比张开翅膀的鹰还要凶猛一些。
    叶孤城忽然想到了自己养的肥肥的鸽子。
    同样是鸟,同样是剑客养的,怎么长得就这么不一样呢?
    他忽然有点嫌弃自己的鸽子。
    鸽子:呵呵。
    不是饲主胡乱喂食,他能长这么胖吗?
    别胡乱推卸责任。
    鸽子停在他的肩膀上,叶孤城瞟了一眼,发现鸽子的脚比他养的那只锐利多了,总觉得这不仅仅是鸽子,是鸽子与其他鸟类的混种。
    他熟练地从鸟腿上打开小竹筒,拿出其中的信纸。
    只有清俊的两个大字:“勿来。”
    无头无尾,没有原因,西门吹雪很少做这样的事。
    但既然他飞鸽传书,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叶孤城的表情柔和些许,心中却悄悄摇头。
    虽然西门吹雪让他不要来,他岂能真的不去?
    想到什么忽然又一阵悚然,对方发此信件,莫不是已经知道了罪魁祸首是谁,要帮他处理?
    以西门吹雪的性格,很有可能啊!
    无名岛。
    宫九的脸色苍白,并非冷冰如铁的白,而是因为疼痛折磨而产生的病弱的白。
    他的脸虽然白,但眼中却有精光闪现。
    这疼痛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但对他来说却不是。
    叶孤城的百步穿杨,可不是那么容易好的。
    即使伤口外面恢复,却有霸道的剑气在经脉中肆虐,不断破坏又不断修复,时时刻刻都处于疼痛的折磨中。
    宫九在享受这种折磨。
    小老头道:“我虽知道你很满意,但这剑气还是越早拔除越好。”
    宫九面无表情看他。
    小老头又道:“疼痛倒是无所谓,但是剑气肆虐对经脉产生的损伤,会使得真气紊乱。”
    宫九练得是非常邪门的一种功夫,真气以固定路线在经脉中游走,一旦被扰乱,他则会遭受百倍千倍的反噬。
    生不如死。
    宫九的眼神终于一动,似乎是想到了真气逆流的后果。
    他还不能死,在大仇得报之前绝对不能死。
    宫九虽然喜欢疼痛,却也是个很有野心的男人。
    没什么比他的野心更重要了。
    他道:“一定要使剑者亲自拔除?”
    小老头道:“一定。”
    宫九的脸比大理石墙壁还要白,但在黑暗的房间中却显得很诡异。
    他不像是人,而像是一具雕塑。
    宫九以没有感情的声音道:“叶孤城在哪里?”
    小老头道:“叶孤城去参加武当派的群英会了。”
    话语间已将对方的行踪告知于他。
    宫九以一种古怪的语调道:“群英会?”
    隐藏在冰冷声线下的,是病态的好奇。
    叶孤城参加群英会?
    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