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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节

      李寻欢道:“只要是不引人瞩目的脸就行。”
    不引人瞩目的脸,这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李寻欢本人的气质实在是太过特殊,即使他的脸变得平庸,但从眼中隐隐透出的神采,却让他看上去与众不同。
    然而一块砖小哥已经是熟练工了,他帮李寻欢换过好几张脸,这工作放在他手上,驾轻就熟,一刻的功夫都没到,一张平庸至极的脸便新鲜出炉。
    将他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人能认出来。
    李寻欢叹道:“你的手艺,还是很精湛。”
    一块砖将工具收起来道:“有一成的功夫,都是在你脸上练的。”
    他眨眨眼睛道:“想要让你看上去平凡无奇,这可不是一般的易容术可以做到的。”
    李寻欢道:“谢谢了。”
    他都不问一块砖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寻欢也知道,一块砖绝对不会因为要帮他多走一趟,就算是帮他易容,应该都是叶孤城的意思。
    他顶了一张平凡的脸上了马车,阿飞看见他先是一愣,身体都随之紧张起来,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剑柄上。
    但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在李寻欢的眼中看见了熟悉的光芒,他顿了一下道:“李寻欢?”
    李寻欢惊道:“你认出来了?”
    阿飞道:“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易容罢了,要知道,以我的脸想在江湖上随意走动,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阿飞道:“那你就以这样子进兴云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又道:“那你现在里面等着,等我先进去,你再进去。”
    李寻欢道:“为何?”
    阿飞道:“因为现在江湖上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们两是见过面的,我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难保会被那些人认出来。”
    他道:“你易容,不就是为了不被江湖人人出来?这样同我走在一起,反而有风险。”
    李寻欢忽然发现,阿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机敏,还要聪明,这一番话说下来,他竟然找不出丝毫漏洞。
    他感叹道:“就连我都没有想到。”
    阿飞对李寻欢点点头,随后竟然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他已经看见了兴云庄,一个人走过去,连半盏茶的功夫都不要。
    龙啸云以豪爽好结识朋友为名,全天下的人,只要是正道人士,那进入兴云庄都不问来路,他不仅赚了好名声,也能让阿飞顺利地混进来。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轻,一进门的时候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但在发现这张脸没什么人认识之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回去。
    没办法,这些年纪大的人已经不仅仅看脸和武功了,他们更加在意,背后的名气以及江湖声望,若不是如此,武功低微的龙啸云怎么会出名?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蹲了下来,他的气息几乎与周围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龙啸云打了个寒颤,往周围看看,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又或者所有人都盯着他,让他无法发现这眼神来自何处。
    他心道,算了,估计是我的错觉。
    随后又投入了新一轮的互相吹捧之后。
    阿飞看着这人,心中却有了新的疑惑,他想,这人的武功如此低微,为什么能被其他人包围在最中心?他又想,这明明是江湖上最大的盛事,为什么来的人武功都不是很好?
    他不太明白。
    他又看看门口,李寻欢也进来了,那些人在李寻欢脸上停留的时间,甚至没有在他自己脸上停留的时间长,可能是因为李寻欢的脸看上去太平庸了,一看就不是有名望的大侠。
    今日,是重大侠讨论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龙啸云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便高声道:“我龙啸云感谢诸位大侠在百忙之中抽空,汇聚一堂!”
    之后的话阿飞没有多听,因为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群没有营养的废物,他好像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不知从哪里挤进来的一块砖。
    他就像是一条鱼,进入拥挤的大厅不仅没有没有被阻拦前进的道路,反而越走越顺畅,但阿飞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在人群中流窜,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块砖也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因为一块砖知道,阿飞是他们这边的人。
    对于这被城主教导大的小狼崽子,他们白云城上下认可度还是很高的。
    他回头,对阿飞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就当没有看见我。
    阿飞也眨了眨眼睛,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于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庆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知道的,她天性顽皮,喜欢英雄豪杰,今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欢呼声几乎将房顶都掀翻了,阿飞神游的思绪也终于被拉了回来,他看向周围状若癫狂的人,眉头轻轻一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林仙儿出来会让这些人如此兴奋。
    他还没有get到林仙儿的动人之处。
    几乎龙啸云话音刚落,一抹雪白的影子便从幕后缓缓移出,林仙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儿家,虽然不说喜欢穿金戴银,但平日打扮却少不了艳丽的色彩,但自从她见了白云城的人之后,衣着品味上仿佛也有了改变,竟然格外喜好穿浅白或者鹅黄诸如此类的颜色。
    不得不说,她穿上这些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在大部分江湖人眼中,简直就是九天之上降落的仙女。
    然而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心中都有了相同的感觉。
    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
    群众一片叫好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袭击林姑娘,真是可恶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愿。”
    重点并不是梅花盗,而是被梅花盗伤到的林仙儿,这些江湖人的目的虽然单纯,但如果是为了美人,也可以理解。
    一个江湖,如果没有名动四方可以搅得江湖风起云涌的女人,那就是不合格的江湖。
    林仙儿目前还是能担当起重任的。
    果然,有了一个人开腔,就有第二个人开腔,不谈梅花盗,倒是说起了与林仙儿有关的金丝甲。
    此人道;“若我没有记错,金丝甲原本在诸葛雷手上,但现在却听说,诸葛雷已经死了,而金丝甲也不在他手上,林姑娘可知道此事。”
    林仙儿沉痛地点点头道:“不瞒各位所说,在诸葛大侠死前一天,我还见过他。”
    群众哗然,立刻让林仙儿细细道来。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原本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阿飞一抬头发现一块砖已经到了他身边,便以不大的声音对一块砖道:“那天,林仙儿根本就不知道叶孤城在塞北。”
    她分明就是奔着金丝甲去的。
    一块砖也点头微笑道:“如果城主的行踪能被江湖人知道,那我们还干什么饭吃。”
    他又对阿飞道:“你且听着,我觉得她应该会暴更大的猛料。”
    一听见叶城主的名字,众人当时便一愣,随即道:“叶城主?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欲语还羞地一低头,看她模样,就如同二八的少女。
    众侠士的心情很复杂,怎么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听说过他的名声,如果是一般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嫉妒,什么都不能做。
    哪里知道林仙儿说变脸就变脸,下一句话便用很失落的语气道:“但是叶城主却不愿意见仙儿。”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是一块砖这么觉得,其他人却未必,听在那些江湖大侠耳中,只有对林仙儿的爱恋,以及对叶孤城的同仇敌忾。
    不见林仙儿,这忽然成了叶孤城的罪了。
    林仙儿又道:“叶城主不愿见我,我自然也无心同诸葛大侠谈论与金丝甲有关的事,所以便匆忙走了。”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体,那金丝甲,自然也是不见了。”
    有人到过塞北,听了这句话便道:“那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知道金丝甲存在的人也并不多,无非就是同样居住在客栈中的人,莫非是客栈中的人杀人夺宝,立刻带着金丝甲逃了吧?”
    他这一言,引起了众多人的赞同,都对林仙儿道:“那天早上,有何人出门,林姑娘可知?”
    然后林仙儿又露出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表情,便道:“这……”
    众人一听“这”,就知道有戏,接着又道:“林姑娘休要卖我们关子,这可是同整个江湖息息相关的大事,知道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么多大侠,难道还不能帮你吗?”
    林仙儿立刻道:“我不是这意思,只不过当天早上走掉的人,委实不可能做杀人夺宝这种事。”
    她又摆着犹豫脸道:“当日上午走的,不是别人,正是叶城主。”
    场面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如果这时林仙儿说的不是叶孤城,而是别人,或许这些人的反应时间还会慢一些,毕竟叶孤城名字的震慑力很大,在江湖上,除了他,大概也只有上官金虹的名字有这么大的作用。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知道,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轻易出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莽气,否则,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江湖大侠喜欢欺负老实人,真像上官金虹那样霸道的,反而没有人敢说一个字的不是。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说有异样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撼,而不是恐惧。
    他们不会像恐惧上官金虹一样的恐惧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人不太有底气地说道:“就算是叶孤城,杀人夺宝也是不对的。”
    有人立刻接了一句道:“你莫不是忘了龙渊剑?他不仅夺宝,还把宝藏给毁了。”
    又有人道:“不是说那金丝甲很可能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鳞甲,如果他因此将龙鳞甲拿走了,不也很有可能?”
    “是极是极,但若是叶孤城把龙鳞甲拿走了,我们就算加在一起,都没办法把宝藏夺回来?”
    听见这话林仙儿又狠狠咬牙。
    刚才还说是你们这么多江湖大侠聚集在一起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现在就直接成了因为是叶孤城,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
    改口真快。
    林仙儿又柔声道:“诸位可否再听我一言?”
    开始打退堂鼓的众人又被林仙儿拉了回来,不管怎样,美人的话还是要听的。
    即使他们心中为了林仙儿把金丝甲找回来的渴望并不是很强烈。
    宝藏是身外之物,毕竟以他们的能力,根本没有办法设计九大宝藏,如果仅仅是一副金丝甲就能娶到江湖第一的美人,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女人在这时代,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的附属价值,如果说普通的女人就是一件衣服,那林仙儿无非就是最贵重的衣服,只要穿上这件衣服,连带着她的丈夫都会变得珠光宝气起来。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可以另辟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