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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宋临仙拿着钱出门,慢跑着到了另一条小胡同中。
    这个小胡同离宋家不太远,里头也有一些卖小吃的,但是除了宋临仙,宋家别的人都没有注意,方芳一般都是到大市场里买油条,除了方芳,宋家连宋德在内,别的人都不会去干这类的事情,自然更加不晓得哪里有卖食物的。
    小胡同里有一对中年夫妻油条做的好吃,但是因为地方偏僻,价钱上就比别处低上一些。
    宋临仙跑过去,看到已经有三个人等着买油条了,她笑着打声招呼,就在一旁等着。
    过了片刻,炸油条的女人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小姑娘要几斤油条?”
    宋临仙思索了一阵,终于记起宋家人的食量。
    伸出两根手指报了个数:“两斤。”
    那个女人利落的拿了油条放到秤上称好,又装到袋子里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接过来提好,把钱递给女人:“马大娘,是不是一块四?”
    马大娘笑了,接过两块钱,找了宋临仙六角:“是啊,小姑娘常来的吧?”
    “您家的油条好吃,我经常过来。”宋临仙笑着称赞一声,拿了钱对马大娘摆摆手:“往后我还过来。”
    “吃着好就常来。”马大娘也笑着跟宋临仙招呼,等宋临仙走远了才赞了一声:“小姑娘长的怪俊的,说话也好听。”
    宋临仙提着油条往家走,一边走一边算帐,别处的油条都是八角一斤,马大娘家的却是七角,二斤油条她能捞着两角钱,买十天下来才两块钱,还真少。
    不过,要是把买菜买米之类的活计都揽下来的话,一天也能存好几角的零用,赶在开学之前,或者能存上几元钱,有了这几元钱,就能买些符纸朱砂了。
    至于说毛笔,好的毛笔如今也很贵的,她这样攒钱的话,就算攒上一年,也不见得买下一支毛笔。
    宋临仙有主意,她记得宋德是个爱写字的,毛笔字写的挺好,而且,宋德那里也有好些上好的毛笔,宋临仙想着,借学字的名誉跟宋德讨要两支笔。
    趁着现在宋家人还没有那样讨厌她,她要赶紧沾些便宜。
    打算好了,宋临仙已经进了家门,她把油条放好,把煮好的粥盛出来,又弄了点小咸菜,就去敲宋德的房门:“爸,妈,吃饭了。”
    过了好半天,宋德和方芳才不情不愿的起床。
    两个人胡乱洗了脸坐到餐桌前,宋临仙乖巧的给他们端上饭菜,宋德的饭量大,吃了好几根油条,又喝了一大碗粥才抹了抹嘴走了,方芳吃的少一点,不过也吃了两根油条。
    她吃完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钱递给方芳:“妈,这是买油条剩的钱,您收着。”
    方芳一看手中的四角钱立马笑了:“还是我们临仙乖巧,一分都不贪,好孩子。”
    宋临仙也笑:“妈,你和爸还要上班,每天好辛苦的,反正我现在放假,每天在家也没多少事,不如把买菜买米买面的活都给我吧,我多跑几趟腿,您和爸也轻省点。”
    “哎哟。”方芳更乐了:“我们临仙这小嘴真巧,不只小嘴巧,还真心疼爸妈,成,往后家里买东西的活都给你,不过咱们说好了,你可不能贪钱,小小年纪养成贪钱的毛病,以后还怎么得了。”
    “嗯,嗯。”宋临仙重重的点头:“妈,你放心,我保管不贪一分钱,我每天买什么花了多少钱都记上帐,您过几天查查帐就成。”
    这话叫方芳心里高兴,一时欢喜坏了,回屋拿了十元钱递给宋临仙:“拿着,花完了再跟妈要。”
    “谢谢妈。”宋临仙赶紧站起来慎重的接过钱,像是接受了什么重大任务一样,两脚一半行了军礼:“报告首长,保证完成任务。”
    这下更把方芳逗的不成,摸摸宋临仙的头:“行了,行了,别跟我耍花招,赶紧吃饭,吃完了把饭扣起来,一会儿文彬和玉仙还要吃呢。”
    宋临仙笑着答应着,眼中却是带着冰渣子瞧着扭着屁股进屋的方芳,紧捏着拳头,手指甲几乎都要掐进肉里。
    她告诉自己,如今还太弱小,只能这样奉承仇人,等到将来有一日强大了,必然把宋家狠狠的踩在脚下,踏上一万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坐下来匆匆吃了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饭菜端到厨房拿东西扣起来,她关好厨房的门就回屋去了。
    宋临仙并没有修炼,而是坐在桌前开始写字,写了半上午,她拿钱出去到市场买菜。
    离宋家不远有一个小市场,那里倒有好多菜卖,只是菜并不新鲜,而且价钱上也不低,宋临仙刨除这个地方,她一边走一边想,最终选定记忆深处一个才开不久的菜市场,那里的菜和肉都很新鲜,而且价钱上并不高,有时候还能讲讲价。
    为了省下钱来,宋临仙也舍不得坐公车,一路跑着去了菜市场。
    她过去的时候,早市已经过去,临中午还有一段时间,买菜的人并不多,这个时间点了,最容易讲价钱了。
    宋临仙先买肉,她挑了一块五花肉,和老板磨了好一会儿磨下一毛钱来,欢欢喜喜的称肉付钱。
    随后,宋临仙又去买了黄瓜、西红柿还有小油菜这些当季的蔬菜,提着小篮子喜滋滋的往回走。
    这一回买菜,她又多了三角钱的私房钱,加上上午存下的两角钱,宋临仙半天的功夫就存了五角钱,她觉得,再存几天就可以买符纸了。
    握拳,宋临仙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加油,要加紧修炼,早日画出最低等的符来。
    离中午还有一个来小时,宋临仙并不急着回家,她不知道多少年没有仔细的欣赏过燕京城的风光了,这会儿有时间,自然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呼吸着如今还算新鲜的空气,欣赏着路旁的高高的树木以及鲜嫩的花朵。
    当宋临仙走到一个街心小公园旁边时,猛的停下步子来,脸上带着难得的凝重。
    她竟然感觉到了灵气的波动,在这个灵气十分稀薄,几乎没有听说过什么修行者的星球上,竟然还有这样强烈的灵气波动?
    宋临仙咬牙,心里清楚,这种情况不是灵草灵植,便是有什么灵宝要出世。
    她顺着灵气的波动慢慢走进小公园中,在一丛杂草里看到一棵模样和那些杂草几乎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两片叶子上有着细细的红痕,边沿部分也有火红痕迹,顶上带着两颗淡淡红色小果子的小草。
    宋临仙咧开嘴笑的十分开心。
    真是缺什么来什么,才说修行太慢了,便得了这个宝贝。
    这草名叫聚灵草,属于一级灵草,在无尽大陆并不难寻,但是在地星,恐怕还真没有多少,遇着一棵,那就是难得的机缘了。
    第6章 洗髓
    宋临仙进门,各个房间都看了一遍,见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大松一口气。
    她顾不上放下肉和菜,就先到墙角阴凉有些杂草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从公园里移出来的那棵聚灵草种下。
    把土填好,宋临仙想了想,又去外头移了些杂草进来做了掩护,叫人看不出聚灵草和别的草之间有什么不同,又再三的观察,没有任何的异常,她才洗手做饭。
    因为惦记着聚灵草,宋临仙做饭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同时,也不想做什么复杂的饭菜,简单的弄了些汤,又把剩下的馒头热了热,炒了个蕃茄鸡蛋,拌了黄瓜,五花肉和小油菜炒了一锅,就算是做得了。
    她才把饭菜摆上,宋德和方芳就下班回家了。
    宋临仙赶紧给两个人盛汤,又出去喊宋玉仙和宋文彬回家吃饭。
    宋玉仙就在古月家,宋临仙一喊她就听着了,答应一声就往回跑,宋文彬在小胖家,离的稍远一点,半天才磨磨噌噌的回来,他站在门口瞪着宋临仙,瞪了好一会儿,啐了一口:“不是个玩意。”
    宋临仙微眯了眯眼睛,在宋文彬进门的时候,悄无声息的一绊一推。
    就听咚的一声重响,宋文彬直接跌了个狗啃泥,原先挺白嫩的一张脸整个着了地,鼻子碰破了一大块,嘴里都嗑的流了血。
    “小弟。”宋临仙做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文彬你怎么了?哎呀,都流血了……”
    她又着里头着急的喊着:“爸,妈,文彬碰着了,流了好多血。”
    “什么?”方芳也顾不上吃饭,放下筷子就跑过来,一看宋文彬脸上都是血登时急的眼都红了:“文彬,怎么,怎么碰了一脸血,这可怎么办?”
    宋德也跑了过来,看了一眼啥话不说,背上宋文彬就往外跑。
    宋临仙一看明白了,这应该是找大夫瞧了,立时对方芳道:“妈,爸没带钱,您赶紧带上钱跟着。”
    方芳吓的六神无主,听宋临仙一提醒,立刻回屋拿了钱就往外跑。
    一边跑还一边嘱咐宋临仙:“临仙,你好好看家,别到处乱跑。”
    宋临仙答应一声,忍笑送方芳出门。
    等到她回到厨房里的时候,就看到宋玉仙一丝着急的样子都没有,正稳稳的坐在桌前吃饭,那一盘油菜炒五花肉已经下了一少半,应该都是宋玉仙吃的。
    宋临仙目光微闪,心里对宋玉仙更加厌恶。
    她宋临仙和宋玉仙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以后知道这些,宋玉仙陷害她也就算了,可宋文彬却是宋玉仙的弟弟,宋文彬碰成那个样子,宋玉仙竟然一点都不着急,还能趁着别人都忙活宋文彬的时候把好的饭菜都据为忆有,宋玉仙的心肠都有多冷硬?
    难怪上一世能那样的害她,不只害她,连宋玉仙自己的家人,还有她的丈夫都算计进去,真可谓心硬如铁了。
    不过,宋玉仙再怎么心狠,也比不过她的姐姐,真正的宋家人宋宝珠,如今应该叫沈宝珠才对。
    一瞬间,宋临仙心里转了无数个想法,她叹了口气,坐下吃饭。
    吃饱了之后,宋临仙也没指望宋玉仙帮忙,她把拨出来的饭菜放到锅中,又把碗洗干净,把厨房收拾好了就回屋去了。
    过了约摸有一个来小时,宋德背着宋文彬回家。
    宋临仙过去看的时候,就见宋文彬脸上贴了纱布,应该是包扎过了,他一直哭,方芳着急的围着他转,许下好多的好处,才哄的宋文彬不哭了。
    宋临仙过去说了几句话表示关心,见宋文彬不理会她,也不想拿自己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就跟方芳说了一声,自己回屋写字去了。
    这一天,宋家过的十分的精彩,宋文彬脸上疼,一会儿一闹,搞的方芳和宋德也没什么心思吃饭,睡觉都睡的不踏实。
    好容易熬到后半夜,宋家人都睡着了,院子里一片安静。
    而一直等着机会的宋临仙悄悄的穿好衣服下了床,她推开门,看到外头月光照下来,十分的明亮,墙角里,那颗聚灵草顶上的两个果实已经由青转红。
    宋临仙一笑,轻轻走过去,蹲下来静静守着。
    她知道,聚灵草成熟就在今天晚上了,要是过了今晚这个最好的时间点,聚灵草的效用就要大打折扣的。
    等了一个多小时,就在宋临仙都快要睡着的时候,终于看到聚灵草的果实由红转变淡紫色。
    她笑了,伸手利落的把两个果实采下来,捧着飞快的跑进厨房。
    厨房中的炉子这会儿烧的正欢,她放了锅和开水,把果实放进去熬煮,煮了十五分钟,把锅端着进洗手间,洗手间里有一个小浴缸,宋临仙把水倒进去,又倒了些凉水,随后就脱了衣服泡进浴缸中。
    聚灵草虽然名叫聚灵,但是凝聚灵气的作用并不大,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洗髓,自然,也有些聚灵的作用,洗髓之后,会凝聚一些灵气到身体里,以助修行。
    这个在无尽大陆那个灵气充足的世界根本没有什么稀罕之处,但是在地星,那就是十分珍贵的灵植了。
    真正要聚灵草发挥效用,其实还应该配合别的草药炼成药丸子用,但是宋临仙现在条件不允许,再者,聚灵草采摘之后,过了一个小时不用就会失去效果,所以,她只能将就着熬成药汤来洗浴用。
    宋临仙整个身体泡在水中,过了没有五分钟,就觉得身体内骨骼肌肉都在疼痛。
    就像是有一些细小的如牛毛一样的针在慢慢扎进身体里,往身体里头狠狠的钻着。
    先是带着麻痒一样的疼,后头是深入骨髓般的疼,这种疼慢慢加剧,到最后,竟是那种撕裂身体的剧大的疼痛,能叫人死去活来的疼。
    为了不惊动宋家人,宋临仙忍着痛,不发出一点的动静。
    好在,这种疼她在无尽大际修行的时候也经过许多次,已经有了些抵抗力,所以能够忍受下去。
    要是换一个人,只怕这会儿已经疼的大喊大叫,或者疼昏过去了。
    宋临仙疼的额上身上直冒汗,大量的汗水出来,又有药水补充进去,身上更疼了。
    慢慢的,她的身体里渗出一些灰黑色的脏污,脏污渐渐布满全身,除了眼睛之外,全身上下都变成了灰黑色。
    第7章 符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