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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

      叶悠悠根本没想过这一茬儿,是柳满红不知从哪儿听来的,偷偷攒钱想给她买上一双。后来因为缺工业票,四处找人借被她发现了,好不容易才问出来的。当时是即感动又好笑,这才说自己到了京城再买,肯定比沐东市更好。
    其实这年头的货品是一样的,但大家就是迷信在大城市买来的东西更好。于是柳满红塞了钱,让她给自己买东西。
    买鞋的钱是柳满红的,叶悠悠并没打算替她省。相信柳满红也更愿意看到女儿用她的钱买了鞋子穿在脚上,而不是替她省下来。这是她在弥补之前的不称职,叶悠悠心里明白,她也希望柳满红能快点走出过去的阴影。
    他们还有许多许多的未来,许多许多的好日子,时间应该用在享受幸福之上,而不是用来揪住过去不放。
    第77章 假领子
    “这个好,姥姥一直都想要一本缝纫的书。”叶悠悠看到有个柜台是专门卖海报和书的,凑上去看了看,没想到发现了一本缝纫书。
    家里买了一台缝纫机,一直收在姥姥的房间里,不敢叫外人知道,家里人的衣服都是姥姥自己做的。她一直念叨着要是有教学的书看看就好了,自己摸索起来费事不说,就怕浪费衣料。
    “那赶紧买下来。”辛墨浓说话间已经让售货员开单子,他去交钱。
    “这个要一件,现在流行。”辛墨浓自作主张,点了一件蓝色的翻领卫生衫,其实说白了就是运动服。
    “里头配一件海魂衫,是现在最时髦的穿法。”辛墨浓告诉她。
    “你怎么知道?”叶悠悠打量着辛墨浓,他的衣着一直是简单干净的风格,竟然还知道现在时髦的穿法,是从哪儿知道的,还是看谁穿过?
    辛墨浓摸摸鼻尖,这丫头,怎么这么好笑呢。
    “咋不知道,现在都这么穿。”售货员接了腔,“她的尺码就一件了,要不要。”
    “要。”
    “我要了。”
    辛墨浓刚说完要,旁边就有人跳出来,要拿这件衣裳。
    叶悠悠顿时不乐意了,“我们先来的。”
    “你们先来了半天也没见掏钱,买不起边上去。”来人骄傲的象个孔雀。
    叶悠悠不动声色换了个位置,挤到了辛墨浓和这位孔雀的中间,叉腰道:“你哪只眼睛看我买不起的。”
    “两只眼睛都看见了,你说这些都白搭,是我先说要的。”孔雀口舌也不弱,大辫子一甩一甩的,瞪着叶悠悠。
    “明明是我们先说的,我们要啥你要啥,干嘛呢。”
    “买好了,走吧。”辛墨浓此时拿了单子过来取衣服,一拍叶悠悠的肩膀。
    叶悠悠“哦”了一声,学着孔雀的腔调,“拜拜了您。”
    冲着孔雀眨了眨眼睛,转身的时候还得意的晃了晃脑袋。
    辛墨浓摸了摸她的头,“顽皮。”
    “看来我们的默契还在啊。”叶悠悠挤过去跟人理论的时候,辛墨浓就用眼神示意售货员开了票,迅速交完钱过来取衣服。孔雀大约是第一回遇到这种人,只顾着理论去了,压根没想到有人在她的眼皮子下头玩阴的。
    孔雀气的在后头直喊,“你们站住,站住听到没有。”
    “听到又怎么样,凭什么听你的,你以为你是谁呀。”叶悠悠回头白了她一眼,很快就没入供销社拥挤的人潮里。
    “看来看去,这件卫生衫最合我的心意。”抢到的东西就是不一样,自带滤镜美颜的效果。
    至于孔雀,只是一个小插曲,他们谁都没有放在心上。大城市里这样傲气的小姑娘,比比皆是,斗个气而已,本来就是近乎玩笑的小事。
    “买这么多假领子干什么?”辛墨浓看不上这玩意儿,只觉得好笑。
    “你还别小看这东西,这可是劳动人民的智慧。”老百姓从来不缺少生活的智慧,假领子说起来还是魔都人发明的,一时间风靡全国。
    这种假领子大多是用的确凉的面料做出衬衣衣领的样子,下头还留有巴掌大小的前胸位置,衬在衣服里,领口一翻,正好露出漂亮的衣领和胸口一二颗扣子的部分。让人以为外套里穿了一件衬衣,其实只是一个假领子罢了。
    因为用的是现在最流行的的确凉面料,花色又多,配在外套里,可以每天换,好几天都不用重样。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多小开呢,每天都能换一件新衬衣。
    对于讲究体面爱追时髦,口袋又不那么宽裕的男男女女来说,这样的发明实在是实惠又高明。
    这些全是施红要的,她托叶悠悠带些当地没有的新鲜东西,准备拿到黑市去卖,到时候赚的钱跟叶悠悠分帐。
    不过这事她肯定不会对外说,只说是帮人带的。
    在叶东方和张霞也带了不少东西,象海魂衫一口气带了七八件,看到卫衣衫那么走俏,她的尺码没了,但别的尺码还有,后头又回去不同尺码各买了几件,也准备交给施红,趁着沐东市还没流行,提前赚上一手。
    其实她并不缺钱,但这种做小生意偷偷赚小钱的感觉,十分吸引人。她承认,她就是这么没出息和胸无大志。
    比如辛墨浓问她人生目标,她顺口就道:“等着恢复高考的时候,就考大学,然后买房子把姥姥和妈接过来享福。等毕业了,就做点小生意,赚了钱就买房子,过个十来年,就能躺平当包租婆了。”
    “你的目标倒真是……”特别的朴实啊。
    “你呢?”叶悠悠问他,又加上一句道:“你继父的事不算,我们肯定能揪出他的破绽。”
    “老实上班,老实工作,娶妻生子,看日出日落。”
    “这么一说,我们还挺配。”叶悠悠取笑他道。
    “嗯。”他的一生唯有揭开宋国成的真面目,这一件事始终放不下。
    财产再多他也只需要一日三餐,房子再多他也只能睡一张床。拥有多大的财产,就要担多大的责任,花多大的心力。
    这辈子他只希望小富即安,更多的把时间交给喜欢的人,而不是工作。
    看时光流逝和喜欢的人一起变老,看着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这才是真正的生活。而不是每天有应酬不完的人,忙不完的事,飞不完的航班,还要去想未来的变化,思考战略提早布局,耗尽所有的心力。
    可是真正的自己呢,却早已不知流落何方。
    叶悠悠回到住处,把票发到每个人的手上。夏国安拿着票最为感慨,也最为抱歉。
    “听说你们准备过来多玩几天的,因为我的事,害得你们要提早回去。真是抱歉,等安装的事完了,我带大家去省城玩几天。”夏国安把票贴身放好,跟大家承诺道。
    “包吃包住呗。”叶悠悠提要求。
    “包。”夏国安响亮的应了一声,看大家嘻哈的样子似乎都没将提早回去的事放在心上,这才稍松一口气。
    “行了,正经事要紧。再说他们该去的地方也去了,没留遗憾。”辛墨浓拍了他的肩膀安慰道。
    第二天一大早,有个年轻人过来找辛墨浓,辛墨浓跟他交待几句后,把相机交给他,然后让他开车送大家去火车站。
    十几小时之后,他们在沐东市下车。辛墨浓看着火车站的站台好一阵感慨,特意走到一根方柱前站住,然后扭头看着叶悠悠笑。
    叶悠悠故作不懂,“怎么,对这根柱子有感情,那你多呆一会儿,我们先走了。”
    “对柱子没感情,对曾经站在这里送我的人,有很深的感情。”这声音像在朗诵情诗,一字一句扣住人的心弦。
    叶悠悠咬住下唇,这个人,一点也不按理出牌。
    小冷一脸牙酸的表情,捂着腮帮子,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夏国安,“谈恋爱的人是不是都这样。”
    “怎么,你有意见。”夏国安斜了一眼小冷,现在谁说辛墨浓的坏话他就跟谁拼命,开玩笑也不行。
    “行行行,你们都疯了。”小冷转头问叶红心,“你不觉得倒牙吗?”
    “真是太好了,一定要幸福啊。”叶红心双手握在一起,放在下巴下头,就差从两只眼里冒出粉红泡泡来了。和后世看爱情偶像剧看的走火入魔的少女,没什么两样。
    “我去,疯了疯了,都疯了。”小冷后退一步,捂着脸作牙痛状。
    “走啦。”夏国安踢了小冷一脚,“怪里怪气的,等你遇到喜欢的女孩子我看你疯不疯。”
    “切,我才不会这么没出息。”小冷抱住他最后的倔强抬下巴,傲然道。
    “行,我记住了。”夏国安耸耸肩膀,这小子等着,到时候整不死你。
    人人都知道夏国安归心似箭,叶悠悠主动开口道:“让辛墨浓跟你直接去厂子里吧,我和红心回纺织厂。”
    “让小冷送你们。”辛墨浓安排道。
    “好勒。”小冷随传随到,立刻上前拎起叶悠悠的包,“保证完成任务。”
    小冷把他们送到地方才走,家里没人,她也没告诉家里人她哪天回来,和红心洗了澡,收拾好东西,便一块去找叶东方。
    她去京城,有给叶东方带的礼物,也有帮叶东方和她的同事捎带的东西。
    礼物就是一个假领子,粉红色竖白条的尖领,夏天一过,就能用得上。这个时候沐东市还没开始流行,叶东方看了那叫一个惊艳。
    “居然还有这种好东西。”反反复复的看,也不嫌是大夏天,套上脖子上比划半天,怎么比怎么美。
    “天呐悠悠,你可真会买东西,早知道有这个就让你带了。”宿舍里一片哀嚎之声,叶悠悠嘿嘿道:“就知道你们会喜欢,多买个十个,谁要谁拿走,手快有手慢无。”
    “我要我要……”
    一块五一个的假领子,叶悠悠一分不挣卖了十个。剩下听到消息赶来没抢到的,简直是哭天抢地。
    叶悠悠手一摊,“我也没办法,只能等以后有机会了。”
    谁敢怪她,又不是提前约好的东西,赶紧拍着马屁,叫她下回有好东西只管往回带。
    “我看看能不能明天串个班,把红心送回去。出来几天,别把心给玩野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学习。”
    叶东方一说串班,马上就有同事站出来,“我帮你串,明天你啥班,我给你顶了。”
    “悠悠,晚上我就睡我姐这儿,明天要早走,省得吵醒你。”
    “行,要是去省城,我叫东方姐给你带信。”他们之间的关系,也用不着假客气,从沐东市到小湾村的路,也早就走熟了,更用不着送来送去。
    叶悠悠再把张霞要带的东西送去,同样也送了她一个假领子。
    “这个可真好,谁这么聪明想出这主意的。”张霞收到的是淡墨水蓝竖白条的,衬在列宁装里,格外的精神。
    “大城市里的人,就是聪明。”张霞又加了一句,将叶悠悠拉到一边问道:“那个程安华到底和东方谈没谈恋爱,怎么听说花月每天下了班去等着他。厂子里人多,闲言碎语的,要是真的谈上了,快点定下来,也省得惹人眼红。”
    叶悠悠摇头,“她现在根本不跟人谈这些,虽然我没法问,但是看得出来,她对程安华没上心,纯粹是程安华剃头担子一头热。”
    叶东方选择留下,却不肯再跟人聊感情上的事。就连柳满红受了东方妈的嘱托去问,也咬死了不吭声,逼得急了就是一句谁也不想嫁,扭头就走。
    张霞叹了一声,当初劝叶东方死心的是她,现在叶东方不结婚,她就跟欠了叶东方一样,心里不好受。
    “我小叔子在那边缺衣少食的,老太太去看了一回,打电话给我们哭的要死要活的。你叔在家也哭了半宿,实在不是人呆的地方。”
    张霞提起小叔子免不了又把黄盈臭骂一通,回头写了一个地址给叶悠悠,“要是东方愿意,可以给他写信,看看我有没有瞎说。那个地方,身体稍差一点的人,可能都没法活着走出来。”
    “霞姨,我知道您是为东方好,就算现在她不理解,以后她能理解的。”叶悠悠捏住地址,莫家人强烈的反对不是没有理由的,那个农场在偏远的,可能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去一次的地方。条件艰苦,即要劳动又保障不了基本的生活条件,更是缺医少药。
    相比起现在的生活,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叶东方去了,再出现什么意外,莫家要怎么过意得去。
    叶悠悠只好又转头一次,把叶东方叫出来,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地址塞到了她的手里。叶东方展开地址,当时就红了眼睛,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也许劝你是我做错了,但我不后悔,哪怕再痛苦,至少人活着才有痛苦。”
    他们正在宿舍楼下说话,就看到一男一女走了过来,花月把下巴一抬,骄傲的看着叶东方。叶悠悠诧异的看了一眼她的身后,摇头轻笑,她当怎么回事呢,不就是跟她走在一处的人是程安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