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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节

      门里的两人没有理会叶景荣的话,叶知秋还是压低声音问:“亦书,是不是凌慕枫威胁你了?”
    秦亦书看了她一眼,摇摇头:“他什么也没说。”
    “那你今晚到底是怎么回事?”叶知秋也有些发急。明天就要结婚了,她这边心思刚刚放下,秦亦书就出问题了?
    “秋儿。”秦亦书叹息一声,慢慢的说:“今天,我去机场接了爸爸,想了想,还是准备去教堂。”
    叶知秋点点头,握着他的手,示意他说下去。
    “凌慕枫坐在第一排。等我进来了,他就问了一句‘你会对知秋好的,对吗?’我当然是点点头。然后他丢下一句,‘以后,我和凌氏财团,都不会与你为敌。’之后,他就走了。”
    叶知秋愣了一下,秦亦书眉头微皱,忽然叹了口气:“秋儿,我应该是很讨厌他的才对,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听到说这样的话,我心里很不舒服。我其实知道,你一直爱的人是他,他也是。如果……如果你真的想要离开,我会和爸爸好好解释的。”
    “亦书……”本来对凌慕枫忽然而来的话语感到心里很乱,但是一见到秦亦书真诚而有些痛苦的眼神,叶知秋的眼睛里慢慢的安定了下来。
    叶知秋轻声说:“你在瞎想些什么,我明天就要嫁给你了啊。”
    “可是,你爱的是他,我们这样结婚,你真的会开心吗?”秦亦书有些疑惑,他真的不想看见叶知秋在结婚以后痛苦。
    “亦书……”伸出手臂,抱住他,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叶知秋也决定交底:“我曾经以为,和凌慕枫是可以在一起的。虽然经历过那段婚姻,他对我却非常好。但是,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我当时也觉得一味的忍让可以让事件平息下来,却让两个人越走越远。事到如今,我真的没有勇气和他继续走下去。我知道我很自私,我对你还没有回到我们过去相处的时候那样。但是我会努力,一心一意和你在一起。”
    “秋儿……”秦亦书心里暖暖的,也伸出手,一手揽紧她的腰线,另一手扶着她的后脑,两人紧紧相拥。有些感情是友情、亲情,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追忆和心动。但是没有关系,这样的感情,足以支撑他们两个以后坚定的走下去。
    “早些休息。”秦亦书轻声说。
    “你要走?”许久,叶知秋忽然微微的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
    秦亦书也笑了笑:“怎么,这么快就想把自己交给我?”
    叶知秋脸庞稍有些微红:“哪有!你也学坏了!”
    “既然明天就要结婚了,我还是希望,最美好的,能留到那样一个日子里品尝。反正那么多天都等过去了,还等不了这一天吗?”秦亦书笑了笑,低下头去攫住她的唇角,轻柔的落下一个吻。
    双眼微殇,秦亦书嗓音微有些沙哑的说:“好好休息,我可不想看到我的新娘子挂着大大的黑眼圈。”
    “嗯。”叶知秋点点头。秦亦书就放开了她,走出了门。
    等门一关上,叶知秋坐在床上,看了看四周,出了口气。
    “以后,我和凌氏财团,都不会与你为敌。”
    想起秦亦书转述的这一句话,叶知秋忽然嘴角一抹苦笑。
    凌慕枫究竟说这句话,是想扰乱他们的心思,还是真心诚意的,她已经管不了了。她知道,她只是累了,倦了,想找一个依靠,所以才选择了能给她安全感的秦亦书。
    事到如今,她只知道,秦亦书是个好人,温文尔雅,知情识趣,也对她非常好。嫁给他,以后日子一定会很舒服。
    那么,不就行了吗?
    轻轻的摸上脖子,那里有一串闪亮的项链。坠子是两颗桃心交织而成,内里,一颗钻石依然光芒耀眼。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残留的余温
    凌慕枫当时亲手给她带上项链,她也答应,绝不轻易丢弃他的真诚之心。只是可惜,来来往往,一切,还是到了无法挽回的境地。
    摘下项链,链子上还残留着她的体温。轻轻的把它放到盒子里,小心的包好,合上。凌慕枫让她恨过、爱过、欢喜过,更痛苦过。就算她以后嫁给秦亦书,一心一意相夫教子,这样的感情,也不会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
    所以,不如小心的保存好,藏好,尘封,再化灰。
    希望,明天以后,她会走进新的人生,凌慕枫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爱你,对不起……
    第二天,阳光普照。
    教堂早已被布置为一片花的海洋。无数五彩缤纷的气球和锦缎,在风中招摇。轻柔动听的音乐,在街道上响起。
    教堂前的前坪,早已被一堆人所包围。虽然这天并不是周末,却聚集了不少赶来围观的群众。记者们更是将镜头对准了教堂的大门——所有的媒体都被要求不能进入内部拍摄,但是即使是如此,还是吸引了一大批的记者前来。
    因为待会儿即将成婚的一对新人,是最近相当知名的上城秦氏企业的三公子秦亦书,和叶氏集团的长女叶知秋。
    这两个人也算是传奇人物了。秦亦书不久前还和万柳制药的千金订婚,都到教堂了,遭遇抢亲。而叶知秋……
    还用提吗?这一阵闹得风风雨雨全国皆知。不少女人哀叹她的身世,男人们则惊叹她的好身材,顺便私下收藏一套不雅照。然而最神奇的是,虽然是靠着绯闻以及不雅照名声大噪,甚至还有不少导演、摄影师提出要她拍广告、拍平面摄影。当然,叶知秋又不靠这些出名,她根本就不会去应酬这些凡尘俗事。至于叶景荣和秦亦书,当然是一力的推阻了。
    废话,我家的大家闺秀,给你们去拍《男人装》那种照片,以后还怎么见人?
    虽然离结婚的正点还有一个小时,但是这里已经围得水泄不通。所有人都翘首以盼,这一场盛大而浪漫的婚礼。
    别墅。
    叶知秋的房子,被当成了临时的化妆间。从上城请来的专业化妆师,正在对叶知秋进行美的改造。
    洁白的婚纱,金黄的高跟鞋,乌黑的头发盘成高贵的发髻。脸上稍微修饰了那么一点。抹上淡淡的粉底,上了几分眼影,点上亮丽的唇彩。并没有用很夸张的色彩和很抢眼的装饰,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恰到好处的点染了她的清丽。
    “哎呀,新娘子好漂亮!”梅桂也穿着小礼服在旁边乱窜。本来伴娘应该是女方的亲戚,也就是叶知书才对,可是她是不大可能会到场的。而伴郎是齐求。本来叶知礼很想过来,无奈他恰好在实验室里走不开,而且反正婚礼还是会回上城举办的,所以叶景荣劝他以学习为重。
    叶家,也就是叶知礼对他这个姐姐还挺好的,至少没有太多的偏见。其他两位……不用提了。
    “新娘子好漂亮!”齐家人来了,甚至王家人也来了,一中的同事们都挤过来看。
    “老师好漂亮!”一堆一中的小屁孩恰好是周末,也赶来凑热闹。屋子本不算太小,可是人一多,彻底迈不开步子。
    秦亦书也凑过来看。今天的他,传了一身银白色的小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格外顺畅。脸上也稍稍修饰了一点点,越发显得笔挺英俊。
    到梳妆台前,看到化妆镜里修饰过的叶知秋,想起她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大变身时的场景,他忍不住站在一旁左看右看,舍不得走。
    “喂,新郎看什么看,一边去!”梅桂发现了,连忙跳起来大声嚷嚷着。一屋子的人都反应过来,全都开始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