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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可是盛晨是不太喜欢狗的,她看盛谨和萨摩耶玩得开心,心软了片刻:“你喜欢养就养着吧,不过要看好它。”
    “哦哦!”盛谨一口答应。
    实际上――
    他才不喜欢养狗,到处掉毛还喜欢舔人,要不是今天做错了点事需要狗背锅,他才不会把这只傻狗领回家。
    至于栽赃嫁祸什么?
    盛谨摸摸鼻子,心虚地看着盛晨如平常一样先去衣帽间换衣服,然后――衣帽间传来一声尖叫:“啊!”
    盛晨看到,她柜子里的化妆品全都摔在地上,红的粉的,缤彩纷呈,地板上的脚印遍布各个角落,她的衣服散落一地,沾染了不知道是口红还是指甲油的颜色。
    名家设计师为她私人定制的衣服毁了,她的销量款口红断了,她的定制粉饼碎了,她的私人调制护肤品洒了。
    盛晨觉得心痛到无法呼吸!这些用钱也一时半会凑不齐啊。
    盛谨心虚了几秒,然后拍拍萨摩耶的狗头,“兄弟,对不住了,待会你要帮我背一口大锅,放心,有我在,晨晨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盛谨看到盛晨穿着拖鞋,急匆匆跑下来了,“秦姨,秦姨!”
    盛谨提醒她:“晨晨,秦姨在下面跳广场舞呢。”
    盛晨眼神犀利:“我衣帽间里的东西撒了一地,是谁干的?”刚刚进去还以为进贼了!
    盛谨眼神飘忽了那么0.1秒,然后指着萨摩耶,虽然理不直但是气很壮,“是大汪干的,我刚刚没栓好它,它冲上去进了你的衣帽间,在里面横冲直撞,把东西都撞翻了。”
    盛晨眯眼看着他,“盛谨,撒谎可不是好孩子。”
    “晨晨,我没撒谎,真的是大汪干的!”
    “当真?”
    “当真!”
    盛晨觉得有些头疼,她能拿别人家的狗怎么办?要是自己家的狗,现在就把它宰了炖汤!
    盛晨深深吸口气,“算了,你栓好它,别再让它乱跑,不然……”
    盛谨敏锐地感觉到盛晨身上散发的杀气,抖了下,拍拍大汪的背:兄弟啊,对不住了,我会给你买你最喜欢的烤肉味狗粮的。
    东西是盛谨打碎的,因为他想起来一些事情,宋明予那厮,曾经给晨晨写过情书,夹在一本书里,上一世他整理晨晨遗物的时候,就在这间房子里发现那封还没开封过的情书。
    现在晨晨决心要和那人划清关系,就不能让晨晨发现那封情书,嗯,必须要趁晨晨还没发现的时候销毁了!
    不过他从书房找到盛晨的房间再找到衣帽间,都没发现那本书,而且这件事不敢让盛晨知道,但他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桌子上的化妆品……
    正好贾奶奶要帮狗狗找个寄养的地方,盛谨计上心头,把狗牵回家拉上二楼逛了一圈。
    希望晨晨不会发现吧。
    盛谨沧桑地叹口气。
    那本书一定在这个房子里,可是在什么地方呢?他还有哪里没找?
    然而盛谨并不知道,那本书并不是盛晨的,现在这个时候,它也不会出现在这,那本书现在正待在23楼某人的书房里。
    这个某人正是宋明予,他熟练地从中抽出一本书,书的内页夹着一封信,很多年过去了,信封生出一些霉斑。
    宋明予把信抽出来,看了眼又放回去,书的扉页,写有一个名字:盛晨。字迹龙飞凤舞,跟人一样透着狂放不羁的洒脱。
    他笑了笑,笑容如初春的阳光融化了冰雪,眉眼染上春意,与好多年前那个清隽的男孩一般无二。
    ―
    ―
    第二天,盛晨出门上班,却在地下车库碰见宋明予。
    他倚在车边,像是在等人。
    盛晨目不斜视从他身边经过,开了车锁。
    宋明予叫住她:“盛晨。”
    盛晨顿住,她很想当作没听见,不过想了想还是作罢,“什么事?”她回头看向他,眉眼间神色平淡。
    宋明予提着一个盒子,拿到手上递给她,“给你。”
    盒子不大,大概有两个手掌宽。
    盛晨没有接,双手抱臂站在原地,她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也不想知道。
    宋明予打开盒子,昨晚他拍下的项链静静躺在里面,距离近了,盛晨能看清上面每一颗小小的钻石在光线的反射下熠熠生辉,竟比昨晚看到的更好看。
    盛晨有些心动,一千万呐……
    宋明予扬着唇角,“我觉得你会喜欢的。”
    盛晨看了眼宋明予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表情,撇了撇嘴:“我说宋明予,你无不无聊,你是不是觉得我会收下这条项链?”盛晨伸出一根手指摆了摆,“告诉你,这条项链我要是真的喜欢得不得了,昨晚就算砸一亿我也会买下。”
    “就这么丑的项链,都过时一百多年了,我怎么可能喜欢?呸!”
    盛晨不屑一顾的表情装得入木三分,就连原本笃定的宋明予都有几分怀疑,不过他看着盛晨快步离开的背影,笑了笑。
    其实哪有什么尽在掌握?他知道盛晨这人最喜欢不按套路出牌,送项链的同时早就做好盛晨不会收下的准备。
    不过没关系,现在的情况比盛晨当他是仇人时好太多了,他有耐心,有实力,他等着盛晨跟他和好那一天。
    他没想过失败的可能,因为不敢想象。
    盛晨开车出了小区,从后视镜没看到宋明予的车,她摸着心口,啊,一千万的项链!那么漂亮的项链!
    她怀着挣一千万把项链从宋明予手里买过来的决心踏进公司。
    她在电梯里遇到拎着早餐的顾笙骁,他对盛晨微笑道:“盛晨,要不要吃早餐?这家铺子的包子很好吃的,我一大早排队去买的。”
    盛晨身边的小姑娘悄悄红了脸,实在是顾笙骁这个笑容,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对他的好感噌噌噌地涨。
    盛晨:“哦,不用了谢谢,我在家吃过了。”
    盛晨觉得她最近桃花运有点旺盛,不是她自恋,她总觉得,顾笙骁最近在――撩她。
    第38章 父子(请假)
    不过盛晨对顾笙骁这种类型的男人不感兴趣。
    要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必定是长得好看, 性子虽然清冷可是会关心人的。
    顾笙骁这人, 首先长相就不符合她的口味,顶多算得上清秀,那身谦和温润的气质,最多能再给他加两分,而在其他女孩子眼中那些聪明又年少有为的加分项,在盛晨眼里只觉得普通。
    从小到大,她身边比顾笙骁优秀的异性多了去了, 不要以为所谓的纨绔子弟真的不学无术一事无成, 他们拥有比普通人高的起点,自然也就比普通人更容易成功。
    包括盛晨这个纨绔之首, 伦敦大学硕士毕业,从小被盛齐远当成接班人培养,对管理公司不感兴趣,可不代表她不会,她心里一直有个度, 否则盛齐远就不会容忍她年轻的时候跟宋江城瞎混。
    管理层, 最擅长玩弄的就是人心。
    盛晨单手托腮,耷着眼帘看顾笙骁给她汇报工作。
    顾笙骁身上有股男性古龙水的味道, 却没有宋明予身上的好闻。
    顾笙骁今天还戴着他那副金边眼镜, 镜片遮挡下他的眸子里是满满的柔和, “前两天我回了一躺家, 听说你给牙山庙那些孤儿捐了一千万?”
    盛晨抬眸望了他一眼:“嗯, 所以呢?你是觉得钱太多了要把钱还我?还是代表那些孩子感谢我?”
    “如果是前者, 我觉得你掏不出一千万,如果是后者,你也代表不了那些孩子。”
    所以你特地来跟我说这些事干嘛?
    盛晨没有说出最后一句,不过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都懂的。
    顾笙骁摇摇头,把一个袋子放在盛晨桌子上,低低笑了声,道:“都不是,我今天只是个送快递的,喏,这些东西都是那些孩子亲手做的,他们让我一定要亲手给你。”
    “嗯,放在那吧。”
    盛晨看起来对这些东西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神色淡淡看不出情绪变化。
    等顾笙骁走了,盛晨确定门关好,才把那个袋子拿出来,往里瞅了眼。
    里面有小孩做的手工装饰品,有手工烤的曲奇,还有几朵晒干的鲜花。
    盛晨把东西都倒出来,看到里面还夹有一封信。
    她拆开信封。
    信是慧安写给她的,虽然盛晨不明白为什么慧安有她的手机号还要写信。
    信的内容不长,只有几句话。
    “盛小姐,‘花开堪折直须折,莫等花落空折枝’,我算出你最近几月会有红鸾星动,你的正宫桃花已经出现,要记得把握机会,不留遗憾。”
    盛晨把信折好,嗤笑一声。
    哪有什么红鸾星动,正宫桃花开了她也能给掐灭了!遗憾是什么?她从小到大,就没有遗憾的事,只有无能的人才会有遗憾的事。
    今天盛晨依旧在办公室里加班,下班的时候碰到顾笙骁,他也刚下班。
    “一起吃个饭?”他问。
    “不了,”盛谨摇头,“我回家吃。”
    她要回家陪儿子吃饭。
    而另一边,盛谨在楼下遛狗,萨摩耶一到小区的公园像脱肛的野马,要不是有狗绳拉着,恐怕早就跑得没影。
    小区的治安很好,只要盛谨不出小区大门,秦姨还是很放心他一个小孩在楼下遛狗的,
    盛谨被大汪拉着走,他用力扯紧狗绳,“大汪,你别跑那么快!”
    小区里遛狗遛猫的人很多,不过大多是成人在遛,像盛谨这种大狗和小孩的组合,绝对是独一份。
    大汪被养得极好,毛色纯净茂密,也比普通萨摩耶高大,盛谨和它并排走,只高出那么四五十厘米。
    盛谨本身长得非常好看,五官精致漂亮,甩了普通孩子几条街,双颊带着婴儿肥,眼睛的轮廓初具桃花眼的特征,眼珠子跟葡萄似的乌黑圆亮,遛了几圈,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想和他搭话。
    “那谁家的孩子长得这么好看。”
    “不知道,应该是新搬来的。”
    “好想把他抱回家养!”
    盛谨遛狗的时候听到这句,默默走远了些——现在的女人,还会抢小孩,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