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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乐栋扯了扯唇角摇着头说:“你别想多了,我们本来就该做好朋友的,你一直以来都在拒绝我……我知道的。”
    “我确实喜欢你的外貌和才华,但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了,估计没几天就凉了吧。”乐栋摊摊手说,“兴趣爱好都不同,我可能还没法为了你和家里人出柜,所以你看,我们是如此适合做朋友。”
    白一尘依旧沉默着,他抬头望着乐栋,望着他和时亦南如出一辙的脸庞,这张他很爱的面容,此刻他却一点儿也不想看到,他竭力回想着乐栋以前的模样,许久,白一尘才说:“对,我们是好朋友,我记得……你的鼻头是有点圆的,下巴也很方。”
    乐栋笑着说:“你记起我了。”
    白一尘怔怔地望着乐栋,望着他脸上的笑容,即使他脸上的每个线条,每道弧度,勾勒出来的都是时亦南的模样,他也能清楚地认知道——这个人是乐栋,不是时亦南。
    现在想来,他和时亦南的确很久没有见过,可他和乐栋,也很久没有见过了。
    在医院醒来的那一天,他终于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深爱的人,可是他却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好朋友了。
    乐栋看着白一尘发怔的模样,担心他多想,就拍了拍他的手臂,劝他道:“好了,你一直要等的人回来了,以后要过的开心点。”
    “你要过的开心点,才不枉我这么多年来对你的关心。”乐栋垂眸望着杯沿,笑着说,“其实想想,我并不是那么强烈地渴望和你在一起,我只是想看到你脸上再次出现,我们大学时那样肆无忌惮的笑容。”
    第40章
    从时亦南回来的那一天起, 乐栋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他和白一尘接触的时间,而他没和白一尘见面的这段时间里, 他一直在回想他们从小到大一起玩的那些时光。
    他和白一尘是住在同一个巷子里的,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又不算青梅竹马, 因为他和白一尘的关系,其实是在他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后才渐渐好起来的。
    而在很久以前,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他只是知道他们家那条巷子里,一栋筒子楼里住着一个漂亮的小孩, 他很想和他玩,只是那个小孩几乎从不出门, 只喜欢待在屋子里画画,也很少笑。
    他印象中最深的, 就是巷子里的小孩们一起过家家的那次,白一尘扮演宝宝, 他是“爸爸”、“妈妈”最宠爱的小孩, 大家在他“过生日”的时候把漂亮的花和石头送给他做礼物, 那一天他终于笑了一回。
    现在想来,他最开始喜欢上白一尘的契机, 大概只是想看到年幼回忆中, 那个好看却很孤独的小孩再露出一次笑容吧。
    乐栋深深地叹了口气, 觉得他这么多年以来的执念也该放下了:“你吃好了的话, 就先回去吧, 我想一个人在这里再坐会。”
    “乐栋,谢谢你。”白一尘沉默了几秒,哑声道,“能成为你的朋友,我就很开心了。”
    乐栋眼眶有点红,但他还是笑着对白一尘说:“能遇见你,我也很开心。”
    白一尘顺着乐栋的意思,在结过账之后先行离开了他们吃饭的地方,但是他没走远,而是在饭店外面,隔着一层玻璃望着乐栋。
    他看了乐栋很久,在记忆中搜寻他的面容,直到乐栋的面容开始扭曲,从时亦南的脸变成乐栋的脸——那个鼻头有点圆,下巴也有些方,面容坚毅清朗的青年。
    回去的路上,白一尘的心情有点沉重,不是不好,就是有些闷闷的,因为乐栋。
    他背负了一些无法偿还的感情,这些感情乐栋并不需要他偿还,但他还是会因此而感到愧疚和无奈,这种感觉大概很多人都有过,但是也同样大多无力改变和偿还。
    白一尘只要想到这里,就觉得胸腔憋闷,正当他低着头走在人行道时,一个男人忽然喊住了他。
    那个男人约莫是喊了他好几声了,只是白一尘一直低着头走路,还在想着事情,根本没注意到男人在喊他。但其实要不是男人都将车子开到他身边停下,还降下车窗就差指名道姓地和他说话了,白一尘是不会发现那人是在喊自己的。
    “有什么事吗?先生。”白一尘抬起头,脸上带着微笑,用礼貌却不亲近的语气和他说话。
    崔商之今天早上被时亦南说的那些话气得肝疼,中午下班的时候决定去哪个俱乐部找点乐子放松一下,却在去的路上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背影。
    那背影清瘦高挑,主人穿着一件藕色的薄毛衣,纤细的身影在树荫间缓慢行走着,灿烂的阳光被树叶切割成细碎的金线,落在他的脸颊和发梢间,缀在眼睫尖上,清晰地照亮他眼底的忧悒。
    崔商之愣愣地看着这一幕,蓦然想起他第一次见到青年的那天,他似乎也是这样郁悒忧伤的,被一层辛辣朦胧的白色烟雾所笼罩,在昏黄的灯光下,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那天他来不及喊住他,而青年消失得太快,快到他还以为那是自己的一场幻梦呢。
    没想到他们居然在这里相遇了。
    他是住在这附近的人吗?又或者是在附近工作?还是最近才搬过来的,为什么自己以前没有遇见过他?
    崔商之脑海里闪过多种设想,他忍不住将车速放慢,缓缓开到青年身边喊住他。
    青年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望向他。
    明媚的光线中,青年脸庞光洁白皙,右眼下方那颗小小的黑痣也愈发明显,他的笑容温柔,看着他的目光却带着明显的陌生,语气也有些疏离:“有什么事吗?先生。”
    崔商之不由怔住,有些不敢置信地问他:“你……不记得我了?”
    青年听到他的问题后,细长的眉梢微微挑高,同样问他:“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当然见过啊。”
    你还说我看上去很眼熟呢,崔商之在心里说道,没有把这话说出来。他见青年似乎真的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忍不住提醒他:“一个多月以前,我们在希尔酒店的……男厕所外面见过。”
    这话崔商之说得有些难以启齿,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在遇到青年时,他们的对话就如此尴尬俗套,他明明想要用一些……稍微文艺浪漫一点的方式和青年交流的。
    “抱歉,我不记得了。”白一尘笑了笑,摇着头如实回答道。别说他现在根本分不清人,就算放在以前,他也不见得会对一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印象太深。
    他一开始还以为这男人只是来找他问路的,却没想到……白一尘看着男人侧身望着他,俊美的脸色一副故作风流的神态,又不禁勾了勾唇。
    ——这人挺逗的。
    对于这种人他向来是嗤之以鼻的,要不是他脸上黏着时亦南的脸,白一尘连个笑都不想给他。
    “如果先生你没有其他问题的话,那我就先走了,我还有点事,抱歉。”白一尘和他挥了挥手算作告别,转身就欲离开。
    “诶——”可是那人却不管在路边随意停车会不会被罚款的事,直接从车上下来去追白一尘了。
    崔商之跑到白一尘的面前,张了张唇却没想到怎么搭腔,其实被白一尘这样冷漠疏离的对待,他其实是有点羞恼的,可是他觉得眼前的这个青年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青年现在温润淡漠的模样,和他记忆中那个夜晚青年抽烟的样子交错着在崔商之脑海里浮现,教他竟然有种宿命的感觉——看,他们那时萍水相逢,现在居然又相遇了,简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事。
    白一尘见他还不打算放弃,唇角的笑容就淡了下去,他轻声道:“你说……我们是在希尔酒店相遇的?”
    崔商之以为他记起了自己,惊喜道:“你想起来了吗?”
    “想起来了。”白一尘说,下一刻却又继续道,“那天我是和我男朋友一起去吃饭的。”
    崔商之怔住,顿时明白青年提及希尔酒店是因为什么了,希尔酒店是有名的情侣约会圣地,基本不会有人单独去那里的。
    可就算青年有男朋友又怎么样呢?
    他两次遇到青年,青年都是一副郁悒忧伤的模样,想来一定是因为他男朋友对他不够好吧?那为什么不和他分手,试试和他在一起呢?
    “我知道,但是那没关系。”崔商之含蓄而带着暗示性的说道。
    白一尘闻言挑起眉梢,直接了当道:“可我觉得有关系,先生你会去希尔,也是陪恋人去的吧?你既然有爱人,就不要做对不起她的事。”
    说完,白一尘头也不回地就朝地铁口走去。
    崔商之心道:我有哪门子的爱人?
    要和他订婚的那个女的,不过是商业上的联姻,那女的和他在一起待了几天,可能是察觉到他心思也不在她的身上,所以他们现在又开始各玩各的了,互不干预就行。
    他很想追上白一尘,告诉青年他没有爱人,但是崔商之又不太敢。他看白一尘好看干净,身上穿的都是精细的手工制品,不是什么名牌,就觉得他应该是富裕人家的孩子,而不是什么被包养的人,大部分被包养的都喜欢购买名牌,就比如他养的那群情人。
    崔商之一面喜欢白一尘身上干净矜贵的气质,却又不知道该如何下嘴,怕一个没弄好就引起了他的厌恶,毕竟富裕人家出来的孩子是没法用钱引诱的,青年看到他昂贵的跑车眼里没有一丝波澜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崔商之仍然不死心,用商量和央求的语气询问白一尘。
    我的名字吗?
    白一尘垂下眼帘,头也不回地说:“那不重要。”
    崔商之从和白一尘搭讪的第一句话起,就没得到他一点好言好语,全是接二连三的拒绝,可即使这样,他望着白一尘离去时清瘦的背影,心中却越发觉得心痒难耐了。
    他回到车上后,反复想着青年对他笑时轻轻勾起的唇角,右颊上那颗小小的黑痣,还有他吐烟时仰起的白皙脖颈,沉寂多年的心脏再次呯呯跳动起来,就像他当年遇到第一个喜欢的人的感受。
    霎时,崔商之觉得今天其实还不错,就连早上和时亦南的那一场争锋相对都不那么叫他生气愤怒了。
    时亦南从夏天心理咨询室出来之后,午饭也没心情吃直接就回了公司。
    早上他去盛睿的时候没带白维欢去,所以白维欢也不知道时亦南在盛睿和崔商之谈得怎么样,他见时亦南脸色颓沉,还以为他在崔商之那落了下风,所以和他说话时都小心斟酌着词句。
    等到和时亦南一起去盛睿的那个助理来和他汇报了上午的情况后,白维欢才发现吃瘪的完全就是崔商之,那怎么时亦南脸色还那样难看呢?
    “白维欢。”
    白维欢一边想事,一边整理文件,忽然听到时亦南叫了自己一声,他看向时亦南,应道:“时总?”
    时亦南问他:“你有烟吗?”
    白维欢闻言差点没把手上的文件夹给摔了:“没有……时总,你该不会是想抽烟吧?”
    第41章
    时亦南没出声, 但他的沉默就恰好代表着默认。
    白维欢这下是真的觉得时亦南不正常了,毕竟他可是最讨厌人抽烟的了, 叶婉香在他办公室抽烟他们两人都能吵成那样,怎么现在忽然想抽起烟来了呢?
    但时亦南到也没在这件事上过多的停留, 他一只手转着笔, 另一只手杵在桌面上,抵在唇上沉默不语。倘若白一尘在这里,一定一眼就能看出时亦南此刻心情极差,即使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甚至连眉头都没皱起。
    不过白维欢跟了时亦南快四年了, 他当然也知道时亦南在心情烦闷时这下意识的动作。
    公司没事,叶婉香没来, 那能让时亦南这样在乎的,就只有他的男朋友——白一尘了。
    他们是吵架了吗?
    白维欢在心底猜想, 可他却又不这样认为,毕竟他也算是见过白一尘好几面的人了, 那个青年温柔安静, 时亦南和他的感情似乎也很好, 他们有什么可以吵架的理由呢?
    而时亦南沉默了许久,忽然问了白维欢一个有些莫名的问题:“白维欢, 你觉得一个人,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自杀?”
    “当然是觉得活着比死了还困难, 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吧?”白维欢下意识地回答。
    世界上不分昼夜, 不分节假, 人最多的地方永远是医院?为什么?因为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最深刻的本能就是活着。
    从呼吸到进食,这些生来就会不需要人教导的本能,都是为了“活着”这一需求存在的。
    那些去实践自杀这一行径的人难道他们不明白,选择死亡到底是多么艰难的一个决定吗?他们当然明白,可是活下去比死亡更加艰难,所以死亡对于他们来说,反而是种解脱。
    “时总……您身边有朋友或是亲人,自杀离世了吗?”白维欢小心问道,他觉得这大概是唯一能够解释时亦南心情颓沉郁悒的原因了。
    “没有。”时亦南怔怔地勾了勾唇角,又补充道,“没有离世。”
    说完这些,他顿了几秒,继续道:“我四年前回时家的时候,我哥死了,但我爸还没死。他得了肺癌,做化疗做的头发都掉光了,却还是很努力地想要活下去。”
    “当然,他要是没死,我今天就也不会坐在这里了。”时亦南又笑了一下,只是他的笑声僵硬麻木,听不出他到底是高兴还是难过,亦或别的什么情绪。
    四年前时亦南回华城看望时清泽的时候,那个男人确实还没死,但那也是时亦南见到他的最后一面了。他们那会还是在医院里见面的,时清泽刚刚做完第六次化疗,整个人虚弱地躺在病床上,即使他还睁着眼睛,时亦南也依然觉得他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他的眼里除了对生的渴望和对死的恐惧以外,什么都不剩了,在见到他这个最讨厌的儿子时眼里也没流露出多少厌恶,就连叶婉香告诉他时亦北出车祸死了,时清泽也没什么大反应,就好像死的那个人不是他最喜爱的儿子,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他就那样沉默的躺在床上,只有在医生拿着病例过来时,眼睛才睁大,询问医生自己还能活多久。时亦南觉得,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像个活人。
    不过时清泽最终还是在他回华城一个月后就死了。
    不管是在给时亦北送葬还是参加时清泽的葬礼时,时亦南都没有哭,他甚至连眼眶都没有红一下,他一向觉得生老病死都是人生常态,谁该在什么时候死都是注定好的事,他没有必要为死去的人落泪。
    “如果你得了肺癌,你会自杀吗?白维欢。”时亦南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