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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银杏领着人进来的时候,余初先看到一只大码的绣花鞋,随即看见了红色襦裙,如同水纹摇曳,煞是好看。
    来人身高身形很明显,不难看出是男旦,不过姿态并不扭捏,姿态高雅,即使小碎步,也如同舟渡湖面,一水的干净。
    她手端着茶盏,耐心的等来人走到近前,窗外有风拂过,吹起他的刘海,露出整张正脸来。
    余初手一抖。
    一盏茶差点泼了自己一身。
    第二十一章
    平心而论, 眼前这个扮相, 十分的惊艳。
    男人本身五官生得好, 脸型也俊逸,浓墨重彩的妆容恰好将男性的特点掩盖住,将女性的元素无限的延展。
    秀气的朱唇,眼线飞起的双眸, 画好的鬓角修饰成的鹅蛋脸。
    加上他原本就瘦的,宽松的女角戏服穿在身上, 腰身一系, 漂亮的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余初将茶盏往桌上一摆, 抖了抖手上洒了的水珠, 避开要上来擦拭的银杏。
    银杏收起帕子, 介绍道:“小姐, 这是余庆班新来的旦角,叫楚楚。”
    “楚楚——”余初一看他那风流的身段, 勾唇笑的有些促狭, “挺合适的。”
    对方落落大方,没有拿捏嗓子, 男人的声音清隽舒朗:“谢小姐赞。”
    银杏似乎对这种不娘的旦角也颇有好感, 语气都温和了不少,对着楚小哥道:“楚楚, 你给小姐唱段拿手的。”
    “银杏……”余初打算把唱戏这话头先岔过去,人一堂堂书法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她的思路刚走到这, 却被楚小哥打断了。
    “小姐想听什么?”
    余初愣了愣,对上了那双好看的眼睛:“你会唱什么?”
    楚小哥没有说话,水袖一抖,做了个非常标准的起势。
    敛眸低垂,眼中悲情流转,一开口便是凄婉的唱腔:“斩情锁,断血缘,今夜把儿别……”
    唱的,十分好听。
    余初原本怀疑对方是跟随自己而来,现在却又觉得,对方在受伤前,或许真的是戏班出身,受伤不得以,才卖字为生。
    现在病情好装,就步入他生活的正规。
    一旁站着的银杏听完,皱起了眉头:“小姐,这段太不吉利了。”
    “哪段?”
    “霖州乱,别儿。”
    余初听的戏不多,但是曾经补过相关的资料。
    霖州乱这一出戏,在古代区的知名程度,大概也现代区的铡美案相等。
    讲的是个关于“忠”的故事。
    说的是霖州驻军叛乱,叛军血洗霖州知府时,知府护卫以自己儿子桃代李僵,顶替了知府家的公子。后带着知府公子夜逃,过家门而不入,一路千辛万苦逃出霖州。
    那一段别儿,说的护卫妻子得知自家儿子要去替死,悲从中来,哭的肝肠寸断。
    余初看了一眼银杏。
    顾府的丫鬟比起长平别院丫鬟,职业素养要高上不少,自我定位认得也十分清楚。
    她这浅浅的一眼,脸上既没有带什么情绪,嘴上也没有说什么,银杏脸色一变,立刻低下头去,没有再开口。
    “唱的不错就行了。”余初从盘子里拿了块绿豆糕,塞进嘴里,侧过头看向银杏,“我饿了,你去厨房问问,宴席上有没有多的烧肉,给我拿一份。”
    银杏看了一眼戏子,第一时间没有答应。
    余初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的窗外:“你看。”
    银杏顺着余初指的方向看去,护卫大哥正站在窗前可见的位置上,从他的那看过来,应该可以将屋内的看的一清二楚。
    她松了一口气,福了福身子:“奴婢这就去。”
    房门一关,就剩下两个人。
    余初正想念几句他乡遇故知这样的老台词,楚小哥不着痕迹的往前走了几步,压低了嗓子,用只能两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一会儿,你穿上我的衣服出去。”
    余初眨了眨眼。
    楚小哥继续交代第二步:“我换上你的衣服,拖住他们。”
    余初对楚小哥桃代李僵的计划兴趣不大,她更关心另一个问题。
    “你千里迢迢赶来,混进顾府——是为了救我?”
    楚小哥没有正面回答:“你先救的我。”
    “那你呢?”
    “我自有办法。”
    自有办法个毛线。
    跟顾家老太太寿宴上的大戏不一样,她这个人小专场,是顾文澜心血来潮随意想到的。
    也就是说,楚小哥今天能到自己面前,靠的偶然性和运气。
    完全不可能提前做出逃规划。
    她扶了扶额头。
    原本,她已经想好了一个人怎么出去,现在估计要想想,两个人该怎么出去。
    ***
    今日顾家老太太生辰,大部分护卫都抽调了,奴仆丫鬟也是能拎去干活的,都拎到了灶下和宴上。
    正是松懈到门户大开的时候。
    她这今晚也就两个护卫,一个丫鬟。
    哦,还有个楚楚同志。
    银杏被她支到了厨房,那里今日必定忙成一团糟,短时间也回不来。
    剩下的,就是两个护卫了。
    长平城的行李,顾文澜一件没有扣,都给她拿了过来。
    之前她清点过行李:
    太阳能充电宝一个,蛋形播放器一个,录音笔一支,迷你投影仪一个,蓝牙耳机一副,电子阅读器一个,药盒一个,怀表一只,麻丨醉枪一支,一把合金匕首。
    衣服若干套,银子大盒,卫生棉……
    除了银子和衣服之外,东西并不多。
    所以今天午睡的时候,她就将大部分东西都塞到自己的腰上,后背,或者绑在了腿侧。
    古代服饰,裙摆袖子都十分宽大,从外面基本上看不出什么。
    余初将袖子里的麻丨醉枪递给楚小哥,稍稍演示了下,低声解释:“这个是机关,一会儿拿住这边,把机关口对准外面的护卫,每人来上一发就行了。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驻地出品的麻醉剂,副作用不大,却能让人睡个一天一夜。
    她这院子,本身就偏僻,今夜即使闹出点动静,估计会没有人会在意。
    楚小哥握着麻丨醉枪:“吸引注意力?”
    余初点头。
    至于怎么出去——
    很简单。
    余初拔出匕首,在楚小哥震惊的目光中,横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她抬起腿,“碰!”的一脚踢开门。
    屋外的两个护卫看见她的样子,也是一脸不可置信后来可能想到什么,其中一人试探的问道:“姑娘?您这是……”
    余初酝酿过情绪,一脸大义凛然:“往后退,不然我就死在你们这。”
    “姑娘,有话好好说。”
    以自己的什么威胁他们,连护卫都觉得,今日这戏的,唱的委实有些狗血。
    虽然他们不相信余初有这个胆子,没看到匕首离脖子还有点距离呢,可他们同样也知道,这位对大少爷的重要性。
    这一时间,进退两难,干脆立在了原地。
    于是那护卫试探不成,又好生劝慰:“余姑娘,我们也是听差办事,您别为难自己。”
    余初没打算为难自己。
    只听“笃”“笃”两声轻响,护卫先是茫然的看了一下自己腿上的麻醉针,然后看着拿着一把掌心大小铁器的男旦。
    完全没有威力的暗器,这戏子,是来逗乐来的?
    所以他们晕倒在地的时候,都没有把注意力投到楚楚同志上过,视线一直看着余初脖子上的那把匕首,想着怎么把闹腾的这位主,给安抚顺了。
    余初将匕首拿下,回过头讶异的看了一眼楚小哥。
    小哥这枪法可以的。
    有了同伙,毁尸灭迹……不对,是隐藏昏迷躯体,变得十分容易了。
    余初和楚楚同志协力合作,把俩护卫搬到了屋子里的床上,她还细心的将被子给两人盖上。
    院子里,依旧安静祥和。
    远处隐隐有女旦婉转悦耳的声音。
    ***
    余初原本以为楚小哥是凭着一腔热血,误打误撞进来的。
    但是事实上,他可能真的规划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