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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

      六人耐不住,又觉得这事真的没什么,便答:“俺家就一亩半!”“两亩。”“两亩。”
    “你们家中各自有多少人?”
    感觉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六人这回回答得痛快多了,每人每家都在六口人朝上。
    卢斯点点头:“这么多人口,这点地怕是生活艰难吧?”
    六人立刻又是大吐苦水,说生活艰难,说闫大人常常接济他们,又常常带着老百姓上山摸野菜,跟他们一块挖水渠,找粮商给他们换来比市价更多的粗粮。
    周围百姓顿时态度就又变了,许多人说,这闫为清是真的好官,就是倒霉,遇见的都是刁民。
    “不说甘霖县,就直说你们那村里,有拥有五亩以上土地的人家吗?”冯铮皱着眉问。
    旁人都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奇异,五亩地,真不算是太多了。
    可六个村民却都摇了摇头,道:“没。”
    “你们所谓的闫为清给你们做主,是否便是但凡有人告状,先不问对错,先打富裕的。”
    “那有钱的都是坏了心肝的!”
    “俺们穷苦人家,没事谁会去告状?”
    “俺们穷,不是被欺负得没活路了,谁去告状?!”
    穷!穷!穷!一个穷字,好像就成了神佛降下来的护身符。因为穷,他们正义。因为穷,他们善良。
    在场的,太学生里也有穷人,看热闹的百姓更是以普通人家为主,还有些没事来凑热闹的乞丐,可是这时候,身为同样的穷人,看着这些述说可怜的村民,他们只觉得背脊凉森森。
    “五亩地……是根本没人敢有那么多地吧?”
    “怪不得他们那村子人人挨饿,得吃野菜呢。谁家有钱,谁家挨打啊。”
    “那有了钱还是赶紧吃干抹净,谁敢好好持家过日子啊。”
    听人们议论,六人赶紧解释,可是越解释,事情越糟糕。
    “呸!屁的廉吏!”有个太学生,朝着那村民吐了一口唾沫。
    “你!”“有钱人欺负穷汉啦!”“你敢骂闫大人!?”“打死这个狗日的!”
    六个人怒了,上来就要去打那个太学生,幸好无常们反应迅速,将他们拉住,捆绑起来。太学生们一场虚惊,刚才吐唾沫的那个,指着几人,直呼刁民。
    只有地上跪着的那个,依旧死咬着牙:“闫为清这做法顶多算是为官失当,但他没有贪赃枉法。”
    “都到这的不了,还说他没贪赃枉法?”卢斯对着那人比了个大拇指,“兄弟,我也是佩服你这睁眼说瞎话的功力了。首先一条,咱们大昱的国法里,有一条有钱者上告公堂就得先挨打的律法吗?”
    那人点头:“好,确实是他枉法了,那贪赃呢,他不但没要银子,还朝外送银子。”
    “他贪的脏,不是财,不是物,不是色,是名啊。”冯铮叹气,又指了指那六个被塞了嘴巴押在一边的人,“这些人给了他名声,他给了他们夺取旁人财产的权力。”
    那人这回才是真正的怔住了,他之前也不是没意识到,闫为清做这些都是为了名,可是贪名,跟贪财……能一样吗?
    “各位,都想想吧,想想那甘霖县在经过闫为清七八年的治理之后,成了什么样了。”冯铮一把扯开其中一个人的衣衫,露出来松软的皮肤还有凸出的小肚子,“看看他们这样的,这是干活的人吗?他们为什么跟着闫为清到开阳来?就是知道甘霖县不会再有第二个县令那么干事了。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吃饭了。”
    这年月胖人不少,可下力气干活的庄稼汉,想要弄出这么一身肉来,那就是奇闻了。
    庄稼汉是真的劳苦人,一年四季少有空闲,一滴汗水落在地上摔八瓣,他们身上都是熬干了一样,熬出来的干肉。
    这回吐唾沫的就不是一两个了,不过众人还算明白,押着人的无常是无辜的,所以唾沫只朝地上吐,那被押着跪在地上的三个人可是倒了大霉。
    “诸位,陛下英明,知道大家都是出于公心善意。”卢斯做了个罗圈揖,“可是呢,总也有人不想大家好过,乱传些个歪理。下回再遇见类似的事情,大家不妨想一想,毕竟,扣宫门真不是好干的事情。这要是再有个心黑手辣的在里头妖言惑众,怕是大家丢了性命,还要让陛下为那些不值当的人背上恶名,何必呢?”
    众人多少还是愧疚的,尤其是太学生们,那感情丰富的,还有用袖子遮着脸的。
    “那闫为清真是该死!”
    “我等有错,竟然如此鲁莽,险些铸成大错。”
    “大人还请把那些背后造谣之人全都抓到!”
    一边吆喝着,人群一边终于是散了。
    卢斯和冯铮别看轻松,其实一直提着一口气。毕竟,民变这种情况是最难处理的。被疯狂情绪感染的人,会做出难以想象的行为,到时候无常们要是反抗,就是百姓和无常们都有损伤,要是不反抗,那无常司就让狂暴的百姓杀干净吗?且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最后无常司的名声都会臭得再难挽回。
    还好,这段时间以来的培训真不是白训的,他和冯铮在前头讲,分散进人群的无常们也一直都没闲着,
    确定人群再不会聚集起来,冯铮回宫交旨,卢斯转个圈子,看见了两辆青色马车。
    “抓到了多少人?”
    “十四个。有几个兄弟们认出来了,就是本地的混混。”
    “连带着之前那些个,都带回衙门去!严加审讯!”
    “是!”
    卢斯是跟着他们一起走的,不过走到无常司衙门那条街上,卢斯就先停下来了,他要去大理寺。
    大理寺卿为正三品,但因为大理寺等同于古代的最高法院,所以,大理寺卿这个官职,在百官之中一直都有着特殊的地位,寻常官员看见大理寺卿了隔着八丈远,一般就绕路了。有什么喜事好事,官员之间的应酬,大理寺的官员们大多也就送点礼物,不会亲自登门参加。
    现任大理寺卿叫邓艾,他跟卢斯和冯铮……有那么点不对付。因为大理寺这些年过手的大案子,都是无常司送上去的。一件件的案子,都叫那个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啊,可正是因为如此,哪里还能显现出他们大理寺的能耐呢?反正按着罪名判就是了啊。
    大理寺的捕快和杂役们,现在都盯着想去无常司干活。
    更要命的是,他们确实经常有案子,自己办不了。这要是在往常就能当成悬案,直接把档案一塞就好。现在……却不得不转手把案子交给无常司。虽说大理寺和刑部也经常这么干,可邓艾就是觉得不舒服,非常不舒服!
    如今卢斯找上门来了,两边平级,他行的还是下官礼,而且举止谨慎有礼,但邓艾那股子不舒服的劲,一点都没有变少。
    “卢大人想看闫为清的尸首,和他死的那座监牢?怎么,卢大人是觉得那人并非自杀,我们大理寺看错了?”邓艾是个干巴瘦的小老头,现在捏着白胡子,眯着眼睛看卢斯,那明明白白的怨气,简直都让能看见他头顶上冒的烟了。
    “邓大人误会了,闫为清前脚自杀,后脚就出了乱子。大人在大理寺任职多年,说这两件事前后一点联系都没有,您信吗?”
    邓艾捏着胡子的手一抖,捏断了自己两根胡子:“这两件事自然是一点联系都没有的。”
    这话自然是假的,邓艾心里知道,两件事必然是有联系的。
    看了一眼卢斯,邓艾坐直了身子,他对卢斯不快是不快,但是他私人的不快,而且如果这人是他的下属,那他就半点不快都没有了,他只是不高兴大理寺的风光让人抢了,是羡慕嫉妒恨而已。
    可说到底,邓艾不是个糊涂人:“不过,能早日查清真相,还是好的。那牢里本官吩咐过,不要擅动,闫为清的尸首也让仵作验看过,尸格已经写好了,卢大人尽管去吧。”
    卢斯到过谢,由邓艾叫过来的一个大理寺的孙姓小官带着,去大理寺牢了。
    闫为清入狱的时候是官身,虽然只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可住的地方依然是比其他监牢更好一些,透光的天窗稍微大一些,有一张简陋的木板床,床上铺着草垫子,还有两条被子,床底下有火盆,有桌子有凳子。
    开阳里比较贫穷的人家,基本上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卢斯叫来了当初发现闫为清尸首的狱卒:“这里可是够黑的……你俩早晨巡房的时候,就发现闫为清死了?”
    牢房很暗,站在走道里,卢斯换了几个角度,才模模糊糊看出来石头上写着字。地面本来就满是灰烬和污渍,这间地上染血的牢房,跟旁边几间牢房的地面,看起来也没啥太大区别。
    “是。启禀大人,我二人一开始看见他背对着我们,跪在地上,上半身靠在墙上,也没觉得什么不妥。”一个捕快把细节描述得很详细,“可连叫了两声,他答应都不答应,就拿水火棍戳了他一下,谁知道这一下,他就倒了。”
    毕竟是大理寺的狱卒,不可能一看见不对就立刻开门闯进去,也是很有经验的。
    “倒了?”
    “对!突然就倒了,吓了我二人一跳。他倒在地上,我俩又戳了几下,这才发现他衣衫上都是血,开门进去一看,人已经死了。”
    第144章
    “……看来,你俩对当日的情景记忆得颇为清楚啊?”
    “是!”两人一起应是。
    卢斯指那个一直话不停的:“你进去, 摆成你们见到时候, 闫为清的模样。”
    “是。”那人有些不乐意, 毕竟那地方死过人,还要他摆成死人的模样, 但是命令在前,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干了。
    卢斯又对一直不说话的狱卒道:“你回想一下,你当时是在什么位置戳的。”
    两个人一个在里边面朝墙跪着,一个在外边戳。
    卢斯看了看,又道:“继续, 闫为清倒地的时候,是什么姿势?”
    里头的狱卒歪在了地上,整个人瘫软。
    “行了, 出来吧。不过还有些事情, 需要二位帮忙。”卢斯又把闫为清出事那天早晨, 又逆推了两天的几班狱卒都叫来了,换句话说,大理寺监的狱卒全都给他叫来了。
    不过他没立刻跟他们说话,而是去看了闫为清的尸首。
    闫为清的尸首被放在一个类似地窖的地方,这里气温很低, 大概就是大理寺的停尸房。卢斯向仵作借来了口罩和手套, 开始验尸。
    闫为清死得很惨, 是真正意义上的脑浆迸裂,他的额头部位很显然发生了多次撞击, 裂开了一个能流出脑浆子来的大洞。他的鼻子、嘴唇和脸颊上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卢斯脱下他的衣服,观察尸斑与伤痕,他的膝盖上,没有尸斑。左臂到左肩有颜色极深的尸斑,让卢斯拿着他这条胳膊看了半天。他的两只手不像是一般读书人的,粗糙并且干裂,还有未愈合的冻疮,指甲缝里有血迹,卢斯用竹签子剔了剔他的指甲,发现里边有皮肉。
    ——人的指甲是很锋利的,就算指甲剪得很干净,但只要角度和力量足够,一样能够挠出丧心病狂的血道子来。这是卢斯用自己的后背和正气小哥哥的爪爪亲身试验过后的结果。
    他把人翻过来,背脊有大片的暗沉尸斑,但还是能看出来几块淤伤。
    脱下鞋子,左脚大脚趾的指甲已经变成了紫黑色,指甲稍微用力就被卢斯揭掉了,生前指甲已经被掀掉了,只是一直没动,就盖在了伤口上。
    处理好这些,卢斯站起来,摘下手套,解下口罩:“本官刚才看见的,你也跟着本官看了一遍,你有什么要改口的吗?”
    这尸体从头到脚都不对劲,这要是个小县城的仵作,他什么都没看出来,卢斯不意外,但这位可是大理寺的仵作,卢斯虽然跟他没有特别的合作过,但也知道,他不会是无能之辈。
    仵作是个中年人了,面容愁苦还有些谢顶。他听见卢斯如此说话,一脸茫然的问:“小人、小人没什么要改口的啊,这闫大人,难道不是自杀的吗?”
    卢斯见他如此,到也不强迫:“行了,那你也跟着本官来吧。”轻笑了一声,对着仵作招招手。
    卢斯叫来了几个大理寺的捕快,借用了他们的场院,在卢斯面前,排排站着的就是一群狱卒,加一个仵作了。
    卢斯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大理寺卿邓艾,老头偷偷摸摸的躲在柱子后头,不过是典型的藏头露腚,再明显不过了。卢斯当没看见,对众人道:“本官先问一句,在场的有没见过死人的吗?”
    “……”众人茫然了一会,才稀稀落落的回答:“见过。”“咱们做狱卒的,怎可能没见过?”“自然是见过。”
    “嗯,那就都该知道,人死了,半盏茶的时间一过,尸首就硬了吧?”
    “是!”“对对对!”“这还用问咱们?”
    狱卒们都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但是,这两位说,他们看见闫为清之后,用水火棍一戳,那人就倒了,他不是硬的。”卢斯指着那两个捕快,多话的那个,脸色已经变得苍白无比了,“既然尸体是软的,那就有两种可能。第一,尸僵已经彻底消失了,因为天冷,所以尸僵消失会比较慢,那就是这人死了至少得有一天半了……”
    “绝无可能!晚上送饭的时候,他还拿了饭吃呢!”
    “放风的时候,他也出去了,总不能是鬼出来晒太阳吧?”
    “夜里巡夜的时候,还听见他打呼!”
    闫为清还没过堂,换句话说,他身上的官职还在。让他自杀死在牢里,已经让他们这些狱卒都吃了一顿排头了,他们牢头还打了板子,现在正躺家里养伤呢。这要是再闹出来,他们让人直挺挺的在牢里跪了一天多?那真得回家吃自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