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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那么这个时代,将会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他将会何其有幸,能和这些伟人大师们生活在一个时代里。
    如果他真的能找到他们中的一些——就像他发现了路苗苗、莘于恩和桑青那样——他一定会在书店里举办一场盛大的艺术沙龙!
    第70章 织梦师(5)
    天空遍布阴霾,风里带来了来自远方的丝丝凉意,要下雨了。
    仲梦符心烦意乱地坐在电脑前,对着打开的空白的文档坐了半天,只憋出了几行字。
    狗屎!狗屎!都是狗屎!!!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她狂怒地拿起手机一看——是经纪人李姐的电话。
    “喂?小梦啊。你看新闻了没有?”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一向风风火火的李姐的声音竟然有点忐忑。
    “没有,我最近一直在闭关写文,没有上网。新闻怎么了吗?”
    “没事,没事,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李姐有些生硬地转移话题:“你新文写的怎么样了啊?”
    仲梦符已经没有心力来关注李姐的异状了。她挤出笑容:“正在写,再给我点时间。”
    “没事没事,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吗?我就是问问。实在是你的《殊然仙途》太火了,人未来影视公司的王总可是迫不及待要发行你的新文呢。”李姐与有荣焉地说:“新文你只要保持《殊然仙途》的水准,就一定会大火特火,到时候你一定会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名作家……”
    仲梦符把嘴唇咬的血肉模糊,脸上的笑意像是用浆糊糊上去的似的,说不出的怪异僵硬:“李姐,要是没有事的话先挂了吧,我还要写作呢。”
    “行行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注意点儿截止时间,快去写作吧。”
    写作?!写什么?她能写什么?!她什么也写不出来!
    仲梦符僵硬的放下手机,目光呆滞地看着文档上的寥寥数语。那一行行的黑字恍惚间好像化作扭曲的漩涡要把她吞进去。
    路苗苗那个贱人竟敢辞职!如果她不辞职,如果她不辞职……她也不至于现在什么也写不出来!
    她尖叫一声,飞快地举起了笔记本电脑,用力摔到了地上,电脑滚了一圈,碎成两半。她还不解气,跳到电脑的残尸上疯狂地践踏,直到电脑被踩的粉碎她才停下来。
    她喘着粗气,见鬼似的瞪着脚下的一片狼藉,仿佛被鬼撵了似的,慌不择路的从书房里跑了出来。直到她坐到沙发上,还在惊魂未定的喘着粗气。
    为了转移注意力,也为了改善心情,她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华国最有名的谈话类节目,能够上这个谈话类节目的都是该行该业的佼佼者。仲梦符之前也上过这个节目——以畅销书作家的身份。想起过往的辉煌,她郁闷的心情不免也好了很多,嘴角甚至还扬起了得意的笑意。
    仲梦符漫不经心的看着电视,直到衣冠鲜亮的主持人道出本次来节目嘉宾的作家身份时,她才稍微提起了兴趣。
    嘉宾通道那里出现了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随着镜头对嘉宾的拉近,仲梦符的笑容也凝固在了嘴角。她睁大眼睛,表情惊疑不定的看着屏幕上那个熟悉的面孔——路苗苗!!
    是那个贱人!!
    她几乎有些惊恐地看向电视屏幕,焦虑地啃起了指甲,她为什么会在这个节目?只有像她这样的行业领军者才有资格上这个节目,路苗苗只是个织梦师助理,她凭什么上这个节目?!
    ……
    路苗苗坐在明亮的演播厅里,前面是乌泱泱的观众,侧面坐着职业干练的女主持人,有一种仿佛在做梦一样的不真实感。
    这种不真实感自她参与文联的研讨会时就开始了,在文联把她的作品送去国内的最高文学奖明珠奖参赛时进行攀升,然后在她的作品成功获奖时达到顶峰。现在她坐在这里,面对镜头外的全国观众,所感受的不真实感不过是地震后的漫长余震罢了。
    “别看路苗苗年纪轻轻,在文学界她可是当之无愧的‘明珠’。”主持人卖力的吹捧道:“我想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前几日,路苗苗凭借自己的《1984》和《动物农场》夺取了我国文学届的最高桂冠——明珠奖,她也以30岁的年龄成为了获得明珠奖的史上最年轻的作家!”
    在观众热烈的掌声中,路苗苗抿了抿嘴唇,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微笑。
    “可是……”主持人看向路苗苗,加重了语气,“我听说《1984》和《动物农场》都是您前几年的作品,您为什么不在那时把成书投给明珠奖呢?”
    “……因为没有自信。”路苗苗沉默了一下,给出了一个让无数观众吃惊的答案:“那时候我觉得我写的都是一团垃圾,因为我的情绪原因,我写《动物农场》时甚至无法和无形之物进行精神方面的沟通,更别说和它们缔结契约了。所以《动物农场》只能自费出版成了传统书籍。”
    主持人闻言发出遗憾的叹息,她同情地看着她:“您为什么会这样觉得呢?毕竟事实证明您的作品非常出色,毫不夸张的说简直是可以传世的佳作!”
    “因为,那时我还是一个著名的畅销书作家的学生和助理。”路苗苗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那个畅销书作家大概你们都认识,就是最近畅销的《殊然仙途》的作者仲梦符。”
    “包括这两本书在内的所有作品我都找她看过,寄希望于能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指点,可是每次她给予我的只有不堪入耳的狠毒咒骂和尖酸刻薄的侮辱。她认为我写的作品没有丝毫价值,就像我的人生没有丝毫价值一样。那时候她总是见缝插针,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精神攻击,甚至发动工作室的所有人孤立排挤我,她希望我崩溃……最好我能自杀,这样她才会心满意足。”
    路苗苗说的这些都是台本里没有出现的内容!主持人先是为其话语中蕴含的信息量而震惊,随后又感受到一股难耐的兴奋——出于新闻工作者的敏感性,她可以确定这一集的收视率一定会暴涨。
    对于电视台来说,收视率为王。
    所以不等导演指示,她就立刻问道:“你觉得她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你呢?”
    路苗苗突然大笑起来,笑的畅快,肆意:“我也是经过了我的一个朋友的提醒才明白的。原因很简单。”她收起笑容,眼中是赤裸裸的嘲笑:“她没有才华,所以她嫉妒我的才华。”
    “才华这种定义本身就是见仁见智。”主持人乍看像是在当和事佬,实则绵里藏针挖坑道:“而且你们所走的路线就不一样,您是严肃文学作家,而仲梦符是通俗小说作家,她最近的《殊然仙途》已经成为了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现象级的梦境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才华。”
    如果路苗苗否认了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殊然仙途》是仲梦符的才华的体现,那么就是于粉丝们为敌,也会给路人留下张狂的印象。毕竟你有你的阳春白雪,我们也有我们的下里巴人。用前者diss后者,未免太高傲狂妄了。而如果路苗苗承认了《殊然仙途》,那就是自打脸了。无论路苗苗做出哪种回答,节目的收视率都有了。
    在主持人期待的目光中,路苗苗冷笑一声,“偷来的才华算是什么才华?!《殊然仙途》的作者是我,不是仲梦符!她偷了我的作品!”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仲梦符原本气的铁青的脸一瞬间煞白如纸。
    不,就算她这么说,她也没有证据。
    想明白了这一点,仲梦符的脸色顿时好看多了。
    对,她没有证据,她奈何不了自己的。
    而且她没有偷她的作品!她只是进行了再创作了而已。她创作的版本可比路苗苗那简陋枯燥的大纲文好看多了!
    她焦躁地咬了咬嘴唇,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
    就见女主持人很快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连珠炮般追问道:“你这么说可有什么证据?”
    在主持人暗含期待和激动的目光和仲梦符紧张惊惶的目光中,路苗苗摇了摇头,“我没有证据。”
    仲梦符得意的笑容刚浮现在嘴角,就听路苗苗说:“严肃文学也好,通俗小说也罢,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小说,我接下来都能写出更多出色的作品。但是——”她挑了挑眉毛,眼睛直直地看向镜头,有那么一瞬间仲梦符几乎以为她透过屏幕看到她了:“但是,我敢打赌仲梦符根本写不出更出色的作品,从我这儿抄来的,灌上她的名字的《殊然仙途》,已经是她的巅峰了。”
    仲梦符疯了一样拿起遥控器拼命按着关机键,就算屏幕早已暗下去,她还是机械而执着地拼命按着关机键。不知过了多久,茶几上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亮起的手机屏幕上是李姐的名字。仲梦符木呆呆地看着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刺耳的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在客厅里回荡,宛如地狱里的索命符。
    屋外乌云翻滚,一道明亮的闪电划破黑暗的天幕,几秒后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响雷声。
    仲梦符如梦初醒般打了个哆嗦,她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连滚带爬地拿起手机接听了电话:“……喂?”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下,然后是来自李姐的嘶吼:“谢天谢地,你终于接电话了!”
    “电视里路苗苗说的是真的吗?《殊然仙途》真是你抄袭的?!”
    仲梦符眼里的光彻底暗了下来。
    “李姐。”她用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冷静声音低沉说道:“不论我抄袭没抄袭,我们现在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我要是完了,你也别想脱身。所以帮我也是帮你。”
    此话一出,李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她大声咒骂了一句,终于也恢复了职业素养,冷静地问道:“你想怎么做?”
    “买通稿。”仲梦符幽深的眼睛里酝酿着歇斯底里的癫狂和刻骨的怨毒:“就说那婊子有精神病!”
    “坐实她疯子的名声后,就让水军放她的黑料!”
    “什么代笔、抄袭、逃税、吸毒、潜规则上位、私生活混乱、辱骂殴打恩师、虐待父母……”仲梦符一口气说了十几条“罪名”,“说的越严重,越轰动越好!”
    “……好,我知道了。”
    “还有。”仲梦符深吸一口气,面孔扭曲狰狞得好像野兽:“找一些道上的朋友们,好好跟这位大作家玩·一·玩。”
    你不是想搞我吗?
    我就先搞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仲梦符: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滑稽.jpg)
    写到歇斯底里这个词时,我突然想起一条不知算不算冷的知识。歇斯底里不是成语,就跟罗曼蒂克一样是对英语词汇的音译,原词是hysteria,意为癔病,也指情绪异常激动,举止失常。
    第71章 织梦师(6)
    窗外蝉声撕心裂肺叫着,阳光穿透玻璃,在莘于恩的画布上投下斑驳的光斑。
    乐景合上书,面上多了几分古怪的笑意。他原本只是出于谨慎让乐灵时刻注意着仲梦符那边的动静,没想到却有了这个意外之喜。
    桑青躺在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胸口的黑猫。现在书店里只有她和乐景,以及那个安静地宛如空气的外国人店员三个人。
    莘于恩和朋友出去玩了。而路苗苗则是在家里补觉——这段时间源源不断的采访和应酬可是把她累的不清。所以乐景这位毛遂自荐的经纪人,才会有闲工夫坐在这里看书。
    桑青瞥了乐景一眼。青年勾起唇角,笑的高深莫测,让人看了后背莫名发凉。
    她坐了起来,眯了眯眼睛,下意识问:“你在打什么坏主意?”
    青年挑了挑眉,看起来有点惊讶:“……我开始好奇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形象了。”
    桑青在心里回答,是个神秘而危险的男人。她当然不会蠢到说出来,只是耸耸肩转移了话题:“你觉得我的书和路苗苗的书哪个好看?”
    乐景呼吸一滞,这是什么修罗场问题。
    恍惚间他突然想起了学生时期背的那段古文: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弗兰茨·卡夫卡,还是乔治奥威尔,这真是一个问题。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
    “俗话说得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乐景诚恳地看向桑青:“你们的文章在我看来各有千秋,都是足以传世的书籍,没有什么高下之分。”
    桑青纠结了片刻,试探性开口问道:“那你觉得如果我的书出版了的话,能像陆苗苗那样获明珠奖吗?”
    青年突然笑了起来,清亮的黑眸笑意融融:“我说,你是对你自己的水平有什么误解啊?”
    桑青的表情肉眼可见的阴郁起来,她硬邦邦问道:“你觉得我不能获得明珠奖吗?”
    “当然不是!”青年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表情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严肃:“明珠奖不会是你的目标,缪斯文学奖才是。”
    古希腊神话中,缪斯是主司艺术与科学的九位古老文艺女神的总称,而以缪斯为名的缪斯文学奖是这个世界上高的文学奖项,相当于地球的诺贝尔文学奖。
    桑青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每个作家都有过关于缪斯文学奖的不切实际的梦想,即便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作家的桑青午夜梦回时也有过这样幻想。但是当这个幻想被人如此言辞灼灼的承认后,她反而胆怯了。
    乐景当然也明白。
    “时间会把一切平庸的埋葬,让钻石永恒而闪亮,让无名之人流芳百世,让蝇营狗苟之辈庸碌平凡。”
    最终,他这样告诉眼前迷茫惶恐的女人。
    书店里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在经过长时间的思索后,桑青终于下定决心看向乐景,眼中燃烧着孤注一掷的明亮火焰:“请当我的经纪人。”她说:“我把我所有的作品都委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