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节
九点的时候,时瑾过来接姜九笙和姜博美,他在酒店开完会直接开车过来,姜博美坐后座,它当然想妈妈抱着它坐,但时瑾爸爸不让,暴君!
副驾驶的座位上放了一个文件袋,姜九笙拿起来:“这是什么?”
时瑾给她系安全带:“你母亲的资料。”
第二卷 251:笙笙生父,案子开庭(30)
时瑾给她系安全带:“你母亲的资料。”
姜九笙微微诧异:“查到了?”
也是,也不是。
时瑾没有发动车,同她说:“你母亲大学是在江大念的,因为学习很优异,而且是孤儿出身,被选为了资助生。”时瑾停顿了一下,“我怀疑那个资助你母亲的男人就是你生父。”
姜九笙动容,眼里神色亮了亮:“那查到他的身份了吗?”
时瑾摇头:“没有,资助人的资料全部被抹掉了,什么都查不到。”她脸上有明显的失落,时瑾又说,“不过,当时事情闹的很大,那位资助人的母亲去过学校,当时还和你母亲起了争执,有人目睹了过程。”
姜九笙看着手里的资料,眉头越拧越紧,她母亲性子温和又柔弱,又尤其心善,甚至因为孤儿的身份,骨子里是自卑又敏感的,怎么可能应付得了那位资助人的母亲。
“大概就是棒打鸳鸯,而且可以确认,资助你母亲的那个男人从政。”时瑾说,“因为会影响仕途,所以资助资料全部消除掉了。”
若是那位强势的母亲用仕途相要挟,依照她母亲的性子,肯定会成全,她越喜欢那位资助人,就会消失得越彻底。
姜九笙把手机的照片给时瑾看:“会不会是这个男人?”是她在清吧的照片墙上拍下来的照片,照片里母亲笑得温柔羞怯,身边之人,定是心爱的人。
而且照片里的男人戴了名贵的手表,是个非富即贵的男人,从政也解释得通了。
时瑾点点头:“很有可能。”
九月一号,试课结束,姜锦禹正式入职于西交大计算机系。
九月七号,《三号计划》剧组杀青,导演在秦氏酒店办了杀青宴,所有出演的演员都去了,唯独男主角苏问缺席,据说,苏问去国外看游泳比赛了。
九月十五,虐待汤圆的那家黑店被封锁,店主夫妻非法宰杀动物,被判拘役,并处以罚款。
九月十八,温家花房命案一审开庭,两位被告皆申请了私审,法院批准,不公开审理。
法官高坐台上,旁边是陪审团。
公诉方的检察官向法官申请证人上庭作证,法官允许,书记员传:“传证人姜锦禹。”
少年坐到证人席,他的左边,是一号嫌疑人温诗好,右边是姜九笙,看了姜九笙一眼,她对他点点头,他便收回了目光,端端正正地坐着。
公诉方检察官是检察院的首席,林检察官,五十多岁,一身正气。
林检察官起身,走到姜锦禹面前,提问:“证人,请问你和被告温诗好是什么关系?”
姜锦禹看了一眼被告席的温诗好,她还穿着囚服,神色憔悴,一改往日的强势与张扬,她眉眼低垂,两鬓的发散着,显得柔弱无害。
姜锦禹转过头,神色冷静地回:“姐弟。”
林检察官语气温和,不疾不徐道:“能说一下当年你在温家花房外看到了什么吗?”
姜锦禹回头。
坐在后面的温书华正看着他,眼里有泪光。
他转过头去,说:“我到那里的时候,女人已经不动了,被告温诗好拿着相机在拍,花房里的男人突然醒过来,抓住了她的腿,让他打120,被告说,”姜锦禹顿了一下,毫不迟疑地开口,“你这种杀人犯,还不如死了。”
林检察官追问:“然后呢?”
“被告用力推开了死者,他后脑撞到了花架上的瓦盆。”
“我问完了。”林检察官面向法庭,开始做总结陈词,“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根据证人姜锦禹的证词,死者姜民昌当时的意识还是完全清醒的,并向被告温诗好发出了求救,从当时现场的照片也可以判断,当时死者的出血量并不致死,尸检报告也证实了死者姜民昌的真正死因是颅骨凹陷性骨折导致的颅内出血,这一点也可以证实证人的证词完全属实。”
林检察官发言完毕,法官与陪审团点了点头。
法官问:“被告律师,还有没有问题要问?”
“有。”坐在温诗好旁边的孔曹华站起来,走到姜锦禹面前,“证人姜锦禹,请问你和被告温诗好的关系怎么样?”
姜锦禹沉默了。
孔曹华立马说:“请你如实回答。”
他回:“不好。”
孔曹华又问:“证人,请问当年你多大?”
姜锦禹平铺直叙地回:“八岁。”
孔曹华手里拿着一支笔,不急不躁地:“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证人过去八年是不是患有自闭症?”
被告律师,是要推翻姜锦禹的证词,从年纪,与被告关系,还有患病史入手。
姜锦禹迟疑了一下,如实回答:“是。”
孔曹华问完了,转身面向法官,掷地有声地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证人在命案发生的当年,还不过是个八岁的孩子,不管是判断力还是记忆力,都尚不成熟,另外,证人和我的当事人关系十分不好,他的证词是否完全不带有私人感情,也无法考究,最重要的一点,证人在这八九年间,一直患有自闭症,而患有精神缺陷的病人,证词是可以视作无效的,还请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团考虑一下证人的精神缺陷以及证词的可靠性。”
法官与陪审团神色微变。
公诉方林检察官立马站起来,再次走到姜锦禹面前:“证人,当年花房的情景你还记得吗?”
姜锦禹回答:“记得。”
林检察官问:“能描述一下那个花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