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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严江又点愁,唉,早知道要穿越,怎么着也该带点红薯土豆玉米啊,现在可好,只有辣椒了。
    他睡了两个时辰,李信失落地找上门来,他没能说服家主,又想吃那美肉,便借询问西域诸事,两人又聊了一两个时辰,直至天黑,终于,李信露出自己的目的:“天色已晚,你我一见如故,我准备了好酒美羊,不如一起露天而食,把酒言欢……”
    严江同意了,于是下手烹烤,拿了调料,微笑地提出自己的目的:“公子既然如此喜欢,江倒有一策,可以两全。”
    “哦,江兄请讲!”李信立时坐直了身子。
    “这些东西,江皆有种子,只是初来秦地,无地可种,若公子不弃,可以由江租种土地,收成按地均分,公子以为如何?”严江将烤好的肉串放入盘中,微笑着举杯相问。
    秦国土地是国有的!国有的!私人不能买卖,想要得地,就得上战场立功得爵,然后才有土地分发给后人,否则便只能当雇农给别人耕种。数十年后,秦国统一没仗打,眼看平民再无出头之日,雇农陈胜对同行说“苟富贵,无相忘”,还被怼说你一佣耕“何富贵也?”这才有了那愤然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李信也是大世家出身,瞬间想通其中关窍,大笑干杯,道:“江兄既信我,必不负所托!”
    陇西公候的家族,要多少地没有?
    两人把酒言欢,各自畅饮,气氛越发火热,颇有一见如故之感。
    突然,李信本能感觉一阵寒意,自少便在家族军中长大的少年有着野兽般的直觉,本能回头,便看到榻上一只足有手臂长的白色角枭正对他冷漠而视,那不怒自威的眼眸竟然让他有一种陪同父亲觐见大王的感觉——一定是喝多了,枭鸟虽凶猛,但如何能与大王相提并论?
    正想着,那枭鸟竟大步而来,挥着翅膀就掀了酒樽,正要再掀盘子时被严江眼急有快地抱住,用希腊语苦口婆心地劝道:“你是才最重要的,但这个两脚兽关系到我能不能在这里种辣椒啊,他家才有地,还是这里的地头蛇,特别有关系呢,要是得罪了他,我们就得去赵国混了!”
    他家主子特别聪明,才一两个月就和他一起学会了希腊语——亚历山大统一的北非中东西亚,哪怕帝国崩溃了一百年,他的三大统领瓜分出的国家依然统治了从地中海到印度河,都是希腊语可以通行的地方,直到最近,本地土著们才重新推翻了这些国家,建立起罗马、安息帝国、孔雀王朝、大夏。
    猫主子还是不依,大有你不把他赶出去,我就和你分手的意图。
    就在这时,李信也十分惊叹地观察着这只神俊的鸟儿:“这鸟简直奇俊,江兄,再过数月便是我十七生辰,需要入军中服役,若你肯割爱将它赠我,收益的事情我愿让出三成利。”
    那胡人皆有驯鸟刺探军情之用,若他能得一只,便在战事上更添胜算,相比之下,一点小利何足挂哉,大丈夫便应上战场建功立业!
    严江简直要控制不住猫主子了,又担心李公子强要了鸟去,便用秦语糟蹋自家枭鸟:“这不行的,我家小主娇生惯养,老鼠都不会抓,只在晚上起来吃饭,长得太胖飞上半时辰就要歇息……”
    但不知为何,本应听不懂秦语的鸟儿似乎气得更厉害了。
    “你怎么能如此养鸟,知道熬鹰么,不听话就该饿着!”李信大为可惜,“你这鸟都养废了,还不如烤着吃了……”
    这下猫主子倒是不挣扎了,一双利眼牢牢盯着李信,仿佛要把他记下来。
    于是严江打个哈哈,说和鸟儿主宠情深,没法分开,真不能给,这才把遗憾的李公子送走。
    送走麻烦后,严江这才揉了一把主子:“陛下今天倒是好脾气呢,来,我再给你做一盘烤肉。”
    他把桌上的肉放到一边,因为知晓主子从来不吃别人的剩菜。
    陛下收着翅膀,享受着服侍,目光越发深沉。
    初秋的咸阳城人流如织,一如往日。
    秦宫之中,年轻的秦王淡然地放下了来自雍都的消息,再过一年,他将在雍都加冠亲政。
    最近他新收罗了一位奇人,尉缭,以此人之才,当得大任。
    另外,还有一件事。
    “宣南郡李瑶。”秦王突然道。
    内侍不敢怠慢,此时是已近正月(秦国十月为正月),正是南郡太守李瑶回咸阳述职的时间。
    不到半个时辰,出生陇西李家,一门两侯的狄道侯李瑶匆忙来见。
    “听闻你家有儿郎已是傅籍(服役)之年?”秦王悠然问。
    这是要提拔我家儿郎了?李瑶心中一喜:“不敢欺瞒陛下,全族之中,小儿李信已过十六,一心报效,虽有年少轻狂,却用极是用心。”
    秦王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如此,便征入禁卫之中罢。”
    “谢大王!”这可是大王的护卫亲信啊!李瑶大喜,跪拜叩谢!
    第3章 种田
    初秋的清晨已略见冷意,朝阳初升,槐树里的村民拿起农具,三三两两地走向田地里。
    花婆子用茅草束起斑白的头发,看着冷灶空罐,叹息了一声,一名十来岁女孩裹着粗麻布,小心地走到婆婆面前,低声道:“我昨晚本想去捡些柴禾,让里门监遇着了,不许我去……”
    “罢了,先收将粟米收些回来,你去隔壁借些麦饭。”花婆子心中有些愧疚,“我先去田间看着,最近多有贼人,你来送饭时仔细着些。”
    离自家地里还有半个时辰的脚程,若是耽搁久了,到午时阳光强烈,便要多吃苦头了。
    女孩应了声是,老太婆便提起耒耜,背上背篓,推开房门的一瞬,阳光有些刺目,让她抬手挡了挡。
    她家是陇西李氏的佣耕,不只是她,整个槐树里都是李家的佣耕和隶臣妾,周围数百顷土地也尽是李家的田地,正想着,便又听见里正那熟悉的大嗓门,又提起他们李家的功劳,她都会背了。
    “信公子,这便是当年李太守助昭先王打下南郡时得到的封地,足有六百多顷,我们槐树里的地大多都是下田,土贫水少,所以都种的是麦子,只是如今已是秋收,您要种什么,怕是都得等到明年了。”今天的里正声音却是很小心,虽然习惯性地大声,却带着颤音,让花婆子好奇地看过去。
    却见一名高大威武的少年郎一身华服,不悦地道:“竖子大胆,怎么都是下田?定是匡我,这岂非有意在江兄面前落我颜面么,速速给我换了上田来!”
    里正满头大汗:“信公子,这是家主吩咐的,您有所不知,按《田律》,这些麦田便罢了,擅改良田是重罪,当罚一甲或是城旦,若是累犯,是要罚为隶臣妾的!哪怕是您也要夺爵来抵。”
    秦律一出,信公子立时便有些悻悻然,甚是不好意思地对好友道:“实在对不住,是我失察。”同时给他解释,罚一甲就是一副铠甲,约是一家庶民半年的收入;城旦就是修城墙、修完为止;隶臣妾就奴隶。秦法里犯了罪,家人的军功爵位可用来抵消处罚。
    “无碍,我素来喜食麦饭,此地正合我意。”旁边的公子笑道。
    花婆子轻啐了一口,听不下去了,快步走开,麦饭何等割口,只有她们这些最下等的佣耕和隶臣妾会吃,这些公子哥儿,就会胡说。
    山间路虽然不好走,但她熟悉地方,很快便来到自家的耕地,一片稀疏的麦田被阳光映成金灿的颜色,将耒耜拿起,她将麦草一丛丛挖出,不到半刻,便满头大汗。
    她有些想念家里从前那把铜刀,麦草柔韧,宝贵的兵器才能割断,可惜她两个儿子参加了前些年的伐韩之战,将铜刀带了去,自此一去不回,媳妇带着孙子改嫁,只留下一个孙女,便只能无奈种麦。
    麦虽难吃,却能远比粟米好打理,产出也多,麦杆是牛马喜欢的牧草,能抵做税,可是就是这麦草也太难收割了。
    过了一会,孙女快步过来,将一碗麦饭给了婆婆,让她去一边歇息,自己拿起耒耜,帮婆婆收拾麦草,她力气小挖不起麦草,便将麦粒从穗上撸下,熟练地装进布兜里。
    吃完麦饭,她又低头继续用耒耜挖草,就在这时,突然听见孙女的一声惊叫。
    猛然回头,就见她的孙女挣扎尖叫着被一名男人抗在肩上,飞快向山里跑去。
    一股热血猛然冲上头颅,花婆子拿起耒耜奋力冲了上去,用力向那男人脑门拍去:“遭瘟贼子!!你放下我孙儿!”
    但她毕竟年老力衰,那男人熟练地闪开耒耜,一脚踢在老妇肚腹,飞快遁入山林,途留老妇人在田里撕心裂肺的大哭。
    ……
    李信家中富有,少有下田,被山路折腾地气喘吁吁,严江几次劝他回去自己一个人看得了地,他也硬是不走——在小少爷看来,已经下了一次颜面了,若是不能看着,这些管事的不知会怎么应付呢,江兄走起来都那么容易,自己若是示弱,那面子往哪里搁。
    里正在一边更是满头大汗:“信公子啊,此地山路难行,而且多有盗匪出入,您身份尊贵,还是先回去吧,我保证……”
    “盗匪?我陇西军治下居然还有盗匪?”李信萎靡的身体瞬间被打入了鸡血,“我记得按律里擒拿盗匪是有赏十金,居然没有人抓吗?”
    里正无奈地解释说陇西乃是边境,素来就是关中刑徒流放之所,逃掉那么几个进入山岭再正常不过了,虽然每年都有剿杀,可是总有那么些漏网之鱼熟悉山岭,大军难以入林寻觅,小队又找不到人。
    正说着便听到有妇人倒于田间努力向山中爬行,哭得声嘶力竭,见有人来,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生生爬起来:“求公子救下我孙女,她被贼人虏去了,山中无粮,那些贼人丧尽良心,抓了人去,是要吃食的!”
    严江微微挑眉:“公子等我一会,我去去便回。”
    “我与你同去……”有这等热闹,李小公子哪能放过呢。
    严江没有拒绝,只是微微一笑,在山间的灌木杂草中略略分辨,就进入林间。
    穿越之前,他就是能熟练追踪野生动物的优秀摄影师,来到这里后,更是一路从伊朗高原穿行回国,野外技能不输贝爷,只需看看细枝草间折断的痕迹,便能知晓对方种族体形方向数量,这种盗匪在他面前,真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哪怕这贼很奸诈地从山溪里逆行,水里的泥沙分布也能暴露他行迹,严江追上他时,对方只跑了数百米不到。
    “小子,敢管闲事,就留下命——”那人一脸须发凌乱,看不清面目,只是拿出了一根尖锐木矛,猛然刺来。
    然后,便见到一道白光,刺眼的仿佛清晨的阳光,又凛冽地像秋天的溪水。
    “……来。”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感觉自己高高越起,依稀看到一具无头尸体倒地。
    严江熟练地收回乌兹刀,这才小心地半跪在女孩身前,轻声道:“有没有伤到?”
    脖子被重重掐过的女孩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摇头,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时,旁边传来重重的嘶声,李信倒吸了一口冷气:“江兄,你这战技,好生厉害啊。”
    “过誉了,实在是这一路东归,兽匪多了些,”严江浅浅一笑,“熟能生巧而已。”
    毕竟这一万里路,他可不是坐飞机过来的。
    ……
    勘察一天,回到客舍,严江拿出笔记本,计算着今天看到的田地面积,思考着要用多少苜蓿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最好快些收割……
    他又放下笔,思考着今天看到东西。
    盗匪且不说,那耒耜不过是在树枝下方绑个磨薄的石头,就是个石铲子,用这种东西收割,效率可想而知。
    若是有个镰刀……
    他拿笔在指尖转了一个圈,画出一个鸡蛋样的图案,又加了两笔,很快,一个空心有隔层的丑陋炉子出现在纸上。
    一边,醒来的猫头鹰度着步子,端着姿态,随意走来,熟练地坐到身边,看了一会,看不懂,于是用翅膀推他,见他不理,于是熟练地歪头看他。
    严江被萌到了,愉悦地解释道:“这个啊,叫土法炼钢炉,一种比较过时的垃圾炼钢方式,就是出铁水比较快,一次能出个一两百斤吧。”
    猫头鹰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萌的的表情取悦了严江,让他又忍不住吸一口鸟。
    虽然土高炉是一种被后世喷出无数花式的搞笑闹剧,只能练出一些劣质的生铁,可那也是铁啊。
    再者说它的优点还是很明显的,炉身结构简单,比砌一个土灶难不到哪去,需要时一夜就可以立满大江南北,虽然闹剧过后被要面子的村支书们捣毁的差不多了,偶尔也能看到,严江老家就有一个漏网之炉立在后山,成为他小时捉迷藏的宝贵背景。
    而在他长大后踏入穷三代毁一生的摄影行业后,偶尔还会在遥远偏僻的中东地区看到这种东西,往往给他带来一种诡异的思乡感,这种东西烧出来的略比不上锻打成熟的优质青铜武器,但优在可以做成直接把铁水用泥模子浇成铸件,给村民们磨一磨,就是一件好农具了。
    “陛下还记得我们路过孔雀王朝时的乌兹钢吧?”严江摸了一把爱鸟,轻笑道,“可以铁件太沉,咱们没带多少,要是能与孔雀王朝贸易乌兹钢,那倒是一件好物。”
    大鸟微微眯了下眼睛,在看到狄道关之前,它只把这当成一个连续两三年的一场大梦,但如今细细回想,那铁刀倒真是宝器一件,不输汗血马,可惜白天它要上朝议政,没能看到他是怎么去研究乌兹钢的炼法,但是——它看了一眼严江,一鸟脸高深莫测。
    严江就喜欢他这种灵性的表情,一时忍不住抱住埋胸猛吸了几口,么么哒后这才继续画图。
    陛下立在他身边,认真看着构图,神情越发凝重,仿佛在看天下大事。
    严江微笑道:“陛下担心我又被扣住是不?放心吧,在秦王发现我的不对之前,我会先溜的,这种事情,我们俩早就经验丰富了不是么?”
    第4章 锥公
    次日,在一番“不敢当”和“应该地”中谦让一番后,李信将隗树里的六十顷地交给他,豪气地表示让他随便造,严江也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从阿育王那带来的一块乌兹钢锭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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