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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您是?”
    老人冷哼一声,“我是沈屹的爷爷。”
    陆晚晚懵了一瞬,眨了眨眼睛。
    好,终于找上门来,终于要她滚蛋了。
    很好。
    她迫不及待。
    沈老爷子看她穿着随意,皱着眉头。接着说:“你和沈屹结婚几年了?”
    陆晚晚佯装无知,道:“你真的是屹屹的爷爷吗?他从来就没告诉过我,他还有家人,你不会骗子专门骗钱的?”
    沈老爷子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被人当成骗子,他气的头顶都快冒烟。
    “我也不打算同你说废话,我今日私下来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和我孙子好好过日子,既然结婚了就给我安分守己的。”
    “我这个妻子当的还不够好吗?虽说我和屹屹是结婚了,但我和其他小男孩聊聊人生谈谈梦想又怎么了?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真的很可爱呢。”
    陆晚晚还嫌这把火烧的不够旺,补了一句,“有钱又有颜的少年谁不喜欢呢。”
    沈老爷子浑身发抖,如此一来,对陆晚晚最后一点耐心都给消磨没了,瞪着她,怒声道:“我给你钱,你和我孙子离婚,然后离他远一点。”
    陆晚晚怅然道:“您打算给我多少钱呀?没个一两百万我可是不愿意走的。”
    沈老爷子咬牙道:“我给你三百万。”
    陆晚晚想都没想,一口应下,“好。”
    作者有话要说:  陆晚晚:好,我滚。
    沈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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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沈老爷子喉咙噎住,也没想到陆晚晚会答应的如此爽快,本还以为有的一番纠缠。
    他心下复杂,一方面觉得陆晚晚也太好打发,另一方面就是替孙子感到不值得。
    沈老爷子冷哼两声,一眼都不愿意多看,转头就走。
    黑色汽车的后座,赫然坐着一个穿着黑衬衫的男人,领带被他随手扯了下来,最上面的纽扣也解开两三颗。
    皮肤透白,瞳仁漆黑,情绪冷淡。
    沈老爷子拉开车门,重重叹气,方才的恼怒在看见孙子的那一瞬间烟消云散,而是用很怜惜的眸光看着他说:“你应该也听见了,那个女人一听见有钱拿,就连犹豫都没有,拿了钱就要离开你。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你?”
    沈屹表情淡淡,“我回去了。”
    沈老爷子怒其不争,叹声道:“过两天你回家吃个饭,沈家人毕竟都是你的亲人。”
    沈屹没有回答,一声不吭下了车。
    男人手里还提着个塑料袋,里面是刚刚他从超市里买回来的食材,两袋小汤圆、一盒小酒酿,剩下的都是陆晚晚爱吃的菜。
    男人手中的袋子似乎和他身上的气质格格不入,他并没有马上就上楼,而是在楼道口站了良久。
    微凉的月光映照在他玉白精致的脸庞上,男人低垂眼帘,眸色愈来愈深,手指轻微弯曲起来。
    迎面的风凉嗖嗖的,他却感觉不到冷,唇角一点点弯了下去,指节被塑料袋勒红了也毫无察觉。
    沈屹敛起眸光,慢步朝楼上走去。
    对于沈老爷子的造访,陆晚晚心里头还是很高兴的,似乎剧情的进度还在顺利进行。
    等她回到家,买来的酸辣米粉已经凉了。
    陆晚晚也没嫌弃,吃的干干净净,墙壁上的时针已经指向八点,沈屹还没有回来,甚至一个电话都没有。
    她有些奇怪,内心还有点不安。
    沈屹平素若是要加班,总是会提前发短信或是打电话告诉她,而且他每天回家的都很准时。
    又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房门那边总算传来了几声动静。
    门把手被人从外拧开,深冬时节,男人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眉眼低垂,面色苍白。
    沈屹换上拖鞋,拎着塑料袋径直朝厨房走去,闷声道:“我去给你煮碗小汤圆。”
    陆晚晚看着他的背影,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觉得他方才朝她投过来的那一眼,微微发冷。
    没多久,沈屹就煮好了小汤圆并且端到餐桌上。
    陆晚晚坐在他对面,忍不住问:“你吃过晚饭了吗?”
    沈屹一愣,随即点点头:“吃过了。”
    陆晚晚恍然大悟,“难怪今天回来的这么晚。”
    接过碗筷的那瞬间,陆晚晚无意间碰到沈屹的手指,冰冰凉凉,像刚刚从冰柜里拿出来一样。
    望着男人身上的黑衬衫,嘴角动了动,她说:“你还是多穿几件衣服,天气冷。”
    这并不是陆晚晚第一次看见沈屹穿黑色的衣服,在她第一次穿书后被迫待在这间公寓里的那些年,这个男人最常穿的就是黑色和白色系的衣服。
    黑白色调,两种极端,但穿在他身上都格外的好看。
    沈屹的声音仿佛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低沉沙哑:“嗯。好。”
    他随后进了卧室换了一件黑色的毛衣,衬的他肤白胜雪。
    这天晚上,沈屹都没怎么说话,洗过碗后便回房休息。
    他似乎是在生闷气,而且心情很差。
    可陆晚晚一时半会还想不到沈屹到底是为什么生气?
    沈屹只是看起来什么事都不计较,脾气确实不太好,心眼小嫉妒心重,心里动了怒时脸上反而还挂着浅浅的笑。
    陆晚晚关了电视,怀揣着忐忑的心情进了卧室,台灯没关,昏黄的光洒在男人的脸上。
    沈屹好像已经睡着,脸上透着几分不太正常的红,陆晚晚伸出手在他额头上探了探,还好不是很烫,应该没有发烧。
    正当她准备将手抽回来时,床上的男人忽然睁开眼睛,黝黑的瞳孔紧紧的盯着她看。
    陆晚晚愣了两秒,忽然之间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她被沈屹拽到了床上。
    男人眼尾发红,瞳仁定定的凝望着她。
    这个眼神,熟悉的让陆晚晚有些害怕。
    第一次穿书,在她还十分天真的岁月里,她曾经尽力扮演傻白甜,每天都努力的讨好他。
    那个时候,她和沈屹已经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从高一到高三,全校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
    那时,很多人看他们就在和像看笑话一样。
    “陆晚晚你可千万别和沈屹分手,暴发户和穷鬼是绝配。”
    陆晚晚本来以为冷冰冰的男主对这些事情并不在意。
    她被那些人念叨的不耐烦,一怒之下,脱口而出:“那我就偏要和他分手,气死你们。”
    这句话偏偏让沈屹给听见了。
    在这之前,陆晚晚还一直都以为沈屹是对什么事情都表现平淡的少年,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穿着校服的男孩冷着一张脸,恶狠狠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按在教学楼拐角处的墙壁上,眼睛发红,脸色苍白,他太用力,以至于都能听见骨节错位的声音。
    少年低头,在她的唇瓣上咬出一个细碎的小口子,嗓音沙哑,咬着她的耳垂,呢喃的声音犹如小恶魔,“你不能离开我。”
    此时此刻,陆晚晚觉得沈屹的眼神和那个时候没什么分别,执拗的一样的令人害怕。
    她不着痕迹的往后退了退,“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沈屹好似没有听见她的话,抬起手指,从她的五官掠过,慢慢的滑至她白皙精致的锁骨上。
    男人眸中扭曲的光芒一闪而过,他翘起唇角,对她浅浅一笑,神情顿时柔和下来,周身自然而然散发出的寒气也一扫而光。
    他脸上表情温和,柔软善良,男人舔了舔唇齿,笑的弯起眼角,他用询问的语气问:“我们在这里纹个字好不好?”
    纹上他的名,他的姓氏。
    独属于他一个人,永远都不会离开。
    沈屹的指腹还停留在她的锁骨上,陆晚晚脸上的血色陡然退却,后背绷紧,脸上发白,额头上也冒出涔涔的汗珠。
    事实上,这种事沈屹对她不止干过一次。
    陆晚晚对刺青这种事恐惧多过于厌恶,锁骨上他的名字无时无刻都在提醒她,逃脱不开。
    她咽了咽口水,哆哆嗦嗦的说:“我我我不太喜欢。”
    只有沈屹对在她身上留下印记很感兴趣。
    沈屹眨眼,笑容纯良,“我和你开玩笑而已。”
    陆晚晚不仅笑不出来,还被吓了个半死,她小心翼翼把挪开身子,低声问道:“你怎么啦?你老板骂你了?我感觉你心情不太好啊……”
    沈屹扯了扯嘴角,低眉顺眼,一字一句慢吞吞的说:“我没有心情不好。”
    陆晚晚哦了声,随后从床上爬起来,“我给你倒杯热水。”
    沈屹忽然抓住她的手,乌黑的眼珠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看,脸色泛着病态的白,他低低叫了声,“晚晚。”
    陆晚晚被这声叫的心底发颤,酥酥麻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