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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苏可可给两人普及相关知识:“不干净的东西很多种,光是鬼就有孤魂野鬼、厉鬼、魅等等,拥有身体的‘活物’则有僵尸、尸人等,飞禽走兽物可化形,如妖、灵……阴煞也有很多种,我跟着师父这么多年,也只是碰到了一部分。”
    两人:……
    第54章 科普,瘆得慌
    秦星突然很后悔,她就不该问苏可可这个问题。
    听完这些更害怕了怎么办?
    苏可可见两人表情都有些不对劲,连忙就道:“别害怕,有我在呢。”
    秦星哭丧着脸说:“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着你吧。”
    “不说少见的尸怪和妖灵,就说鬼煞,这些东西你们应当是看不到的。
    事实上,只有行内人和少部分情况特殊的人才能撞见,就算是行内人,很多也只是能够感觉到,不一定能看到。”苏可可努力让两人不那么害怕。
    “那你呢?”罗嫚问,“可可,你是能看到的行内人,还是不能看到的行内人?”
    苏可可嘴角微微一弯,“师父教了我秘法,运天地灵气于天灵穴和印堂,便可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
    秦星咽了咽口水,也问:“少部分情况特殊的人是如何个特殊法?”
    “运势过低的倒霉人、重病缠身导致生气低的病人、不久于人世的老人、新生儿等等。
    这些人中也不是全能撞见,还得看当时的环境啊条件啊啥的,也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
    综上,一个人能撞见这些东西的可能性非常小。”
    “啊对了!还有八字过轻的人,比如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极阴之女,这种人百分之百能够见到——”
    秦星突然打断她,“可可你还是别说了,瘆得慌。”
    苏可可咧嘴一笑,“其实这些东西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比如孤魂野鬼,它们一般不伤人。就算是一部分不愿投胎的厉鬼,也只是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索的是仇人的命,全一个因果报应。
    你们实在怕的话,我送你们一个护身符,如果运气不好真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这护身符可以帮你们挡一次灾。”
    “这么神奇?好啊好啊!”秦星赶紧应声。
    罗嫚:“那就谢谢可可了。”
    苏可可翻了翻自己的书包,十分大方地取出两张护身符,一人送了一个,再留一个给赵可心。
    秦星赶紧揣进了兜里,“回头我要系根红绳带脖子上。”
    苏可可建议道:“最好放到香囊里,带脖子上沾了汗水之后可能会失灵。”
    “别说整一香囊,就是镶一层金我也愿意!”
    苏可可一本正经地道:“大星,镶金的话,护身符的效力就锁在里面了,发挥不了相应的作用。要想锁灵还不影响效力,可以选择玉石。”
    秦星:……
    她算是明白了,苏可可就是一小呆瓜,天然呆的那种。
    “对了嫚嫚,我今天看了你给我勾画的重点题型,但是有几个地方不太懂。”小呆瓜苏可可掏出书本。
    苏可可上午默记罗嫚给她勾画的数理化重点题型,不太明白的地方就在中午询问两人。
    但是,就算能够完全背下来,苏可可也是要动脑子的,她发现有的地方明明是一个意思,但是用到的公式却不一样。
    罗嫚经历了一次十万个为什么后,很是纳闷,就问她,“可可,既然你记忆力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学文科呢?”
    到高二的时候便开始分文理科了,文科相对理科而言,需要记忆的东西更多,也不需要学习物化生。
    秦星听到这话立马插了一句,“唉唉,那你们知道我为啥报了理科吗?”
    两人齐齐看她。
    秦星:“因为我妈想让我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哈哈哈……”
    笑够了,秦星才咳了一声,“好吧,事实上是因为我讨厌背课文,政治历史和地理都要记,我的脑容量不够用。”
    说着,她冲苏可可挤了挤眼,“可可,你是不是也因为不想背这些啊?”
    苏可可啊了声,然后摇头,“是因为历史和地理我都很熟悉了,再学也没啥意思,而且政治我不感兴趣,以后也没打算做大官。”
    秦星默默闭嘴。
    ……扎心了。
    罗嫚笑问:“谁跟你说文科出来就是做大官的?”
    苏可可立马说:“我叔说的,文科最高级别就是国家干部,理科最高级别就是科学家。”
    所以刚才秦星说要当一名科学家,她信了,还觉得秦星很有志气。
    罗嫚道:“你叔叔说的倒不差,但是成为国家干部和科学家哪有那么容易,学文科的以后多为管理型人才,理科则多为技术型人才。”
    苏可可不管这些,她只是对她叔说的那些理科知识感兴趣。什么物理学磁场,生物学细胞,数学里的概率学。
    秦星朝她竖了个大拇指,“可可,勇气可嘉。”
    苏可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谢谢夸奖。”
    秦星:……
    你可真是一点儿不客气。
    “明天就周六了。大星要来学校,可可你呢,来吗?”罗嫚问。
    “不来了,我要买点东西,而且,我还要保护我叔呢。”
    罗嫚听到这话就想,苏可可的叔叔得有多羸弱啊,居然得要她保护。
    秦星嘴角抽了抽,啥也没说。
    这次放学离校的时候,秦星本来打算一出校门就溜的,没想到苏可可说要跟她一起搭地铁。
    秦星故作好奇地问:“可可,你那位叔叔不接送你了啊?”
    苏可可道:“我跟叔说了,不用接送我,我跟你一起坐地铁就行了。”
    “那你现在住哪儿啊?”
    苏可可毫无防备地道:“住我叔家,小桥流水别墅区。”
    秦星神色瞬间一变,卧槽那里!
    随即,她呵呵干笑了两声,“是么,住那里的都是有钱人呢,你叔叔肯定是一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大土豪……”
    “大星,你说的一点儿没错,真是这样。”
    两个小丫头手挽手走远。
    校门外的角落里,一辆不起眼的小轿车摇下了半扇窗,秦墨琛朝两人走远的地方看了一会儿,然后又摇起了车窗。
    “吴助理,走吧。”
    吴宗柏应了一声,开车从另一条路离开。
    特意走小路过来就是为了看小可爱一眼,顺便看看她新交的朋友,确切地说,就是您的侄女。
    四爷,您可真是……
    吴宗柏突然觉得,自己知道的好像有点儿多。
    苏可可回家的时候,发现叔还没有回去。
    “可可,回来了啊,去洗个手然后过来啃玉米,林婶今天煮了几根甜玉米。”
    “哇~玉米,我最喜欢吃玉米了!林婶辛苦了!”
    “哈哈,辛苦啥啊,你这小甜嘴儿。哟,穿上你们学校制服了?可可穿着比别人更好看。”
    “真的吗?可我还是觉得粉色更好看,而且这裙子太短太紧了,等叔回来我再问问叔……”
    秦墨琛一回来,看到的就是小丫头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根长玉米在啃,龇出的两颗小门牙活脱脱就是一小白兔的门牙,又白又亮。
    第55章 小懒虫,自己吃
    也不知是不是啃玉米啃得太专注,还是秦墨琛进门的时候动作太轻,小丫头居然没发现他?
    秦墨琛顿了顿,突然开口,语调相较平时略略拔高,“我回来了。”
    苏可可咔嚓咔嚓咬玉米的小白牙蓦地一顿,朝门口这边看过来,看到他后高兴地呼出声:“叔回来啦!”
    小丫头冲这边跑了过来,迫不及待地在他面前转了个圈圈,“叔,你看我穿这个学生制服好看不?刚才林婶说好看,赵爷爷也说了好看。”
    赵爷爷就是被秦墨琛唤作赵叔的老管家,平时没事就在院子里捣鼓花花草草,话很少。
    苏可可觉得老人家喜欢清静,所以见了面也只是打声招呼,今天实在没忍住多问了句,结果老管家居然笑着点了点头,说:“好看。”
    管家爷爷和叔在辈分上还是要区分一下的,虽然有时候苏可可自己也很糊涂,一不留神就跟叔一样,把赵爷爷叫成赵叔了。
    一想到叔也是叔,赵叔也是叔,叔还不到三十岁,赵叔都六十好几了,这俩人被她这么一叫,一下子就叫成了同辈,苏可可还是有些小愧疚的。
    叔口中的赵叔,苏可可还能叫个赵爷爷,但叔口中的林婶,苏可可就不能叫林奶奶了,毕竟林婶才四十出头。
    后来苏可可索性就不管了,反正就是个称呼嘛,往年轻点儿叫总不会错。
    其实,只要管叔叫哥哥的话,这些称呼上的矛盾就都没有了,可是……
    苏老头不让苏可可随便叫男性哥哥,至于为什么,当初苏老头是这样解释的:这年头动不动就叫男人哥哥的女生不正经,徒弟啊,你可不要学那些不正经的女生。
    苏可可觉得师父这话有些无理取闹,没应,叫秦墨琛叔自然也不是因为师父,而是因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板起脸的时候看着特别严肃,看着跟她不像一辈人。
    而那位秦大少也说了,这位是他四叔,她比那秦大少还小呢,叫叔总没错的。
    这会儿,秦墨琛看着眼前转圈一脸求点评的小丫头,剑眉略一挑。
    他一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小丫头换了跃华贵族中学的学生制服。
    天气转热,所以长袖的外套没穿,上身是短袖白衬衫,领口带着朵蓝格子领花,下半身是与领花同花系的蓝格小短裙,再往下……格子花边儿小白袜,格子花边儿小白鞋。
    苏可可见他半天不吭声,又问了句:“好不好看啊叔?”
    苏可可不问的话,秦墨琛还真不会往这上面留意,现在被小丫头这么一提醒,他才发现,小丫头居然比他想象中的瘦,尤其是那一把腰,他光用两手大概就能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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