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
等等,不对!
她刚才碰到的好像是一双大腿?
难道是个人!
可是,人的体温会这么低吗?
秦星努力撑开眼皮子,想要看一看眼前说她不知羞耻的“冰石头”到底长什么样。
可是她的眼皮太沉了,撑了半天也就撑开一条线儿,看东西还是重影的。
入目之处,是一双脚。
只是……这双脚居然穿着一双——
靴子?
还是古时候的那种有钱人才会穿的长靴。
长靴再往上,她看到了一片衣角,月白色的。眯眼看一看,还能看到上面绣着祥云暗纹,富贵至极。
再往上——
一个白色的身影。
真的是个人。
还是个男人。
月白色祥云暗纹束腰长袍,长靴,头发也工工整整地束了起来,光看这身形便让人觉得十分英俊。她想看清男人的那张脸,但摇了摇头眨了眨眼之后,看到的脸还是模糊的。
但是,有那么一秒钟,她看清了!
那惊鸿一瞥让秦星惊为天人,整个人都呆住了。
……好看啊,真好看的男人。
这完全就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形象!
秦星在心里想,不会是在做梦吧?
她的桃花没等到,所以老天爷在梦里送了她一朵高质量的大、桃、花。
有段时间她超级喜欢身穿白衣的古装美男,要有学问的,还会拳脚功夫的那种白衣古装美男。
她这些天握着桃花符念叨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的身影。
没想到……
今天真遇到了?
秦星这会儿分不清到底是真的,还是自己脑子烧糊涂了,所以产生了幻觉。
她觉得,大概真是自己烧糊涂了。
现在这个年代,除了演古装戏的演员,谁会打扮成这样?
嘻嘻嘻,秦星乐了。
如果是她臆想出来的更好啊,刚好是在荒郊野岭,可以调戏调戏美男,给自己提提神,就这样睡过去的话,她的病情只会越来越糟糕。
“大桃花,花花,你过来。”
秦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眯着眼朝眼前的男人挥手。
眼前的人没动。
秦星笑了笑,没关系,她可以动啊。
桃花都主动送上门了,她得抓住机会。
“唉?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可曾有婚配?没有的话不如考虑考虑我?”
眼前的人后退一步,朝她规规矩矩作了一揖,“姑娘可否帮在下一个忙?”
“什么忙啊?你让我亲一口的话,我就考虑,嘻嘻。”
“你说什——”
秦星不等他回话便已经朝人扑了过去,冲那模糊不清的脸蛋上就是一口。
嘴唇刚刚挨上那冰凉的脸蛋,便被男人一把推开。
对方恼羞成怒:“荒唐!你这女子怎的如此不知廉耻,竟然随便亲一个男子,你……”
秦星觉得自己大概遇到了一朵跟唐僧一样会念经的桃花,念得她都要晕过去了。
她掏了掏自己的耳朵,“烦死人了,你是不是唐僧啊,念叨个没完。不就是亲了一口么?”
“什么叫就是亲了一口?你可懂男女授受不亲!”声音愠怒。
“男女授受不亲?我的妈呀,我自己臆想出来的男神怎么是个书呆子啊?”秦星不甚满意地摇摇头,嘟囔道:“不要不要,我是喜欢有学问的,但不喜欢书呆子。”
“啊啊啊,给我变一变,我要个话少的男神……”秦星一个人捂着脑袋嘀嘀咕咕起来,很像是在说胡话。
“罢了。”那人叹了一声,“我又何必跟一个病人斤斤计较。”
“姑娘,我请你来,是想你帮我一个忙,事后必有重谢。”
秦星已经快睁不开眼了,头好沉。
她的身体好像突然飘了起来,一直飘啊飘。
终于,不知到了什么地方,那股托着她的力道骤然一松,她落在了地上。
有人握住了她的手腕,似乎在给她……把脉?
秦星被自己迷糊中的这个念头给逗乐了。
可随即,一股冰凉的气流便从她手腕处注入。
她顿时感觉身体舒爽了不少,没那么难受了。
恍惚间,那朵古装白衣大桃花对她说:“此处埋葬着我冷家军五十余名前锋烈士,我希望姑娘你可以帮我寻一风水宝地,好好安葬了他们。事后,冷某必定重金酬谢。”
秦星这个病鬼嘻嘻一笑,“姐呢,家里不缺钱,要什么重金酬谢啊,以身相许还差不多……”
之后对方还说了什么秦星就完全听不到了,她沉沉睡了过去。
秦星再醒来的时候,周围光线很黑。
她环视一周,不禁皱眉。
这里好像是一个山洞。
只是,她自个儿是怎么跑到山洞里的?
秦星赶忙掏出兜里的手机。手机虽然进水坏掉了,但屏幕是亮的,她试了试手电筒功能,居然还能用。
秦星举起手机朝前方照去,这一照差点儿把她给吓死。
这洞里,居然横七竖八地倒着很多副死人骨头架子!
再照照自己脚下,她正踩着一死人骷髅头。
那露齿大嘴正……对着她。
秦星猛地吸了几口气,逼迫自己平静下来。
不就是死人骨头么,电视里见得多了,有、有啥好怕的?
她身上还有可可给的护身符呢!
秦星咽了咽口水,小腿抖了两抖之后,缓缓地从那骷髅头上挪开,“抱歉抱歉,我真不是故意的,这儿太黑了,看不清。”
秦星看着这满洞的白骨,想到了昨晚上的那个梦。
那古装男人对她说的话,此时居然变得格外明晰起来。
到底是那“人”在托梦,还是,那压根就不是梦。
有可能,他是一只……鬼?
不过,穿着古装的鬼,这个鬼的年份会不会太长了?
如果真是那“人”有求于她,那她还怕什么?
想到这儿,秦星突然觉得这满地的白骨没那么吓人了。
她握着手机,大着胆子往山洞深处走去。
走到尽头,她的目光很自然地落在最前方的一具白骨上。
第242章 白骨,白玉扳指
别的白骨很多都已经散架了,可那副白骨却保存完整。
白骨身上套着一件积满灰尘早已硬化的布衣,它端端正正地靠着石壁,盘腿而坐。
白骨的旁边放着一把长枪和一柄砍刀,应该是这人生前使用过的武器。
很显然,这具白骨与其他横七竖八的白骨不大一样,它就像是这些白骨的领袖,哪怕白骨外的衣服看起来只是普通的粗布麻衣。
秦星大概是见过了太多骨头架子所以已经麻木了,眼前这具白骨并没有让她感觉到恐惧,她甚至胆大得拿起手机仔细照了照,将这白骨架子从头到尾仔细打量了一遍。
然后,她在白骨的大拇指上看到了一枚扳指。
——晶莹剔透的白玉扳指。
好奇心驱使,秦星不禁凑近了看。
“哇,这玉质很上乘啊!看样子也有很久年份了。”
秦星虽然平时不怎么参与上流社会圈子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社交活动,但跟着她妈也逛过不少珠宝店,多多少少能分辨出玉的好坏。
这玉搁在以前那绝对上等美玉,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佩戴。
秦星被那枚白玉扳指吸引,不自觉又往前迈了一小步。
谁知道就是不经意间往前进了这么一小步,她就闯祸了。
她的脚尖不小心碰到了白骨的脚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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