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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三天后,巴罗夫将整理好的边陲镇各项资料送到罗兰办公室。这在之前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件,四王子居然有耐心去看这么大一堆烦琐的报告。
    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罗兰只看了两行便觉得头晕眼花,直接对巴罗夫说道,“你念给我听吧。”
    花一个小时听完大臣助理的汇报,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边陲镇每年冬季的税收和贸易都是零?”
    冬天气温低,各项收成下降可以理解,但直接归零是什么意思,当地人民有冬眠的习惯吗?
    巴罗夫咳嗽两声,“殿下,您忘了?冬季可是邪魔之月,边陲镇没有守卫能力,所有居民都要迁移到长歌要塞。不过请放心,殿下的安危肯定是摆在首位的。”
    “邪魔之月”?罗兰回忆了下,似乎是有这么个名词——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把鬼怪传说、邪恶女巫什么的放在心上,认为不过是未开化世界的无稽之谈。但现在看来,邪不邪恶另说,女巫的确存在。那么……其他流传甚广的鬼怪传说呢?
    在宫廷授课的时候,历史导师便详细讲过邪魔之月。每年冬季第一场雪落下后,太阳黯淡无光,龙脊山脉中的地狱之门便会在此刻打开。
    来自地狱的邪恶气息会侵蚀生灵,将它们变成魔鬼的奴仆。一部分动物会变异为强大的邪兽,向人类发起进攻。而女巫也大多诞生于这个季节,而且她们的力量远胜平时。
    “你见过吗?地狱之门。”罗兰问。
    “殿下,普通人怎么可能看得到!”巴罗夫连连摆头,“不说龙脊山脉根本无法翻越,就连靠近山脉都会受到邪恶气息影响,轻者头痛难忍,重者会丧失心志。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那人是一名女巫。只有女巫才能见到地狱之门,因为她们已经堕落为魔鬼的爪牙,自然不受邪气影响。”说到这儿,巴罗夫还转头向后花园望了一眼。
    “那邪兽呢,邪兽你总见过吧?”罗兰不悦地敲了敲桌子。
    “呃,我没见过。我和殿下一样,都是第一次来到边陲之地。在王国中心灰堡,几乎很少有人能遇到真正的邪恶。”
    每年迁移一次,这地方还怎么发展?原本他以为边陲镇只是土地贫瘠,但尚有开发的潜力,现在看来简直个大坑。
    “长歌要塞能抵挡邪兽,说明它们也能被杀死,并非不可战胜!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边陲镇击溃它们?”
    “长歌要塞拥有巨大的城墙,还驻扎着莱恩公爵的精锐部队,不是边陲镇这种小地方能比拟的,”巴罗夫解释道,“从一开始,建立边陲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要塞提供早期预警,所以它才会设立在北坡岭和赤水河之间。”
    就像炮灰一样挡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罗兰冷笑。
    第八章 邪月(上)
    想要好好发展,就必须在此地扎根。土地不好可以开垦荒地,领地太小可以向外扩展,但人走了什么都是空谈。
    如果一块领地随时可能被放弃,那么谁还愿意在此置业,谁还愿意安心生产?
    待大臣助理告退后,罗兰叫来了卡特·兰尼斯,他的首席骑士。
    “带着你的人,去给我找些本地的卫兵、猎人或农夫来,他们要在此地待过五年以上,并且经历过邪魔之月。如果有人和邪兽战斗过最好。”
    骑士领命离开,罗兰揉了揉额头,继续翻看那些汇总的资料。
    边陲镇的主要产出是矿产和动物皮毛,大宗进口项是粮食,所有运输都是通过赤水河直达长歌要塞或者柳叶镇。矿产中各类矿石都有,铁、铜、硫、水晶、红宝石、蓝宝石……这已经完全超过了伴生矿的概念。他又想起安娜曾说过,北坡矿区据传以前是地下不知名怪物的巢穴,直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探明矿洞底层的岔道究竟有多少。
    再翻到粮食一项,罗兰皱起了眉头,这些矿石大部分都出售给了长歌要塞,但对方不是用王国金龙支付,而是用粮食来抵价的。按理说宝石之类的怎么也能算得上奢侈品,可几年交易下来边陲镇既没有存下多少余粮,财政收入也不富余。
    换句话说,边陲镇全年矿业的产出只换来了两千居民一年的口粮。考虑到王子空降之前此地领主本身就是长歌公爵一脉的人,自产自销还算能理解。反正在他们看来,此地存再多粮食也不过便宜了那些妖兽。
    而毛皮交易则属于当地人民自己的进项,他们向西进入迷藏森林,捕猎一些飞禽走兽,或卖给长歌要塞的收购者,或卖给柳叶镇的居民。边陲镇没有对此项交易设置税收,因为根本无从监管。
    罗兰想了想,既然他来了,那么矿石产出就不能再用粮食来抵价。赤水河的分支几乎贯穿整个王国,交通并不算闭塞。有了这条运输动脉,就算长歌要塞不再提供粮食,他也能从其他地方收购到。
    前提是,他能在这里,在边陲镇,挡住那群该死的怪物。
    卡特的动作很快,隔天便找来了两名卫兵和一位本地猎户,“这两人是边陲镇的巡逻队长,每年的烽火都是他们负责燃放的。这个猎人说他和邪兽交过手,还亲手斩断过一只邪兽的头颅。”
    三人一齐鞠躬行礼。
    罗兰点点头,让他们先退到一边,一个个上前来说。
    “尊……尊敬的王子殿……殿下,”第一个被叫上来的卫兵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我和布莱恩都……都是这里的人,呃……当下雪后,我们……们就会前往北坡矿区的烽……烽火台。那里可以第……第一时间看到妖兽的动向,如果它们越过迷……迷藏森林,我们会点……点燃烽火,从小……小路撤回,搭乘之前准备好的快舟离……离开。”
    “既然是一起的,叫你搭档上来回答吧,”罗兰掩面摇头道,“邪兽都长什么样,它们能被杀死吗?”
    另一名卫兵虽然也很紧张,但至少没有结巴,“王子殿下,应该是可以的。它们原本不过是森林里的普通动物,虽然被地狱气息感染变得狂躁凶恶,但仍是可以杀死的。每年邪魔之月过去后,长歌要塞都会派出骑兵队,清扫要塞到边陲镇陆路上残余的邪兽。”
    “邪魔之月会持续多久?”
    “一般是两到三个月不等……具体得看太阳。”布莱恩说。
    “看太阳?”罗兰疑惑道。
    “是的,”卫兵解释道,“殿下您刚来此地不久,所以并不知晓。边陲镇一旦下雪,便不会停歇,直到太阳重新恢复光辉,雪才会化去。”
    “要到雪化才算邪魔之月结束?”罗兰回想了下,至少灰堡的雪不是这样,基本上隔天就化了,也没见太阳有啥变化。
    “正是如此,我经历过最长的一次邪魔之月是在两年前,那次持续了近四个月,许多人都能没撑过去。”
    “为何?长歌要塞连多一个月的粮食储备都没有吗?”罗兰问。
    布莱恩的脸色变得有些差,“他们有的。但当时负责补给的市政官费雷诺说我们秋季产出的矿石只够购买三个月的粮食,第四个月的要等新一批矿石到了才可以发放。可邪魔之月还没过去,我们根本无法离开要塞。”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简直是自绝于人民的蠢货。如果长歌要塞对待这帮边民如春风般温暖,自己想要把他们留下恐怕不容易,但现在看来那群龟缩在城墙后面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罗兰面无表情地招最后一个人上来答话,心中却将这个名字记下了。
    第三个人长得孔武有力,站直时逼近六尺,这让罗兰感觉很有压力。还好他一走上前来便单膝跪下。
    “你说你曾杀死过邪兽?”
    “是的殿下,”他的声音低沉且沙哑,“一只野猪种,一只狼种。”
    “‘种’?”罗兰重复道,“什么意思?”
    “这是猎户对邪兽的称呼,殿下。在变异前越凶猛的动物,变异后就越难对付。而且它们会将身体原本的优势成倍放大。像野猪种,它的背部毛皮极为坚硬,五十米外连弩弓都很难穿透。狼种则更为狡猾,奔跑速度惊人,想要杀死它需要提前设置陷阱。”
    “强的更强,快的更快,”罗兰点头说,“但仍是动物。”
    “正是这样,它们都不是最可怕的敌人,”猎户说到这儿吞了口口水,“最可怕的是混合种。”
    “它们才是魔鬼的化身,只有地狱才能创造如此恐怖的妖兽。我曾见过一只混合种,它不仅有着猛兽般强壮的肢体,背后还长着一对硕大的翅膀,可以短距离飞行。而且它像知道我在哪里一般,不管我怎么躲藏,它都能把我撵出来。它不是在捕食,殿下,它只是在戏弄猎物。”猎户掀起自己的衣服,只见一条巨大的伤疤从腹部延伸到胸口,“我在昏迷前跳进了赤水河,才得以幸存。”
    “居然还有这样的怪物,”罗兰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奇幻了,一道坚固的城墙就能挡住所有普通种邪兽,但会飞的怎么办?“混合种应该很稀少吧?”
    第九章 邪月(下)
    “并不多,殿下,每次邪魔之月只会有两三只这样的妖兽,不然的话长歌要塞都要面临大麻烦。”
    “很好,你观察得很仔细,”罗兰命猎户站起身,“你叫什么名字?看起来不像是灰堡人。”
    “我有一半莫金族的血统,镇里人都叫我铁斧。”
    莫金,王国西南边荒漠里的沙民,据说是沙地巨人的后代。罗兰在脑中搜寻着相关回忆,他没用氏族的名字,而是用的称号,显然不想再和沙民扯上关系。至于他为何要从西南方边境来到这荒僻之地,估计还有一连串辛酸故事。
    但那些都不是重点,边陲镇不计较出身。
    罗兰拍拍手,“今天就问到这里,卡特,赏赐他们每人十枚银狼,带他们下去吧。”
    “多谢殿下赏赐。”三人齐声说。
    将人带走后,卡特·兰尼斯又折返回来,“殿下,您问这些,难道是想留在这里?”
    罗兰不置可否,“你觉得呢?”
    “此事绝对不行,殿下!”骑士大声说,“按猎户的说法,光是野猪种的邪兽就很难应付了。五十步外弩弓射不穿,就得等到四十步、三十步再射,这只有要塞的精锐士兵能做到。加上它们数量众多,没有坚固的城墙做依托,光靠本地卫兵来阻挡的话,只怕死伤超过一成就会溃散。”
    “见女巫之前你也是这么说的,凡事不能往好的方面想吗?”罗兰叹了口气。
    “这……女巫虽然邪恶,但安娜……安娜小姐看起来并非如此,作为您的骑士,我必须实事求是。”
    “是吗,如果我给你一座城墙呢?”
    “什么?”卡特一时间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给你一座城墙,就在北坡山脚和赤水河之间,”罗兰一字一句说道,“虽然没有灰堡王城的围墙那么雄伟,但用来阻挡异兽应该还是可以的。”
    “殿下,您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骑士被气笑了,“胡闹也要有个限度,如果到时候您不走,那只能原谅我失礼了。”
    “还有三个月不是吗?我看了过去的记载,这里的第一场雪大多在入冬后的二月末到来。”
    “三年也不够!修建一座城墙需要大量工人,从基础用混合土夯起。每填一至两尺就要夯实一次,否则堆高了会有垮塌危险。这还是最简单的垒土城墙,”卡特连连摇头,“砖石墙就更慢了,需要数百名石匠事先将石块凿成方形,再一块块搭建上去。殿下,任何一座城墙都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从来没有例外。让城市在昼夜之间拔地而起,那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故事。”
    罗兰示意他不用再说了,“我明白了。你也不必这么快下结论,如果到时候没有可靠的城墙,我会跟你撤退到长歌要塞的。我可没打算把命丢在这个鬼地方。”
    骑士单膝下跪道,“我会誓死保护您!”
    ……
    城堡花园里,罗兰抿了口苦涩的麦酒,望着专心致志吃着奶油糕点的安娜,心情恢复了不少。
    他已决定在边陲镇阻挡邪兽——连大本营都守不住,还谈什么种田。想要在三个月内建起一座连接北坡和赤水河的城墙,就必须采用合理的方案和跨时代的技术。
    罗兰并不是突发奇想,边陲镇的周边他都实地查看过(尽管不是亲自去的),记忆里仍留有清晰的画面——北坡山脚和赤水河最近处只有六百余米,简直是天然的隘口。而北坡矿洞由于常年开采,周围堆满了从洞里开采出来的岩层碎石。
    这些碎石断面呈灰白色,碳酸钙含量丰富,磨碎后可以作为石灰石使用。而有了石灰石,就等于有了水泥。
    没错,这个改变了人类建造史的水硬性材料原料来源广泛,制备简单,实数种田利器之一。
    罗兰在心中估算了下,搞出混凝土是没念想了,不是技术上做不了,而是需要消耗的水泥量实在太大,他没把握在三个月里煅烧出那么多水泥粉。加上混凝土韧性差,需要搭配钢筋使用才能变为完全体,因此做成混凝土城墙显然不太现实。
    要最大限度节省水泥,又要利用现有材料,那么毛石自重墙是最恰当的选择了。
    所谓毛石,就是未经打磨的石料,呈刚开采出来时的自然模样。这样的石料因为棱角形状都不规则,没办法直接搭建,需要石匠加工成砖块模样才能使用。而毛石墙则是用水泥作为粘合剂,不管形状多么奇特的石料都可以往上堆,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由水泥来填充,既节省水泥又不挑材料。
    大方向是这样定下来了,但实际实施起来,恐怕自己还得亲力亲为,罗兰想。无论煅烧水泥也好,毛石砌墙也好,都是全新的东西。除了自己之外,没人见过这些玩意,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做。恐怕接下来的三个月有的忙了。
    “你看。”
    身后传来安娜清脆的声音。
    罗兰转过头,只见一小簇火苗在她掌中悄然乍现,周围明明没有风,焰尖却上下起伏,仿佛在对她点头致意。她摇了摇手指,火焰便像是蹒跚学步的婴儿,缓缓向指尖移动。最终,它停留在食指顶端,平静下来。
    “你做到了。”
    不可思议的一幕,罗兰在心底赞叹道。这不是魔术的障眼法,也不是化学把戏,而是真真正正的超自然力量。但这并不是最吸引罗兰的地方——比火焰更耀眼的,是安娜的神情。
    她聚精会神地凝视着指尖,湖水般清澈的眼眸里倒映着跃动的火焰,犹如蓝宝石中被封印的精灵。监牢折磨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已然淡去,虽然仍很少笑,但她的脸上已不再毫无生气。少女小巧的鼻尖渗出点点汗水,白里透红的脸颊上散发着活力,即使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你怎么了?”
    “啊……没事,”罗兰这才注意到自己盯着她太久了,他移开视线,咳嗽两声,“那么接下来,就试着用它烧熔铁块吧。”
    这几天时间里,除了吃饭和睡觉,她都会在棚子里反复练习,那股刻苦劲头令罗兰汗颜不已——即使面对高考他都没这么发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