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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是吗?”夜莺偏过头,“我倒觉得您得好好感谢下他,如果不是他一个人缠住了其他家伙,我也不会那么快发现地下室溜进了老鼠。虽然不大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对吧?”
    没错,罗兰想,不过重点不在于他是朋友还是敌人,而是在于夜莺说的那句话。
    ——“我们”的朋友。
    第三十二章 骑士
    布莱恩醒来时,首先映入眼中的是灰白色的天花板。
    窗外照入的阳光有些刺目,他稍稍闭眼,再睁开,眼前的场景依然没有变化。
    不是场梦境,他想,我……还活着?他尝试着动了动身体,却发现只能摇晃下手指,全身力气仿佛被掏空了一般。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了起来,“他醒了,快去通知殿下。”
    殿下?布莱恩觉得脑中像塞了团糨糊,思路比平时慢上许多。对了,自己是怎么晕过去的?似乎是被毒蛇刺穿了胸口,很快就要死去,最后时刻一名如幽灵般的女子突然出现,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将敌人全部击溃……
    很快有侍女伸手将他扶起,靠坐在床头。另一人端来水盆,帮他清洗面部。布莱恩显然没经历过如此周全贴身的服侍,加上身边都是些年轻的侍女,这让他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好在这份局促没有持续太久,当四王子走进房间时,所有人都弯下腰去。
    布莱恩更是感到心中一股火热正在涌动,他有太多的话想问,张开口却不知道该先说什么好。倒是罗兰点点头,说道,“你的事迹我已经知晓了,布莱恩,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英雄”一词一出口,布莱恩顿时觉得眼睛发酸,声音都哽咽了,“不……殿下,我的朋友才是真正的……”
    罗兰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就如同夜莺预测的那样,凶疤被拖到刑房后,还没等典狱长动手便竹筒倒豆子般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交代出来了。
    这支队伍的幕后主使不是他的王兄王姐,而是长歌要塞的麋鹿家族。麋鹿伯爵联系上了希尔斯·梅德这个远房亲戚,也就是凶疤后,通过利诱和分化控制了大部分巡逻队员。除此之外,他还派出一名好手替换进队中充作保险,以防行动过程中出现意外。这帮人的目的,不是来刺杀自己,而是打算烧毁存粮,好让自己乖乖滚回要塞去。
    此次阴谋造成了一名无辜者的死亡——灰狗。他试图阻止凶疤一行人的犯罪企图,被巡逻队员用匕首刺死。那名毒蛇替换下的队员则行踪不明,大概是早上发现城堡没有失火,凶疤也未按时回来后意识到计划败露,直接出逃了。
    待到布莱恩情绪稳定下来,罗兰才说道,“你的朋友灰狗,他会得到一个合乎他身份的葬礼。他的家人也会被妥善安置,今后不用再为食物而担忧。”
    “谢谢您,殿下,”布莱恩深深吸了口气,“请问凶疤……他也死了吗?”
    “目前还活着。”
    巡逻队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宁愿自己不获救,也要拖对方一起下地狱。可如此一来这个希望已经变得渺茫……毫无疑问凶疤是有罪的,但贵族所犯的罪能用钱财赎减,只要他那位叔叔愿意保他,凶疤就有很大可能不死。甚至,连监狱都不会进。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少安毋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自己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自己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事件同时给了罗兰一个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自己过去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血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血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邪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
    “殿下,”听到后一句话,布莱恩不敢置信地望向王子,“您的意思是……”
    “是的,你将成为我的骑士,布莱恩先生。”罗兰笑着回答道。
    ……
    “预备——刺!”
    凡纳咬牙刺出手中的长木杆,用和上回同样的力道,角度也大抵相同。
    这是他刺出的第一百枪。
    手臂传来酸麻的感觉,凡纳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尽管第五十枪时他就这么想了,但一个星期训练下来的条件反射仍让他服从了命令。老实说,能撑到现在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全体——休息!”
    铁斧喊出指令后,周围顿时传来一片吐气声,凡纳也松了口气,放下枪杆,径直一屁股坐在地上。
    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在的民兵队并不是负责为卫兵或骑士跑腿的鱼腩部队,折腾了一个星期的古怪训练后,他们的练习项目也逐渐变得像模像样起来。比如现在,站在城墙上按猎人的口令刺出和收回长枪——尽管这些长枪是用木头杆子代替的,但凡纳很快能联想到自己所承担的作用。
    后勤队绝不会做这样的练习,这也意味着,他们会在城墙上与邪兽正面对抗。这种事光想一想就够可怕的了,凡纳原本打算偷偷溜走,但不知为何,看到身边一同训练的队友,想到每天丰富的三餐和可观的酬薪,他便迟迟下不定这个决心。
    第三十三章 火药
    “都站起来,四王子殿下来了。”还没休息到一刻钟,铁斧便拍手喊道。
    凡纳很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之前的特别训练让他对服从命令产生了条件反射,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已经端起了木杆,摆出之前刺击的预备动作。
    王子一行人走上城墙,从队伍背后走过,凡纳余光注意到殿下在经过自己这个位置时放慢了脚步。
    罗兰心里叹着气,都说晚起毁上午,早起毁一天,这话果然是真理。刚处理完夜袭城堡的善后工作,又得赶来检阅民兵队最近训练的成果。可怜自己一晚上没睡,现在已是困意连连。但他不能不来,现在队伍已转入临战训练阶段,作为最高指挥官,长期不露面会导致自己存在感下降,人心也会变得不稳。
    嗯……一般检阅时该说些什么?罗兰思考了下,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若下半截没人接的话,这句口号喊出来会很尴尬,还是随便拉个人聊聊家常,体现出自己礼贤下士,刷刷声望好了。
    他这么打算着,拍了拍一名看上去还算壮实的小伙子。
    “训练辛苦了,觉得累不累?三餐吃得好不好?”
    根据以往看新闻得来的经验,对方反应应该是激动地大声回答“不累,很好!”结果他激动是激动,转过身直接单膝跪了下去,把罗兰吓了大跳。
    凡纳觉得自己被上天眷顾了,王子殿下居然用亲切的口吻关怀他训练累不累!平时别说王室了,就连普通的贵族都不愿跟他们多说一句话。他下意识地模仿骑士向王子殿下行礼,也不管这套礼仪对他来说是否合适,心中只有一个声音:以后回到老街,他凡纳也能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被要求站起来后,凡纳脑中仍是一片混乱,自己怎么回答得都记不清了。
    最后当殿下问出对训练有什么意见或看法的,可以提出来时,凡纳忽然清醒了不少——这可是个好机会!如果能让殿下认为单靠民兵队无法承担守卫城墙的重任,自己是不是就不用整天担心到底是跑还是留了?
    他在心中小心酝酿着措辞,“尊……尊敬的殿下,民兵队目前人数实在太少。按现在训练的列队方式,等邪兽来袭时,大伙最多只能防守住城墙三分之一不到的范围。您看……”
    就算王子再多招募几批,训练时间只怕也来不及了,凡纳想。另外,这些人用的武器也是一大开支,边陲镇很难在两个月时间内凑出三百人用的长枪,甚至一百支都十分勉强——所以他们现在仍拿着木杆来训练。
    如果王子殿下能意识到这点,说不定就会从别的城镇招募一批佣兵来作为防守主力。至少他们不需要训练就能直接上战场,同时自带武器和防具,就是价格比较高。
    罗兰思考了片刻,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光凭一支民兵队来看守整道城墙的确不大现实。”
    凡纳心中一喜,殿下的意思是……同意了自己的看法?
    但四王子接下来没有说出他期待听到的那句话,而是把铁斧叫到身边,“邪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过是野兽的变种,它们并没有思考的能力吧?”
    “是的殿下,普通种的邪兽仍和野兽无异,甚至连习性都基本相同……但是混合种,我见得不多,也不敢肯定。”
    “那就行了,虽然从赤水河到北坡山脚有近一千八百尺(六百米)长,我们可以诱使它们来进攻特定区域嘛。”
    “您是指设陷阱?”铁斧问。
    “是一个陷阱,但并非像猎人常用的那种。普通的陷阱靠隐藏自身来捕获猎物,而我打算反过来做,在远离城墙的地方设置口袋型路障,比如围栏、土坡、水沟,迫使这些没脑子的邪兽自动绕行。连绵不断的障碍会引导猎物前往指定地点,最终集中在我们准备好的防守区域,”罗兰说到这儿望向铁斧,“至于如何引诱这些怪物,我想没人比你更擅长了。”
    铁斧想了下,“引导它们倒是没问题,狼种不爱碰水,野猪种畏光,其他邪兽也各有各的习性。但殿下,如此一来会导致所有邪兽都集中在这六百尺范围内,是不是太危险了?”
    “如果只是依靠长枪弓箭,的确如此。”罗兰胸有成足地说,“不过,现在我们有了新武器。”
    待到离开时,王子再次来到凡纳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观察力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凡……凡纳,殿下。”
    “我会向我的首席骑士提议让你担任长枪队队副,凡纳先生,好好干。”
    ……
    罗兰在段烧房后院又新建了间平房,用于制作雪粉——也就是火药。
    这间三百平米左右的屋子只有一个出入口,并执行着最严格的安保制度。门口守着两名骑士,任何进入者都需要登记并且搜身,以防带入引火物。室内禁止任何火源,因此只有在白天才会开工。为了防止夜莺偷偷潜入,门框处还挂上了纱帘。
    “这就是您说的新武器?”被召唤过来的卡特用手指捏起一点黑色粉末,放到鼻子前嗅了嗅,“这不是雪粉吗?”
    铁斧或许不清楚,但卡特经常参加王室典礼,自然知道鸣礼桶中装的就是这种东西。炼金工坊的得意之作,配方对外人来说是个机密,但王子想要的话,肯定能要得到。
    “是雪粉,但又不完全是,”罗兰说,“炼金工坊最新改良产品,我把它称为火药。”
    火药可谓是任何穿越者必备的种田神器了。材料来源广泛,只要知道硫磺、木炭和硝石2:3:15的最佳配比,就能制作出来,完全没有任何技术门槛。
    这个时代的雪粉,是木炭含量占六成、硫磺和硝石占两成、其他稀奇古怪材料(如水银、黄油、蜂蜜等)占两成的劣质产品,燃烧速度慢,释放气体少,完全发挥不出火药应有的作用。但罗兰知道,炼金师们也在不断试验其他配比,最多三十年,较为接近标准黑火药配方的雪粉便会出现。
    而在历史上,火药被发明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彻底淘汰冷兵器,就是因为配方原因,以及相应的武器制造工艺跟不上。
    不过很多人都忽略了,即使不依靠枪炮,火药本身也是极为可怕的武器。
    第三十四章 试爆
    早在水泥段烧间搭建之初,罗兰就定下了后续几个项目试验用房的计划,它们大多围绕北坡矿区而建,可以有效集中起来看守——这种土砖墙木顶棚的平房施工速度极快,也不影响城墙的建设进度。
    从柳叶镇大额采购的硝石都被运至附近的仓库储藏起来,待要用时,才由佣工研磨称量,分批送入平房。木炭和硫磺也是如此,三种原材料的搬运和混合工作都由不同分组的人完成,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泄密的风险。
    罗兰从制备好的黑火药中称出二十磅,缓缓倒在一张裁好的羊皮上。
    这些火药都经过了浸泡、压实、晾晒、槌碎、筛分等处理,已呈均匀大小的颗粒状,燃烧性能极佳。为了防止碰撞火花导致意外发生,整个生产过程中没有用到一件金属器皿,大多都为陶瓷或原木制品。
    倒完火药后,罗兰将羊皮层层叠上,包裹至三层,再用绳子绑紧。
    “这样就行了?”卡特问。眼前这东西也能被称作武器?虽说是雪粉的改良品,可单凭声音又能唬住谁?对付从没上过战场的农夫可能会起到作用,任何经过训练的战士和佣兵都不会将其放在眼里。不过……首席骑士仔细考虑了下,殿下最近做的事情看似毫无道理可言,可大多效果惊人。如果说邪兽智商跟野兽差不多,或许这玩意会意外的有效?比如一声爆鸣使它们受到惊吓四散逃窜,从而减少守城队伍的压力之类。
    罗兰把包好的火药往卡特怀里一塞,再拿上袋用于引火的细磨火药粉末,“差不多了,我们去城墙外,铁斧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离城墙以西大约二里,位于迷藏森林与绝境山脉之间的一块空地便是他此次划出的试爆区域。
    铁斧和其他几位猎户已在此地等候多时,除了铁斧本人外,大家都是当地人,也是箭术最好的那一批。听到王子殿下有任务交给他们,立刻迫不及待地跟着铁斧过来了。
    现在谁都知道,边陲镇的新领主对于雇佣酬金从不吝啬。
    按罗兰吩咐,他们在四周立起长木杆,系上绳子,围成近半里的警戒圈。靠近城墙的方向则安排了骑士巡逻,防止有人意外靠近。
    罗兰绕着警戒圈检查了一遍,点点头,“猎物都带来了吗?”
    “殿下,都在这里。”铁斧拖着个笼子走上前来,卡特注意到里面装着几只野鸡和兔子。
    “很好,把它们放在离中心点五步、十步、十五步、三十步的距离上,每根木桩绑上一只。”
    卡特暗自摇摇头,上前提议道,“殿下,您选的这些动物恐怕测试不出效果,它们本身就胆小无比,稍有响动就四散而逃。就算能吓住它们,也不一定能吓走邪兽。”
    “吓走邪兽?”罗兰微微一怔,随后反应过来,“我可没打算吓跑它们,尽管这玩意爆炸时的声势的确惊人。”
    他带着首席骑士走到圈中央,放下火药包,用匕首划出一道小口,让火药漏出部分。接着掏出装有火药粉的皮袋,从破口处撒起,边撒变向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