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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你发现只要一吹尺八,它就能顺着声音找到你,对吧?
    不过当时的少年哪管得了这些,他身受重伤,毁了容,像一只受了致命惊吓的野兽,只一门心思地想着赶快逃跑。
    乘着夜色,少年就这样一个人赤着脚走出了佛手坪的大山,从遇见第一个人开始,他就假装失忆,完全记不清自己的家在哪里,其实那只是他用来躲避警察遣返的借口。
    他一直有家,却没法回头。
    他沿着山路到了洪川后,进了福利院,在那里待了大概一两年。
    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常来做义工的林染,一个心力交瘁,濒临崩溃的女人。
    少年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不可否认的是,他非常聪明,几乎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人需要帮助。
    我猜,少年会主动跟她套近乎,等两个人熟络之后,他会提要求,比如:帮我治脸……
    女人一开始肯定是不同意的,但聪明的少年会跟她进行利益交换,比如他会告诉她:你帮我,我也会帮你。
    女人有点好奇,问:你能帮我什么?
    少年会这样回答她:什么都行,杀人也行。
    当一个面对各种利益交织成的铁幕,束手无策的绝望女人,遇到一个对世界心怀仇恨,百无禁忌的冷漠少年,犯罪的联盟毫无疑问会在瞬间结成。
    这或许就是宿命的相遇!”
    第104章 复盘
    江昭阳说的有点累了,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屋里一边踱步,一边观察着李行墨的反应。
    随着江昭阳对案情的复盘,李行墨放在审讯椅上的手越握越紧,十指渐渐被他绞得青白,连手铐深嵌进皮肉里也浑然不觉。
    不过,当他察觉到自己正被江昭阳观察的瞬间,全身紧绷的气场猛地一收,整个人也随之一散,刚才那股紧张感,在他的身上就再也看不见了。
    他冷哼了一声,态度看起来非常不屑。
    江昭阳轻轻一笑,也不拆穿他,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少年和女人在结成同盟后不久,少年就完成了自己的承诺——一个欺负过女人的黑社会突然被人捅死在街头。
    这里,就是整个故事最重要的转折点——少年用一条人命,换来了一个女人百分之百的信任。
    在这种信任里,或许还掺杂了一点别的东西,比如,歇斯底里的爱情。
    在人的所有情感里面,爱情是最荒诞,最炽烈,最迅速的情感,来时一阵风,根本不需要时间的催化。
    之所以说爱情荒诞,主要有两点:
    第一、爱情跟亲情截然不同,亲情讲究的是油盐酱醋,而爱情,讲究的是刹那永恒。
    第二、爱情里的双方可以是不对等的,就算一方付出很多,另一方付出很少,也并不影响爱情的发生。
    在这个案件里,爱情的荒诞更是暴露无遗——女人对少年推心置腹,把一切都告诉了他;而少年却依旧告诉女人,自己姓李,喜欢吃辣,家在重庆。
    就这样,女人深爱着少年,而少年对女人一直若即若离,时间匆匆流逝,又是一年过去了。
    一年后,女人和少年趋于平静的生活再次被现实打破了。
    曾几何时,洪川的大街小巷突然流传起了一个消息——佛手坪要开发了!
    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刻,少年肯定大脑一片空白,在原地愣了很久。
    ‘佛手坪……?’
    佛手坪这三个字,是少年深埋在心底的梦魇,当所有人都开始讨论它的时候,少年心底那团复仇的烈焰开始死灰复燃。
    不久之后,他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他从屋里把毛桃送他的那柄尺八翻了出来。
    他带着尺八去了佛手坪。
    去佛手坪算回家,可他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尺八呢?
    因为他很聪明,知道自己就算已经成年了,想复仇依旧很不容易。
    说复仇不容易,不是说他不会杀人,其实杀人很简单,他以前也不是没杀过。他能杀了黑社会,就能杀了陈志国,但此时的少年跟三年前又有不同,现在的他多少已经有了些社会阅历,知道杀人容易,但是想杀人不犯法很难。
    所以,他突然想到了毛桃。
    如果毛桃肯听他的话,杀一个陈志国,简直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少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拿着尺八,在后山找到了毛桃。
    但光找到毛桃还没用,因为还缺少一个毛桃肯替他杀人的理由。
    这个理由是什么呢?
    少年来的时候就想明白了,是秦玉!
    但他就算想明白了也没用,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秦玉已经被陈志国侵犯的事情,他还以为秦玉正平安无事地在村里安稳地活着。
    因为他毕竟是从佛手坪逃出来的,怕被村里的熟人认出来,所以他不敢贸然进村,只敢在后山一带活动。
    既然他知道现在让毛桃杀不了人,他为什么会来佛手坪呢?
    其实这也是他心思比常人缜密的地方,因为他知道,想让毛桃帮他杀人,必须要先跟它搞好关系。
    把关系搞好,这是一个必须的前提条件,就像你养了一条狗,想让这条狗帮你看家护院,也要先跟它处上一段时间才行。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梦幻又荒唐,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本来只是想利用毛桃,但没想到,毛桃真的把他当成了朋友。
    它在附近采了芸香,揉成汁·液,涂在了他的身上,之后,它带他去了古墓,给了他很多古董,并且带他去了秦朗去世的地方,给他看了秦朗的日记。
    秦朗是毛桃的主人,所以在毛桃的意识里,它希望有人能发现主人的死亡,并且把他的遗骨带出来,让他得以善终。
    可是毛桃的大脑结构再像人,它毕竟还不是人,它不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不明白所托非人的后果。
    少年完全没有妥善安葬秦朗的打算,甚至完全没有把他死在古墓的消息告诉任何人,他感兴趣的,是秦朗日记里记载的那种很厉害的蚂蚁。
    他突然在心底构想出了一种更安全的杀人方法,一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把人除掉,不留任何痕迹的杀人方法,他要把那些蚂蚁打造成超级武器!
    当一个心怀仇恨的少年,遇到一群基因变异的蚂蚁,或许这也是宿命的相遇!
    所以,在少年临走之前,他不仅带走了古董,还捕捉了蚁后。
    因为秦朗在日记里详细描述了捕捉蚁后的技巧,所以对他来说,这事并不难。
    回到洪川后,少年先是在黑市上出手了几件古董,手里有了一大笔钱。
    用这些钱,他采购了许多和蚂蚁养殖相关的东西,先是书,后来是各种器皿,最后是提纯机器。
    女人也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古怪之处——对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每天只知道躲在屋子里研究蚂蚁。
    尽管少年对研究蚂蚁很上心,不过过程却进行得不太顺利——他一直在给血红林蚁寻找合适的奴隶,但却发现那些奴隶都是刚出生就马上死亡。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没日没夜的研究,他终于找到了一种蚂蚁,这种蚂蚁跟其他蚂蚁不同,它们幼虫的身体能够承受奴隶主蜜露中的毒素,并且这种被从小喂毒长大的蚂蚁,会分泌·出一种全新的毒素。
    这种毒素相对于古墓蚂蚁的毒素来讲,毒性更温和,不会让人血管爆裂,像丧尸一样死亡。
    其实这也是一个能证明少年非常聪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蚂蚁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没有用,因为一旦在闹市使用那种毒素,因为受害者的死状恐怖,马上就会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不想这么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这种行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这类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为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削,头脑灵活,这类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时,往往不会引起被害人的重视,因为他们看起来“无害”。
    这类罪犯一般都喜欢用欺骗的手段让对方先放松警惕,然后他们等待合适的时机,出手果断,并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极,毫不留情。
    这也是他们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显区别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蛮力,所以比起疯狂的屠戮,他们更喜欢对被害人进行控制。
    这种控制,既包括肉体控制,又包括精神控制。
    这种控制的过程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让他们觉得自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弱小,他们其实充满了力量。”
    “呵呵……”
    “呵呵呵……”
    刚才一直坐着不动的李行墨这时突然干笑了几声。
    他的笑声来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样迅速。
    他的肩膀抖动了几下之后,就马上恢复成刚才的模样,他继续弓着腰坐在那里,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阳没理他,继续说道:
    “在蚂蚁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后,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这种自信是蚂蚁毒液的提取成功带给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武器非常厉害,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并杀死任何想杀的人。
    甚至,他还提前给自己准备了一份庆祝胜利的礼物——几支金箔雪茄。
    至于买雪茄的钱,毫无疑问,是通过卖古董获得的。
    在到达佛手坪之后,他并没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间小屋,因为那里面住着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简单——为了满足他那熊熊燃烧的虚荣心。
    他想通过自己穿着的名牌衣服,抽着的贵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蜕变。
    又或许……
    在他阴暗的内心里,还残存着这么一个角落,那里始终装着一份不容玷污的纯真,藏着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过在那里,他显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因为他突然发现——当年的酒鬼,已经变成了恶魔。
    说到这里,江昭阳突然转过身,双目如电,似乎想要看穿李行墨。
    不过李行墨只是双·腿紧绷,低着头,一点回应也没有。
    江昭阳继续说道:
    “少年曾经天真地以为,自己当年的假死会让禽兽变回正常人。
    然而,结果却恰恰相反,这反而激怒了禽兽,让禽兽变得更加禽兽不如。
    当他发现那头禽兽这次欺辱的对象竟然变成了自己童年的好友时,他的心里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
    是不是有两句话,一直在他空荡荡的脑海里反复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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