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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总想干掉我[穿书]_分节阅读_212

      他却因为身体不适脾气不好,老糊涂的直接在发脾气的时候将粥碗砸在了十四的头上,鱼粥流的十四满脸都是。
    他虽然清醒过来之后立刻就后悔了,但到底也没做出什么真正对等的,能补偿到十四的事情,想来从那时起十四就该在怨恨他了。
    杜仲也不知心里是何感想,片刻后不禁问道:“那你是不是,也想我去死?”
    十四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并未正面回答,只道:“杜仲,你是不是觉得在你把我抛下之后,你的师兄们一定会好好的照看我?”
    他第一次直呼杜仲的名讳,怎么听怎么刺耳,似乎带着什么深仇大恨。
    “没有,根本没人正眼瞧我。”十四自问自答道,“你以为留给我的馈赠,恩赐给我的财产,毫无用途,不过是让别人更加眼红我,我为了能保留住他们不被毁掉,费尽了心力,就为等你回来。”
    “但你一直未回来,我甚至以为你死在外面了。可你既然好好的活着,为什么不想着来接我走?因为你已经过得好了,不需要我了?你知道我守着你的破屋子,守着里面的每一样物件都一丝不变,有多辛苦多累吗?你根本就不知道,你早就忘了我了。”
    他抬起手,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胸口:“我至今记得,白晨激励我的话,说我只要努力就会像顾清离一样,叫我不要让你失望,你知道吗?我当时可相信了,那是很多年支撑我的唯一信念。”
    “可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我只有那么一丁点,蚂蚁大的根骨。你不过是当时修为全废,顾清离又丢下你走了,你就想找个比你还要差劲的人,你就看中了我,把我带在你身边满足你的优越感。”
    “但你却不教导我,给我画了一张好大的饼,让我看见了广阔的前途之后却又立刻把我抛下,说真的,知遇之恩?你还不如就让我只有一亩三分地的眼界呢!”
    杜仲一字不落的听了进去,心中骂道:放你的狗臭屁!你想法可真丰富!
    他根本没有那么恶毒,也没有那么大的脑洞会想到别人比自己惨,然后被自己的脑洞爽到。
    此时那棵血树被他大力压制着不能正常生长,已经长歪了不少,片刻后却如真树一般,在枝杈的顶端开出了一串串的小花,一时间暗香浮动。
    十四抬手向旁边一指:“我今天就要有个了结。杜仲,你在灵草堂做长老多年,应当不会不认得吧?”
    这片刻的功夫,已经能远远地看到些影影绰绰的人影,似乎正要向这边走来。
    杜仲就突然想起这是什么了,这不是什么术法而是一种灵植,它有个奇怪的名字叫百鬼夜行,必须以血液浇灌才会生长,因为特殊养料所以也十分罕见。
    它的休眠期极长,需要在血液中浸泡数月到数年之久才会发芽,如果血量充足,他便会如方才一般顷刻间长大,且寿命极长。
    它深埋于地下之时很难被发现,却会不断污染水源,类似于给饮水者下蛊,一旦成熟开花,花粉的味道便会迷惑饮用过污水的生物的心智,吸引着他们前来自相残杀,血流满地,为它们的种子提供新的养料,如果运气好的话很快就会形成一片死亡林。
    因为这种树一般夜间开花,吸引而来的生物大量聚集着向一处前行,因此而得名。
    但这种灵植通常只能吸引来凡人和野兽,若是想残害修士则必须认主,唯有修为低于它主人的修士才会中招。
    杜仲被他的行为气急,下意识的便认定了十四是它的主人,立刻放开了血树,掏出法器就要去攻击十四。
    十四见他向自己攻来,却是不躲,只惨然一笑,汇聚灵力于长剑之上,手持剑柄剑锋向下,猛的一用力刺进了地里,叫道:“尊主!”
    他剑锋之上的灵力一触碰到地面便扩散开来。
    先前杜仲太过于关注地上的血和人还有树,竟然没发现其下居然还有个远程传送阵。
    只是远程传送阵手笔颇大,构建之时不可能不惊动巡逻的剑修。
    杜仲思及数日前初回天玄之时,曾见过的修士走火入魔时的场景,以及先前五一与他讲过,说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是十四放他们进来的。
    也许十四一直致力于坑害平日里主管巡防的修士,悄无声息的换成能听他话的人,如此便可以慢慢蚕食,掌握住整个门派的命脉。
    日后在门派中明目张胆的向外构建传送阵法,自然手到擒来,如今既然已经出手,恐怕他甚至已经能将整个护山大阵都关上了。
    他平日里与首席丹修沈何走得近,自然懂得药理,却不是褚御峰的丹修,又守着灵田,他去坑人自然不引人注意,坑的别人无知无觉。
    只是一个小小的十四应该没有这么能折腾。
    果然,地上的远程传送阵一被激活,便见到在一片惨白亮光中,有一黑袍人被传送了过来。
    那人抬起头,血红色的眼眸扫视了一圈,在杜仲身上停留了片刻,最终先问十四道:“好了?”
    十四答话:“好了。”
    此人正是玄夜,原来十四竟然是与魔尊勾结好了。
    但玄夜先前随他们在妖界的棺材板里躺了十年之久,十年之前十四不过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他们两个根本不可能直接勾结在一起。
    杜仲便又想起了先前白晨曾与他讲过,十四早年无人问津,第一个理会他的是丹修沈何。
    比起杜仲,其实沈何之于十四才更算得上知遇之恩。一个毫无根骨的小孩,如何才能有所成就,有所建树?
    也许一位天资绝顶的丹修若是倾力相助,便是可以的,但却不能毫无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