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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就好像平静的海面,突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将她卷入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她拼命挣扎着,嘶吼着——汹涌的冰冷海水不断没过她的胸口,脖子,嘴巴,直到那股窒息的感觉,慢慢没过她的头顶……
    她哭得声嘶力竭,嗓音嘶哑,最后她呜咽了几下,抽泣着缓缓止住,像个孤独又无助的小孩,一下一下抽着肩,茫茫然地仰头盯着浴室雾气氤氲的天花顶。
    原来,人难过是得发出点声音。
    ……
    叶濛在广州无声无息地病了一场,自愈之后打道回府。
    回北京的时候叶濛带回一个小孩。十八岁,男孩。
    邰明霄开车去接她,两人打着电话。他没接蓝牙,语音公放。李靳屿和勾恺都在车里。
    “哪捡的?”
    叶濛刚下飞机,带着那小孩在取行李,“六榕寺,刚拜完佛,许了个愿,想做点好人好事。他说要来北京找妈妈,你找人打听一下,”说完她温柔低声问了句,“你妈妈叫什么?”
    男孩还算高,至少一米七八,叶濛跟他说话还要仰头。
    模样长得也清秀,白白嫩嫩的,就是比较内向,说话也轻声细语的:“周琴。”
    邰明霄说话毫不顾忌,“你真当我什么人都管?”
    叶濛像是知道他会这么说,提着行李往外走,匆匆挂断:“到了再跟你说。”
    叶濛熟门熟路地找到邰明霄接她的地点,那个车位不知道是不是邰明霄给买了,每回雷打不动都是停这边,很好找。她带着周雨走过去。
    地下停车场空荡荡,她今天素面朝天,衣服两三天没换,又刚从飞机上下来,连头发都是松乱的,脖子上夹着个颈枕,除了脚上那双噔噔噔作响的高跟鞋有点气场之外,简直活像个刚出土的文物,灰头土脸的。
    李靳屿不在,她怎么打扮都无所谓。
    邰明霄和勾恺靠着副驾聊天,副驾的车窗降着,叶濛一开始没注意里面有人,因为勾恺大半个身子都挡住了车窗,她隐隐只能瞧见那人前额的碎发,和松懒地半挂在车窗外的手,他穿着白衬衫,袖口半卷搭在小臂处,露出清瘦的手臂,腕上还带着表,骨节分明的手里夹着半根烟,一动不动。这姿势像是一边抽烟,一边在低头看手机。
    叶濛几乎是一眼认出这抽烟的姿势。
    李靳屿坐在她车上也是这样,有时候手搭在窗沿上老半天也不见抽一下,挂在窗外边边掸着烟灰边看手机,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烧了老半截,然后抽一口直接灭了。就懒懒散散的,不像勾恺和邰明霄抽一支烟猴急猴急地几口解决。
    但叶濛又很快否定了。因为她走近一瞧,李靳屿如果没疯的话,应该不会买只三十万的表戴。
    然而,那人猝不及防地推开副驾门,下车来,叶濛陡然间以为是李靳屿的双胞胎兄弟,直到两人视线相碰,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叶濛确定了。除了是那小混蛋还能是谁!
    李靳屿一身白衬衫黑西裤。只有脱光了见过才知道,他穿衣显瘦,但整个人骨架其实并不小。他的肩宽且平直,背薄腰窄,锁骨像八字,在胸前成一条凹深的直线,胸肌清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穿上衬衫西裤,整个人就显得清瘦,气质干净。运动鞋换成一双尖头皮鞋,瞬间成了清贵小公子。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邰明霄和勾恺身旁是碾压性的,但他是懒洋洋地靠着车门,倒给足了他俩面子。
    李靳屿这个男人,就活像一把尺子。身上哪哪都标准,明明平时看着挺不错的男生,往他旁边一站,就突然没味道了,多少差点意思。
    两人近一个多月没见。没见到其实还好。但这一见到,那小混蛋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干干净净,像一颗挺拔的小白杨。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已经想他想疯了,她心跳疯狂,是第一次连五脏六腑都牵扯着砰砰直撞。
    可她又觉得这种感觉她难以言喻,怎么说呢。就好像你曾见过一朵烂到泥水里的花,洗去污浊,忽然重新抽出了嫩绿的芽,甚至比你以为的品种更高贵。
    “卧槽,你这三天都没换衣服?怎么这么狼狈看着?”
    邰明霄一句话把她的魂魄给找回来。叶濛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这会儿到底有多狼狈,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大病一场后脸色也难看。她实在不愿意让李靳屿看到这副鬼样子,低着头,匆匆应了声,让周雨先上车。
    一路上,邰明霄开车,李靳屿坐在副驾,后排坐着勾恺、周雨和她。叶濛坐在李靳屿后面,能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他衬衫扣子扣的一丝不苟,喉结上的疤还在,这个疤真的神奇,以前叶濛觉得,在宁绥的时候,她觉得看着有种压抑的性感,可到了这,有种淡淡的疏离感。
    哪能想到,他们曾在宁绥相逢——热烈,赤诚,敢跟真心硬碰硬,甚至还为彼此赌上一生。这世界有多冷漠,他们就有多疯狂,他们相拥亲吻,甚至纵情泄欲,为彼此聊以慰藉。
    邰明霄短暂介绍了一下他俩,李靳屿没主动同她相认,叶濛便一直没说话。
    “傻白甜,这就是我跟你说那位漂亮姐姐。”
    他淡淡嗯了声。
    邰明霄又饶有兴趣地回头同叶濛说:“我之前跟你说过那发小,记得吧,前两天刚被他家老爷子给接回来,正式介绍下,李靳屿,木子李,革字旁的靳,就靳东的靳,岛屿的屿。”
    她觉得很好笑。
    这名字的介绍,她听过三遍,三遍都是从别人嘴里说的——杨天伟、梁运安、邰明霄。
    她看着后视镜,也淡淡嗯了声。
    李靳屿问周雨:“你俩怎么认识的?”
    周雨轻声细语地跟他们解释着他跟叶濛的相遇经过。
    六榕寺那天大雨,叶濛去上香问缘,看见周雨身上挂着个牌子,跪在地上行乞,想要点路费上京去寻母亲。别人都看他有手有脚,还这般年轻,便觉得这人必定好吃懒作,都不予同情。
    周雨始终都低头跪着,一句话不说,有人给他丢钱,他便鞠躬,嘲讽、讥笑那些眼神他都不理会。叶濛知道十乞九骗,但她还是往里头丢了张一百块。约莫是没见过这么大的,周雨有些感激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又给她深深鞠了个躬。
    结果等她从上完香出来,雨势渐大,叶濛走出寺门的时候,周雨已经晕倒在路边。她便立马叫车给他送医院,护士问她是不是亲属,她说不是,又问她医药费怎么结,叶濛把他行乞的碗丢过去,除了她那张一百的,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十块。
    周雨只是普通的感冒和发烧,但因为跪太久有点低血糖。好了,现在叶濛给他送进医院,一上午好不容易讨来那些寥寥可数的钱,又全砸手里了。周雨急得涨红着脸,又要跪回去。
    叶濛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吧,我带你去北京。”
    ……
    李靳屿回头问他:“你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工地里工资按天结的,凑点路费不用两天。”
    叶濛心想,你这会儿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你当初买票还不是花姐姐的钱。
    “他找过,”叶濛插嘴道,“他力气小,老被工地里的老工头欺负,一天没结几个钱,还天天有人打架,他不参与就被打,没办法钱也没拿就走人了。”
    李靳屿终于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哦了声。
    周雨就是少年身材,排骨一样瘦,李靳屿他们是男人的身形,宽肩窄臀。如果说在宁绥的李靳屿有点阴郁,那么这个周雨就是有点阴柔,他长相也像女孩。
    周雨很自卑,因为长相,“以前同学都叫我娘娘腔,觉得我喜欢男人。我被人取笑惯了,也不太在意,谁知道,工地里的人都是真刀实枪的打,我觉得我打一次就要被打死了。第二天就跑了。”
    叶濛安慰他:“不用理会,你长得很好看。”
    邰明霄开着车,也跟着宽慰说,“对啊,你长得很好看,跟我这兄弟不相上下啊。我这兄弟可是从小帅到大,从小学开始就是那什么校什么草的。”他说李靳屿。
    李靳屿看着窗外冷淡说:“走开。”
    邰明霄笑笑,“那你怎么安排这小子啊,不能你俩住吧?一男一女多不合适。”
    “我都结婚了,怕什么。”叶濛说。
    邰明霄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结婚了才怕好不好,十八岁的小弟弟好歹也什么都懂了,我十八岁女朋友都俩了,而且你那醋坛子老公要是知道了,不得疯啊,不合适不合适。”
    一直都没说话的勾恺又开始了:“我就说你那小镇老公配不上你。”
    叶濛:“……”
    李靳屿:“……”
    车厢静默半晌,叶濛对邰明霄说:“那住你那吧,等他找到妈妈再说。”
    “不行不行,我最近刚找一女朋友,这他妈办事的时候,多不方便啊。”
    呸!
    “住我那吧。”李靳屿说。
    叶濛看着他,问:“你住哪啊?”
    邰明霄立马狗腿地解释说:“丰汇园,老爷子刚给了他一套院子,两千万。怎么样,心动吗?要不要改嫁?”
    叶濛嘁了声。
    李靳屿听出她口气里的不屑,没说什么,回头对周雨说:“有行李么?没有的话等会带你去买。不过要先送这位姐姐回家。”
    周雨看了叶濛一眼,似乎在征求她的同意,见她没说什么,才点点头。
    安顿好周雨,车子抵达她家楼下。
    然而临下车叶濛才知道今天李靳屿为什么会在车上,他们仨要去黎忱的俱乐部,就顺便一起过来了。叶濛下车去拿行李,李靳屿和勾恺下车抽烟,他半坐靠着车头,一手夹烟一手握着手机不知道在给谁发微信,一边还跟勾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时不时轻笑。
    她以为,是他甘愿平庸。她现在才发现,“甘愿平庸”就已经不平庸。
    她曾一直希望他来北京,面对过去的一切,打开他的心结,可现在,叶濛看着来到北京的李靳屿,却有一种疏离感,冷冷清清,仿佛孑然一身,透着万物不喜的冷淡。
    “这个点去找黎忱干嘛?” 叶濛问在后备箱帮她拿箱子的邰明霄,“快九点了。”
    邰明霄“嘭——”关上后备箱,一脸兴奋,眼底闪着跃跃欲试的光:“当然是去飙车啊。九门岭车神回来了,我们不得嗨一把,快,你上去吧。”
    第55章
    叶濛上楼的动作有点不太高兴。“噔噔噔”这个装腔作势的高跟鞋踢蹬声, 李靳屿很熟悉,她每次走路走累了,便装模做样地蹬着高跟鞋, 想要他抱。
    邰明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他哪管叶濛高不高兴, 他的心已经迫不及待地飞到九门岭,兴冲冲回身吆唤两位少爷上车, 李靳屿靠着他那台小百万的爱驹, 不紧不慢地冲他举了举手里的烟蒂, “抽完这支。”
    等楼上的灯骤然亮起。李靳屿才把烟揿灭,懒洋洋起来, 打开车门上去, 边绑安全带边随口问了句:“她怎么了?”
    邰明霄:“什么?”
    “小姐姐看起来不太高兴呐, ”李靳屿神情轻佻,下巴冲车外楼上一扬, “你跟她说什么了?”
    邰明霄跟叶濛一般大, 勾恺比他们几个都大两岁,这里头算起来是李靳屿最小,哦, 现在还有个周雨。想到这,李靳屿回头看了眼坐在后座始终一言不发的男孩。
    邰明霄掰下车镜照了照,有种要登台唱戏的整肃感,边照边说:“不知道, 女人嘛都有那几天,我刚就说咱们要去飙车, 不知道踩她哪根神经了。”
    ……
    飙车这件事,对于李靳屿来说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自从他哥车祸死后, 他几乎很少碰车,算不上ptsd,只是也厌倦了这种需要用肾上腺激素分泌来麻痹自己的活动。
    所以无论邰明霄怎么热情似火地再三邀请,李靳屿一身金贵地夹着烟、翘着二郎腿坐在俱乐部的轮胎椅里,像个浪子回头的纨绔子弟:“我没兴趣。”
    邰明霄本以为他这次肯回,是以放下过去重新开始,合着他想多,压根没有。那是为什么回来呢?而且他依稀感觉这次傻白甜回来,像变了个人。倒也不是说变化有多大——说话,气质,还是老样子。只是他以前在李家不受疼爱,李凌白对他不闻不问,但他至少像个有家的孩子。而此刻的李靳屿,则完全是百无禁忌,有种无家无室孑然独身的感觉。
    不过邰明霄也没强他所难,毕竟当初李思杨车祸的时候,李靳屿可是惨兮兮地目睹全程。于是,拍了拍他的肩,以示宽慰,“那我去了。”
    俱乐部门外就是九门岭那段崇峻的盘山公路,那座神秘的山头像群山的王,四周小山环绕附庸着,唯独它孤峰自立,蜿蜒的柏油路像一座旋转楼梯扶摇直上,直登顶空。山顶缭绕着朦胧的雾气,好似一条仙女的袖带。
    这座城市所有的高潮全都在这里,这些年轻人尽情发泄着内心的爱欲,而这样的生活,李靳屿早就过腻了。
    “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黎忱看着那条公路上,听着那些年轻人疯狂放肆的尖叫声,说,“我总觉得你变了。”
    李靳屿人仍是靠在椅子上,二郎腿翘着,笑着掸了下烟灰,对他的话不置可否。
    “变坏了。”黎忱又笃定地补充一句。
    李靳屿抿了口烟,笑着摇摇头:“我本来就这样,只是现在懒得装。”
    突然,油门声在山间发出沉闷的轰鸣,为夜晚那些高潮拉开了序幕。李靳屿对这声音无比熟悉,他下意识低头看了眼手表,如果快的话,八分钟到山顶,邰明霄会比他晚三十秒左右。副驾驶要有人的话,或许还可以接个吻。
    一瞬间,两台除了颜色,形状别无二致的跑车如同刚出笼的猛兽在山间疾驰、咆哮着往山顶冲去。他们这么乐此不疲地在这厮杀,其实也不光是为了这片刻的刺激。男人的乐趣其实也挺无聊的。俱乐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九门岭山顶常年插着一顶小旗子,是登顶记录保持者的名字。
    最早是李靳屿和黎忱打赌,那时候十八九岁的少年人好胜心强,信誓旦旦想改江山,黎忱到底大他八岁,又是职业车手,一直没让他赢过。但其实黎忱心里挺清楚自己胜在哪,但凡等李靳屿两年,那上头的名字恐怕就易主了,后来少年走了。这条规矩保留至今,隔三岔五便有好胜者来挑战,始终都没打破,那小旗子上一直都是黎忱的名字。
    黎忱的记录是七分五十六秒。而李靳屿二十岁那年的最快记录是,八分零二秒。也是这几年来,唯一一个跟他相差十秒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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