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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无尽的雷鸣号称地狱第一人,还非常不要脸地给自己安了一个邪恶阵营no.1的头衔,实力强劲。而荣耀的实力毋庸多言,公认的天下第一人。
    而且这次“颠峰对决”还广泛邀请各方佣兵团观战,大有立威的味道。郁金香其心可诛啊。
    “或许你们不知道荣耀有多恐怖,那个家伙不是人啊不是人,真不是人。早在他刚晋2级的时候,就曾经一人单挑4级下阶的boss噬血妖熊,最后成功将大boss刺于枪下,自此,荣耀的声望就达到了顶峰。”
    “上个月,黑龙族第一佣兵团血夜玫瑰组织人手突袭西大陆神辉林,驻防的郁金香损失惨重,此时荣耀千里突骑赶到,以一己之力,力挫血夜玫瑰三巨头,一举扭转颓势,血夜玫瑰损失惨重。突袭行动失败。”
    “据郁金香内部消息,荣耀已经驯服了极品宠物光明独角兽,但是外界从没见过他的骑宠,骑着独角兽的荣耀,实力更是未可估测。”
    “这次‘友情pk赛’,无尽的雷鸣岂不是凶多吉少?”石头皱眉道。
    阿九笑道:“暗荆棘和火焰郁金香还会有一次团体pk赛,有荣耀在,暗荆棘基本上没有胜利的希望。可能他们压根就没想赢吧。也不知道无尽的雷鸣哪来的这么大勇气,居然敢挑战荣耀。啧啧……”
    冰凉作为黑蔷薇团副,这种事,自然少不了。她白了阿九一眼,那意思是你自己不行就不行了吗,人家那叫勇气可嘉才对。
    阿九赧然道:“嘿嘿。嘿嘿。我自己知道自己,半桶水不平嘛。就不去献丑了。好好看就行。”
    黑蔷薇作为亡灵族第一佣兵团,稳列天下十大之内,自然有专门的列席,眼下各方强势佣兵团已经纷纷入场,我和他们之间也没什么交情,只打了个招呼,也就懒得再说话。至于其他的场面话,自然由阿九去对付,与我无关。彼此之间也都是恭维之类干巴巴的话语,还没有观赏郁金香驻地来得舒服。
    郁金香的团徽设计得还不错,红色火焰中一朵金色郁金香昂然怒绽,颇有睥睨天下群雄的味道。
    郁金香的团阵,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天下第一光明盗贼也是郁金香的一员,想来阵图绝对不会少,我们入场都是通过传送阵,自然不知道郁金香的阵图有何许威力,略去不提。
    至于这pk台,不大不小刚刚好,能让观众从各个方位都看得到。只是现场的气氛多少有些让人提不起精神来,一直都是荣耀的粉丝在高叫,相形之下我们邪恶阵营的呼声就低了一点。不过这也正常,人家是主场,我们是客场。
    从感情上讲,我自然希望无尽的雷鸣能赢,从理性上讲,但是不得不佩服雷鸣的勇气,从一个恶毒的局外人的角度看,荣耀也忒大度了点,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挑战也接,要是我直接就一脚踢飞。
    什么邪恶第一人,纯粹扯谈吗,我看邪恶第一人是我才对。
    无尽的雷鸣想胜,难,难上难。
    繁杂的场面自不必说他,无聊的东西也不必多写,委实是我不会写。
    “荣耀!荣耀!梦想中的荣耀!”
    “…………”
    我正发呆,忽然耳鼓膜大阵,可恶且可厌的声浪震得我脑子发昏。
    我都没来得及看清楚荣耀具体怎么上pk台的,粉丝们就开始欢呼了。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他,感觉惊艳。这个男的,长得的确有那么几分像男的,这还是我凭着良心说的。他太美了,俊美,甚至可以说唯美,很有阳光郁金香的味道,以至于第一眼看他,我都有点迷糊,我做男人是不是失败了点,或者说他去做女人会更成功?
    呃——即使我在混世多种媒体上多次见过他,可惜,八卦众截图党们的技术太差,他们拍摄出来的图片完全没有神韵,做出来的flash完全失去色彩,鼓捣出来的图片完全是在作践。我要是荣耀,绝对要去找法院:去他妈的,我的肖像权呢?
    至于雷鸣的上场,嘘声一片。也不当这么说,委实是郁金香的粉丝太多了一点,以至于暗荆棘们再怎么撕破了嗓子喊,也是事倍而功半,完全被那光明的气息、疯狂的声浪给压了下来,半分抬不得头。
    这么说吧:荣耀是天鹅中最优美的那一只,可惜雷鸣连癞蛤蟆都算不上。
    这就是差距。至少我感觉起来是这样,阿九、冰凉、石头一及一干蔷薇众们,脸色眼色都不是难看,而是非常难看。你看我,我看你,齐叹大家都成了小丑,此处惟荣耀独尊。
    无尽的雷鸣显得很尴尬。但总归是显出了一个佣兵团长的风范,没有当场萎下去;而荣耀也很会做人,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解了尴尬,就此拉开了pk的序幕,说是pk,还不如说是荣耀的show time,明知道结果的战斗,委实最无聊。
    我索性不看,闭目养神。我委实想不通,暗荆棘到底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敢挑战荣耀领衔的郁金香。难道这一切是郁金香引的线,想借此八卦八卦,炒作炒作?或者这只是花絮的开始,好戏还在后头?
    揉太阳穴……五分钟……
    十分钟……十五分钟……听不出什么有用信息……索性不听。
    啊,赞美至高的光明神,郁金香的味道可真不错。
    打住,就是十五分钟,我张开眼,只见荣耀一个优雅的突刺,瞬间将雷鸣了结。我自恋地想看我估时间真准,说是十五分钟就是十五分钟。蔷薇团长充满嫉妒与酸葡萄味地大叹天下无人,跳蚤卖弄云云,结果招致众人一致鄙视。甚至有朵漂亮的黑蔷薇都倒戈转向敌阵营。我直接给惊得从亡灵空间直升上天堂,荣耀好大的魅力,短短十几分钟内,就俘获了好几朵黑蔷薇的芳心?
    荣耀的脸蛋上,一直挂着阳光的笑容,那一记突刺让他看起来充满了阿波罗的俊美与力量。在粉丝们的欢呼声中,无尽的雷鸣灰溜溜地退场。
    接下来的团体pk更没悬念。没有看的欲望,要不是阿九在,我甚至都想提前退场了。果然,半个小时多一点点——呃,这还是暗荆棘们充分发挥荆棘精神,硬挺,硬缠,才熬过了半个小时的磨难。
    没看也可以想出来,荣耀一个人,指挥若定,郁金香自由配对组合出击,谈笑间,荆棘枝飞叶落,一败涂地。
    “哎,换了黑蔷薇上去,或许情况会好一点点,……”某人自恋的说道。
    “但是绝对不超过四十五分钟。”冰凉泼了一盆冷水下来。
    邪恶阵营的士气,跌到了极点。极低点。
    第9章 地雷
    我总感觉,暗荆棘上去纯粹是给咱丢人。当然我可没兴趣让黑蔷薇上去耍耍,找k的pk,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被k,还得惹得一身霉气,这种事,除开龙泉山的,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人会做。
    我自认没傻到家,阿九也没蠢到底。就是输了,暗荆棘输的也算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吗,郁金香也很会做人,这趟混水没必要再给搅浑。毕竟游戏官方怎么吼,是他的事,咱玩家阵营对立未必就不可以做朋友。也没必要一次pk演武就搞得剑拔弩张的,这样多没风度。
    邪恶与正义,当然不是绝对的对立。说不定哪天郁金香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联合暗荆棘,或者血夜玫瑰,背地里就捅了黑蔷薇一刀呢。
    有奶就是娘,有利益咱就是哥们。不管怎么说,小人报仇,是从早到晚,咱得有点风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郁金香咱走着瞧。
    而且,眼下这种情况,莽莽撞撞上去,总会给人感觉黑蔷薇太过嚣张的感觉。嚣张也要有资本,打又打不赢,还嚣张个屁。
    当然,各方强势力在此碰头,总不能打完了就跑吧。这次pk性质和上次不同,我和阿九是友情pk,内部切磋切磋;而郁金香和暗荆棘的战斗,相当于是邪恶阵营与正义阵营的颇具代表性的一次pk,还发了那么多请贴,只打两场,总给人敷衍的感觉。所以,应酬、参观、奉承一应如是少不了的。实在烦人至极。
    我这名义上黑蔷薇当家的,用阿九的话说,该为集体贡献贡献了。
    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就当上次刀山,下次油锅好了。
    就当我行尸走肉般跟着阿九他们在郁金香“逛逛”,装出满脸假笑的时候,忽然身边有人影一晃。
    ……
    “咦?天使,你怎么了?”
    “天使?恩?怎么了?”
    我的面色变得铁青,大脑陷入短暂性空白几秒钟,刚才被人摸了一把,见鬼!
    “系统提示:您的物品绿骷髅法杖被盗窃!”
    天下各方英雄齐集,郁金香藏龙卧虎,我实在想不通,居然有人敢虎口拔牙,就在我们身边盗窃?
    堂堂五朵金边黑蔷薇,居然有人敢偷我?
    这贼好大的胆子!要知道,不论在哪种游戏中,盗贼的偷窃术都是最狗血的。在混世中,只要偷东西被抓到,除非那人是什么什么郭先生,不然绝对要送你去伊甸园遛几圈,这还算轻的,要是碰到某个火大的失主,绝对想扒了那贼的内裤,弹他小jj弹到死!
    而我正是那种火大的失主。不仅仅因为他居然敢偷我,还因为失窃物品的巨大价值及重大意义。今天石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没有来,而绿骷髅法杖、价值2万5金币的亡灵召唤师的极品法杖,就是我好不容易才搞来,要送给她的。
    而我更想不通的是,有谁能偷我?
    混世的设定,盗贼偷窃术成功率和熟练度和盗贼本身敏捷有关,也和被盗对象本身综合实力有关。我也算金字塔顶尖上有数的人了吧?这贼居然能偷我,委实不可思议。
    看那贼已跑出老远,再不追可就来不及了。毕竟刚刚散场,人多眼杂到底谁是贼还真不好说。不再废话,我满脸冰霜地道:“失陪。”然后召唤出小拉,也不管别人什么反应,就追了上去。
    虽然亡灵巫师并不以敏捷见长,但小拉的直线追击速度,现今恐怕只有冲刺的骑士能比。这个盗贼速度非常快,转眼间已经差不多跑出郁金香驻地了,但是小拉比他更快,用不了多久想来可以追上。
    忽然那贼眼看似乎甩不掉追兵,干脆不走了。停下来等我。他转过头,通过小拉的眼睛……我看到了他。
    这贼很大胆,做了贼,郁金香团徽居然还敢堂堂正正地挂在左胸。更使人吃惊的是,他的团徽上有四朵郁金香。这可是副团级别的人物了哪。我端的又起了一股怒火,郁金香,这也太狂妄了吧!
    同时我还要问问:郁金香盛产人妖吗?
    一个荣耀就算了,毕竟人家是天下第一人,俊美点,没啥;可是这个四朵郁金香的,也是那么女人,他和荣耀的区别,就在于荣耀的俊美是阳光的,而他的俊俏,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邪异的气息。
    我猜,他就是天下第一光明盗贼,也是天下第一盗贼了,虽然我叫不出他的名字来,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是,他绝对是。他如果不是,母猪都会上树了。真tnnd,头天出门就碰上个人妖盗贼,晦气啊。
    我让小拉停下来,等我慢慢过去。
    盗贼反倒是自觉地走过来,很有风度地打个了招呼:“嗨!尊敬的、伟大的亡灵巫师天使在人间,我就是天下第一盗贼欧比斯拉奇,不好意思了,嘿!oh,如果你是一个美貌的姑娘,我靠。那就更完美了……”
    妈的,这群鸟人,总这么不脸吗?果然是天下第一盗贼,欧比斯拉奇?呃,有趣的名字。不过什么“神族”,光明阵营的可真tmd爱自我标榜。可是现下我哪有心情和他废话,直接打断他,伸出一只手来:“绿骷髅法杖,拿来!”
    欧比斯拉奇嘻嘻一笑:“嘿嘿,俺这么跟你说吧,哼哼,英俊神武如天下第一光明盗贼我,偷到的东西,又怎么会吐出去呢?不过还有这么一种方法哦,你跟我pk吧,要是俺的灵魂幸运地回归了主的怀抱,咦,啊,那个什么骷髅法杖,自然就是你的了哦。”
    混世为平众怒,对偷窃的盗贼自然也很苛刻:被盗三小时内,失主可以攻击盗贼。盗贼三小时内杀死,偷窃的物品必爆。
    爆了这个盗贼?小case.有爆裂僵尸在,怕什么?冲过去把他轰了不就一了百了,把这家伙弄死了,我再去找荣耀找回公道。
    我凝神施展亡灵召唤,并没有把爆裂僵尸召唤出来,毕竟只有两个,我可舍不得牺牲了。刚召唤完小拉,而召唤爆裂僵尸需要最高的85%精神力,爆完了,复活不了,我就亏大了。我选择了消耗75%的精神力,把老僵和十多个骷髅拉了出来。
    欧比斯拉奇没有打断我施展亡灵召唤,只是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天使,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哦,不要过来,这里有地雷呢。”
    第10章 盗贼
    呃?地雷?
    我停住了脚步,感觉有点诡异……地雷?!这个家伙居然会3级的盗贼技能地雷?难道是他的天赋技能?或许有这种可能。
    地雷是阵图的低阶技能,一次性,不能移动。不象阵图那样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攻击任何地段、只要有能量供应,就能够一直发飙。
    但是……光明首席偷窃师布的雷,挨上不死也要脱层皮啊。
    这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块牌子,放在胸前:小心地雷。
    我问小拉:“拉拉,你看见这家伙布雷了吗?”
    小拉摇头,当然看不见吗。一般盗贼布雷都很难捕捉到一丝痕迹,最多看见个动作,而欧比斯拉奇这等级数的高手,更是不留丝毫痕迹。我也没想从小拉口里压榨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来,就算是我自己,也没看见这个家伙布雷。我还没成老公公啊,只能说,这个家伙太厉害了。普通的盗贼,哪里逃得过我明察秋毫的法眼?哼哼。
    疑兵之计?我摇摇头,小心使得万年船啊,如果我不小心陷入了雷区,走位起来就难了;而布置者是不会被雷炸的,一个亡灵巫师无法顺利走位,对上攻击力不弱的盗贼,恐怕很难讨得好去。
    我还是决定牺牲我的小弟们。骷髅兵算是一种廉价的兵种,除开感情上有一点点舍不得,被地雷光荣掉,也无损于他们伟大的亡灵身份了。
    骷髅兵摇摇晃晃,提着砍刀走近欧比斯拉奇,果然,轰轰、轰……地底下冒出绚烂的火花来,亏得亡灵小弟站得比较开,不然被一雷二鸟就惨了。
    欧比斯拉奇悠闲地吹着口哨,他当然知道我是召唤类型的亡灵巫师,亡灵巫师施展召唤至少需要65%的精神力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小喽罗都去见上帝了,哦,是死神。他凭借着高敏,搞定两个最多不过二级上阶的小怪,绝对轻松,绝对潇洒。
    这就是他的如意算盘了吧。可惜,他碰上了一个‘会复活’的亡灵巫师,我阴阴地一笑,连续施展复活术把十多个小弟全部复活,慢悠悠地又在雷阵里闯,照这样下去,雷阵绝对要给我的骷髅们全部破完。欧比斯拉奇显然感到惊奇,停了口哨,哼哼了几声,嘴巴里头不知道迷迷糊糊地喃些什么,忽然影子一晃,高敏捷使他迅速地冲到骷髅身旁,三下两下就把残存地骷髅全部搞定。
    ok,好戏开始。欧比斯拉奇惊奇地道:“啊,神秘的亡灵巫师,果然给了我太多的惊讶。”他打了一个响指头,仿佛死鸭子一般地嘎嘎叫道:“啊,我失去耐心了,来吧,天使,拿出你的实力来吧。两个小时哦,如果你不能爆了我,哈哈,那杆法杖,英俊潇洒的欧比斯拉奇是很有兴趣据为己有的。”
    nnd,不提我还没火气,一提俺就怒。
    那就让我们好好玩玩吧。小拉一个盘旋低冲,却被他轻巧地晃了开去,我惊奇地发现,若论速度,小拉在他之上,若论灵活,小小的蝙蝠居然比不上他一个鸟人族的盗贼!如此高的灵活性,我自然不敢再让老僵去让他尝尝僵尸掌,毕竟亡灵巫师是如此的贫血,盗贼的匕首是如此的锋利。
    我还时不时的复活几个骷髅,能稍微拖住欧比斯拉奇也好,可是他的pk技术显然还在我预料之上,这家伙很聪明,骷髅要几匕首才能搞定……可是,万能的至高神,你看看你该死的信徒在做什么,颈椎,膝盖,往往只一下,一只小骷髅就给他捅得瘫痪了。
    这样骷髅不仅不能再威胁到他,我也不能再复活骷髅!
    我丝毫不怀疑,如果骷髅也有小jj,那么这个风度翩翩俊美到极点的众多mm心中的不知道什么颜色的马的王子,绝对会一个匕首下去,然后优雅地鞠躬,然后打个响指,然后极其不要脸地说:“对不起,小骷髅。可是,一切遵照神的旨意,啊,我很无奈。”
    二级上阶的小拉,远远不是欧比斯拉奇的对手,眼看被压制在了绝对的下风,马上就要落败,而欧比斯拉奇更是人精,时不时晃过来一下,搞得我神经紧张,搞得老僵连连挥掌,徒然消耗体内的葡萄糖,恩,如果僵尸体内也有葡萄糖的话。
    这样,我更不敢让老僵出击了,连忙调整策略,小拉回防,老僵皮粗肉厚,虽然灵敏度低一些,但抵挡几十下匕首还是可以的。我凭着精确地走位,配合小拉防守,想来可以拖上一段时间,等精神力回够了,哼哼。
    欧比斯拉奇自然要主动出击,时不时地想晃过老僵,奈何大僵尸身型巨大,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忽悠掉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