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我看着桑榆娇艳欲滴的红唇,不敢多想,只能假装很认真的思考问题…不过要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不是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尼玛,这时候了,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在心里自己骂了一声,聚精会神开始听她所说——这些话让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里有点奇怪!
要说这里为什么奇怪,那就必须从五鬼没有找到这个洞穴开始了。
一般来说,人和鬼看东西是不一样的:人依靠五感来判断这个地方是不是空的,墙壁、岩石、树木或者东西,只要看得见摸的着,那么这里就有东西不能走,反之这里就是空的。
但是鬼魂凭借的是能量,只要能通过的,都当做是路,是空的,比如我们人类所认为的一些墙壁、门之类的,都是能穿行的。鬼魂认为一个地方是实体,没有空隙,那么必然是因为一种抗拒的能量,就像是符咒所画的圈子,法阵之内等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阴墙’。
这个洞穴虽然门口有水藻,但是五鬼会认为这里是实体,那么一则可能是没有看见,但是二则也必然是不能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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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节 太岁
鬼魂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是因为他们一路的畅通无阻好,要是真有了这种‘阴墙’,它们还不是一样走投无路么?
我看了看这里的环境:水池中估计没有什么东西,但是这岸上也看不出来有东西,那么可以断言,一定有什么我们没有发现的玩意儿藏在某处,还等着我们发掘呢。
光线确实很暗,我也看不清楚,于是把自己的推断给桑榆说了说,她明白之后很快喊五鬼把火堆燃旺,以便观察这里。
同时两个小鬼也开始了四处寻找。
果不出所料,几分钟以后我们就找到了目标,就在一堆乱石的后面似乎有个地方能过人!
五鬼很快把乱石清理露出了后面的通道——“五鬼现在差不多该休息了,要不然后面没办法做事,”桑榆问我:“我们是等它们好了以后再进去,还是现在去看看?”
等等?开玩笑,我现在这状况能等嘛?
不过我倒是没敢掉以轻心,“这样,我们也休息休息,半小时以后我估计就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俩先去看看。”
应该没问题吧?最近我还是很强力的,半小时以后差不多能行。
桑榆倒是没有反驳我,她就着火光把手枪装好子弹塞进我枪套,然后摸出一个东西塞进我手里,“哼,自己拿好,下次再扔给我,我就甩海里去。”顺便还扔我一白眼仁。
“嘿嘿。”我拿着杀神匕傻笑,心里只能阿q了一把:哼,挨骂就当受表扬!
反正不敢惹她,只能由着她说嘛是嘛。
我们重新上路的时候已经算是全副武装,没有五鬼的jing戒让我俩分外小心,所以轻装上阵步步为营,生怕角落钻出点什么怪东西。
桑榆在前我在后,都是左火把右武器的组合,火光下影子不断的摇摆把影子拉长。
走在后面是她的主意,为了保护我,但是从我个人的角度说起来非常乐意——因为不希望她看见我的表情。
现在强烈的晕眩感和刺痛已经重新侵袭了我的身体,这绝对是恢复的迹象,也就是说我最初在海水中逐渐失去的五感又开始重新苏醒——但绝对不会舒服的。
我不想被人看见自己拉扯过大时候疼痛扭曲的脸,一句话,老子是爷们!
扒拉掉碎石之后的入口看起来还不小,没有丝毫人工构造的痕迹,桑榆点了点头率先钻了进去,“嘿,里面很深很宽,你快点。”
我边应声边跟了进去,一穿过这道门,满目居然茂密无比植被丛生,看上去反倒像是丛林了:下面是各种苔藓和蕨类植物,纠缠错落犬牙密布;上面垂下来无数胡须状的根,毛茸茸的像是胡须。
这通道只有两三米高,但是一点也不觉走在里面很艰难,反倒是感觉无比惬意,“这周围都是泥土,你看。”桑榆在洞壁抓了一把,手稍稍用力就捏成了一团,“全部是青苔和泥土。”
“这是好现象,”我装作不经意的回答,免得她从我异样的声音中听出点什么“说不定能找点吃的,然后可以多呆两天,恢复些再走。”走了几步以后我已经明显感觉到了不适,但是不想她担心,也就只能硬撑。
桑榆用尺剑扒拉着前面的植物,斩断一些胡须根和植物弄的稀疏点,让我过去的时候轻松些。这份细心我是看在眼里的,只不过猜不透她的心思,到底是为了感谢我当时弃船寻死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我正在胡思乱想,桑榆突然站定了,“没有路了。”前面越来越小,最后收缩成了一道缝隙,很有可能也是大裂缝的某个分支,不过我总觉得这里应该有点什么,不然的话五鬼也不会被这里所骗。
桑榆率先发现了异常——她蹲下来扒拉着泥地,“嘿,这里凸出来了,我们看看下面是什么。”说着她已经摸出了尺剑准备挖,但是我连忙阻止了她。
“等等,用这个。”我伸手递过去一根木棍,“轻一点,慢一点,看见东西以后直接定住它。”然后我又递过去了杀神匕首,换回她手中的尺剑,“很多东西都是遇铁而遁的,小心点好。”这话明明白白的告诉了桑榆,要是下面真有东西,我们应该把它抓住,而不是赶走。
传说中挖人参就是这样:人参是非常顽皮的精灵,有人寻到人参苗,但挖出来的却是一幅空壳,为了防止人参逃脱,放山人必须用红线绳和铜钱系紧参苗,然后用鹿角做的签子一点点的播土,为的是保证根须的完整,整个刨挖过程继续五六个小时,这样才能得到完整的老参,能够使得穷苦的挖参人过上好几年不愁吃喝的富裕ri子。
不单单是人参,其他很多灵物也是这样,灵芝、首乌、黄精等都是这样,只要是野生的老物,均有灵性能借助铁器遁逃。
我曾经很恶趣的比喻过:山里面的野猪和家猪的关系就是这样,家猪呆笨愚蠢肉味一般,野猪确实灵活凶猛口感十足,如同人参之类野生和种植的一样。
但是杀神匕又是例外,它由于杀气重怨恨足,几乎能够在刺入任何东西的时候灌进体内,破坏阴阳平衡使之纯阴,也就能够使用阴寒之力把它们定住。
桑榆轻轻扒开泥土,出现在她面前的,呃,是一块塑料还是硅胶?
这玩意儿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啊,我捏了捏,有点像是发软的汽车轮胎,看颜色有点发黄,干脆用力捏住朝外一提——啪!我自己手一滑,仰面朝天就跌到了地上。
“太不小心了,”桑榆连忙伸出一只手抓住这东西,另一只手伸了过来,“起来。”
我不好意思的拉着桑榆的手站了起来,她等我弄好以后缩回手把周围扒拉大一点,双手抓住这东西,朝上猛然一提!
一个柱状的东西被提了出来。
“这是…太岁?”我差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玩意儿居然是个太岁?
太岁这东西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医学上说这是肉灵芝,菌类的一种,对人大有补益: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肉芝状如肉。附于大石,头尾具有,乃生物也。赤者如珊瑚,白者如截肪,黑者如泽漆,青者如翠羽,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据说这种东西吃了可以使人身轻体健延年益寿,秦始皇派出徐福所寻找的也不过就是这个东西了。
但是另外一种说法,这是凶煞之兆:古人观测天象,认为岁星十二年运行一周天,便将黄道分为十二等分,每段对应一个地支,称为一次。大约自秦、汉时起,人们则把太岁所在方位视为凶方,无论是谁都不敢与太岁所在的凶方相对立,如建屋造房,或迁徙、婚嫁等,否则就算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将可能招致祸殃,这就是所谓的‘犯太岁’。一般人犯太岁是没有太大迹象的,但是若是一个地方冲撞神灵或者说是罪恶滔天,那么很有可能天降奇祸,此时太岁就会在人间出现了。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对,又都不对!
太岁其实是一种灵物,出现的条件很简单,必须是阴阳不调才会产生,一般来说某个地区只有罪恶滔天才会出现极大的怨恨之气,使得阴阳长期不调,于是附近的太岁就会逐渐生长变大,至于会不会被人发现就不知道了。
旧金山这地方说起来也并不算什么好地方,欧洲人在1542年到旧金山湾区,就开始屠杀本地土著,随后建立了城市,不过这不稀奇,美国很多城市都是这样;后来1848年这里发现了黄金,大量淘金者在这里寻觅发财机会,也有很多人永远埋在了这里;再后来的就是中国人被骗到这里来当奴隶,最后也是悲惨的死在了异国他乡,怨气不可谓不大。
但是最大的应该还是美国历史上两次最大的地震都是发生在这里,我想这应该是主要的原因了,太多的冤魂野鬼造成了阴阳不调,所以出现了太岁。
“这是太岁?”桑榆显然有点高兴,“据说这东西可以延年益寿,嘿,看来你的九厄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们居然找到了宝贝。”“那倒是。这样你看好不好,这东西我们就带回去算了,到时候送给你父亲和我师傅,当做是美国的纪念品。”我估计她兴奋也是为了这个,不过也好,送给老人家是个很好的选择,也算尽了孝道。
“她们?”桑榆脸上的愕然神情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猜错了…果然,她微微一笑如我骤然发现的一般,“既然你这么说,也可以带点回去给他们啦——但是这东西据说是能够快速让人恢复的,来,你把它吃了,希望能够治好你肩膀的伤口。”
看,我说对了吧。
没想到她还真是有情有义,找到这东西居然想到的是我!
太岁这东西说起来稀罕,很多人没有吃过,但是我唯一的一次吃太岁到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吃的,也许是没有调料烹饪,也许是我们做法不对,反正嚼起来的时候确实让我难受了一把。
哥们,估计红军过草地吃什么胶鞋底子,就是这感觉了!
大半块太岁被我们在火上烤熟,剩下的则是桑榆收了起来,然后我俩把烤熟的分成了两块吃掉——她最初是死活不吃,非要我一个人吃,直到我是半哄半发火,她才吃了,吃的过程中还几次切下来要分一些给我,非说自己吃不完。
总共就足球这么大,烤了烤缩了一半多,你说那能有多少吃不完的?
第九十九节 梼杌复活
千辛万苦吃完橡皮再睡了一觉,我们基本上恢复了体力,五鬼也重新能够使唤了,于是不再耽搁,第一时间就继续了我们的航行。
不过刚才衣服湿漉漉的,我和桑榆睡完以后都有点鼻子不通,估计是受了凉。
最后一段路很顺利,距离也不太长,很快我们就在距离诺斯湖不远的海边上了岸,上岸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通知了四师兄。
但是师兄的语气明显不对,“现在我来不了,这些人魔只能暂时派点人来处理,你们就不要管了。”说完以后师兄明显的犹豫了一下,“七小子,告诉你一个坏消息,穷奇已经成功了
“啊?”我和桑榆都叫了起来,被这个消息吓坏了。我急忙反问道:“怎么回事?穷奇靠什么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问话的时候我已经隐隐约约有点觉得不妙了,那个梦…我有点害怕。
四师兄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旧金山,我妹妹已经出发了,估计今晚就能到你们那里,到时候我喊她直接和你们联系说明情况,然后安排你们离开美国。”
“离开美国?为什么?”我大惑不解,“现在难道你们不需要人手?”师兄听我这么一问,反倒是笑了笑,“我们这里的事情其实差不多完了,穷奇成功,梼杌复活,估计下一个目标不是混沌就是饕餮,应该不会再是美国了。师傅已经在中国联系了不少人,准备召开水陆大会,你该回去陪着师傅,而不是呆在美国陪我善后——我很可能过几天也要去。”
桑榆看了我一眼,我明白她的心意换了个话题,“师兄,王家的人怎么样?其他人呢?有没有谁受伤的?”既然问了,我也就顺便关心一下了。
“对了,这次的事件倒是没有什么战斗,也没有法门中人受伤,”师兄对于这些秘密也不瞒我,“王家的人已经走了,准备前往中国参加水陆大会,你们到了那里就会碰见他们的。”
桑榆露出了一个明显放松的表情,嘴角一弯笑得很甜,“徐先生,那么这里就拜托你们了,我和刘辟云受了点伤,现在回去休息了,”
“行。”四师兄答应的很快,“这个人魔俱乐部我直接从旧金山派人去查封,别的不说,暂时堵在里面是没有问题的,然后再从五十一区派点人来处理。”
“那就好。”我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了,“师兄,到底穷奇是做了什么?”
四师兄被我这么一问,倒是叹了口气,“我们原本只以为会有什么爆炸事件之类的,谁知道地面监控严密,那家伙却从空中发动了攻击?”
“啊!你不会是说他用飞机撞大楼吧?”我一下子想起了自己那个梦,原来…原来不是梦?
四师兄很简单就会错了意,“你们也看了新闻了?不错,世贸大楼撞机事件就是穷奇弄出来的,杀死上千的人取得魂魄,才使七分归一复活了梼杌…”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告诉我,但是几秒过后他还是说了,“然后他又挑选了一些身体条件不错的人,取出器官给梼杌制造了一个身体。”
“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急急的发问,“撞机是不是三四个小时以前?”
“对啊,新闻有说嘛,就是8点四十左右,”师兄估计是看了看表,“差不多三个小时前。”
我一把抓住桑榆,“我昏迷的时候是不是三个小时以前?”桑榆见我这么紧张也没有多问,只是回想了一下,“差不多,你醒转的时候就是两个多小时前,撞机的时候正好是昏迷状态中
尼玛尼玛尼玛!老子真的亲临了!
完全搞不懂为什么会到那里去,而且看样子还是灵魂出窍之类的。
我这里在纠结,师兄倒是等不急了,“好了,不说了,你们回去老老实实呆着,等我妹到了联系你们。”说完啪的一声就把手机挂了。
我陷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能自拔,没有明白究竟为什么,直到桑榆拉了我一把才回过神来。
桑榆很快找到了出租车,然后坐车找了一家诊所。
美国流行的是预约看病,桑榆也不管那么多,票子一使出去,医生很快就从‘没时间’变成了‘绝对有空”,把我请进了治疗室。
由于我不懂英文,一直都是桑榆陪着我把情况告诉医生,但是当外面包扎的衣服割开以后,我们都吓了一跳!
伤口还是伤口,并没有说恢复了,我也是一个凡人,又不是什么小说中的神奇猪脚,但是这样我们依旧发现了伤口恢复的迹象:周围的红肿已经消失了,肌肉呈现一种良好的粉红色,酒精抹上去的时候刺刺麻麻的,看上去似乎没有坏死,反倒是在快速恢复之中。
因为吃了太岁的原因?我不知道。
不过无论怎么说这都是好事,我和桑榆又都受凉有点不舒服,于是我们很快回到了家中,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出了一身大汗之后舒舒服服的钻进了被窝。英国的汉堡博士在50年前即认为‘对感冒最有帮助的是睡眠’,这一点我们非常乐于照办。
这一觉倒是睡得相当不错,没有任何怪异的梦,让我醒来的原因是门外砰砰砰的敲门声,“辟云,有个叫许璇的女人打电话找你——她是不是你师兄说的那个妹妹?”
“恩…门没关…进来。”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还没有睁眼就觉得一个东西塞到了我手里,“喂,许姐…”我把手机塞到耳边刚喊了一嗓子,就听见对面哈哈一阵笑,搞的我毛骨悚然立刻就蹬大了眼——忘记了,这可是许璇姐啊,美国fbi强人一个,就连四师兄都要退避三舍的人物!
“小云啊,现在我快到了,你们在那里?”许璇姐听起来还是那么疾风火燎的性格,“两个小时以后我就到了——弄点好咖啡等我。”许璇是四师兄的妹妹,当初师兄快出师的时候,正好我刚入师门,于是那一段时间成了我最悲惨的噩梦!
许璇姐比我大十岁,俏丽美貌,看上去就像一个文静的小女生,那知道她骨子里偏偏里是个纯爷们,不但如此,还具有极强的暴力倾向,是个有事情的时候二话不说直接抡板砖的主。
这种情况下俺也没有逃脱,被揍了好几次,打得是鼻青脸肿苦不堪言。这也就直接造成了我对四师兄的怨念,所以到美国怎么都不和他联系,免得一个不小心遇见了许璇姐。
前几年听说她刚进fbi的时候有好几百追求者,最后是一个一个被打跑了,末了还是四师兄出手帮忙,她手下才苟且残喘了一个,也就是她现在的达令。
这么多年没有听过的声音出现,我自然也不敢怠慢,所以小心翼翼的把地址说了,电话那头‘恩’了一声,随后就听她说:“行,我估计两三个小时候以后到——记住我的咖啡。”说完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呃,”收了电话以后我还是决定给按她说的办,连忙拉上桑榆下去准备点吃的——我对毛主席保证,绝对不是因为我怕她什么的,而是因为我想到别人天远地远的跑来帮我,要尽点地主之益,否则失礼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