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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听小叔说,被贴了大*/字*/报,好像查出有禁/*书,挨了斗,反正有点惨。”刘军说这话时,刻意压低了声音。
    “禁/*书?挨了斗?”
    陈春红眉头蹙成一团,连脚步都停了下来,看了眼二儿子刘华背上的小背篓,目光紧紧盯向大儿子刘军,“你拿的这些书,没有问题吧?”这几年,全国性运动,乡下没城里的严,没出过什么事,不过,她也听过几嘴。
    她不识字,却觉得,能躲就躲开,避得远远的最好。
    “妈,你放心,我拿的书都没问题,有问题的书,早就拉出去火烧了,不会放在这里。”刘军一见他妈的样子,忙不迭地再三保证。
    “真的?”
    刘军重重地点头,“当然是真的。”
    刘艳见她妈一脸迟疑,于是在旁打边鼓,附和道:“妈,大哥说得对,要是禁/*书早就烧掉了,不会这样光明正大地摆出来。”
    “我总不会害自己。”刘军笑道,难得见他妈这样紧张,心神不定,开了个玩笑。
    “你这孩子,这事也能玩笑。”陈春红伸手拍了下大儿子的后脑勺,到底还是信他几分,这句话说对了,大儿子害自己绝对不可能,去害别人倒有可能。
    只是心里对老五刘卫国多少有点意见,这家书店出过事,他还介绍自家侄子过来,又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暗戳戳地记了一笔账,暂且不提,到了大马路上,带着孩子往车站方向走去。
    在车站外面的站牌下,遇上了凌云翔,一手牵着女儿凌楠,一手提着一口大铁锅,陈春红刚一走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只见凌楠急忙忙地躲到凌云翔身后去了。
    这孩子好像比以前更怕生了。
    陈春红没在意,随口道:“你今日也回乡下。”
    “不是,我是在这儿等你的。”
    “等我?”陈春红只微微一愕,却很快猜到几分,没打一丁点儿马虎,直接挑明:“要是为了去年你上我家说的事,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法帮忙。”
    凌云翔听了这话,唯有苦笑,他话还没出口,就遭到了拒绝,人太聪明了,就这点不好,只好否认道:“是为了我女儿,但不是让你帮忙照看,是想托你帮忙找个熟悉靠得住的人家,你看看这孩子的样子,我不能再把她单独放乡下了,亲戚或邻居也不行,我娘都会打上门去。”
    “我想来想去,只能找你帮忙,你先别忙着拒绝,只要你帮忙找到靠得住的人家,照顾费按照去年我和你说的给,这笔钱,对于乡下人来说,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我信任你,这口大铁锅,算是托你帮忙的酬劳。”
    陈春红盯着那口大铁锅,十分心动,这东西,现在有钱都买不到,“你等等,我考虑一下。”另外凌云翔有句话说对了:这笔钱,对于乡下人来说,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她不能照看,但有其他人可以。
    陈春红首先想到了她大姐家,大姐家的孩子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这笔收入,也能改善一下条件,凌楠和她女儿刘艳同岁,这么大了,能自己吃自己喝,不需要人喂食把尿的,大姐家的琼姐就能够照看她了。
    琼姐年龄够大,带孩子有经验,家里几个弟弟妹妹,都是她一手带上的。
    在乡下,大人要干活,还不都是这样,大的带小的。
    “你们在这儿坐着,看着东西,我出去和你们凌叔叔说点事,等会儿进来。”陈春红心里想妥当了,就放下肩上的背篓,对孩子们交待一声。
    “妈,我不要那个女孩来我们家。”刘艳看了大哥刘军一眼,仗着自己年纪小,扑上去抱住她妈的大腿,刚进车站时,她已经明显看出她妈的意动来。
    “不会,不会来我们家。”陈春红一口应承下来,推开小女儿。
    旁边的刘军又一脸郑重道:“妈,也不能在我们村子里找人家帮忙看孩子。”同一个村子,以后常碰面,而且年底的时候,他爸就会退伍回来,上次接到信,他爸已经确定今年年底退伍,到时候要是在村子里碰到,他爸肯定会恼火的。
    “知道,知道。”陈春红看着大儿子刘军一脸小大人的模样,不由笑了笑。
    待到陈春红走出车站的侯车棚子,刘军和刘艳兄妹俩相视一眼,他们还以为凌云翔又要纠缠上,没想到,他倒临时改了主意,这样也好。
    “你们说,不找村子里的人,妈会找谁呀?”刘华疑问道,他原为妈会找村子里的人,刚才还把村子里的上百户人家筛选了一遍,谁知大哥突然说不能找村子里人。
    “可能是大姨家。”刘艳说道,家里的亲戚,她只能想到大姨家,小姑刘美莲的性格也很好,但是小姑家的条件很好,应该不会接这样的活。
    在班车快启动时,她妈走了进来。
    刘艳看着她妈两手空空,倒有些意外,还以为她妈会提着那口大铁锅,毕竟,她妈能答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口大铁锅惹的,上了车,放好背篓后,刘艳没看到凌云翔和他女儿,“妈,凌叔叔呢,怎么不见他?”
    陈春红只看了小女儿一眼,就明白小女儿在想什么,“我还没完全答应,总得先问问你大姨,当然不能拿那口锅。”她是很中意那口大铁锅,但总得先把事情办好,她打算回去后,晚上去一趟大姐家,亲自和大姐说说这事,大姐要是愿意,她就作个中人。
    要是不愿意,明天让华子来一趟镇里,和凌去翔说一声。
    第103章 天生宿慧
    到家后, 天刚刚黑下来,陈春红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放下背篓, 把买的肉拿出来放好, 顾不得收拾其他东西,从床头的木箱子里拿出用牛皮纸包好的一小包糖, 提起一个空篮子, 把糖放进去, 出门在檐角处抓了一把稻草覆盖上。
    又点了一盏马灯。
    “军子,你带华子和艳儿把早上的稀饭热一下,吃了就烧热水洗脸洗脚,上床睡觉, 今日去外面累了一天,早点睡,不用等我。”陈春红又叮嘱一遍, 回来的路上, 她已经和几个孩子交待过了,“好好看家。”
    说完, 转身就要离开, 她想早点走,路上赶快点, 这样能早点回来。
    “妈,”
    刘军却忙地开口喊住,“让华子陪你一起去大姨家, 猴头岭山坳那一段路挺荒凉的,华子跟着,走夜路,路上有个伴,给你壮壮胆。”
    “你妈我打小在山里打滚,这点夜路,还需要壮胆?外面还有很多人,小孩子家家的,别瞎操心了。”陈春红只觉得好笑地看了大儿子一眼。
    “我也觉得,让二哥跟妈一起去比较好。”旁边的刘艳同样不放心,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就算没鬼,夜里走山路,伸手不见五指,到处乌漆麻黑的,一盏马灯,只照得见面前一米远路,今天晚上又没有月亮。
    陈春红看着一个两个孩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只觉得人小鬼大,瞎操心,正要劝他们放心,却又听小女儿说道:“妈,你先听我说。”
    “这会子天刚黑,外面还有人,倒不用担心,只是妈去大姨家,和大姨谈完事,到时候很晚了,妈一个人回来,大姨不会放心,要么留妈住一晚,要么就会亲自送妈过猴头岭,无论哪一种,都要麻烦大姨,这样一来,还不如让二哥跟着去。”
    刘艳知道,这个时候去亲戚家,基本上都不留夜,还有特意避开饭点的,眼下正值春耕下苗,青黄不接,各家各户的吃食都比较紧张,到了饭点,不留饭过意不去,留饭又自家吃的都不够。
    “妈,现在不比以前,家里有大哥和妹妹看家,我不用再看家了,我陪你去。”刘华上前去拿他妈手里的马灯。
    陈春红见几个孩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也很骄傲,小女儿的话,她听进去了,按照大姐陈春雨的脾性,要是太晚了,的确会亲自送她,考虑到这一点,她带上了二儿子刘华。
    二儿子打小胆子大,走夜路倒不怕吓到他。
    猴头岭那地方,解*/放前,曾有很多猴子窜出,解*/放后,清山运动,清掉了一批,这些年倒没见过那些畜生了。
    陈春红又回屋拿了点饼干和几颗糖果,之前的那小包糖是打算送给大姐的,现在带上二儿子刘华,为赶时间,她自己可以不吃,路上找个山泉喝点水就能饱一下,却不能让儿子饿着。
    “走吧。”陈春红带着二儿子刘华出门。
    刘艳松了口气,和大哥刘军目送他们离开,就开始煮晚饭,俩人吃完后,特意给她妈和二哥留了一份,烧了一大锅水,把稀饭放在锅里热着。
    因为白天走了一天的路,十分的累,哪怕刘艳意识强撑着,想等她妈和二哥回来,到底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坐在桌子旁,垂了几次脑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早上。
    出门看到她妈陈春红喜滋滋的做早饭,还和烧火的大哥比划着要多添一个灶台,刘艳就猜到,事情谈成了,那口大铁锅到手了,她妈才会这么高兴。
    吃完早饭,刘军去牛栏那边告了半天假,然后赶去了公社,去和凌云翔碰头,领着凌云翔去猴头岭的大姨家,陈春红已经和大姐说好了,就没打算再请假,耽误一天的工。
    刘艳在她妈出门上工后,二哥刘华预备出门打猪草前,不管她的抗议,二哥把她送到了洪顺家,“大哥说了,你不能一个人待家里,让我送你过来。”又往刘艳怀里塞了一本书,“给,这是你昨天买的那本书,你可以在这看书,我打完猪草,就过来接你回家。”
    他倒是想带着妹妹一起,可自从上回他打猪草带着妹妹,妹妹从田埂上,一头栽进水田里,浑身是泥,又湿糊糊的,被他妈骂了一顿后,又严厉交待过,他就不敢再带妹妹出去了。
    刘艳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只抗议想留在家里,没想跟着一起去,现在春耕,田埂上的泥都很滑,上次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 ,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不认识的字,读半边就好了。”刘艳回道,心里头隐隐有些恼火,她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好像有听老师这么说过,因此,这话刘艳回得很自然,她已经在心里计算着,估计二哥应该背着小背篓出门去打猪草了吧,应该离开家有一段距离了,她有家里门的钥匙,她现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约也看不见。
    越想,刘艳越打算回去。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和洪顺说,却又见洪顺拿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个‘旻’字,然后推到刘艳面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刘艳故意装傻,已经打算离开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家里的小母鸡今早还没喂食,我要回去给它们喂食。”这试探还没完没了啦。
    只是洪顺却似没听到一般,解释道:“这个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对方念出正确的读音,刘艳抬头望去,对上洪顺一双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镜,仿佛能抽丝剥茧,什么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镜,能让人显出原形,无所遁形。
    刘艳心头一阵慌,立即明白过来,整个神经彻底绷紧了。
    他已经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刘艳没打算辩解,当然,更不愿意承认,身边有一个大哥这样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离开。
    “天生宿慧,也没什么大不的,你不用太紧张……”
    “谁紧张了。”刘艳粗暴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抬头,怒视了对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确实过于紧张,失了方寸,忙稳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认。
    转身往外走,连头都不想回一下。
    她发誓,她再也不来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后面传来洪顺的叫唤声,刘艳没有理会,出了洪家大门,往自家赶去,得亏这近一年的体力锻炼,走起路来,非常快,都不带喘气的了。
    直接把洪顺甩在身后,没让他追上来拦住她。
    从侧门进自家后院,因为她进来的动静,引得屋檐下西南角落里的鸡窝,传来小母鸡咯咯的叫唤声,听她妈说,再过一个月它们就能下蛋了,这可是纯天然农家自养鸡蛋,刘艳看着两只小母鸡在鸡窝里打转,不时对她叫唤,慌乱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然而,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洪顺追了过来。
    “你怎么跑来了?”刘艳皱了眉头,就差学她妈拿大扫把赶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给我,我当然要看着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样,丢了怎么办?”洪顺说得理所当然,看着她脸色不好,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记事起,脑袋里隐隐约约就装了许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