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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之大时代_分节阅读_104

      “未上市药用于临床的风险,这次奇迹背后的压力!”
    “世纪人物,一场生命与道德的博弈!”
    “信任,医患矛盾最好的良药!”
    第二日,几乎整个香江的舆论都反转过来。
    “这个李铮的影响力还真是大啊,老王昨天晚上打电话过来,本来做好的版面全部重新印刷,印刷厂加了12小时的夜班,早晨报纸差点开天窗。”沈万年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块切好的牛排放入口中。
    “刺啦”空旷的餐厅里响起倒茶与瓷器摩擦发出的刺耳的噪音。杨婉茹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目光不善地看向赵秋华。
    赵秋华微微抬头,目光穿过杨婉茹,放在不远处的电视屏幕上。电视屏幕里,那张熟悉的脸上有着她不熟悉的沉稳和自信。
    “我吃饱了。”赵秋华突然放下了刀叉,金属与餐具的碰撞声清脆而有力。
    沈鸿基看了一眼赵秋华盘里还剩大半的牛排,温和地开口说道:“再吃点,或者你喜欢吃华餐,让刘嫂去做便好。”
    赵秋华摇摇头,也不多说,对着沈万年和杨婉茹点点头,拿起椅子上的外套就向外走去。
    沈鸿基苦笑一声,也放下了手中的餐具,站起身来。
    “爸妈,我也吃饱了。”说完拿上外套,快步追了出去。
    杨婉茹气急,“气死我了!果然是小地方来的,娶这么个没教养的媳妇真是给我找罪受!”
    沈万年冷冷瞥了她一眼,“吃饭的时候,少说话。”
    杨婉茹一滞,目光扫过低头吃饭的女儿和两个空盘子,心中对赵秋华的不满到达了顶峰。
    “秋华,刚刚不是好好的嘛?怎么又生气了?我知道妈脾气不好,但这回……”沈鸿基满脸的无奈。
    沈鸿基和赵秋华是大学同学,两人在浪漫的法国相识。那时候的赵秋华爽朗大气、充满着自信和活力,她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参加华人留学生聚会,参加女权运动。在其余人法语还磕磕绊绊的时候,赵秋华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甚至还会少量的意大利语,这在当时性格内向的沈鸿基心中,赵秋华就是女神一般的存在。
    沈鸿基暗恋赵秋华两年,在室友的鼓励下鼓起勇气向女神表白,赵秋华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后来赵秋华才告诉他,其实她也关注他很久了。校园爱情,双向暗恋,两人的大学恋情热烈而真诚。
    但快乐的时间过得总是特别快,四年时间匆匆过去,两人一个要回华京,一个要回香江。两人约好,一回到家就通电话,向双方父母宣告两人的爱情。
    然而沈鸿基始终没有等到这个电话,后来华国政治动荡,香江与华国的完全被斩断,两人就此断了联系。
    直到一年前,两人重逢,沈鸿基毫不犹豫地结束了自己早已有名无实的婚姻,不顾杨婉茹强烈的反对,坚持与赵秋华领了结婚证。
    ☆、第七十二章
    由于李铮这个药物研究者的发声,玛丽医院的事情被顺利解决。六家病人家属中五家向法院提交了撤案申请, 只剩下一家胡搅蛮缠的, 已然掀不起什么浪花。
    为此,陈素芬和玛丽医院的院长阿道夫先生专程来李铮实验室谢过李铮, 阿道夫先生还尝试邀请陈旭华回玛丽医院,被陈旭华笑着拒绝,他现在已经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做了大半辈子的巧妇, 现在打算种种米了。
    耐药菌株感染事件一过去,实验室工作计划便再次提上议程。第一件事便是招聘能独当一面的实验项目负责人。
    招聘信息一出去,李铮倒是接到过不少电话, 但大都是某某实验室的助手、又或者某不知名大学的副教授、甚至还有中学的老师来碰运气, 让他一阵无奈。
    也是,虽然李铮先后拿出了巴胺沙东和碳青霉烯类抗生素两种药剂, 但在大多数圈内人看来李铮是一个生物制药学的天才, 天才这个词虽是褒义, 但同时它往往和年轻、运气捆绑在一起。
    如今李铮的分量还不足以让那些已经在生物制药学上有了一定成就的人,放弃自己优渥的工作来投奔一个前途未知的工作室。
    “如果有电话来你就接吧。觉得还靠谱的记录下信息。”
    李铮揉着眉心站起来, 他从抽屉里找出一张纸,这是当时徐明生在医院里提到过的三个人,看来他还是得亲自跑一趟。
    “好。”郑玲玲干脆地应下。
    另一边
    李铮刚离开青园不久,一辆黑色的轿车就在青园不远处停下,一个三四十岁衣着讲究的妇人从车上下来。
    “陈叔,你先回去吧。”赵秋华说道。
    司机应了声“好”, 黑色轿车缓缓驶离,慢慢消失在赵秋华的视线里。
    她来过青园,那时候的青园还叫菁园,沈鸿菁的菁,那时候的肖子俊买下这块地的时候意气风发,一心想要做第二个利嘉仁,却没想地产业和楼市双双大跌,他不仅把自己的积蓄赔了进去,还欠了一屁股债。
    若不是她和沈鸿基帮忙,肖子俊说不定直接从世贸大厦跳下去了。却没想,这块地兜兜转转居然到了她儿子手上。
    赵秋华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青园门口,保安尽职尽责地站着岗,目光严肃地看着一个个过路的行人。
    赵秋华迈开右腿,又收了回去,她面上露出挣扎的神色。最终,还是没有走过去。
    周思甜下车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赵秋华在距离青园不远处的地方来回踱步,时不时看一眼大门,再看看手腕上手表。
    因为距离太远,周思甜看不清赵秋华的表情,她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
    “好久不见。”周思甜走到赵秋华身边,“哦,不,我忘了,我们上次在港督府宴会上才见过。”
    如今的周思甜早没了在清河镇时那一副村姑样,一身剪裁出色的棕色大衣,里面是修身的羊绒裙,一根浅灰色的围巾松松垮垮地围在脖子上,时尚而有气质。按照刘志东的说法,周思甜长了一张高级脸,若不是香江模特行业并不是太发达,以周思甜的条件必然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国际超模。
    “是你……”赵秋华神情复杂地看了周思甜一眼,“看来你过得不错。”沈家毕竟是做传媒行业的,手底下也有几家娱乐小报,对于这个大女儿的现状,她还是了解几分的。
    肯吃苦、敢打拼,因为上次李铮实验室开幕的事,被媒体解读为身世不凡,使得娱乐圈里的人见到她都客气三分,可以说是一路顺风顺水。
    “是不错。”周思甜嘴巴紧紧抿成了一条直线,大地色的深色眼影稍稍遮住了她泛红的眼眶。
    为什么,为什么做了这种事,她还能这么坦然地面对她。哪怕是一声对不起,也会让她好过些。
    “小铮并不想见你。”周思甜说道。
    赵秋华闻言,晃了晃神,她右手紧紧攥着手里黑色的漆皮包,直到指甲与漆皮摩擦发出“滋啦”的声音,才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