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论掰弯学弟的一百种方法_分节阅读_67

      邱峰和林一同韩检察官从咖啡屋里出来,驱车前往现场。前来协助的警员已经到了,这里是重建的现场。一切血迹物品都没有动过。老韩留在车上抽烟,他俩下车去现场,他们走到门口和王队打了个招呼。
    “王队。”
    “嗯,进去吧。”
    两人一前一后进到了别墅。
    这是一栋独门独院的双层别墅,院子里修剪得当的植被间架着一个铁质刷白漆的秋千,邱峰看着秋千的位置又看了眼正门,之间直线距离不超过3米,两人进到别墅之后首先看到的就是位于房子中央的楼梯。
    满是血迹的楼梯
    (一共16个台阶,最上面第一个算1,最下面的最后一个算16),从第12阶到16阶上有明显的井喷状血迹,从上到下逐渐增多,直至与地面的血迹融为一体。地上被圈起来的尸体轮廓周围有一大摊血,血泊周围能看到一些成条状的滴落状血迹和少量的溅状血迹。
    这个血迹很可疑!
    如果是激情杀人,那凶手应该是站在死者正面也就是楼梯上,那血迹应该更多的留在衣服上而不是楼梯上,可如果不是激情杀人,凶手是有备而来,那厨房里的小刀哪去了?难道凶手空手而来,杀了人又把刀拿走了?
    邱峰心里存了个问号。
    离开楼梯后,邱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想出门去院子里看看,就在他准备出门时,在大门后面的地上发现了两个浅浅的血色足根印和几滴血迹,干枯的血迹阻挡了日光的前进路线。而当年的现场勘察报告里并没有写到这个,由此可见当年他们更多的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别的地方,从而忽略了好多细节。
    足根印,邱峰眼前一亮,死者是不可能再站起来的,穿袜子进屋的一定是凶手,看来他并非一时兴起激情杀人而是有备而来的。而且这对足根印是并排的说明他有静止站立在这里片刻。很有可能是当时王不丹正巧进来,凶手情急之下躲在了门后,门口这几滴血有可能是凶器上滴落下来的。也不排除是王不丹杀人后,在为遗弃血衣和凶器开门时,凶器上的血滴落下来的。但只有足根印线索还是很模糊不能直接判断凶手是谁。
    邱峰叫来痕检员问了几个问题,然后让他提取了血足根印,和旁边的几滴血。做完这些邱峰起身去找林一,看到他在记笔记,走过去交流了一下意见,林一也认为有必要看一下尸体。
    让邱峰同意接下这个案件的最初条件之一,也就是尸体并没有被火化,这个很意外,案子发生了这么久尸体没有被火化还一直被保存在人民医院的地下停尸房。
    当时觉得诧异,直到后来案子破了才知道原因,死者父母最开始的敌对态度来自失去女儿的悲伤。等冷静下来觉得王不丹不应该是杀人凶手,所以一直将尸体保存在停尸房,死者的妈妈是人民医院脑外科的医生,停尸这件事她是可以做到的。
    两人合计了一下就回到了车上,再次驱车去人民医院,最终征得死者妈妈的同意。他们穿上解剖服在地下停尸房见到了尸体
    冰冷的停尸房来着一排排刺眼的大灯,制冷机器的轰鸣声让人迅速进入状态。
    林一接过资料小声读了起来:“死者
    白寇年龄31岁
    身高168cbr>
    生前是某企业的销售经理。身中7刀,胸部3刀,腹部3刀。其中死者右侧只有一刀。其余都在左侧。创口的创角都是一钝一锐,创口长3到4厘米。”
    致伤方式很清楚——被宽4厘米左右的单刃锐器刺伤。
    死亡原因——胸上一刀刺破了主脉弓,导致大失血死亡。
    林一一边读一遍对照着尸体观察细节
    而邱峰则弯下腰趴在台子上,一直在观察死者脖子上的淤痕。
    第47章相亲相爱的日常
    尸体已经被缝合,为了查找更多线索,他们俩重新打开了尸体。5刀都没有伤到要害,刺在腹部的3刀甚至没有伤到脏器和大血管。只有胸上一刀刺破了主脉弓,导致大失血死亡。可以看出凶手抱着必杀之的心态来的,并且对死者恨之入骨,却并没有太多的解剖知识。捅了6刀才杀死她,当然也不排除泄愤的可能性。
    死者胸腔积液超过1000毫升,加上流出的血液,足以致死。加上尸斑淡等尸体现象,死亡原因明确。凶手如果是从正面下的手,连捅6刀,死者难道不会跑吗?如果说一手固定死者肩颈部,另一只手拿刀捅入,应该会有一两刀捅入同一位置,但是白蔻身上并没有这个情况,再结合颈部的淤痕。
    邱峰假设凶手是从背后突袭,用手肘勒住死者脖子,接着快速连续捅入6刀,因为死者的挣扎,捅入的位置略有偏差。
    死者白寇身高168,身体状况良好,如果假设成立,那勒住她的人一定是一个身高175到180的强壮成年男子,右手拿刀。
    现在就要等足根印记的检测结果,看看能不能得出更多的体态特征。
    分析完尸体,邱峰直起身看了看林一,他在观察尸体胸部的致命伤。
    邱峰走过去轻轻撞了一下林一,问道:“有什么发现?”
    “嗯……我想不明白啊。”
    “什么?”
    “为什么这处创壁上会有皮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