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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穆晓晓没有接,她正视着田志成,清澈的眸子里带着愠色,“我不要你的东西,也不要你的道歉,我想问问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穆晓晓五官偏小巧,温婉宜人,看上去就属于性格柔和的一类。
    下乡半年了,皮肤依旧白净细嫩,放眼整个朱田村,甚至知青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好看,否则原身也不会偏偏就盯上了穆晓晓了。
    眼下即便是冷着脸,也依旧好看的紧。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说,田志成的干的事,足够让人唾弃,穆晓晓仅仅只是冷眼,已经是人家素质好,足够克制了。
    但是谁让现在接受穆晓晓冷眼的人,是他自己呢,想到原身那些混账想法,田志成都不免汗颜。
    “我喜欢你,想娶你做我媳妇。”田志成硬着头皮,有些紧张的说道:“我知道我的做法有些欠缺妥当,可是我真的想娶你,我想你对你好,一辈子的那种。”
    按照原身记忆中,一般发生这种事情,那姑娘就只能嫁给那个男人,田志成接受了人家的身体,肯定也得给穆晓晓负责。
    他想如果自己就是原来的田志成的话,他应该也会喜欢上这种姑娘吧。
    “道歉?道歉有什么用,你想娶我就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吗?”穆晓晓越听越气,越想越委屈,眼泪不争气的落下。
    “你……你别哭啊。”田志成有些手足无措,他母胎单身三十年,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在他面前哭,一时间田志成也不知道该怎么哄人。
    田志成一开口,穆晓晓眼泪掉的更凶了,许是想起了自己无端遭受的祸事,以及对即将迎来未知生活的恐惧。
    “你要是生我气,要不你打我一顿?我是真的喜欢你,等咱们结婚在一块儿了,我肯定加倍对你好,我田志成说话算话,话说出口就一定会做到的!”
    这句话田志成说的真心实意,原身喜欢穆晓晓,而田志成对于这个穿越分配的未来媳妇,也不排斥,他不知道别的男人是怎么哄媳妇的,他自己却只知道这个笨方法。
    “我打你有什么用?只要你离我远点就行,我不想看见你!”穆晓晓捂着脸,偏过身子,不住的抽噎。
    田志成见穆晓晓哭的止不住,似乎有愈演愈烈的倾向,顿时觉得头都大了。
    “我现在就走,你别哭了……”
    田志成将牛皮纸袋子放到地上,抬头见穆晓晓依旧哭的入神,想了想,打开淘宝买了一块素手帕,放到了牛皮纸袋子上面。
    看来和穆晓晓拉近关系制造感情的事,还得一步步来,他说的对穆晓晓好,也并非信口胡说。
    从小田志成就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现在不仅有个田寡妇这么疼他的亲妈,又有凭空捡来的漂亮媳妇,他自然要对她们好的。
    想到不就的将来,自己就能拥有一个四口之家,田志成脸上的不禁露出笑容。
    沿路有碰到田志成的同村人,看到满脸笑容的田志成,下意识的离远了几分,心里不约而同的想着,这田志成八成又在想什么坏招呢。
    穆晓晓哭够了后,松开手露出一双红肿的眼睛,她看了看四周,早已没了田志成的身影。
    脚下的空地上,却放着一个牛皮纸袋子,最上头是一块叠的整齐的素色手帕,手帕的一角在风中微微翻动。
    穆晓晓看着地上的东西,心里一时五味杂陈,方才的田志成和那天的田志成似乎有些不同。
    刚才的田志成,身上多了一股令人信服的感觉,也许对方是真心的喜欢她,想娶她,可是……可是也不应该是用这种方式啊。
    穆晓晓有些失神的走回知青院,杜芳和梅娟在门口张望,见她双眼红肿,显然是哭过了。
    “哟,田志成给你说什么好话了,给你感动成这样,要是结了婚,你不得天天感动啊。”杜芳率先嘲笑了几声,又看到她手里的东西,立刻上前想要翻看,“他给你送什么好东西了,也叫我瞧瞧。”
    “你干什么?”穆晓晓下意识让了一下,声音还有些暗哑,穆晓晓绕过杜芳,随手将东西锁进柜子里,然后侧身躺在了床上。
    “田志成家穷成那样,能送什么好东西给你?看看还不行,真小气。”杜芳翻了个白眼,转身坐回床上,“我还懒得看呢,哼!”
    ……
    田寡妇坐在后院门槛上心不在焉的纳凉,心里想着儿子刚知道上进,可不能让他泄了这口气。
    田寡妇也猜到儿子是因为知青院里的穆晓晓,才知道上进的,虽说他们家条件不好,可她儿子二十来岁了,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姑娘,她可不能拖儿子后腿。
    心里合算着得请个妥当的媒人,好好和穆晓晓沟通一下,要是对方能够同意,她肯定把穆晓晓当亲女儿待。
    田寡妇知道自己儿子干的事不地道,可没法子,谁让这是她亲儿子呢。
    到时候儿子娶上穆晓晓,为了媳妇肯定不会像之前那样胡混,等生了孩子,就自然知道承担家里的责任了。
    正想着,面前突然落下一块阴影,接着一个蛇皮袋放在了她的脚边上。
    田寡妇抬头一看,儿子田志成满头大汗,冲她笑着道:“妈,我上次看到的鸟窝里果然有鸟蛋,下山的时候运气好,还碰到了一只掉进陷进里的山鸡。”
    田志成把袋子摊开,里头二十来个鹌鹑蛋,旁边还有一只被捆住翅膀的山鸡。
    回来的路上田志成特意从淘宝上买了一只家养的山鸡,田寡妇又舍不得吃,肯定会让他拿去县城换钱,田志成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呀,这山鸡还活蹦乱跳的。”田寡妇有些吃惊,除了山鸡脚上有道被陷进割伤的伤口外,其他地方都完好,尤其鲜艳光滑的鸡毛,看上去就像家养的一样。
    田寡妇心里有一瞬间的怀疑,但是片刻又否定了,她儿子就是懒了点,也不至于有多坏,再说村里谁家不是刚够吃饱饭,还能有粮食养这么肥的山鸡?
    眼下要请媒人去说项,家里又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要是把山鸡卖了,也能换一笔钱,置办点东西,也像样,毕竟田家就这么一个儿子。
    “这山鸡先放到鸡圈里,可别弄死了。”田寡妇赶紧把山鸡放到了鸡圈里,顺便喂了一把食,“晚上下工了你早点睡,明天起早去趟县里,把山鸡卖了,卖了钱你可不许乱花,这钱妈有用处。”
    想到儿子结婚,前前后后得要不少钱,家里又穷得叮当响,田寡妇满脸愁容。
    少不得要四处借一借了,田寡妇想到娘家那头,也不知道肯不肯借她。
    下午田志成和田寡妇一块出门上工,母子俩分头干活,十分的认真卖力。
    等到太阳下山,月亮从西边爬上来,众人才准备下工回家。
    朱保国记完了工分,特地找到了田志成,“今天给你记十二个工分,你小子要是早这么干,你妈也早享福了,马上就是娶媳妇的人了,要好好干啊。”
    “还得谢谢保国叔。”田志成诚心道谢。
    朱田村的人大多数都是淳朴的,田志成回家后吃了晚饭,洗洗就睡了。
    明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去县城,田志成怕自己起不来,特地买了个几块钱的闹钟放在床头。
    田志成不敢睡得太沉,闹钟响了两声,立马就醒了,关了闹钟穿衣服起来。
    外头田寡妇已经醒了,见他出来,疑惑问道:“志成,刚才你屋里响了两声,是什么东西啊。”
    第4章
    “没有啊,妈你听错了吧,可能是我刚才起来动静太大,碰到箱子了。”田志成面不改色的扯谎。
    好在田寡妇也没有过多纠结这个事情,转身去厨房拿了两只煮熟的红薯,“带着路上吃,卖了山鸡就赶紧去买东西,赶早回来上工。”
    “知道了妈。”
    见田志成回答的干脆,田寡妇更不放心了,她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性,特地仔细嘱咐,“卖了钱你啥也不许买,去公社里买一罐雪花膏回来,另外再替我买二斤白糖。”
    “放心吧妈,我肯定不会乱花的,前阵子卖的山货钱人家还没给我结,这回正好一块结了。”田志成自然不会乱花,田家有多穷他是知道的,这回想要多拿点钱和东西回来,少不得还要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才行。
    田寡妇把装在蛇皮袋里的山鸡,给田志成托上背,轻轻拍了拍田志成,嘱咐道:“去吧,路上小心着点。”
    田志成掂了掂蛇皮袋,里头还动弹了两下,田志成啃了一口红薯,沿着朱田村的大路往县城方向走。
    夏天的清晨,还带着一丝凉意,田志成走着走着,冰凉的手臂就热乎起来了,大概走了一个小时,才到县城。
    此时的县城也是一片将将苏醒的模样,街上行人不多,公社和商店都还没有开门,田志成直接往黑市去了。
    黑市里人流就明显多了起来,卖各种各样东西的人都有,更多的是以物易物。
    “志成,这回又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田志成刚进黑市,就被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勾住了肩膀。
    “程子哥。”田志成转过头,向来人打了声招呼。
    来人叫赵程,也算是他的朋友,在黑市里干倒卖的活,但是为人却比原身靠谱的多,为人仗义,路子又多,平时还挺照顾田志成。
    “逮了只山鸡,还活着呢,你看看能不能收。”田志成和赵程走到路边,打开蛇皮袋给对方看。
    “还挺肥,你小子运气挺好啊。”赵程看了眼,想了想说,“这东西虽然好吃,可也不好出手,就给你六块吧。”
    “行,程子哥,你把之前的钱也一块给我结了吧,我准备娶媳妇了,打算给她买点东西。”田志成通过原身记忆知道赵程每次给他分钱,都会扣一点下来,替他攒着,说好等他有用的时候在一起给他。
    “你小子开窍了?说的哪家姑娘,我认识不?”赵程有些惊讶,不过更多的是替田志成高兴。
    平日里山上乡下没有他不去的,认识的人也不少,他没想到就几天没往乡下去,田志成居然就说亲了。
    “就我们村知青院里的,年前下乡来的女知青。”田志成不好意思说原身是怎么促成这件事的,说出来八成会被赵程说一顿。
    “知识分子好啊,你小子有福气,将来生个儿子肯定也是个文化人。”
    赵程会心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扎大团结,数了几张塞给田志成,“结婚是哪天,我可得去讨杯喜酒喝。”
    “还没定日子,等定下来一定先通知程子哥。”田志成点点头,又数了数钱,疑惑道:“程子哥,你是不是给多了,我记着没这么多钱啊。”
    除了山鸡的六块,赵程一共给了三十块钱,田志成知道原身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顶天了也就换了十来块钱。
    这多出来的十多块,明显是赵程给的。
    “给你你就拿着,城里姑娘眼光可都高,多买点东西给人家,对人家好点,不然人家能死心塌地跟你过日子?”
    城里来的姑娘心气都高,多少得哄着点,赵程虽然没结婚,可是人情世故方面,自认为比田志成要成熟的。
    田志成看着赵程对自己的关照和态度,说是亲大哥也差不了什么了,可是这十多块钱,田志成拿在手里却也觉得烫手。
    原本田志成就打算从淘宝里买点东西出来,倒卖一手,挣点钱。
    与其和陌生人搭头,还不如直接找赵程算了。
    到时候多给赵程让几分利,也算是报答赵程了。
    “程子哥,我最近有个门路,不管是公社里还是商店,我都能弄到比他们还便宜的货,你看咱倒弄啥能赚钱。”
    “开啥玩笑,你能有啥门路,你要是有门路就给我弄点手表,这玩意正时兴,公社里前两天进了一批沪城来的手表,听说一块要卖二三百块呢。”
    明显赵程不信田志成,只当对方是开玩笑,赵程笑着打趣道:“要是你能弄个手表来,咱卖出去不要人家工业券,三百块是好卖的,不说挣一半,百来块钱是好挣的。”
    田志成假装沉思,偷偷打开淘宝搜索起沪牌手表,看了几个基础款的,都标价一千块左右。
    他暂时还不清楚现在的钱和淘宝之间能不能互通,相互的汇率又是多少,想了想,田志成先冲了十块钱试了试。
    眼看着淘宝余额从三千多变成了四千多,田志成瞬间乐了,一比一百的比例,一千多的手表换算成现在的钱,也就才十来块钱。
    这说明什么,暴利啊。
    “你还真有啊?”赵程见田志成若有所思,不由瞪大了眼睛,“你上哪找的门路?”
    “程子哥,咱去边上说。”田志成翘起嘴角,拉着赵程往角落里走,右手伸进裤子口袋里装出拿东西的样子,实则偷偷打开了淘宝页面,买下了基础款的沪牌手表,余额瞬间减少了一千一。
    不过现在田志成一点都不着急了,只要这块手表卖出去,他不仅能回本,还能赚两百多块呢。
    二人背对着巷口,田志成从口袋里拿了一块手表出来,“程子哥,你看这种和商店里卖的一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