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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学渣的逆袭之路

      “如果你要了解中国历史,可以看蔡东藩的《中国历朝通俗演义》,从秦汉一直写到民国,虽然名为‘演义’,不过取材审慎,观点平实,没有太多的文学加工,语言又很浅显。如果你要了解世界史,要看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涉及军事、文化、教育、宗教、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并吸收世界历史学研究诸领域的新成就,有强烈的现实感……”曹芷轩大致介绍了一下,也只能说这么多,她对读书一事只大致知道些,其实不甚了了。
    “这是什么鬼名字?”曹越不屑的摆了摆手:“听起来是一个番夷,这书没什么可看的。”
    “你的这种思想不可取。”曹芷轩很严肃的说道:“在清代,华夏正是因为笃定了自己是天朝上国,对外邦的东西一概不屑一顾,结果招致百年屈辱史。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懂得学习和吸收才是自己的强大之道,其实做人也是一样,只看到别人的短处却不懂学习别人的长处,那一定是要碰壁的。”
    “好。”曹越点点头:“我就看斯塔夫里阿诺斯,还有蔡东藩……不过,《明史》之前的就不用看了,我早已了然于胸。”
    曹芷轩听到这话,不由得暗暗苦笑,不管怎么说弟弟没有全部失忆,过去学的知识终归记住了一些。
    于是,曹芷轩取过《全球通史》拿给曹越,可曹越只看了一眼就感觉别扭:“怎么全是简体字,有没有繁体的?”
    “你要是喜欢看繁体字就拿本字典对照吧。”
    曹越非常认真的又问:“字典怎么用?”
    曹芷轩看着曹越,非常认真地提出:“小越,要不我带你回医院,做个脑部扫描吧?”
    “我真的没事。”曹越硬挤出一丝笑容:“我只是记忆有带你混乱,有些东西记不起来了。”
    曹芷轩始终担心曹越有问题,但曹越坚持自己没有问题,姐弟两个人争辩了许久,最后曹芷轩妥协了。
    曹芷轩教给曹越怎样使用《新华词典》,然后又陪了曹越一会儿。
    很快的,曹越开始专心读书,不再理会曹芷轩,甚至有点浑然忘我。
    这才让曹芷轩多多少少有些放心,出去忙别的事情了,毕竟日常生活有很多东西需要打理。
    过了一会,突然外面突然出来曹芷轩“哎呦”一声,曹越顿时脸色一变,连忙放下书跑了出去。
    曹芷轩站在院门口旁,口中微微喘气,一副疲累的样子。
    前几天台风,院外一棵老树垮掉了,半截树干落在了院子里。
    曹芷轩一直没顾上收拾,刚才想要把树干拖出去,却不小心抻到了腰。
    折断树干有一米多长,直径三十公分左右,曹越看了一眼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大步走过去,单手抓起树干,直接拿到了门外。
    曹芷轩急忙喊道:“小越你小心点……”
    还没等话说完,曹越已经把活干完了,这让曹芷轩大吃一惊。
    这段树干足有百斤重,曹芷轩连拖一下都很费力,没想到曹越只用一只手就能给拎起来。
    过去的曹越弱不禁风,当真是手无缚鸡之力,如今怎么会有这般气力。
    曹越看了一眼曹芷轩,微微一笑:“我是家里面唯一男人,这样的活应该我来做才对。”
    曹越是真的把曹芷轩当成亲人,笑容也是发自真心的,但曹芷轩落在眼里却是微微一惊,曹芷轩觉得弟弟笑起来就像要杀人一样。
    “你身体还没完全康复,要好好休养才行……”曹芷轩很不放心的说道:“你在姐姐的眼里,不过是个小孩子而已,不要在我面前逞能。”
    “我已经长大,不再是小孩子了哦……”曹越又是一笑:“姐姐终归只是女人。”
    一瞬间,曹芷轩心间微微一动,看着曹越嘴角那丝淡淡的笑容,发现了自信与成熟,似乎多年来始终跟在自己身后的这个少年真的长大了。
    “那好吧……”曹芷轩妥协了:“以后这些重活就让你来好了。”
    曹芷轩说着话,莞尔一笑,笑靥如花,清丽脱俗,不可方物。
    曹越没再说什么,转回身读书去了,曹越当下最急于知道在三百年时间里,这个世界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穿越时空而来,对曹越未必是一件坏事,就像夏雪瑶说的一样,在这个时代可以弥补历史的很多缺憾。
    但让曹越没有想到的是,穿越而来的不只有自己一个人,还有自己曾经最大的对手,而他们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到这个时代。
    一转眼,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曹越在这半个月时间里没去上学,始终躲在家里读书。
    曹芷轩惊讶的发现,弟弟不仅爱读书了,而且阅读速度极快。
    不到一天,曹越就读完了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然后转过天开始读蔡东藩。曹越对清史特别感兴趣,接下来又读了《剑桥中国清代前期史》和《剑桥中国晚清史》,还有东瀛学者稻叶君山的《清朝全史》。
    这些书全部都是权威著作,而且全是大部头,每一本都跟板砖一样又厚又重,拿在手里差不多可以当凶器用,这一通读下来差不多就成了清史专家,
    但曹越意犹未尽,又读起《清史稿》,这是当年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清代正史,因是未定稿,故而不入二十四史之列。不过,也有一些系统性的古代史出版物,在二十四正史里加入《清史稿》并称为二十五史。
    这书部头更大,八百多万字,自从父母离世之后始终摆在家里当装饰品,姐弟两个从来没想到过要看一看,曹越甚至曾经提出拿到旧书店去卖了钱买烧烤吃。里面的语句曹芷轩只是看一眼都感觉头疼,如今的曹越却读得酣畅淋漓。
    曹越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余时间全部在读书,连吃饭和上厕所的时候手里都捧着一本书。
    曹芷轩觉得弟弟完全变了,只有在心里不住的自我安慰:“不管怎么说读书毕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