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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杨某近来为母亲奔波担忧,确实身体受累,不过,只要家母痊愈,我也自当不药而愈。”
    裴疏劝他:“吃点药更好。”
    杨柏恒:“……”
    恩人的愿望,自当满足。
    “那就劳烦裴公子给我开一剂‘养心汤’。”
    裴疏点头:“可。”
    裴疏觉得现在的自己,无论看谁,谁都有病。
    “小杨大夫!不好了!小杨大夫!”正当裴疏给杨柏恒开方子的时候,之前去宝安堂买药的小胖子跑进了杨家院子,小胖子气喘吁吁的,嘴里一直叫着“不好了”,把等着他抓药的杨柏恒吓了一跳。
    杨柏恒急忙询问道:“怎么,我母亲的药?”
    “药、药——”小胖子停在杨柏恒身前,抬起手上的连串药包在杨柏恒身前晃动了一下,“药在这——”
    杨柏恒看见药就安心了,现今除了他母亲的药,别的也没什么能“不好了”。
    他笑着接过小胖子的药,道了声谢,“等会我把药钱给你。”
    小胖子拍了拍胸腹,大喘气了几口,“不、不要钱,宝安堂的陈掌柜的说送给小杨大夫了,不过……陈掌柜的也说,让杨大夫以后别再回宝安堂了……”
    杨柏恒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其实他早已预料到了这件事。
    今天在四和堂门前闹得这一出,再加上之前的事,足够他把四和堂得罪到了极点。
    四和堂的林秦峰,最是小心眼,别人敢驳他面子,他就敢扒人家一层皮。他们四和堂医馆锱铢必较,不能容人,在这富阳城里,得罪了四和堂的医馆,全都没有好果子吃。
    陈掌柜的是个好掌柜,也保不了他。
    杨柏恒自己倒是无所谓,就怕连累了恩人,裴疏今日在人家医馆门口强出头,肯定被四和堂的人记恨在心。
    林秦峰此人,眼睛里最是容不下医术高妙的年轻人。
    杨柏恒一脸担忧的开口问裴疏:“裴公子来富阳,是为了寻人定居的么?如今得罪了四和堂医馆,恐怕往后会被对方找麻烦。”
    裴疏感觉到有些疑惑,问:“那四和堂的林大夫,是什么来头?”
    作为医者,白日里见死不救不说,还折辱病人家属,也没人来管管?
    杨柏恒向裴疏介绍起了林秦峰和四和堂的背景。
    他们所在的县城富阳,是安王的属地。
    安王是当今圣上的亲叔叔,也是先皇的同胞弟弟,深得先皇宠幸,于是安王被分封到了江南这样一个富饶的水乡之地。
    安王为人勤勉,倒是把江南治理的井井有条,没出什么错处,江南百姓安居乐业。除此之外,安王还是个痴心人,只有一位王妃,夫妻恩爱数十年,除了安王妃外,安王没有其他妻妾。
    安王妃曾经为安王诞下世子,奈何二十三年前,孩子刚出生不久,便遭遇刺杀,还在襁褓中的安王世子下落不明。安王妃担忧自己的孩子,终日以泪洗面,然而这么多年过去,始终没有寻回安王世子。
    十一年前,安王妃又为安王生下了一名小郡主。
    长子丢了,安王夫妻俩只剩下这么一个小女儿,自然是百般疼爱,然而小郡主体弱,本是年少早夭之相,幸亏得一神医相救,那神医便是定州名医徐长曜。
    徐神医救回了重病的小郡主,得到了安王的百般感谢,是安王府的贵客,安王不仅给予重金感谢,还经常关照徐神医的弟子。
    林秦峰便是定州名医徐长曜的大弟子。
    林秦峰此人,心术不正,学医天赋也不高,唯一幸运的就是早早拜得名医门下,得到了徐长曜的些许真传,其中的“金针三式回天术”成为了他的看家本领。林秦峰的小师弟们个个都比他出色,在徐长曜门下,林秦峰总是被师弟几个的天赋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是他又不能发作,于是出师之后,林秦峰最是嫉恨打压年纪轻轻便医术高超的人。
    有道是“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林秦峰出师之后,就来到安王属地下的一个小县城富阳,选择了一家医馆四和堂问诊,他有着神医弟子的名头,外加安王的威势,地方官员对他多有关照,不敢得罪,林秦峰这个“鸡头”,在富阳过得如鱼得水,快活不已。
    甚至近来都膨胀了不少,定下自己的规矩,一日只问诊五次。
    他很是享受别人哭着跪着求他帮忙治病。
    四和堂医馆的背景也是不凡,四和堂掌柜的妹妹,正是富阳县令的夫人,因此,林秦峰和四和堂医馆,在富阳称王称霸,无人敢管,也得罪不起。
    “是以,在富阳,其他医馆都不敢得罪他们。”
    “我打算等母亲的病好了,便搬离富阳,带着母亲去盐阳投靠大伯……不知裴公子你?”杨柏恒为自己和母亲寻好了后路,就是担心……裴恩公若是以后要留在富阳,肯定会被四和堂的人针对。
    裴疏浑不在意的摆了摆手,“无事,我本来就行医天下,四海为家。”
    杨柏恒这时惊讶了,脱口而出:“还以为裴恩公您会在医馆,做一个问诊大夫呢。”
    他看向眼前的裴疏,眼前这位公子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墨黑色的长发如水墨一样的垂在身后,浑身自带一股笔墨气息,他腰间悬了一支竹笛,更添风雅,让人赞叹他的风姿无双,说他是个医者,已经够让人不可置信了,四海为家?若是漂泊在外,那岂不是饱受风霜寒暑侵扰?
    裴公子这样的一个文雅之人,实在是不像四海漂泊的游子。
    裴疏闻言摇了摇头,哂笑一声,掷地有声道:“不可能,我绝不会待在医馆里。”
    待在医馆里?
    在同一个地方行医,那岂不是等同于坐牢?
    于他而言,绝无此种可能。
    他的心之所向,是游历天下,是看尽世间千山万水,此生绝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
    裴疏活着的这两辈子,亲缘淡薄,本就是个无根之人,自然是要行浪荡不羁之事。
    “对了。”裴疏想起了一件事,问道:“你有认识的邻居需要诊病吗?”
    杨柏恒:“对面不远处的楚家大婶,先前得了风寒,想请我去看病来着……”
    裴疏点了点头,转身出了杨家,前往隔壁楚家,给楚家大婶医治了风寒,顺带帮她家女儿,治了哮喘,又给楚大伯推拿了肩颈,外加帮楚大爷缓解了面瘫,这一大家子,给了他四个治疗点,又能多活四个时辰。
    热心的楚家大婶,又给他介绍了六个邻居,不外乎是些肩疼腰疼的小毛病,裴疏帮忙扎针诊治了,一共收了一贯铜板。
    【宿主治疗点:10】
    【宿主死亡倒计时:十个时辰。】
    还有十个点,也就是二十个小时,能撑到明天中午了。
    裴疏思及至此,倒也不再着急寻人看病。
    他转身打算前往杨家,在路过一个小巷路口的时候,发现巷口边有一个老伯在卖烧饼,远方的红日只剩下点点残阳,老伯的烧饼摊升腾起袅袅的白气,裴疏情不自禁的揉了揉鼻子,而后脚步不听使唤的,走到了老伯的烧饼摊前。
    刚穿过来的时候,裴疏两手空空,身上除了雪凤冰王笛和太素九针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一点银钱都没有,口袋比脸还干净,连个烧饼都买不起的那种。
    裴疏叹了一口气,谁又能想得到,他这么一个穷鬼万花,前几天还身怀千金呢。
    在进入龙门荒漠之前,他给一个商会富商治病,为了谢他,富商赠了千金给他,只不过这些钱,几天功夫就被“裴大漏勺”花光光了。
    去最豪华的酒店吃了三天三夜,赏最美的歌舞,品尝最好的美酒,入了龙门荒漠,又找金香玉老板娘斗酒吃肉,大醉一场后只剩下二十两银子,最后路遇受伤的天策小将军还慷慨解囊了一把……
    他就啥都没有了。
    裴疏,他本人就是个大漏勺,钱在他手里,基本就是走个过场,留不住,天生自带败家子属性。
    说得好听点,则可以形容他骨子里写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说难听点呢,则可以骂他是个花钱如流水的浪荡败家子。
    作者有话要说:
    记住本章裴境泽的发言:
    “我,裴境泽,就算是饿死,死外边,从这跳下去,也绝不会在医馆行医。”
    第4章 烧饼
    “钱”到用时方恨少。
    裴疏:可我钱多的时候,我也嫌拿的手痒啊。
    他拎起手里的那一串铜板,铃铃铛铛的响过一阵后,裴疏走到了烧饼摊前,心想大鱼大肉吃不起,买几个烧饼还是可以的。
    烧饼摊前的老伯,是个五十岁的老汉,面相十分和善,他在这路口,卖烧饼十来年了,手艺非常好,他的烧饼,又大又实诚,要远行的客人,就喜欢买他几个烧饼在路上吃。
    何老伯把自己的大烧饼,做得像个大铜钱一样,同样也可以把烧饼串成一串,十分便于携带。
    卖烧饼的老伯看着自己摊铺上有人脑袋大的一个烧饼,在心里美滋滋的想到:这么大一个的烧饼,就他家独有,他卖烧饼的何老伯最实诚。
    女人小孩子,估计一个烧饼都吃不完,而那成年男子,就是最强壮的,估摸也就最多也就吃两个,何老伯抬起眼眸,正好看见了个白衣公子朝他这边走了过来。
    何老伯心想,这样文雅的白衣书生,虽然长得又高又俊,可内里肯定是个柔弱花架子。
    他家的烧饼,估计只能吃得下一个。
    等对方来买烧饼的时候,预备给他拿一个就行了。
    何老伯赶在对方在烧饼摊前站定之前,先吆喝一声价格:“烧饼,三文钱一个的烧饼。”
    裴疏:“老伯,给我拿十个。”
    何老伯心下一惊,但他也是个老江湖了,面色没有表露出丝毫震惊,他立马反应了过来,估计是眼前的俊秀小书生要赶路远行,买十个烧饼当路上的干粮,十个烧饼,应该够对方吃个三四天了。
    手脚利落的用油纸给裴疏包了十个烧饼,因为想到这烧饼人家是要带到路上吃的,何老伯特意十分贴心的给对方包的十分严实。
    裴疏对着老伯轻轻一笑,接过十个烧饼后,把三十文钱递给了对方。
    裴疏拿着十个烧饼,站在路口,远远的看着远处残阳落日十分壮丽漂亮,春日晚风吹在脸上也不觉冰凉,路边的枝丫生长出新叶,在残阳下镀上一层金边,他随意在一处石阶前坐下,打开手中油纸包裹着的烧饼,一边欣赏落日余晖,一边撕开烧饼,开始吃了起来。
    何老伯包裹得十分严实,裴疏打开的时候,还略微费了点功夫。
    裴疏坐着的台阶,离何老伯的烧饼摊不远,就在斜对面,卖烧饼的何老伯坐在摊位前,正好能看到斜对面不远处坐着的裴疏,看到这个白衣男子在落日余晖下的侧颜。
    对方的一身白衣被残阳染上了金辉,身后的墨发垂坠在腰间,雪白的发带夹杂在墨色的长发之中,清风拂过的时候,微卷起几缕发丝,在金光下点点翻飞。
    卖烧饼的何老伯忍不住在心里连连惊叹:好一个风华俊俏的少年郎。
    对方吃烧饼的动作缓慢而优雅,仿佛吃的不是两三文钱的烧饼,而是价值上千金的山珍海味一般,就连卖了十几年烧饼的何老伯,在那一刻起,也不禁产生了一丝怀疑。
    他卖的烧饼有那么好吃吗?
    何老伯不知道,但是他很高兴。
    只因为自从白衣男子坐在他斜对面吃烧饼之后,他的烧饼摊生意比往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就这么一会子,比他过去一整天卖出去的还要多。
    何老伯美滋滋的给一个小丫鬟递上两个烧饼,接过六个铜板,忍不住的哼起一阵小曲儿,等到夜里回家,一定要喝点小酒儿。
    他把铜钱串好,忍不住又往那白衣男子身上看过去。
    何老伯在心里真是恨不得对方天天坐在那吃烧饼。
    “等等……”何老伯眉头一皱,隐约感觉到一丝不太对劲。